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M Chen (陳師孟)
我們才有值得奮鬥的事情!
上個週末的〈尖尾週記〉開了天窗,儘管只有一位讀友來信詢問:「沒看到〈週記〉,你怎麽啦?要注意身體呀!」心裡有點落寞,噯,只有一位讀友在追蹤?近日有媒體報導,「推特」公司開始清理社群網路平台、防止濫用灌水,據說川普總統的5,340萬粉絲被刷掉10萬人,而歐巴馬的1億多粉絲也被剔除40萬人;我的單人粉絲可是貨真價實,沒有灌水膨風的問題。
言歸正傳,上個週末我是到了加拿大的西岸大城溫哥華,在「台加同鄉會」與「美西台灣人夏令會」合辦的年度大會中,做一場演講,順便和二十多年沒見面的老朋友話舊。沒有帶筆電,所以無法上網寫〈尖尾週記〉部落格,為了對那位死忠支持者有所交待,我想把那天的演講內容做一個重點敘述。
我講的題目是:「轉型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主要想要表達:「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防線」這句話有待商榷,因為在威權體制下,司法常常成為獨裁者的附庸,服務的是獨裁者定義的「正義」,常以維護政權的利益為最高原則;老蔣說:「反攻大陸、解救同胞」、「漢賊不兩立」,「台獨是竊據國土、顛覆政府」,不都是他個人定義的正義嗎?司法不都是服從威權口中的正義嗎?人民的天賦人權有受到防護嗎?
這是何以一些民主不成熟的國家,譬如近年的委內瑞拉、土耳其、馬來西亞,好不容易有了政黨輪替,卻看見司法只是換個效忠的對象,仍然是政黨傾軋的工具。把選舉視為是民主的全部,把政黨輪替視為是民主轉型,把司法轉換效忠對象視為是司法改革,以為民主也是以選票來定奪的「成則為王、敗則為寇」,以為司改是老百姓選誰當家、司法就聽誰的。在這種假民主思考之下,2008年馬英九從登基第一天開始,就對陳水扁前總統打斷中國國民黨的「法統」罪行,完全不顧程序與實質正義,濫行司法報復,也就無足為奇了。
我到監察院任職近半年,雖說被一票司法界人士罵翻,卻也認識了幾位風骨崢嶸的司法官,在與他們的言談中,逐漸瞭解台灣黨國司法所以至今陰魂不散,關鍵就在黨國遺緒已經在司法體系內形成一個腹中的「異形」,不管外界如何變化,它自顧自不斷茁壯,互相呵護與近親繁衍。民主進步黨雖然曾經奇跡似地打敗執政半世紀的中國國民黨,但後者卻在短期間復辟成功,這對那些觀望或潛伏的黨國司法官是極大的鼓舞,他們甚至連轉換效忠的表態都不必做,反正很快就可「從頭收復舊河山」。所以馬英九一上台,就毫不掩飾地表露出他們對黨國絕無二心,對制裁阿扁及扁朝政務官則絕不手軟。我節錄一些親耳聽聞的說法:
A法官說:「法院層級越高,藍的法官比率就越高;最高院大概佔90%,很多人並不怕你知道」;B法官說:「法律人表面上是獨立辦案,其實有很親密的人際關係,司法圈內選舉很多,會互相照顧的,比較容易選上」;C法官說:「揣摩上級審的意思很重要,不然你的判決很容易被發回」;D法官說:「我因為在判決書中違背最高院的判例,差點被解職,這輩子當不成法官」;E檢察官說:「要辦大案才能成為長官眼中的紅人」;F檢察官說:「特偵組那幾位辦阿扁或謝清志最猛的,是他們自動申請要到特偵組的」;G檢察官說:「我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檢察官是最政治取向的」;H教授說:「那些司法官當然敢說他們不需要道歉,因為他們覺得司法的威權結構還是很穩定,是可以保護他們的。」
要打破結構性的司法殘障,要司法真正成為轉型正義的保障,只有兩個手段:其一是制訂〈除垢法〉,清除司法體系的既存污垢,以免繼續污染司法新血,這是東歐許多前蘇聯附庸國的做法;其二是制訂〈撤銷不法判決法〉,推翻過去不義政權一切反人權、反民主的判決,以平反冤曲、歸還公道,這是德國對納粹罪行的做法。台灣呢?
馬政權時期曾在2011年通過一部〈法官法〉,原先大家以為會有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結果正相反,整部條文都在談加強司法官的退休與工作保障,並強調法官不得因為「法律見解」而遭到評鑑或懲處,等於是把黨國法官為了整肅異己慣用的「自由心証」無限上綱,堪稱是一部「法官包庇法」。除垢?門都沒有。
至於「撤銷不法判決」這方面,小英總統上任後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略有著墨,其中第二條指出:「平復司法不法」是「促轉會」要規劃推動的工作之一。目前由於〈施行細則〉尚待立法審議,是否會把依據戒嚴時期相關法律所做的不當判決一律撤銷,包括一些不當黨產的處分,則無法預測。
在這種〈除垢法〉從缺、〈撤銷判決法〉待審的情況之下,我們既然不冀望黨國司法自動從良、自行了斷,顯然監察權是唯一現成可用的武器,只要彈劾幾個無良司法官,就會有殺雞儆猴的作用,等到新一代的司法官成為主力,「超出黨派、獨立審判」成為司法常態,那麽台灣的轉型正義就得以固守了,至少這是我未來兩年要努力的目標。
我在會議閉幕式上說了幾句話:雖然這半年來挫折不少,但是並不會被擊倒。我引述哈利波特不怕「伏地魔」的邪惡魔法,因為:
「我們有一樣東西,是它沒有的,我們才有值得奮鬥的事情!」
血魔d判例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作者: SM Chen (陳師孟)
我們才有值得奮鬥的事情!
上個週末的〈尖尾週記〉開了天窗,儘管只有一位讀友來信詢問:「沒看到〈週記〉,你怎麽啦?要注意身體呀!」心裡有點落寞,噯,只有一位讀友在追蹤?近日有媒體報導,「推特」公司開始清理社群網路平台、防止濫用灌水,據說川普總統的5,340萬粉絲被刷掉10萬人,而歐巴馬的1億多粉絲也被剔除40萬人;我的單人粉絲可是貨真價實,沒有灌水膨風的問題。
言歸正傳,上個週末我是到了加拿大的西岸大城溫哥華,在「台加同鄉會」與「美西台灣人夏令會」合辦的年度大會中,做一場演講,順便和二十多年沒見面的老朋友話舊。沒有帶筆電,所以無法上網寫〈尖尾週記〉部落格,為了對那位死忠支持者有所交待,我想把那天的演講內容做一個重點敘述。
我講的題目是:「轉型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主要想要表達:「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防線」這句話有待商榷,因為在威權體制下,司法常常成為獨裁者的附庸,服務的是獨裁者定義的「正義」,常以維護政權的利益為最高原則;老蔣說:「反攻大陸、解救同胞」、「漢賊不兩立」,「台獨是竊據國土、顛覆政府」,不都是他個人定義的正義嗎?司法不都是服從威權口中的正義嗎?人民的天賦人權有受到防護嗎?
這是何以一些民主不成熟的國家,譬如近年的委內瑞拉、土耳其、馬來西亞,好不容易有了政黨輪替,卻看見司法只是換個效忠的對象,仍然是政黨傾軋的工具。把選舉視為是民主的全部,把政黨輪替視為是民主轉型,把司法轉換效忠對象視為是司法改革,以為民主也是以選票來定奪的「成則為王、敗則為寇」,以為司改是老百姓選誰當家、司法就聽誰的。在這種假民主思考之下,2008年馬英九從登基第一天開始,就對陳水扁前總統打斷中國國民黨的「法統」罪行,完全不顧程序與實質正義,濫行司法報復,也就無足為奇了。
我到監察院任職近半年,雖說被一票司法界人士罵翻,卻也認識了幾位風骨崢嶸的司法官,在與他們的言談中,逐漸瞭解台灣黨國司法所以至今陰魂不散,關鍵就在黨國遺緒已經在司法體系內形成一個腹中的「異形」,不管外界如何變化,它自顧自不斷茁壯,互相呵護與近親繁衍。民主進步黨雖然曾經奇跡似地打敗執政半世紀的中國國民黨,但後者卻在短期間復辟成功,這對那些觀望或潛伏的黨國司法官是極大的鼓舞,他們甚至連轉換效忠的表態都不必做,反正很快就可「從頭收復舊河山」。所以馬英九一上台,就毫不掩飾地表露出他們對黨國絕無二心,對制裁阿扁及扁朝政務官則絕不手軟。我節錄一些親耳聽聞的說法:
A法官說:「法院層級越高,藍的法官比率就越高;最高院大概佔90%,很多人並不怕你知道」;B法官說:「法律人表面上是獨立辦案,其實有很親密的人際關係,司法圈內選舉很多,會互相照顧的,比較容易選上」;C法官說:「揣摩上級審的意思很重要,不然你的判決很容易被發回」;D法官說:「我因為在判決書中違背最高院的判例,差點被解職,這輩子當不成法官」;E檢察官說:「要辦大案才能成為長官眼中的紅人」;F檢察官說:「特偵組那幾位辦阿扁或謝清志最猛的,是他們自動申請要到特偵組的」;G檢察官說:「我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檢察官是最政治取向的」;H教授說:「那些司法官當然敢說他們不需要道歉,因為他們覺得司法的威權結構還是很穩定,是可以保護他們的。」
要打破結構性的司法殘障,要司法真正成為轉型正義的保障,只有兩個手段:其一是制訂〈除垢法〉,清除司法體系的既存污垢,以免繼續污染司法新血,這是東歐許多前蘇聯附庸國的做法;其二是制訂〈撤銷不法判決法〉,推翻過去不義政權一切反人權、反民主的判決,以平反冤曲、歸還公道,這是德國對納粹罪行的做法。台灣呢?
馬政權時期曾在2011年通過一部〈法官法〉,原先大家以為會有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結果正相反,整部條文都在談加強司法官的退休與工作保障,並強調法官不得因為「法律見解」而遭到評鑑或懲處,等於是把黨國法官為了整肅異己慣用的「自由心証」無限上綱,堪稱是一部「法官包庇法」。除垢?門都沒有。
至於「撤銷不法判決」這方面,小英總統上任後通過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略有著墨,其中第二條指出:「平復司法不法」是「促轉會」要規劃推動的工作之一。目前由於〈施行細則〉尚待立法審議,是否會把依據戒嚴時期相關法律所做的不當判決一律撤銷,包括一些不當黨產的處分,則無法預測。
在這種〈除垢法〉從缺、〈撤銷判決法〉待審的情況之下,我們既然不冀望黨國司法自動從良、自行了斷,顯然監察權是唯一現成可用的武器,只要彈劾幾個無良司法官,就會有殺雞儆猴的作用,等到新一代的司法官成為主力,「超出黨派、獨立審判」成為司法常態,那麽台灣的轉型正義就得以固守了,至少這是我未來兩年要努力的目標。
我在會議閉幕式上說了幾句話:雖然這半年來挫折不少,但是並不會被擊倒。我引述哈利波特不怕「伏地魔」的邪惡魔法,因為:
「我們有一樣東西,是它沒有的,我們才有值得奮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