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海邊發現漂流木可別亂撿
花蓮林警近日查獲一名男子私自撿拾 #漂流木,涉嫌侵占國有財產,包含紅檜、櫸木等貴重木材,總重達8公噸,市價粗估逾百萬,將以違反《森林法》等罪移送花蓮地檢署,最高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10倍罰金。
花蓮林管處表示,漂流木是國有財產,須經公告開放民眾才能撿拾。台東林管處就公告自9月28日到10月27日,開放18處海岸允許台東縣民撿拾漂流木,但僅限以徒手方式撿拾,不開放使用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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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8萬的網紅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的重點真的只有幾個 1. 打疫苗前要吃飽睡飽 2. 如果會暈針,盡量有人陪同或是坐車去 3. 當天所有照顧我的醫護人員都展現了無比的溫柔及專業。我知道忙碌會造成許多溝通失誤及摩擦。這邊表達歉意以及感謝。 因為我自己打疫苗之前不知道要吃東西,所以我想說拍成影片,由我來講,讓大家知道這個訊息,那能...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立法委員 江永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針對散布疫情假消息影響股市一事,永昌今日在財委會質詢金管會黃天牧主委。
永昌指出,9月初曾有民眾散布50多例確診的假消息,導致當天股市大幅波動。永昌質詢主委,金管會在調查後,是否有發現這起案例確實影響股票市場?
雖然檢調是以「傳染病防治法」起訴,但永昌提醒金管會,在「證券交易法」中有明定,散布不實消息影響股市者可處3年已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00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儘管黃主委一再強調9月的案例檢調已確認無影響股市,但是當天受影響的投資人卻蒙受損失,而疫情相關假消息未曾減少;金管會日後應該主動查緝相關事件、密切注意疫情假訊息與股市之間的關聯,莫讓假消息亂竄影響股市。
永昌也要提醒各位,今天我們已經 #連三天本土確診加零,國人千萬不要亂傳疫情訊息,以免踩到法律紅線!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你今天犯罪了嗎:開車撞到違規阿公還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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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酒駕之外,最常出現在社會版上的新聞應該是「肇事逃逸」。你隨便問一個人什麼是肇事逃逸,大家都會跟你說「開車撞人然後逃跑」。
但是,如果發生車禍的責任不在我身上,離開現場也是「肇事逃逸」嗎?甚至你知道刑法已經沒有「肇事逃逸」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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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是犯罪行為。
2014 年,嘉義太保某個人在準備右轉的時候,被一台違規逆向的阿公騎腳踏車撞到,阿公受傷,開車的人下車把他扶起來,沒等警察來就開走,後來被判決犯肇事逃逸罪確定。
在從前,法律叫做「肇事逃逸罪」,但「肇事」兩個字意思應該是「是你幹的」,像上面的嘉義阿公受傷,並不是開車人的故意或過失,說他「肇事」好像有點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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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2013 年曾經針對這個問題作出決議,不管車禍能不能算在你頭上,有人死傷你還跑,你就是肇事逃逸。(不過,最高法院排除了「故意」發生事故的情形——像是故意開車撞人,畢竟故意開車撞人已經是其他更嚴重的犯罪了。)
而在媒體的渲染下,肇事逃逸差不多等於僅次於酒駕的惡性,立法院為了回應民意,也在 2013 年將刑度往上調。
後來,包括上面的嘉義汽車駕駛,也有很多法官認為「肇事逃逸罪」有問題,因此聲請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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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大法官在 2019 年作出解釋,認為如果把「不是你犯的錯」也算入「肇事」,和一般人的認知有落差,簡單來說法律規定「肇事」兩個字不夠明確。如果也要把「駕駛人沒有故意或過失致人死傷」而逃逸的情形納入刑法處罰,必須用更精確的文字。
另外,2013 年的「肇事逃逸罪」刑度是 1-7 年有期徒刑,已經到了一定會被關的門檻,大法官認為法條從輕傷到有人死掉都要關,太重了,因此宣告違憲。刑度的部分,最晚 2 年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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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今年 5 月的時候回應大法官解釋而修法,把「肇事」改成「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的刑度下修到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的刑度維持原本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規定駕駛人對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無過失」的情形,減輕或免除其刑。
這樣的修法算是解決了「肇事」兩個字不夠明確和刑度太重的問題。
簡單來說,如果真的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了,保險一點的作法還是等警察來,不要隨便離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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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疫情期間的刑法修正:肇事逃逸該怎麼罰?打擊不夠全面的N號房條款?|白目觀點 https://plainlaw.me/2021/05/26/hitandrunamend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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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我的重點真的只有幾個
1. 打疫苗前要吃飽睡飽
2. 如果會暈針,盡量有人陪同或是坐車去
3. 當天所有照顧我的醫護人員都展現了無比的溫柔及專業。我知道忙碌會造成許多溝通失誤及摩擦。這邊表達歉意以及感謝。
因為我自己打疫苗之前不知道要吃東西,所以我想說拍成影片,由我來講,讓大家知道這個訊息,那能傳遞多一個是一個。
希望不要有奇怪媒體、政黨、或側翼粉專拿這件事情炒自己的agenda
願眾人有了我這個前車之鑑,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施打時間:9/3 09:30
施打地點:(我不想要造成診所的困擾,所以選擇不公開。如果有人提醒我會有違法疑慮的話,我可以補。)
施打廠商:AstraZeneca
我聲明上述資料均為真實,若有不實,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
第 9 條
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防治措施之相關訊息,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立即更正。
第 64-1 條
違反第 9 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本片全程遵守文化部公告之拍攝防疫管理措施◢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10819自由時報 全民個資哪來?揭房仲「小白機」秘密
新聞360連結→https://youtu.be/JMMTEB7dKDs
一家家房仲門市找上門,這些業者涉嫌使用俗稱小白機的房仲神器,點開小白機,裏頭全是屋主個資,只要輸入姓名或地址,就可以查到手機號碼,和名下不動產的詳細資料。
記者/呂月琪 採訪報導……↓
民眾個資被不肖業者以3.6萬~5萬元不等的價格賣出,專門賣給房仲業務,就是鎖定他們有開發屋主的業績壓力,但竊取資料已經觸法,檢調大規模展開調查。
為了提高找屋主效率,一些房仲使用小白機抄捷徑,不法獲利的源頭是兩名離職的房仲兩年來非法蒐集上億筆屋主個資並開發搜尋資料系統,專門賣給房仲業務,用來開發隱性客戶,而經過清查,不法獲利至少數百萬元。
不只小白機,像這樣以大量個資做為賣點的屋主開發系統,在業界早已不是新鮮事,不少民眾都會收到這樣子的簡訊。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至少4分之1,最高3分之1,10個仲介可能就有3個仲介,不要說她現在在用,但是至少她可能曾經被推銷過,或是曾經使用過。販賣個資的系統業者也不單單只是一家而已,其實有好幾家。
高達上億筆個資外洩,這麼多資料到底從哪裡來,警方正持續追查,而個資來源的管道還有可能是。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當然也包含一些物業管理,一些可能管理比較不夠嚴謹的,一開始會先把整棟屋主所有的聯絡方式都先儲存備份起來,當然不會那麼快賣給仲介,基本上是等到他們離職了,或者是調單位了,從此跟這棟大樓再無瓜葛之後,她才會把這份資料拿去附近的仲介公司做兜售。像這種單獨一棟棟來講的話可能就是8千~1萬多塊錢不等。
小白機成為房仲之間的公開秘密,但背後卻是不少房仲的無奈和心酸,想要杜絕個資外洩的亂象,還是得回頭檢視房市交易過程中的競爭生態。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如果通通都是專任約,只要委託一個仲介,其他仲介就不能委託,如果台灣未來是這樣的房地產概況的話,那就不會再有這種想要竊取個資然後去騷擾屋主、拜託屋主委託這樣的情況發生了。那因為國外都是專任委託,只有台灣有所謂的一個房子可以同時委託2345678家仲介的狀況,所以衍生了這樣的竊取個資氾濫的行為。
民眾個資被當成商品交易,已經觸犯個資法,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這回不少房仲為了業績觸法,也揭開小白機長期在市場橫行的亂象。
陳泰源YT→https://youtu.be/2WAzB5X7l18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19.html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10818東森「小白機」房仲業不能說的秘密 上億筆個資外流
東森YT→https://youtu.be/ym2g9zGKp1g
記者/許淳雅:非法小白機裡頭多達一億八千多筆資料,被前房仲以八千到五萬元不等的價格賣出,所有被害人的姓名、電話、住址、生日通通都暴露在這個系統當中。警方檢視其中資料,赫然發現自己的個資也都在裡頭。
記者/許淳雅、張仲華 採訪報導……↓
警方懷疑,全台民眾資訊,全大部分都被收錄在這個小白機裡,不誇張,只要輸入姓名或地區等關鍵字,相關個資通通出現,嫌犯除了透過難以進行網路監控的暗網蒐集大量個資。警方懷疑外洩管道還包含各大企業機關。
房仲業者/陳泰源:比如說像自來水公司、台電公司、瓦斯公司、包含電信業者,耳聞有聽說中央機關的資料其實有外洩。
對此,刑事局表示,目前還沒有掌握到有公家機關外流民眾個資,但還會繼續追查,而個資來源最主要的管道還有可能是這個。
房仲業者/陳泰源:每換過一個大樓的時候,(部分保全)就會把那一棟大樓全棟的屋主的個資都先複製一份,可能私底下會在附近的房仲公司做販售。
民眾個資成為交易物件,而由於小白機被買斷,每過幾年就要再跟嫌犯重新購買,非法集團圖謀暴利,小白機成為房仲之間不能說的秘密。
房仲業者/陳泰源:坊間上大概有四分之一甚至有將近三分之一的仲介業者其實都有靠這個所謂的小白機。甚至仲介自己扮演中盤商的角色,再去轉賣給他信任的房仲同行,甚至不一定賣給房仲同業,他搞不好會賣給徵信業者。
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房仲千萬不要為了業績觸法,上億筆個資的外洩來源,警方也要查辦到底。
陳泰源YT→https://youtu.be/pUczniwANgY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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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 犯罪偵查實務(第三版) - 第 326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的相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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