#立法從嚴執行也必須落實
🗣四月十二日虹安於內政委員會,針對臺灣鐵路管理局 #第408次自強號太魯閣列車出軌事故 後續衍生的工地安全管理與政府採購法問題、政府發包工程管理監督,向內政部徐國勇部長與工程會顏久榮副主委提出質詢,無奈沒有得到工程會積極正面的回應,且 #回應態度消極推卸責任!
▶️虹安表示,工程會有督導管理公共工程的責任下,為何還會有這麼多的問題?先前工程會回答立法委員的質詢態度都是推卸責任,是別的部會監督不周的問題,很明顯並沒有認清自己有監督管理公共工程的責任。
▶️並且虹安質疑,為什麼有李義祥違法兼任工地主任一事可以 #連過三關,聯合大地、PCM中棪工程顧問公司的審查以及花蓮工務段3單位的核備,#三道關卡都失靈。內政部在書面報告提到會比對勾稽工地主任的資料來防範兼任的事情。而整起事故,很明顯是 #全體上下交相賊,督導管理各種不力;我們除了簡單的勾稽工地主任資料等被動查核方式外,還有沒有什麼可以主動介入防範的機制?
工程會副主委表示未來會朝建立資訊ai系統,希望提報過後能夠架接到營建署或工程會,用這些系統做一個比對。
▶️虹安接著表示,認同徐國勇部長提到我們最大的問題是 #立法從嚴卻執行從寬,希望工程會不只是提出勾稽資料的方式,現在我們看到每一個關卡都失靈,那表示之前在立法的過程中,我們設想到可能會犯罪鑽漏洞的部分,在管理督導疏失上 #確實是存在的,營造業法規定消防工地主任第五項,規定工地主任應加入工地主任工會;105年2月6號,台南大地震發生時,就有立法委員提出營造業法的修法,那最後修法的結論是,62條有提到有違反第31條,要警告或是停止3個月的執行。
徐國勇表示就是像律師或會計師一樣業必入會,這些人是因為沒有執業的關係才沒加入公會。
▶️這部分虹安指出如果今天我們的公會能夠提供 #良好的督導與教育訓練,那這次的事件基本上就可能可以防範。
▶️虹安接著詢問工程會日前要求 #花蓮縣政府來函說明為何不提報李義祥的案子,花蓮縣政府馬上 #反擊 說明這是你們工程會要統一修法的規定,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的執行事項,並沒有說要三審定讞,才可以通報,工程會4/7號發公文去詢問花蓮縣政府, #結果是還沒回復,顯示針對這個事情中央地方都在 #踢皮球推卸責任,質疑如果主辦機關就是不提報的話,那工程會要怎麼辦?
工程會顏副主委回答這要看他們有沒有正確理由,或是必要理由,讓主辦機關認為不需要提報,否則未來我們會啟動稽核,查明各機關的疏失。
▶️虹安提出這些廠商明確判決不能接案的情況,工程會是否能修法,改成未來主辦機關不用自行去提報,可以從法院判決系統直拉到電子採購網做一個顯示,並要求工程會一定要檢討執行。
工程會回答:「現在的程序是由主辦機關提報處份他,當廠商有意見才會報到工程會來,關於這部分,我們可以來檢討看看。」
▶️虹安在最後表示,請「#務必」要檢討!這一次的事情就是不良紀錄這麼多的廠商,還去承接這麼多的包案;也提出能否修法改成以負責人來做包商的稽核,而非現在政府採購法只對廠商的模式,因為李義祥擁有兩家公司,交錯在接案 #鑽漏洞,並提出可否在電子採購網上適時的揭露負責人或關係人曾經有犯罪的事實,提供給審核稽核;而這些問題已經不是推給包商就可以解決的,工程會的回答還是停留在勾稽資料的部分,最大的問題是在工程管理的疏失跟借牌文化上有很多利益糾葛,我們政府的法規就是出現漏洞,所以呼籲工程會全面檢討。
#找出問題檢討改進
#理性問政
花蓮 工地主任 回 訓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交通沉痾代價痛,工安改革何時動?
台鐵太魯閣號遭包商工程車滑落撞擊的意外,造成台鐵史上最嚴重、目前共51死178傷的火車事故慘劇。事發至今一天有餘,第一時間全國上下都以救災為先,共同為傷者與罹難者家屬祈禱,也為不幸身故的死者默哀。
但國人也要忍不住質問,這樣的悲劇是如何發生的、誰該負責?如何減少未來再次發生意外的風險?
一個包商工地主任的「無心疏失」,卻釀成如此大規模的傷亡事故,難道其中沒有任何管理問題與系統性風險該檢討?
檢視整起案件背後的問題以及各方提供的資訊,虹安發現這起火車事故背後實在有太多被忽略的結構性沉痾與原本可避免的問題:
1⃣️廠商紀錄不良、工安品質堪慮:
台鐵發包廠商「義祥工業社」的負責人李義祥過去已有諸多不良紀錄,包括2007年涉嫌圍標自強外役監鋪設琉璃鋼瓦標案、2008年違反政府採購法被花蓮地院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2014年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今年2月才三審定讞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以及2014年其員工駕駛疑似故障的工程車而跌落山谷身亡。但這樣的公司負責人卻在5年來透過不同公司名稱(義程營造)拿了政府金額高達2億元的19個工程標案,義祥工業社5年來更有15筆違規開罰紀錄。
#為何這樣的問題廠商還可繼續承包政府工程?
#政府的稽核與評鑑機制是否已經失靈?
2⃣️鐵路局監督與品管責任勿逃避:
無論是以國家治理責任或企業管理QC品質控制的角度檢視,儘管今天出問題是承包商,包括監造都有責任,發包與管理稽核的鐵路局又怎可卸責?竟然還傳出台鐵內部有幕僚建議將責任推給承包商和監造商,以降低台鐵的責任與負評等訊息,人民絕對難以接受!
台鐵應該嚴正面對自己的管理疏漏並大刀闊斧改革。舉例來說,有曾擔任工程品管人員的網友在PTT撰文指出,由於政府評鑑流於形式、中小型維修工程案利潤低,業界管理能力和安全紀錄好的營造廠不太會投標這類小工程案,因此大量工程流標後,時常又會回頭放寬審核標準,導致承作廠商品質參差不齊。而勞安及安全衛生管理費用編列佔比也過低,更遑論進階安管設備的編列。
#台鐵是否有針對各個工程案件的工安品質做好把關?
此外,造成此次事故工程車所屬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該工程標牌顯示今年1月20日就該完工,卻產生延宕狀況施工至今,是否有廠商趕工鋌而走險造成風險管控失靈?台鐵指出是因水土保持問題申請展延,但就連展延申請程序都仍在進行中,為何仍可施工?難道台鐵都要推說這全是承包商的問題?
3⃣️台鐵局長無人敢當,徒增管理風險?
自從2018年普悠瑪號事故發生後,台鐵局長換人做,而前任局長張政源今年1月14日退休就由交通部次長祈文中代理至今,這一代就是三個月,至今懸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鐵因為事故危機不斷,局長人選不但沒人敢推薦,更沒人敢當!然而無人敢領導、推託怕事的態度,就能讓意外不再發生?還是反而造成風險的增加?台鐵人事任命的延宕與推諉不前,這個政治責任請問是誰要來扛?還敢說有政府會做事?政府到底在哪裡?
#沒政府敢扛責?
相關問題可能還有很多,有待大家共同討論與挖掘。虹安在這裡想就目前看到的情況提出簡要的建議與解方:
1⃣️ 落實廠商品管、工安品質重新檢視:
當政府體系保護自己、保護廠啇,都不得罪人就都不會真正面對問題。嘗試把問責推給法律,但司法是「無罪推論」,除了蒐證不易,官員更不會積極尋找罪證,以免牽連自己的責任。最後當法院無法判罪,厰商就可以號稱「還我清白」,繼續投標、承包政府的工程標案,也持續放任工安風險蔓延。
台鐵以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限期內提出過去十年內有有紀錄不良、工安問題或有訴訟爭議之政府工程得標廠商名單,甚至是換個名字就捲土重來投標、承作政府案件的不良廠商名單,都應該要逐一檢視並重新審核,並徹底稽查進行中工程之工安及工程品質,以維護國家公共工程品質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 職安與工安風險態度的檢討與落實:
我國已是發達經濟體,但多次的事故意外不斷發生,顯見台灣營造產業對於工安意識的輕率亟待改進,包括我國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當中稽核措施與罰責過輕、職安人員待遇不足且不受工地友善對待等問題都持續為人所詬病。
台灣的營造設計法規與安全要求,到了工地現場變成一份份需要簽名與打勾的文書表格,但究竟有多少真正落實?此次意外,無論是學者專家或相關從業人員都指出 #肇禍工地旁未設置安全圍籬 是一重大疏漏。即便台鐵指出在圍籬安全和防護設計合約都有規定要做,但承包廠商就是沒做,竟還曾是有圍籬造假前科的廠商,一再知法犯法、相關條文形同虛設,為何台鐵與廠商對於安全設施的落實與稽核如此漫不經心?
當年普悠瑪案提出的上百項改善計畫,今天又落實了多少?
一時貪圖方便的心態「車子停這裡一下沒關係」,在缺乏有效規劃的安全管控措施下,就輕易引發死傷如此巨大的災難。我們從工安意識的提升到相關法規的檢討落實,還有非常多要努力。
3⃣️ 安全措施的增加與落實:
此次意外後,許多人舉歐美或日本的工地安全及現場管理為例,認為台灣應可效仿,包括制度面的日本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有效降低了一半的事故死亡率、全員責任式管理機制與重度的事故罰則,到器物面嚴格規範的現場施工設計與工地周邊安全防護等。勞動部早在2018年就有相關研究報告指出仿效日本工程安全輔導做法,可有效改善我國營造業工程安全、降低職業災害。
回到此次意外當中的情景:
a. 台鐵對於鐵道周邊沿線的淨空以保障行車安全負有明確責任,那麼靠近鐵軌的工地及道路邊坡,是否有規範停放各類車輛、工程物資如何堆放及危險物品放置處的明確規範或禁令?
b. 台鐵對於鐵路周邊工地現場的實時監控顯有不足,未來包括台鐵與行控中心的聯絡,是否能運用大數據資料與AI管理,交叉比對各項即時數據與影像,掌握列車行進時周遭工地的動態並回報給行控中心與列車駕駛,增加風險管控程度與駕駛反應時間?
c. 對於學者建議台鐵應效仿日本鐵路及我國高鐵在特定路段設置異物入侵系統警示來車,政府是否願意採納並儘速編列預算?
d. 此次意外傷亡巨大,有意見指出可能為緩解疏運需求而增加販售站票有關,太魯閣號每節車廂至多15名站票,意外發生時站票乘客遭拋離受傷風險更大,未來是否重新檢討站票販售機制?
以上種種從注重工程安全意識的重新建立、工安稽核與廠商品管制度檢討到鐵路及工地安全措施的增強,其實有許多都是長年累積下來的積弊陳痾。一次次的慘痛傷亡不斷提醒國人,我們還有很多事沒做,或者沒有做好。
虹安誠摯希望,我們不該一次又一次經歷這樣慘痛的教訓、付出如此多珍貴的國人同胞性命,卻一次又一次在輕忽風險、疏於做出改變當中等待下一次悲劇降臨。
願罹難者安息,也持續為生者與家屬祈禱。但在祈禱以外,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多、做得更好。
當救災告一段落,檢討與改進的腳步刻不容緩!
#文長因為語重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