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連假開始🥮🥮🥮
雖然今年中秋節因為疫情的關係,沒有辦法像以前那樣跟親朋好友辦烤肉趴,不過還是在家跟自己同住的家人一起開心享受中秋節~
除了放假跟相關的活動之外,目前處於上班狀態的大家有沒有領到公司發放的 #中秋獎金 或是禮盒呢?
很多公司在應徵員工時,除了原本的薪資之外,還會附帶不少的員工福利來吸引人才加入,例如 #員工旅遊、#三節獎金、辦公室免費茶點都是蠻常看見到的項目,其中又以三節獎金最為普遍,而所謂的三節獎金,通常指的是春節、端午及中秋三個大節日,雖然獎金的數目通常不會太多,不過對於員工來說絕對是額外的小確幸,不過有些人可能會想說,我進公司這麼久了,卻沒有領到過任何的三節獎金,這樣公司是不是有違反 #勞基法 的疑慮呢?
對於三節獎金這個部分,其實在勞基法中並沒有特別去進行規範,雖然常會聽到很多公司發放三節獎金,但它的性質仍然是獎金,而勞基法主要保障及規範的是勞工的 #工資,兩者之間最主要的區別就在於是否有 #經常性的給予,像是每月會固定發放的薪資就是屬於經常性給予的工資。
但如果是業績獎金,因為得按照每季業績是否成長來進行發放,就不會屬於是經常性的給予,因此,若雇主沒有每季都給予業績獎金,是不一定會違反勞基法的,因為那屬於是獎金的範圍而非工資的一部分。
但是!在某一種情況下,雇主如果沒有發放三節獎金,可能就會有違反勞基法的疑慮喔!
而這種情況就是雇主當初在與你談薪資及工作內容時,有將三節獎金或是年終等獎金列入固定的薪資範圍內,雙方按照這樣內容簽訂了 #勞動契約,雇主就必須按照契約內容去執行,不能以那些獎金不屬於經常性的給予就不發放給員工,因為只要在勞動契約中有協定三節獎金或年終獎金屬於薪資的一部份時,這些獎金就會是屬於雇主經常性的給予,等同於是雇主應該發放給員工的工資。
假如故意不發或是隨意苛扣,就會違反 #勞基法喔 !除了公司及雇主的名字可能會被公布並限期改善外,最高還可能會面臨新台幣 #一百萬元 的罰鍰!
因此大家在過節的同時,也要記得關注一下工資的發放是否正常,雇主是不是有惡意去苛扣甚至直接拒絕應該要發放的工資,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可惡的 #慣老闆 欺負!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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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0的網紅民進黨立法委員江永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永昌今天向蘇建榮部長指出 @財政部 的兩項疏失! 第一項是近一週內,兩起引發爭議的新聞事件: 一是國內有中資疑慮的電商平台蝦皮購物要求國內賣家進行實名認證, 還扯說是配合財政部關務署政策, 民眾可能因此誤信是政策要求,不敢不提供, 讓中資企業藉此蒐集使用者個資。 關務署雖已發新聞稿說明,但內容含...
苛 扣 薪資 在 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紓困補助被薪資名義苛扣怎辦? 時代力量幫你爭取!】
🔺日前,發生勞工紓困補助遭雇主以薪資名義苛扣的爭議,時代力量立即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機關 #明令禁止雇主抵扣,#確保勞工紓困補助全額轉發,以保障疫情期間勞工依法應有的薪資收入。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邱顯智 委員、王婉諭委員於昨日召開記者會,邀請受害勞工與國發會、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衛福部等部會官員列席,就勞工紓困補助遭雇主以薪資名義苛扣問題,要求各部會說明目前掌握到的業者違規狀況及相應的處理辦法。
🔺先前的紓困 4.0方案,針對受疫情衝擊影響而停業的行業,提供兩種紓困補助方式:
🔹若業者有發給員工基本工資,雇主可以領取一次性給予業者的營運補助 4 萬元。
🔹若業者沒有發給員工基本工資,則雇主可以領取一次性停業補貼 1 萬元,而員工則透過雇主轉發一次性薪資補貼 3 萬元以及生活補貼 1 萬元,總計 4 萬元。
在時代力量先前召開的記者會當中,即已指出雇主轉發補助的方式,使得許多勞工領不到紓困。由於 #部分雇主沒有將補助全額轉發給勞工,甚至 #發生用薪資名義抵扣的狀況,#影響勞工疫情期間的生活甚鉅。此外,也有發生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跟勞工從事的工作內容不同,導致勞工被停業卻仍拿不到補助。
先前,時代力量黨團曾發函國發會,要求國發會就雇主將紓困補助扣除 員工薪資一事表態,而國發會事後也回函表示「#事業應將該補貼轉發予員工,#不得將該補貼扣除原應給付員工之薪資。」
🔺對此,時代力量重申本黨訴求,請政府儘速處理,以保障勞工權益。
1⃣ 要求各機關應開放勞工直接申請薪資與生活補貼。
2⃣ 要求國發會,針對薪資抵扣一事,發布統一函釋,明確表達「補助不得抵扣薪資」,以統一政府政策。
🔺請對於3+1 萬元補貼有疑義的民眾,向本黨☎專線聯絡(02-2358-6581),或向時代力量各地黨部、韋達服務處申訴,時代力量將持續協助勞工,函詢各主管機關補助的狀況。
苛 扣 薪資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日前,時代力量接獲勞工朋友陳情,指出勞工紓困補助遭雇主以薪資名義苛扣的爭議。當時時代力量即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機關明令禁止雇主抵扣,確保勞工紓困補助全額轉發,以保障疫情期間勞工依法應有的薪資收入。
呼應時代力量黨團邱顯智委員與王婉諭委員昨日召開「勞工紓困大抓漏,黑心老闆別欺弱」記者會,一再要求各部會盤點雇主轉發補助的方式,並檢討改由勞工直接請領、杜絕苛扣。而若有基隆的勞工發現雇主 #沒有如實轉發紓困金 或需要了解3萬(勞工薪資)+1萬(雇主補貼)紓困的朋友,可以與我的辦公室或時代力量基隆黨部聯繫(02-2434-6817)。
https://www.facebook.com/newpowerparty/photos/a.891139534290737/6200786709992633
苛 扣 薪資 在 民進黨立法委員江永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永昌今天向蘇建榮部長指出 @財政部 的兩項疏失!
第一項是近一週內,兩起引發爭議的新聞事件:
一是國內有中資疑慮的電商平台蝦皮購物要求國內賣家進行實名認證,
還扯說是配合財政部關務署政策,
民眾可能因此誤信是政策要求,不敢不提供,
讓中資企業藉此蒐集使用者個資。
關務署雖已發新聞稿說明,但內容含糊不清,
民眾根本無法了解所指何事!
二是媒體報導,
財政部針對營建署推出的十件大型公辦都更案表示,
如果得標廠商如期完工,減稅效益上看百億元。
新聞內容極可能讓民眾誤認財政部圖利廠商!
營建署在新聞報導出現當天,立即發布新聞稿反駁;
但財政部既未澄清,也未發新聞稿導正訊息!
第二項,根據去年三讀通過的「所得稅法第14條」(名模條款),
明列「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上工具支出」,
每年最多可以扣除該職業薪資收入總額3%。
今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首度適用扣除,
但6月報稅截止至今將近半年,財政部還沒統計出申報人數與金額,
導致沒有數據評估政策效益,
更無法回應現行「進修訓練費」被民眾詬病申請條件太嚴苛的評論。
不論是面對外在引發爭議的新聞消息無動於衷,
或是內部財稅資料統計拖延,都顯示財政部「螺絲鬆了」!
苛 扣 薪資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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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 扣 薪資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前言:今天邱太三部長請假沒到;陳明堂次長以虛偽不存在之外部行程作為部長不到場理由之一。事後經確認沒有外部行程、只有部內會議,次長才收回不實表述。
實質質詢重點:
1. 法務部今天所提出「司改國是會議獄政改革」報告,關於假釋的部分,竟然拿一個2015年就存在的「假釋審核參考原則」充數當成果。更可笑的是,先前質詢邱太三為何對貪腐法官胡錦彬採取「從寬審核」之標準而通過假釋時,法務部部長根本否定這個標準之有效性。法務部灌水充業績的惡習,絲毫未改。
2. 面對監所管理員長期過勞,法務部不補充人力,卻一直花錢蓋大樓。例如,2017年10月台北監獄大樓風光揭幕,卻因為戒護人力不足,結果到現在根本未啟用,花費4億元興建蓋大樓放著養蚊子。
3. 2017年8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法務部應制定《監所管理員值勤條例》,根本解決基層矯正人員過勞、薪資苛扣與勞力剝削等現況。法務部矯正署到今日還在擺爛,明明草案初稿早已出來,卻放著完全不處理。」。
4.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7條明文要求各國政府依照公約內容,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三年期間到本月底將屆,對於符合公約所要求之「不法關說罪」,法務部至今仍沒有提出草案。陳明堂次長備詢時竟敢昧於白紙黑字的法條,硬拗「不用三年內完成」,試圖掩飾法務部對於制定「不法關說罪」的怠惰。
2018-3-1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縱放貪腐法官假釋 邱太三胡扯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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