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網絡合作 落實毒品戒癮多元處遇模式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於108年修正通過後,賦予緩起訴更多元的處遇模式,除了戒癮治療外,也可進行精神、心理治療或其他適當處遇措施;另為改善藥癮專業服務系統的供給端專業多元性、需求端需求涵蓋性、服務即時性、可近性及便利性不足,政府也成立「整合性藥癮醫療示範中心」,訂定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以因應毒品施用者之不同。
為了強化跨機關合作,落實「司法、醫療及毒品防制局/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相互合作的多元處遇模式,我特別提出預算主決議,要求毒品防制基金應該要提出具體的推動計畫,協助整體性、跨部會的反毒工作,並強化各機關執行措施的銜接與合作,以落實小英總統的反毒政見。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27386/1M/N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的網紅高閔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雄・議會】二、三讀會 針對毒防局「衛生業務─輔導處遇業務」預算提出質疑。 高雄市首創成立「毒品防制局」,預算共計88,725,000萬元,組織架構主要分為綜合規劃科、輔導處預科、研究預防科;預定於12/29 掛牌上路。 閔琳指出,就毒品防制局預算結構來看,扣除一般行政類預算如人事費用、設備...
藥癮者處遇計畫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高雄市毒品防制會報第2屆首次會議 跨領域委員共同投入智慧毒防網絡建置
今天是高雄市毒品防制會報第2屆首次會議,由陳其邁市長親自為委員們頒發聘書,我也是成員之一,環顧這份委員名單,多位來自司法界、醫療界、學術界、宗教界的專業人士擔任府外委員,也看得出毒防局林瑩蓉局長的用心,除了關注藥癮個案的治療與輔導外,更希望透過多元處遇計畫,例如宗教力量協助個案復歸社會,我也期許毒防會報往後能借重委員的專業與影響力,擴大毒品防制工作的能量。
事實上,毒品防制工作需要的是由下而上的力量,方能深入社區基層,為徬徨、無助之人,點亮心火。今天接受陳其邁市長親自頒獎的林錦良藥師,就是最好的體現。
旗山區的林錦良藥師,是在地社區藥局的負責人,他是執業長達28年的藥師,同時具有高雄戒治所衛教講師9年、藥物濫用防治衛教講師13年的資歷,更難能可貴的,他投身少年觀護所,擔任藥物濫用防治衛教講師長達12年,可以說是燃燒自己、照亮他人的奉獻者,也因此獲得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拒毒預防組」109年反毒有功人士的殊榮。
所有的獎項,或許只是錦上添花,真正打動人心的是,持續不斷的付出與熱情,期待在社區的各個角落,有更多這樣具有專業、同時懷抱熱情的人們,願意加入我們。
很高興毒品防制局已經做好準備,將積極爭取中央毒防基金的挹注,並與ICT、物聯網業者建構科技整合應用的策略性合作架構,將各部門的大數據進行整合分析,並建置視覺化儀表板以即時監測,達到陳其邁市長所期待的—主動關懷、即時服務,也就是說,不讓任何一個個案失聯,而是由公部門主動追蹤,以至全方位透過公衛、醫療、心理、就業等面向,協助個案復歸社會,同時深入校園防堵毒品問題、減少毒駕造成的公安危害。
陳其邁市長也指示,由我持續協助毒防局,爭取握有關鍵技術的企業共同合作,導入智慧科技整合應用,讓智慧毒防在高雄,開出不一樣的花朵;智慧毒防網絡的建置,能為高雄轉型智慧城市,構築強而有力的社會安全網。
藥癮者處遇計畫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3Q給台灣的提案20:心理健康】
小燈泡案,台南玉井縱火案......每當這些案件發生,精神病患是否影響社會安全?如何進行精神病患犯罪者的處遇?又會引起討論。這裡,我不討論個案,而是要討論台灣精神醫療的整體問題,簡單的說,太少的人、太少的經費、承擔了太大的責任。
#精神醫療與社會安全網
根據研究,精神病患犯罪率長期看來也不會比一般族群高,但我們看到,媒體卻常強調犯人得了某些精神疾病,彷彿精神疾病與犯罪之間有著高度連結。但我要強調,作為立法者,我們要促進的是整體制度的完備,因精神疾病失去辨別是非能力而犯罪者確實有,但一來比率不超過整體族群犯罪率,二來病患若能提早得到妥善治療,而不是等到犯案再處理,其暴力風險與社會成本,反而可有效降低。
台灣的司法精神醫療,往往太注重住院治療模式(監護處分),但對於監護處份完結後的追蹤,以及替代的治療模式,制度尚未完備。另外,對於收容高風險「病犯」的高度特化「病監」,也尚未完備。 而在監護處分之外,精神醫療體系必須負擔大量家性暴、藥酒癮濫用治療的案量,讓醫療體系在資源不足之下,需要負擔越來越多社會責任。
我認為,對於高風險個案的精神醫療資源協助,在個案管理與門診處遇上,都需要加強投資。而在強制治療方面,如同日本有「住院治療」與「通院治療(門診等治療)」兩種模式轉換,具有強制力的門診或日間住院治療模式,對於自傷傷人風險低的病犯而言,反而有更好治療與社會復歸的意義。這可透過保安處份模式實行,但現行法規與實務運作上尚未完備,也是我若進入立院會努力的方向!
#心理健康投資不足
台灣的精神醫療品質,根據經濟學人報告,在亞太地區僅次於紐澳,勝過日韓,然而,這樣的高品質,卻是在高度壓榨各職類臨床人力上得到的。
台灣的心理健康主管單位叫做「#心口司」(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這是因爲,在馬政府江宜樺內閣2013年進行組織改造後,很奇怪的把心理健康和口腔衛生強制併在一起,這種畸形的發展,一開始就被質疑,但當時政府仍一意孤行通過,被立院協商有條件地要求一年後檢討,而後國發會報告也建議將兩部門分開。
迄今,心口司仍存在,雖然這兩年預算有所增加,但一年預算不過20億,扣除口腔衛生後,精神醫療、心理健康與酒藥癮防治預算大概只有15億。佔政府預算比例甚至比泰國還低!
偏低的預算,當然就影響各項心理健康計畫推展和人力配置,例如個管員與個案比例也嚴重偏低(大約是1:100,約為理想比率5倍)。我主張必須盡快檢討,讓我們有「獨立心理健康」主管機關,要求各級政府均訂立心理健康計畫,並提升心理健康預防照護預算。
#社區精神醫學發展
我們的社會,常常不願意正視精神疾病,甚至常常裝作這個問題不存在,與我無關。事實上,根據本土研究,一般精神疾病(包含憂鬱、焦慮、睡眠問題等)的總盛行率在2010年接近1/4,比起1990年來翻倍,而每年實際就診精神科人數也高達250萬人。心理健康,絕非和你我無關的問題!
然而,雖然台灣的就醫相當方便,對於許多需要長時間復健的病患而言,出院後才是讓家屬、患者困惱痛苦的開始。
僅管「去機構化」的目標喊了許久,然而,社區精神醫療的能量,卻遠遠不足覆蓋所有的需要者。舉例而言,具有相當多實證醫學證據的積極性社區治療(Assertive community treatment, ACT),由於需要不同的專業人士(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社工、護理師、職能治療師及物理治療師)組成提供持續服務,以台灣心理健康分配到的資源根本是難以實現。而以住居和就業來說,提供心理健康障礙者的資源與自主選擇權也很少,而補助款的分配也常讓病友與家屬卻步(例如住院反而比出院安置省錢的制度)。
我認為,除了根據世界研究案例,持續增加預算,推動社區精神醫療團隊與個管組建,建立照護比外,透過台灣的資通科技優勢,加強導入遠距醫療、App心理治療等輔助治療模式(必須經過醫師醫囑),並結合長照2.0體系,都是提升精神照護資源使用效率的方式。
而終極議題是,如果台灣社會對精神病患的歧視依舊,設置社區家園、社區復健中心都會被居民抗議,那麼專業人士的努力仍是徒然。我認為一是隨著政府需從立法與行政雙管齊下要求媒體自律,也須持續投資預算,對影劇等多媒體創作導入正確概念,讓《我們與惡的距離》不是絕響。其二,在公共住宅政策、地方創生政策上,對於弱勢住居與就業的保障,如何透過法規的誘導得到保護,也是需要跨部會討論的!
藥癮者處遇計畫 在 高閔琳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高雄・議會】二、三讀會
針對毒防局「衛生業務─輔導處遇業務」預算提出質疑。
高雄市首創成立「毒品防制局」,預算共計88,725,000萬元,組織架構主要分為綜合規劃科、輔導處預科、研究預防科;預定於12/29 掛牌上路。
閔琳指出,就毒品防制局預算結構來看,扣除一般行政類預算如人事費用、設備、水電租金預算(佔 54.09%)就只剩下一半四千多萬元;也就是成立毒品防制局最重要的業務工作—「輔導處遇」,預算金額共計 42,594,000元。
詳閱預算書可發現,當中輔導處遇科各項預算科目,直接與協助毒癮戒斷、協助毒癮者復歸社會、關懷高風險家庭有關的業務只有兩筆:
一、補助國內團體(補助中途之家辦理藥癮者進行相關生活、認知、職能等重建,提供漸進式處遇等相關費用)200萬元。
二、「強化藥癮者輔導處遇計畫」,預算金額35,259,000元佔本科業務 82.78%。但詳細審閱預算,竟發現該筆3000多萬元的預算都是「臨時人員酬金」,卻看不見任何有關「輔導處遇」之計畫內容與詳細預算內容。
衛生局長黃志中答詢表示,該項業務屬衛生署相關計畫、原為衛生局業務;將進一步提供相關詳盡資料,以供議員監督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