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民政部門質詢】
#研考會應發揮重要幕僚職責
#依據民調力促輕軌復工成圓
研考會近期針對輕軌二階爭議路段施作民意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五成五的居民都支持輕軌續建,作為市長施政重要的幕僚機構,面對如此民調結果,我向主委詢問會給市長什麼建議。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委蔡宛芬回應依據大眾的民意結果,市民都期待輕軌能復工,會如此向市長建議。我想輕軌爭議應該盡速落幕,讓二階路段能盡快復工,趕緊成圓。
#提升城市美學
#優化戶政結婚登記拍照專區
社會變遷快速,過去結婚採取儀式婚方式認證,2008年才改為登記制,須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才算生效,去年立法院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讓愛情無分性別皆可結成連理。
由於採取登記制度,戶政事務所成為多數新人選擇拍照留下紀念的場域,北部有多所戶政所精心布置,且去除一男一女等刻板符號,其中萬華戶政所更結合老城區及現代化等元素,結合成富有美感之紀念牆。在高雄戶政所的結婚牆布置,仍有大幅進步空間,我建議民政局應盤點登記熱區,優化拍照專區布景設計,不只能提升城市美學,更讓新人留下美麗的幸福回憶。民政局局長閻青智回應將優化登記拍照專區,且盡力爭取增加經費來做改善。
#爭取結婚登記禮採購實用小物
#讓禮品貼近新人生活
去年立法院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高雄同性伴侶在當年同性伴侶登記是六都第三,民政局每一年編列預算購買結婚小禮,送給新人做為祝賀。過去高雄市曾經送出方巾以及對杯,然而仍有一男一女等刻板符號,或者是強烈之政治符號,我建議民政局可採購實用小物,貼近新人生活,民政局局長回應將朝這方向來進行禮品採購。
#響應11月28日同志大遊行_建請市府升彩虹旗
2016年,當時高雄市政府為表達對於同志族群的支持,在同志大遊行當天,於四維行政中心升起彩虹旗。今年高雄度過紛紛擾擾的一年,更是更名百年的重要日子,11月28日高雄將舉辦同志大遊行,市府是否考慮升起彩虹旗。
行政暨國際處處長項賓和表示,在今年11月28日高雄同志大遊行當天,將會循往例於四維、鳳山行政中心升起彩虹旗,表達市府的支持。我相信「相愛是人權」,在高雄同志大遊行當天升起彩虹旗,不只是表達對於同志族群的支持,更表達市府支持平權運動的象徵。
#強化公所人員在職訓練
最近我有接到有關於採購相關的陳情服務案,發現公所人員,尤其經建課的同仁,對於採購法等相關知識較不熟悉。我建議法制局及人事處,能協助區公所人員強化在職訓練,增進採購相關知識,避免讓公所人員不知道該如何驗收或相關事宜,而有延誤時程的狀況發生。
#建設旗津生命園區
#讓旗津人陪伴親友走最後一程
過去旗津居民若有親友離世,大多於住家附近辦理後事,近期隨著旗津朝向觀光大島發展,以及交通等因素,逐漸改於宗祠或覆鼎金舉行。然而覆鼎金離旗津仍有一大段距離,無論參與陪伴最後一程的親友,或者至親們都需要來回奔波,也因此許多長輩皆因身體狀況而無法前往。
我建議民政局可於生命紀念館周遭建立生命園區,增設環保金爐,簡易禮廳及空間等,民政局局長閻青智表示將與當地里長及地方仕紳溝通,研議增設相關禮儀設施。我想若能建設旗津生命園區,將讓旗津人不用奔波,能陪伴親友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罷韓時高雄市政府是臺灣選舉史上明目張膽的行政不中立
#要求市選委會行政中立
這次市長罷免案是臺灣選舉史上的第一次直轄市長罷免,然而當時的高雄市政府的所作所為,包含各局處以各種行政手段阻礙,甚至放話罷免投票若成立將使高雄財政舉債,這些都是選舉史上明目張膽的行政不中立。
從高雄市選委會的會議記錄中可發現,不只市府單位,市選委會也有意雞蛋中挑骨頭,於第一階段欲剔除超過一萬份提議單,以及針對查對工作欲提供一份5元津貼給刪除連署單的同仁,甚至有妨礙投開票所的建置,讓投開票所在6月6日前一個月仍有超過600處尚未找到場地投票。
作為該選務中立的高雄市選委會,我向時任總幹事,也是現任民政局副局長袁德明請教過去市府這些行為,是否違反行政中立。針對這項問題副局長未正面回應。我認為作為選務之主政機關,不只要讓選務順利進行,其成員,包含首長等都更該遵守行政中立,否則無法取信於民眾。
萬華里長開票 在 丁守中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丁守中的二審選舉無效官司言詞辯論發言
2019/11/19
尊敬的庭上審判長及法官:我上訴臺北市長選舉無效官司這近一年來,個人對於臺北市長選舉勝敗早已放下,但我要爭的是民主選舉過程的程序與實體的正義!我用盡全力也要去悍衛中華民國在民主發展過程中所建立公平、公正與公信的民主選舉制度!絕不容許不依法行政的選務機關,將得來不易的民主果實,任意摧殘與踐踏!我做過二十四年的立法委員,且長年評鑑立法院最績優立委,在擔任立法委員之前,我在臺灣大學政治研究所任職副教授。站在立法者與政治學者的角度,去年底的選舉,中央選委會及台北市選委會如果恪遵憲法、行政法及選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及一般法律原理原則,善盡憲法及法律上所賦予的職責,做好選務規劃的相關配套措施,根本不會發生民眾一邊看著開票,一邊還在投票的情形。
就如同我們律師剛才指出的,就是因為中央選委會及臺北巿選委會在選務諸多層面上,嚴重違法失職,以及違反「憲法機關忠誠義務」,才會造成去年選舉臺北市全部1,563個投票所中,竟有高達1,303個投票所(占83.3%),從下午4點延長到晚上7點46分還在排長龍投票,亦即將法定投票時間即使延長了將近50%,但去年臺北市市長選舉投票率,卻仍遠低於往年高達7成以上的投票率,為何如此?更嚴重的是讓投票所外龐大選舉人人龍隊伍一邊看著手機開票、一邊逾時進入投票所投票。從各投票所投票截止時間及投票人數平均來算,最起碼有十幾萬人在四點鐘以後投票。這種荒謬景象,都由即時播報開票的各個新聞電視台現場轉播給全國民眾,也讓臺灣的選舉成為國際媒體一時廣泛報導的笑柄。因為這種民主選舉亂象,在任何民主法治國家選舉中,都是絕對不容許的。
很遺憾的是,台北地院在審理台北市各投票所大排長龍[一邊開票、一邊投票]如刻在額頭上清楚明確的違法失職現象,不僅未能適時匡正選務機關嚴重違法失職的行為,竟然還以司法判決為這種「一邊開票、一邊投票」荒謬錯亂的選舉投票現象背書,而認為沒有違法。這樣的司法判決,等於變相鼓勵掌握執政優勢的執政者在主辦選務時,可以享有更大操作選舉與影響結果的空間。也等同鼓勵臺灣民眾以後都可以下午三點五十分去投票所排隊投票,大家也都可以一邊看開票,一邊投票。尊敬的合議庭法官,您們可以想像這樣的情況會對台灣未來的民主選舉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其不只會嚴重破壞臺灣今後民主選舉的公平、公正與公信,更會徹底傷害臺灣民主憲政的根基。
剛才我們律師已舉出了在長達一年的時間,面對合併這麼多公投案的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立法院與社會各界輿論媒體,都曾一再要求選務機關應審慎規劃與因應。但中選會及北選會卻還出現這麼多違法失職的狀況,不僅沒有規劃相關的配套措施,而且對已發現的違失也不予及時督導改善,社會大眾都強烈質疑選務怎麼會辦的如此離譜?
最近因為柯文哲組台灣民眾黨推出候選人搶票,下次2024年柯又要選總統,跟民進黨全面對決鬧翻了,民進黨卓榮泰主席才終於説出了真相,10月24日,卓榮泰主席說:「沒有民進黨,柯文哲第二次選市長是落選的!」卓榮泰主席於10月25日再被媒體問到同樣話題要他說清楚時,他解釋說:「兩個原因,一是因為民進黨支持者不願讓國民黨重回北市府,所以自動移動選票。尤其是第二個因素,去年因為讓投票時間延長,很多投票人是邊看開票邊投票,他們也在那個時候改變投票行為。所以這兩個影響,改變了選舉結果,大家心裡都有數」。我在法庭上恭請合議庭法官特別注意卓榮泰主席的説詞。這或許讓我們更明白為何中選會、北選會在全國叮嚀要求下,選務卻還會違法失職到這種地步!剛才中選會的代表講說一邊開票一邊投票,四點前後他們資訊完全不對等,不會改變選舉人投票行為,明顯被執政黨主席卓榮泰打臉。中選會代表又辯駁説開票只是及時資訊的報導,不是民意調查。但誰都知道開票結果就是最具體真實的民意。投票結束前十天,法律既然禁止各種形式的民意調查公布,當然更不容許一邊開票,一邊投票。
除了律師所講的選務機關明顯違法情事外,我再舉幾個具體的例子,說明選務機關的權謀算計與未能公平公正:
因應公投加九合一選舉,全臺灣各縣市政府都自行加購圈票遮屏以紓解可預見法定投票時間內可能造成的民眾投票擁塞情形;以選舉人口最多的新北市為例,新北市選委會自行增加購買了5000個圈票遮屏,而選民數只有臺北市八成的桃園市選委會也自行增購2284個,但臺北市選委會卻一個都不加購。連中選會補助提供給臺北市選委會的800個圈票遮屏,也拖到民眾抗議後,下午快三點鐘才送到各投票所,對臺北市1563個投票所來說,每個投票所平均分到半個,800個根本無法解決投票所大排長龍的狀況。更何況臺北市還有四百多個投票所,根本違反中選會投票所設置應在1500人以下的原則,選舉人數明顯過多。
其次,投票動綫安排也有嚴重問題。公投投票年齡是十八歲,與選舉人明明是兩種不同年齡身分選民,台北市卻排在一條動綫上領票投票,明顯造成公投阻礙拖長了選舉投票的時間,目的就是讓比較不支持柯文哲的老年人不耐久站而不能投票。這正說明,為什麼全國平均只有不到四成投票所在4點以後還在投票,而臺北市4點以後還在投票的投票所高達8成3。而下午4點前後網路上一片呼籲大家救阿伯(柯文哲),趕快去投票的訊息,正印証了媒體的報導,下午四點以後還在排隊投票的多半都是低頭看手機的年輕人。從台北市選委會四百多個超多人數投票所的設置、不增購投票遮屏、及投票動綫混在一起的安排,就可看出台北市選委會違法失職與權謀算計的偏頗心機。
此外,我也要向合議庭法官特別報告及說明,臺北市幅員面積最小,人口也不是最多,且最集中。全臺灣各縣市幾乎在九點鐘左右,都已經開完縣市長、鄉鎮長、村里長、縣市議員及鎮民代表的選票,甚至有的縣市連公投的票都開完了。而臺北市也早就開完了全部議員與里長的票,但最先開票的臺北市長選票,卻要遲遲拖到深夜2點36分才完成,成為全國最後一個才開完票的選舉區,這不是很奇怪嗎?
我再補充説明一下,開票當晚十一點時,我仍領先一千多票,那時台北最綠的大同區、萬華區都開完票了,而且最能反映台北市選民結構,歷次選舉里民投票結果就是大選得票率結果的章魚哥里士林的天玉里也開完票了,也是我贏。而中選會十一點以後未完成開票的僅剩下文山區的十個投票所,及士林的十一個投票所。此時各家電視台評論選情的名嘴也都說文山區是深藍的大本營,而士林區是丁守中的地盤,那丁守中贏定了。但奇怪的事就在此時發生了,台北市長的開票突然就停下來了,而且等了很久,超過半個小時以上都沒進展,接著恢復進票,接著又停等了很久的時間,又再恢復開票,一直到深夜二點半以後陸續開完,都是這樣停停等等。晚上十一點以後的開票也不像先前雙方都幾百票的增長,僅有些微的差距,且每次新增的票數,我們都能對得出是哪個投票所的數字。十一點以後的開票,停等又停等,每次開出來的票就變成柯是幾十票、上百票的增加,而丁的票僅有個位數、十位數的成長。而且此時的開票票數增長結果讓我們完全對不出來是哪個投票所開出的。十一點時我從領先一千多票,變成最終结果我輸三千多票,來回四千多票,平均最後那二十一個文山深藍及我士林地盤的開票所,平均每個開票所我輸兩百多票,怎麼可能?這或許只有從民進黨卓榮泰主席説的:「沒有民進黨,柯文哲第二次選舉是落選的!大家心裡都有數!」這句話中間去找答案了。
面對中選會北選會的違法失職,立法院已經要求陳前主委辭職下台,監察院也在七月對中選會的重大違失做出了糾正的決議。上周,甚至還對陳前主委辦理公投失當提出了彈劾並移送公懲會。唯獨司法還沒有為選務機關違法失職造成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的荒謬現象做出匡正。
在當前臺灣政壇充滿權謀算計私利,選舉中充斥口水空話大話的當下,我們唯一只有仰賴司法,還給台灣乾淨公正清白的政治,但自從有了一審的判決,大家好像對司法也喪失了信心。確實已沒有人還在關心我們為臺灣民主法治的堅持,以及對臺灣公平、公正民主選舉制度的守護!就像我們看到臺灣跟臺北在不斷的衰退內耗,很多人也認命的認為這就是臺灣的宿命!但我就是永不放棄!我也要在這特別感謝幫我打官司的這些大律師,他們都是義務幫我打官司,因為他們對臺灣的民主憲政法治也是永不放棄!
尊敬的庭上審判長及法官,請您們用獨立的審判,為臺灣未來的子子孫孫,守護台灣選舉制度之純正、涓潔及公平公正,悍衛臺灣的自由民主憲政。也請用您們公平正義的司法判決,來匡正「一邊開票、一邊投票」,這種完全違反選舉平等原則的不法亂象!更請用您們公平正義的司法判決,為臺灣選務機關依法行政的選務辦理立下典範!失去了這些民主憲政的核心基礎,我們不知道台灣未來還有什麼希望!
尊敬的合議庭法官,您們現在就在為臺灣民主憲政寫歷史,臺灣未來還有沒有公平公正公信的自由民主選舉?這個選舉無效官司能否永垂中華民國憲政史?完全在於您們睿智的判決,感謝您們的聆聽。
萬華里長開票 在 丁守中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丁守中的二審選舉無效官司言詞辯論發言
2019/11/19
尊敬的庭上審判長及法官:我上訴臺北市長選舉無效官司這近一年來,個人對於臺北市長選舉勝敗早已放下,但我要爭的是民主選舉過程的程序與實體的正義!我用盡全力也要去悍衛中華民國在民主發展過程中所建立公平、公正與公信的民主選舉制度!絕不容許不依法行政的選務機關,將得來不易的民主果實,任意摧殘與踐踏!我做過二十四年的立法委員,且長年評鑑立法院最績優立委,在擔任立法委員之前,我在臺灣大學政治研究所任職副教授。站在立法者與政治學者的角度,去年底的選舉,中央選委會及台北市選委會如果恪遵憲法、行政法及選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及一般法律原理原則,善盡憲法及法律上所賦予的職責,做好選務規劃的相關配套措施,根本不會發生民眾一邊看著開票,一邊還在投票的情形。
就如同我們律師剛才指出的,就是因為中央選委會及臺北巿選委會在選務諸多層面上,嚴重違法失職,以及違反「憲法機關忠誠義務」,才會造成去年選舉臺北市全部1,563個投票所中,竟有高達1,303個投票所(占83.3%),從下午4點延長到晚上7點46分還在排長龍投票,亦即將法定投票時間即使延長了將近50%,但去年臺北市市長選舉投票率,卻仍遠低於往年高達7成以上的投票率,為何如此?更嚴重的是讓投票所外龐大選舉人人龍隊伍一邊看著手機開票、一邊逾時進入投票所投票。從各投票所投票截止時間及投票人數平均來算,最起碼有十幾萬人在四點鐘以後投票。這種荒謬景象,都由即時播報開票的各個新聞電視台現場轉播給全國民眾,也讓臺灣的選舉成為國際媒體一時廣泛報導的笑柄。因為這種民主選舉亂象,在任何民主法治國家選舉中,都是絕對不容許的。
很遺憾的是,台北地院在審理台北市各投票所大排長龍[一邊開票、一邊投票]如刻在額頭上清楚明確的違法失職現象,不僅未能適時匡正選務機關嚴重違法失職的行為,竟然還以司法判決為這種「一邊開票、一邊投票」荒謬錯亂的選舉投票現象背書,而認為沒有違法。這樣的司法判決,等於變相鼓勵掌握執政優勢的執政者在主辦選務時,可以享有更大操作選舉與影響結果的空間。也等同鼓勵臺灣民眾以後都可以下午三點五十分去投票所排隊投票,大家也都可以一邊看開票,一邊投票。尊敬的合議庭法官,您們可以想像這樣的情況會對台灣未來的民主選舉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其不只會嚴重破壞臺灣今後民主選舉的公平、公正與公信,更會徹底傷害臺灣民主憲政的根基。
剛才我們律師已舉出了在長達一年的時間,面對合併這麼多公投案的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立法院與社會各界輿論媒體,都曾一再要求選務機關應審慎規劃與因應。但中選會及北選會卻還出現這麼多違法失職的狀況,不僅沒有規劃相關的配套措施,而且對已發現的違失也不予及時督導改善,社會大眾都強烈質疑選務怎麼會辦的如此離譜?
最近因為柯文哲組台灣民眾黨推出候選人搶票,下次2024年柯又要選總統,跟民進黨全面對決鬧翻了,民進黨卓榮泰主席才終於説出了真相,10月24日,卓榮泰主席說:「沒有民進黨,柯文哲第二次選市長是落選的!」卓榮泰主席於10月25日再被媒體問到同樣話題要他說清楚時,他解釋說:「兩個原因,一是因為民進黨支持者不願讓國民黨重回北市府,所以自動移動選票。尤其是第二個因素,去年因為讓投票時間延長,很多投票人是邊看開票邊投票,他們也在那個時候改變投票行為。所以這兩個影響,改變了選舉結果,大家心裡都有數」。我在法庭上恭請合議庭法官特別注意卓榮泰主席的説詞。這或許讓我們更明白為何中選會、北選會在全國叮嚀要求下,選務卻還會違法失職到這種地步!剛才中選會的代表講說一邊開票一邊投票,四點前後他們資訊完全不對等,不會改變選舉人投票行為,明顯被執政黨主席卓榮泰打臉。中選會代表又辯駁説開票只是及時資訊的報導,不是民意調查。但誰都知道開票結果就是最具體真實的民意。投票結束前十天,法律既然禁止各種形式的民意調查公布,當然更不容許一邊開票,一邊投票。
除了律師所講的選務機關明顯違法情事外,我再舉幾個具體的例子,說明選務機關的權謀算計與未能公平公正:
因應公投加九合一選舉,全臺灣各縣市政府都自行加購圈票遮屏以紓解可預見法定投票時間內可能造成的民眾投票擁塞情形;以選舉人口最多的新北市為例,新北市選委會自行增加購買了5000個圈票遮屏,而選民數只有臺北市八成的桃園市選委會也自行增購2284個,但臺北市選委會卻一個都不加購。連中選會補助提供給臺北市選委會的800個圈票遮屏,也拖到民眾抗議後,下午快三點鐘才送到各投票所,對臺北市1563個投票所來說,每個投票所平均分到半個,800個根本無法解決投票所大排長龍的狀況。更何況臺北市還有四百多個投票所,根本違反中選會投票所設置應在1500人以下的原則,選舉人數明顯過多。
其次,投票動綫安排也有嚴重問題。公投投票年齡是十八歲,與選舉人明明是兩種不同年齡身分選民,台北市卻排在一條動綫上領票投票,明顯造成公投阻礙拖長了選舉投票的時間,目的就是讓比較不支持柯文哲的老年人不耐久站而不能投票。這正說明,為什麼全國平均只有不到四成投票所在4點以後還在投票,而臺北市4點以後還在投票的投票所高達8成3。而下午4點前後網路上一片呼籲大家救阿伯(柯文哲),趕快去投票的訊息,正印証了媒體的報導,下午四點以後還在排隊投票的多半都是低頭看手機的年輕人。從台北市選委會四百多個超多人數投票所的設置、不增購投票遮屏、及投票動綫混在一起的安排,就可看出台北市選委會違法失職與權謀算計的偏頗心機。
此外,我也要向合議庭法官特別報告及說明,臺北市幅員面積最小,人口也不是最多,且最集中。全臺灣各縣市幾乎在九點鐘左右,都已經開完縣市長、鄉鎮長、村里長、縣市議員及鎮民代表的選票,甚至有的縣市連公投的票都開完了。而臺北市也早就開完了全部議員與里長的票,但最先開票的臺北市長選票,卻要遲遲拖到深夜2點36分才完成,成為全國最後一個才開完票的選舉區,這不是很奇怪嗎?
我再補充説明一下,開票當晚十一點時,我仍領先一千多票,那時台北最綠的大同區、萬華區都開完票了,而且最能反映台北市選民結構,歷次選舉里民投票結果就是大選得票率結果的章魚哥里士林的天玉里也開完票了,也是我贏。而中選會十一點以後未完成開票的僅剩下文山區的十個投票所,及士林的十一個投票所。此時各家電視台評論選情的名嘴也都說文山區是深藍的大本營,而士林區是丁守中的地盤,那丁守中贏定了。但奇怪的事就在此時發生了,台北市長的開票突然就停下來了,而且等了很久,超過半個小時以上都沒進展,接著恢復進票,接著又停等了很久的時間,又再恢復開票,一直到深夜二點半以後陸續開完,都是這樣停停等等。晚上十一點以後的開票也不像先前雙方都幾百票的增長,僅有些微的差距,且每次新增的票數,我們都能對得出是哪個投票所的數字。十一點以後的開票,停等又停等,每次開出來的票就變成柯是幾十票、上百票的增加,而丁的票僅有個位數、十位數的成長。而且此時的開票票數增長結果讓我們完全對不出來是哪個投票所開出的。十一點時我從領先一千多票,變成最終结果我輸三千多票,來回四千多票,平均最後那二十一個文山深藍及我士林地盤的開票所,平均每個開票所我輸兩百多票,怎麼可能?這或許只有從民進黨卓榮泰主席説的:「沒有民進黨,柯文哲第二次選舉是落選的!大家心裡都有數!」這句話中間去找答案了。
面對中選會北選會的違法失職,立法院已經要求陳前主委辭職下台,監察院也在七月對中選會的重大違失做出了糾正的決議。上周,甚至還對陳前主委辦理公投失當提出了彈劾並移送公懲會。唯獨司法還沒有為選務機關違法失職造成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的荒謬現象做出匡正。
在當前臺灣政壇充滿權謀算計私利,選舉中充斥口水空話大話的當下,我們唯一只有仰賴司法,還給台灣乾淨公正清白的政治,但自從有了一審的判決,大家好像對司法也喪失了信心。確實已沒有人還在關心我們為臺灣民主法治的堅持,以及對臺灣公平、公正民主選舉制度的守護!就像我們看到臺灣跟臺北在不斷的衰退內耗,很多人也認命的認為這就是臺灣的宿命!但我就是永不放棄!我也要在這特別感謝幫我打官司的這些大律師,他們都是義務幫我打官司,因為他們對臺灣的民主憲政法治也是永不放棄!
尊敬的庭上審判長及法官,請您們用獨立的審判,為臺灣未來的子子孫孫,守護台灣選舉制度之純正、涓潔及公平公正,悍衛臺灣的自由民主憲政。也請用您們公平正義的司法判決,來匡正「一邊開票、一邊投票」,這種完全違反選舉平等原則的不法亂象!更請用您們公平正義的司法判決,為臺灣選務機關依法行政的選務辦理立下典範!失去了這些民主憲政的核心基礎,我們不知道台灣未來還有什麼希望!
尊敬的合議庭法官,您們現在就在為臺灣民主憲政寫歷史,臺灣未來還有沒有公平公正公信的自由民主選舉?這個選舉無效官司能否永垂中華民國憲政史?完全在於您們睿智的判決,感謝您們的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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