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律師麻煩你,能在fb上
給一些失智照護的家屬
相關的指引與教育
這類問題很多很嚴重
可是目前的法律
事實上,窒礙難行
甚至造成侵權者
恣意妄為+不予理會
而真正的照護者
都是遭受侵權又須負擔
沉重的身心及經濟壓力
我便是其中一位,很無奈
也不願放棄91歲高齡老母 目前流落租屋過日子
房租能否繳得出來
就看弟妹良心了
監護宣告,他們不簽字
申請家暴保護,
社會局的工作人員
都是小弟弟小妹妹
不敢直指問題,
只能要我一再忍,
也沒有錢聘請律師!
失智親人的扶養,尤其在失智者名下沒有財產的狀況下,更需要法律與大愛!
母親如果沒有錢可以生活,需要扶養,在法律上就需要由子女全體來負擔扶養的責任,也就是子女要”共同分擔”母親的實際生活費用。
你會問,那如果有人不付錢呢?
先好言相勸,如果仍不付,可以先由一個人代墊,之後再由代墊的人向其他兄弟姊妹索討,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兄弟姊妹支付每一個人應該分擔的錢。
這樣的訴訟需要具體的證據來支持,每一個花用在母親身上的單據都需要保留,未來法官才有證據作為判決的依據,如果沒有足夠的單據,法院會依照母親的生活縣市,用行政院每人每月消費支出,或是最低生活費來作為判決的依據(註)。
這類的代墊費訴訟,前提是要”代墊”後才能提告,因此,針對未來的扶養,就要由母親自己的名義提告。
如果母親已經失智到無法意思表示,就向法院聲情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來幫助母親行使權利。任何一位子女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是不需要全體子女同意,程序上,法院會由醫院醫生的協助下鑑定母親是否符合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的標準,不會單憑子女的意見就准許,或否決聲請。
至於保護令是指有受到家庭暴力下,可以聲請用來保護自身安全的,家人如有家庭暴力,可以聲請保護令保護自己與母親,法律不會因為母親失智就不保護的。
用盡自己的全心全意來照顧失智的母親,是大愛。
報親恩,愛無限。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失智
#扶養
#保險
註:
1.台北市110年最低生活費17668元,109年每人每月消費支出30713元。
2.新北市110年最低生活費15600元,109年每人每月消費支出23061元。
同時也有2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現在我能和蘇院長在國會這裡用台語議政,是因為許多民主前輩的付出,像是耀伯,戴振耀前輩,那時他在國會以台語質詢,盧修一前輩與謝長廷前輩就幫忙翻譯。上個會期,我也提出決議,為尊重各委員以母語問政,設立各國家語言間之通譯服務及培育各國家語言通譯人才。 針對語言的發展,我最在乎以「系統化」執行計畫,目前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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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懂「法」。
關於孩子在校課業與成績等權利的爭取,一切都先從「法」開始。因此,長期以來一直提醒特殊生的家長,一定需要熟悉《特殊教育法》。
實務上,經常會面臨以下的一些情狀。例如兩個孩子一樣都在同一家醫療院所就診,一樣都被診斷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一樣醫生都開立了診斷證明書,甚至於一樣醫生都開立了藥物,無論是利他能、專思達或思銳。好吧,如果這兩個孩子在學校讓老師頭痛的狀況都一樣。
但是,擁有醫療診斷,並不等同於是特殊教育學生,除非孩子經過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鑑定、通過,而取得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
假如,這兩位孩子,一位經過特教鑑定取得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另一位則沒有通過鑑定,一般會建議轉為由校內輔導系統協助,或者家長因各種理由拒絕接受特教鑑定(一般是擔心孩子被貼上所謂的「標籤」)。
以往,取得特教身分的孩子,例如ADHD孩子取得「情緒行為障礙」,接著他的相關學習權利往往可受特殊教育法的支持與保護。例如《特殊教育法》第19條:
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而這一點,往往是過去未取得特教身份與資格的ADHD孩子無法爭取的。
但現在通過的《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7條(發布日期:民國 104 年 10 月 15 日),則詳列了以下的內容。
學校應針對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列冊追蹤輔導。
學校得召開個案會議,針對前項學生之個別特性,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等相關措施。
學校得邀請學校行政人員、相關教師、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參與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等相關措施。
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不受請假或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
特別是這一部分:
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彈性處理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不受請假或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
關鍵是,那麼對於未取得特殊教育學生身分的ADHD孩子,如果屬於學校「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且有課業與成績需求,這時候則有了法源的依據。
但有意思的地方也在這裡。一般來說,校內對於特殊學生最為熟悉的人員,主要為資源班老師或特教老師。對於輔導系統來說,這部分相對會是陌生一些。未來,如果孩子的條件是:在醫療上,擁有ADHD的診斷,未取得特教身分。但他卻符合《學生輔導法》裡的「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之學生」,那麼關於孩子日後在課業與成績的輔導上,特教系統與輔導系統如何合作與區隔,將會是一場微妙的互動。
但更重要的是,孩子的課業與成績的權利又多了一條法律來支持。當然,未來家長是否為孩子爭取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分,特別是ADHD或其他情緒行為議題的孩子又將會有另一番的考量。
關於相關法律條文的解釋,請特別留意在「應」和「得」之間。前者提供了相對的法律保障或義務,例如《特殊教育法》第19條 :「......『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後者則反映出,在親師溝通上所需說服力的重要性。例如《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7條:「......學校『得』視學生輔導需求......。」—王意中臨床心理師
行政協助意思 在 李佳燕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人如其字,字如其人?】
那篇小學一年級被要求字要寫得非常整齊,還有老師不准小孩跑步,即使在走廊之外(大人們看清楚)的地方也不行的讀者來信和我的註解貼文,引起不少回響,有支持,也有反對的,還有不少一樣受苦受難的小學生父母來貼照片。
我剛開始有讀大家的回應,後來回應實在太多了,我沒有辦法繼續追下去。還有,有的回應,讓我非常不耐煩,只想說:"請先讀清楚文句,再來罵人可以嗎?"(我寫得很清楚:字要寫得別人看的懂,不要有錯別字比較重要,所以,那兩個留言什麼"大""太""ㄣ""ㄅ"亂寫的,請先學會讀文。太重視字體,卻文字有讀沒有懂,真是無奈!)(我文章有特別說老師規定不能跑,有他的難處,因為怕學生受傷,家長會來鬧....所以是兩難,都寫了,並沒有責怪老師之意,是有看沒有到嗎?!);
還有"請寫出有邏輯一點的理由好嗎?"(學習如何講道理,比訓練把字體寫得像印刷體重要百倍。)
這些不客氣的話,造成當初寫信給我的母親非常難過,還寫信向我道歉:"對不起,李醫師害你被攻擊了...."
這些非常不客氣的話,也讓我極度不耐煩,差點動怒。(我為什麼要花三小時的時間來回這些啊!)
就像我經常勸導家長的:"當你對孩子的無理取鬧,非常憤怒到快忍不住要爆粗口時,請深吸一口氣,離開現場,等冷靜下來了,再回來。"
我也是一樣。我暫時離開一下,避免爆粗口又爆血管。年紀有了,還是要自己小心。
這是當初我完全沒有料到的結果。
不過,我也讀到很好的建議與提醒。有人說老師劃紅字,只是善意的提醒,並沒有其他意思,只是提醒最正確的寫法是要這樣寫。我覺得這真的是許多家長要調整的心態!不要看到老師寫了紅字,就玻璃心碎了一地。那只是教導,並非指責。我們孩子小,一下子沒辦法寫這麼好,但是至少知道最標準是這樣寫。就這樣而已。
我到過許多地方演講,包括學校。總有上百間了吧!
其中,只有兩次有老師站起來質疑"把字體寫得整整齊齊"的重要性。
一位說:"如果蔡總統字很難看,簽名出去能見人嗎?
我的回答:"第一,非常少人能當上總統:第二,一旦當上總統,自然有人會來教你如何把名字簽得能見人一點。那時再來練一下都來得及,不必在六七歲的時候,就苦命練起來放。"(到時候,總統又沒當到,不是很衰嗎!)
另一位說:"雖然考試都是電腦閱卷了,但是也有作文,需要手寫。字寫得難看,分數拿不高分。"
我的回答:"如果真的以為那會影響大考的作文,也不必急著小學低年級就要寫得美美的字啊!可以高年級,甚至國中再來要求,都來得及。更何況...我身邊就有太多字寫得很亂很難看的人,大學考試作文,幾乎滿分的...我先生就是!"
我的孩子都已經三十多歲了,這些教育的事,干我屁事?!我在操什麼心啊!
是的,但是,影響到孩子的身心健康,那就干我的事了!(所以,那些說孩子寫字寫得很開心的大人,恭喜,那篇文,跟你無關。)
我看過孩子從幼兒園開開心心地畢業上小學之後,整個孩子臉部表情變陰鬱的:我遇過小孩為了把字寫得整齊到符合大人期待,寫到一直抓頭髮,抓到頭皮像癩痢頭的,也有出現圓形禿的,還有一直摳手指到傷痕累累,一直咬指甲到永遠不需要剪指甲的.....
如果,這只是極少數老師的偏執要求,當然是要向老師反應。
可是,真的有不少家長與孩子受這樣的苦,而且從留言也顯示,有不少大人覺得這樣要求是必要的。因此,才希望藉由這篇讀者來信,讓大人重新思考:小學剛開學,這樣要求小一的孩子,對孩子是好的嗎?是有助於他的學習的嗎?是符合孩子上學校學習的宗旨的嗎?
我成長的年代,要求字體,可能還有些道理,因為隨時都要寫字。可是,我們也是到高年級,手指頭肌肉都發展成熟了之後,才被要求的。(那個留言說不是每一個人都像我這麼幸運,可以到國中還有環境讓我練字的,你可能太年輕,不了解民國五十幾年的台灣,那是一個均貧的社會。我們練字是自己拿著撕下來的日曆背面,自己一直寫一直寫,沒有人有那個環境,也每一個人都有那個環境。)
我也曾經誤以為"字如其人"。
一直到我上大學。我發現整個醫學系的同學,全班字寫得整齊能看的,不到一半!甚至,還有不少同學是注音符號都唸不齊全的。
我才又開始思索許多過去以為的"重要"與"必要",在經過更多事情,認識更多人之後,原來都不是真的。
熟悉我的人知道,我除了是一位要看診的醫師,每天帶著許多人的情緒回家,我必須慢慢消化。每一天都有不同的情緒。
最近又開始施打疫苗,行政事務更是龐雜,每天回家還要繼續處理。
然後,我也是一位家庭主婦煮婦,每天做早餐和晚餐,還要洗衣服,曬衣服、照顧盆栽.....
多年的粉絲們了解我經營粉絲頁的初衷:剛開始是為了幸佳慧的粉絲和我的病人們設的。什麼粉絲量、聲量,從來不是我這老人家所在意。(拜託!我已經61歲了,看過太多生老病死,流過太多淚水,心碎過太多次,我知道什麼才是人活著需要花心神在意的事。),所以,那個留言說我是在衝聲量的,請把話收回去!
我從大學的時候就已經開始關注所謂的教育或者學校的功能。(好啦!我承認我讀最多的是與東方傳統教育迥然不同的杜威。一個人選擇什麼樣的書閱讀,真的是跟他自己的特質有關啊!))
那時候讀過一本"夏山學校",可說是在東方傳統教育下,自認為已經是非常叛逆的我,也自嘆弗如的。
後來,我們開好書店,曾經邀請李雅卿來演講分享。我讀過她的"種籽手記","成長戰爭","北政實驗手記"....
後來,越來越多人有帶孩子在國外讀書的經歷,我讀著這些父母書寫的著作,周圍也有不少親友和病人有孩子在外國讀書的經驗,甚至,診所就有來台灣交換學生的外國病人....我接觸過太多與台灣制式教育不同的多元教育模式。
而我自己的兩個姊姊就是老師。
我的親友中有太多老師了。
我們經常一起討論台灣的教育現況與我們的擔憂。
在我那篇文章按讚的上千人中,有學校老師,有補教界老闆老師,有小學校長,有教育系所老師所長,有....留言說我不懂教育的,你是在說這些人也不懂教育,不懂教育現場?
所以,說我不懂教育的大人,你這樣說,不公允。
你可以說:"我們的教育理念不同。"這樣我可以接受。
不過,想想看,如果你認為對孩子好的要求,可是有其他老師並不認為,可見,這是一件並非肯定,而是值得再思索的事情。
尤其,要求字體整齊美觀,從我自己讀小學的經驗(現在已經60歲),到自己的小孩兄弟姊妹的小孩(現在已經三十多歲),到現在病人們正讀小學的小孩,這五十多年來,雖然世界以極驚人的速度在改變,人類傳達訊息的方式,已經不知改變了多少,職業的內容,更是不只變到哪裡去了....而我們小學低年級要求字體要寫得工整的標準,卻好像越來越嚴苛。這是什麼道理?
我有一些朋友,私下留了言給我,可見我的同溫層實在有夠厚...
這是一位醫師寫的:
“人如其字?看不見這個人其他的好...只看字,而不感受這個人的行為與話語是否一致,已經把枝葉看成主幹...這不是錯亂是啥?
”讓我想到兩句話,一是"人不可貌相"。連看到人,都不一定知道他是怎麼樣的一個人了,更何況是單獨只看字!二是"瞎子摸象",字,只是人手製造出來的東西,可以練,也和天賦有關,跟這個人做事是否認真,態度是否草率,有什麼直接關係?
所以一位醫生學弟,寫:"偷偷問...我們醫生有幾個字寫得別人看得懂的?"
如果標榜字寫得亂,就是做事草率的人,我建議,看診時,先請醫師寫個字讓你鑑定一下,再決定要不要讓他看。
一位熟讀古籍的醫生同學這樣寫:“明朝,董其昌的字是許多人求之不得的好字,他老兄啊,姦淫虜掠無所不為!就像正妹、帥哥上身的人,私下許多不可告人之事!心,善,或許是最重要但逐漸被忽視的問題!”
而且,這位董其昌啊!還是十七歲才開始勤奮練字!所以,大人不要急,如果有興趣,字要寫得好,十歲以後再練,綽綽有餘。
這是一位教授寫的: “如果是人如其字,不是應該讓每個人有自己的風格嗎?怎麼會要大家都寫整齊的字?又不是軍隊或是印刷廠!”
這個有意思,是啊!既然字如其人,那麼為什麼不能尊重每一個人有每一個不同的個性與特質?要每一個孩子字體都寫得如印刷體,難道教育的目的,是要把所有孩子變成如同同一個模子造出來的罐頭嗎
有位律師朋友說得好:“我以為的「人如其字」不在世俗眼光的美醜,是字散發出來的感覺~灑脫、拘謹、大器、小家碧玉……”
是的,灑脫的人不拘小節,拘謹的人,中規中矩。我們家三人,字體差很大。我家老公的字扭曲糾結成一團,不仔細看,還真難看懂;我兒的字,東一撇,西一撇,看得懂,不過整個鬆散到天涯海角;我的字,如果好好寫,大大的,美美的。但是,我們三人為人都誠懇正直,做事認真負責,慷慨助人。
這是一位老師寫的,我差一點笑出來: “我以前的認知是:天才的筆書(字)都很醜,且美女的字也多半不好看!(所以從小只要有人稱讚我的字好看,就會暗自傷感啊!)”
這是一位在補教界二十年的老師寫的:“字體工整與否其實一點都不重要,在我的教學經驗中,腦筋靈活的學生,字跡都是普通而已,而字跡超美的學生,思考比較直線型。但無論字跡美醜,都不會影響個人的未來發展。何必那麼在意這些事情呢?人的創意比刻板的學習更重要啊!"
這位太太在寫的老公,是上市公司董事長:"我那字如蚯蚓(連我都常常看不懂)的老公在他們眼裡應該是撿角 ”
我真的要了她老公的字來看,看了差點笑翻...我完全看不懂在寫什麼,比我家老公的字,更誇張...這是今天最激勵人心的娛樂~~
有聽過這樣一句諺語嗎?意思是字寫得好,長大幫人提皮包。我很小的時候,聽過我外婆說過。你聽過嗎?
港和國小劉育豪老師,是我非常佩服的老師,我經常告訴他:"你不要退休啊!我的孫子還要讓你教啊!!"這是他讀過我那篇貼文之後,發表在他的粉絲頁的感言。我完全贊同他的教學理念。是的,這才是我以為的語文教學。
{感謝許多熱血老師。
至於父母們,孩子一旦上學,就是進入野獸叢林,請做好支持與協助的角色。可以跟老師溝通的就溝通,溝通不了的,請孩子忍一忍,兩年就過了。相信孩子會有適應的能力。}
{我不會再針對這篇文,做回應。花我太多時間了。有朋友告訴我,那是信仰,你說服不了他們的。信仰,從來是沒有道理可講的。}
【至於那些看到整齊到像印刷體字跡會亢奮的大人,你可以製造讓自己爽的字跡,但是,不要強求別人也要讓你爽。】
行政協助意思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現在我能和蘇院長在國會這裡用台語議政,是因為許多民主前輩的付出,像是耀伯,戴振耀前輩,那時他在國會以台語質詢,盧修一前輩與謝長廷前輩就幫忙翻譯。上個會期,我也提出決議,為尊重各委員以母語問政,設立各國家語言間之通譯服務及培育各國家語言通譯人才。
針對語言的發展,我最在乎以「系統化」執行計畫,目前針對「國家語言發展」這件事已經有了「法源依據」,就應該要有「專責單位」來執行計畫。根據相關條文,目前國家語言發展以「任務」來做區別,意思是依遇到的問題,去相對的單位解決問題。例如:名字要以母語文字呈現找內政部;母語學以致用,找教育部;母語廣播節找NCC;去年協助民間團體「台文開戶」則得找金管會。但國家語言發展需要的是「整體戰略發展」,應將所有弱勢的、需要系統化的,來做整合的動作,而不是各司其職。
再來,今年1月,李永得部長出席「臺客原經典重現演唱會」提到,「書面語正式名稱初步規劃叫做台灣台語、台灣客語、台灣原住民族語、馬祖語、台灣手語。」但目前教育部的書面文字,有許多方面仍使用「閩南語」,比如閩南語比賽,我也希望教育部可以研議來改善。
語言是文化和思想的載體,涵蓋一個民族的知識體系、歷史記憶,顯現出民族獨特的世界觀,是根本。期望整個行政部門單位從中央到地方一起承擔,積極創造語言發展的條件,創造台灣更友善的社會。共同打造建構台灣語言圈,讓台灣能從語言開始就有抵禦外敵的強大防護罩。
2021-03-23,院會 第三會期總質詢,行政院 蘇貞昌院長,文化部 李永得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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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八卦】Smart Travel 網上直播賣A貨,海關檢市值180萬元冒牌貨破17網頁拘22人
多謝香港同海外嘅傳媒,對我阿莎嘅youtube頻道smart travel影片質素嘅肯定,幫我報導再加持。呢條影片我會講下最近警方打擊咗一啲網上直播賣冒牌貨嘅資訊, 講下名牌配貨嘅潛規則。女明星用名牌手袋嘅心頭好,更加會講下點解一個Hermes 可以買到咁貴, 唔好以為呢條片淨係女觀眾先至啱睇 , 男網友可以睇完呢條影片分享畀你嘅女性朋友、或者太太親戚。
手袋是每位女士身份的象徵,有不少女星及名媛都有收藏手袋嘅嗜好,她們收藏的手袋價格及數目令人難以想像,亦令廣大女士十分羨慕。
好似有鍾欣潼,
回復單身的阿嬌,早已被認為是圈中的小富婆,早前在家中拍攝,便意外拍攝到她家中的Hermès手袋多到已放滿一個大櫃,她表示過自己喜歡購物,而且從來不看價錢,隨心所欲。而家好興 ,女星生日 ,佢哋身邊嘅朋友都會特別訂製一啲女星好喜歡嘅名牌袋嘅蛋糕畀佢哋 ,梗係啦如果買真嘅分分鐘要幾十萬 ,買個蛋糕平得嚟又得體有得意 。
Angelababy是Dior中國區品牌大使,換句話說,差不多每款Dior手袋她都有收藏了,她有數不清的Dior 30 Montaigne手袋及Lady Dior,差不多成為她的御用手袋,一個已經價值不菲!
韓國女團Blackpink紅遍亞洲,當中泰國成員Lisa,負責rap及跳舞,她的收藏習慣低調,IG上很少炫手袋的照片,不過她是無寶不落的,前年Lady Gaga搶先曝光的Celine 16及Hermès Kelly手袋她都擁有。
袁詠儀靚靚仍然是唯一一位擁有港姐冠軍及金像獎影后的女星,在內地她被稱為「買包狂魔」,早前她在內地接受隔離後被看到她即到Hermès 一口氣買下6個手袋,她回應指這都只是小錢包,不過外界指張智霖已花費超過2千萬買手袋給太太,令人羨慕。
香港女首富甘比,大劉是Hermes的超級VIP,什麼意思呢?就是每當品牌有新貨到的時候,還沒有開始售賣,店長就會直接打電話給大劉,給他預留時間看貨!Hermes水果系列包包「Hermail Tutti-Frutti」,超級限量版,唔係人人買到,但甘比卻集齊了「蘋果、梨、檸檬」,同一個款幾種不同顏色都有,非常誇張,所以說甘比家中收藏Hermes多達過千個,絕非浪得虛名。
而且,一些過百萬元的限量版,即使你有錢也要排隊排好幾年才買得到的包包,大劉擁有優先購買權。
...................................海關指,有賣家在網上平台開設專頁,稱能直接向外地供應商取貨,假借代購名義出售內地冒牌物品,包括皮具及波鞋等。於2020年上半年,海關已偵破3宗類似案件,檢獲約1300件懷疑冒牌物品,市值逾150萬元。
另一手法為網上直播,即以限時促銷大量冒牌物品。於2020年9月,海關首次偵破「直播帶貨」手法的案件,檢獲逾2000件懷疑冒牌飾物,市值約10萬元。
版權及商標科技罪案調查組指揮官王誌賢指,假借代購名義出售冒牌物品的人士,均自稱能直接向外地供應商取貨或自設團隊在歐美代購,又訛稱他們購入的物品為原廠貨源,有單有盒。有賣家表示,他們出售的為VIP貨品,亦將貨品定價為正貨的6至7成,標榜優惠價或「開心價」吸引買家。
以疫情作藉口拒面交
王誌賢續指,直播帶貨以限時促銷或「快閃」,吸引消費者加入,達致促銷效果。而直播帶貨主要在晚上進行,每次約2至3小時。有個別賣家為逃避執法人員,更會於深宵時間進行,歷時長達5至6小時。亦有賣家於黃昏時間進行,增加曝光率。過程中,如買家看到心宜物品,就可留言留貨,賣家其後再自行聯絡。交收方面,有人以疫情作藉口,拒絕面交並改以速遞公司送遞。有賣家需提及可面交,並著買家先落訂金,而過數後再拒絕見面,轉用速遞,令買家未能當場檢查貨品,待收貨後方知被騙。.....................
於過去4個月,海關喬裝顧客,在商標持有人協助下,進行多次執法行動,共搗破17個懷疑售出冒牌物品的專頁及帳戶,搜查17個住宅單位及店舖,檢獲共2700件懷疑冒牌物品,包括波鞋、衣物及家庭用品等,估計市值逾180萬元。行動中,海關6男16女,年齡介乎20至69歲,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現正保釋候查。
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高級監督謝國強表示,有人曾在有關網上平台,直指不法分子售假貨,賣家會隨即刪除相關留言,其後立即開設新帳戶繼續營業。另外有人會在平台上用不同帳戶出售冒牌貨。謝國強強調,即使犯人嘗試以跨平台犯案,海關亦有能力追加犯人的數碼足跡等。他續提醒消費者,購買前應先留意店舖商譽、開設日期等資料、付款方式等,並要考慮「優惠價」是否合理等。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及罰款50萬元。市民如有懷疑侵權活動的資料,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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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01
佘詩曼一個Birkin用足7年 鍾情Hermès 白色袋款唔怕污糟
佘詩曼上月難得回港過年,即時四圍去朋友。小休過後,阿佘日前繼續北上賺人仔,完成隔離之後嘅佢,現身上海機場,手挽白色Hermès Birkin包包,再配上已斷市嘅Fendi Zesty Monster Key Chain,貴氣之餘又不失童真,雖然手袋再匙扣逾18萬,但對吸金力極強嘅阿佘來說絕對濕濕碎。未知係未因為終於完成隔離,阿佘心情特別靚,沿途不停同粉絲吹水,有粉絲大讚佢國語進步不少,阿佘就話一直有搵老師惡補,仲即場示範北京口音嘅國語。
無論係Birkin定Kelly,阿佘都揀白色。
其實呢個白色Birkin,阿佘早在2014年時已經入手,不過當時佢就扣上Chrome Hearts 銀鏈,較為型格,一個Hermès用足7年,仲可以保持得咁新淨,確係惜物。而除咗Birkin之外,阿佘仲有一個白色Kelly 32,炒價約為23萬元。
手上呢隻Daytona已屬古董級別,炒價80萬左右。
勞力士6263 有白面黑圈或黑面白圈兩色。
阿佘在2016年離巢後成立個人工作室,人氣及身價一直高企,劇集、電影及品牌代言不斷,吸金力極強,作為圈中小富婆的阿佘在打扮方面亦相當講究,由日本Maison Mihara Yasuhiro、Sacai到國際品牌FENDI、Dior、Balenciaga通通都係佢出身出現過。至於手錶方面,阿佘似乎較為鍾情勞士力,由4萬多元嘅Oyster Perpetual 36,到極難入手、炒價逾80萬港元嘅古董Daytona Big Red 6263,阿佘都能夠輕易擁有。早前佢喺香港時,就曾經戴住呢隻80隻「玩具」去探梁靖琪兒子Roman,仲母性大發餵對方食飯。
Hermès Jypsiere入手難度較為低,價錢約為6萬元左右。
身穿紅色FENDI冷衫嘅佘詩曼,裡面配上同一品牌嘅白色crooped-tee,加上啡金色及肩短髮,又一次成功減齡。
行政協助意思 在 滅火器 Fire EX.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高雄,我們回來了
海風揚起了旗幟,斑駁卻閃耀著光。
在熟悉的港邊,搭建一座舞台。
這天,我們把二十年來的故事,好好地唱一遍。
#只要想把音樂做好的那份執著還在
#只要你們還在 #這一切就會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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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Fire Day 2020-Fire NEXT 新篇章:滅火器20週年演唱會紀錄】
2/11 除夕夜|晚間22:00首播
播出時間:2/11 22:00 - 2/16 24:00 |限時播送
訂閱滅火器開啟小鈴鐺 ▶︎ https://pse.is/3cf2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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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出歌單 ⇁
Intro
01 站在這裡
02 生活革命
03 少年家
04 欲走無路
05 憂愁戀歌
06 南國的風
07 基隆路
08 日子
09 天鳥
10 舊照片
11 黃昏公路
12 海島冒險王
13 台十一
14 我在哪裡
15 螺旋
16 Let’s go
17 Pass Away
18 十九
19 無名英雄
20 百年追求
21 雙城記
22 1945
23 島嶼天光
24 The light ft.後藤正文
25 十二月的你
26 晚安台灣
27 長途夜車
- 安可 -
28 同學會
29 人生
30 海上的人
31 石垣好朋友
32 繼續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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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Fire Day 2020-Fire NEXT 新篇章:滅火器20週年演唱會】
主辦單位 火氣音樂
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
協辦單位 台灣高鐵
子皿
Good Show Lab
購票協力 iNDIEVOX
ibon
合作單位 SUNMAI金色三麥
城市商旅
Red Bull
三隻猴子三重麥芽威士忌
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大都會計程車
媒體協力 KKBOX
誠品書店
吹音樂
StreetVoice
監製 滅火器 Fire EX.
Good Show Lab 劉柏君
演出 滅火器 Fire EX.
主唱吉他手 大正 Sam
吉他手合音 宇辰 ORio
貝士手合音 皮皮 Jc
鼓手 柯光 KG
音樂總監 柯智豪
管樂團統籌 吳智暉
哈管幫
Alto Sax/ Keyboard 吳智暉
Trumpet Nicole 許晨晞
Tenor Sax 歐育齊
Trombone Andy Francis
執行製作 鄭琬儒
Programmer 于世政
火氣音樂
執行長 楊家濬
營運長/統籌 戴偉軒
主辦會計 蔡育昕
藝人經理/後台經理 許碧鈺
宣傳企劃/網路宣傳 董芹妤
執行助理/行政執行 岑詩婷
導演組
導演 Good Show Lab 劉柏君
硬體統籌 Good Show Lab 聞理
視覺統籌 鹿米工作室 伍翔麟
舞監 吳博任
執行助理 顧晏華
音響組
外場音響設計 江啟銘
內場音響設計 邱建鈞
分軌錄音 陳瑩哲
無線電管理/音響助理 蔡晉杰
外場音響助理 黃勝偉
吉他技師 曹志偉
貝斯技師 馬英軒
鼓技師 洪榮廷
鼓組音色調整 余璨宇
燈光組
燈光設計 鹿米工作室 沈佳穎
燈光助理 鹿米工作室 陳岳世
視訊組
視覺統籌 王芳俊
視覺設計 王芳俊、蕭靖儒、周玟茹、李大冠、江光健
現場執行 王芳俊、李學昱、蕭靖儒
長途夜車素材攝影 湯詠茹
串場VCR剪輯 周佳穎
舞台設計 黃豐文、萬維茜
硬體執行 蔣宜成、許毓凌、鍾偉治、林佩樺、劉玲吟、林妗錞、林筑為
舞台設備工程 城鎮事業有限公司
視訊設備工程 成陽傳播事業有限公司
燈光設備工程 鼎悍專業燈光音響工程有限公司
音響設備工程 瑞揚專業音響有限公司
結構設備工程 星船音響工程有限公司
電力設備工程 鴻州企業有限公司
周邊設備工程 展億活動整合有限公司
寄物執行 黃勁嘉
手環兌換區 陳芝陵
執行助理 蕭永源
執行助理 張育珊
服務台諮詢 賴宥蓉
後台小幫手 吳苔瑋
官方周邊商品組
火氣商鋪專員 蔡佳蓉
簡佩萱、黃子瑋、陳艾伶、陳以琳、呂昀澤、陳柏學、盧宗澤、王郁晶
媒體宣傳統籌
子皿有限公司 伍孟軒、楊晏榕、黃涵穎
主視覺設計 黃顯勛
導播組
導播 盧姵文
副導播 林倖如
執行製片 古朝瀚
製片助理 蕭茜
轉播攝影師 李彥勳
轉播攝影師 邱彥銘
轉播攝影師 周奕
轉播攝影師 陳貞文
轉播攝影師 楊大慶
轉播攝影師 蘇芳榆
空拍攝影 四處遊玩
空拍協力 基奇
攝影工程 無限映像製作有限公司
動態記錄組
林士傑、順、湯詠茹
演唱會全紀錄影像製作
編導 盧姵文
剪輯 盧姵文、蘇芳榆
調光 萬芷瑋
後期音樂監製
混音師 賴世凱 NiceGuy
混音錄音室 硬搞錄音室 INGO Studio
錄音師 BENN CHEN (胖虎、這邊音樂那邊設計)
人聲處理 BENN CHEN (胖虎、這邊音樂那邊設計)
管樂後製協力 劉品賢
平面攝影組 叮咚(李建廷)、天天、李建霖
瀚動影像有限公司 蕭志豪、許東正、蘇婉萍
藝人造型
化妝師 顏維音
髮型師 孫沛緹
服裝師 董子瑄
人力規劃執行 瑪思活動
住宿協力 城市商旅
交通協力 林庚逸、蕭吉瑞、簡深安、孟志祥
煙火特效 星鎂光技術燃放團
特別感謝
交通部
高雄市市政府
高雄市文化局 高雄市觀光局
高雄市新聞局 高雄市交通局
高雄市消防局 高雄市警察局
高雄市警察局 鹽埕分局 高雄市警察局 鼓山分局
高雄市工務局 高雄市社會局
高雄市衛生局 高雄市港務局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提供演唱會現場《1945》影像授權使用
台灣土地開發有限公司
立法委員 許智傑
紙風車劇團
綠光劇團
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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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LESS TATTOO 無盡紋身 小毛 (孫士恩)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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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龍宮 Sic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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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老師
火球祭榮譽總顧問 江季剛
成大音響 宋老闆、陳大熊
杳桓有限公司 小鳥人
Martin Chao
廖文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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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愛我們的人,我們愛的人;
感謝我們的家人及所有夥伴;
謝謝 20年來一路支持與協助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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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高考行政法選擇題第七題:
題目: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行政機關向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請求職務協助,下列何者錯誤?
A.請求協助之機關,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請求之
B.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得請求職務協助
C.提供協助將嚴重妨害其自身職務執行時,被請求機關得拒絕之
D.被請求機關得向請求協助機關要求負擔行政協助所需費用
考選部公布答案A
請問有人選C選項嗎?
看行政程序法第19條第4項
不是<應>拒絕嗎?
選項C是得拒絕呀..?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69.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34525714.A.C8B.html
※ 編輯: d16352003 (114.136.169.252 臺灣), 10/18/2021 10:55:41
※ 編輯: d16352003 (114.136.169.252 臺灣), 10/18/2021 10:56:08
個人淺見是認為:
A選項所涉法條為行政程序法ꜱ9第3項:
「前項請求,除緊急情形外,應以書面為之。」
如果說A選項錯誤是在"應"以書面為之,而不是為"得"
那C選項也應該比照辦理,
而且第3項還有緊急情形之除外~
謝謝~
※ 編輯: d16352003 (117.56.41.76 臺灣), 10/18/2021 11:21:33
謝謝大家的討論,以及協助提出釋疑的板友~
那我也會去提釋疑看看~
A.C應該都可以
感恩!!
※ 編輯: d16352003 (117.56.41.76 臺灣), 10/18/2021 12:55:40
反正就...有提有機會了~
也只能這樣了~
法條的得跟應,覺得就是不同意思
行政協助之請求,原則上應以書面為之
的確是這樣,
可是ꜱ9第3項前面,還有個除緊急情形外
我就不解了~覺得答案也沒有到很適當..還煩請解惑了~
謝謝> <
※ 編輯: d16352003 (117.56.41.76 臺灣), 10/18/2021 13:10:53
我看到的考古題,類似是職務協助原則上應以書面為之,例外非要式
然後這種"得"跟"應"的一字差異,真的也是屢見不鮮
真的很折磨考生...本身法條明文的東西
卻因為要選擇相對適當的,反而變成浮動的標準
覺得很無奈...XD
我還是會去提,畢竟明文就擺在那邊~
謝謝大家的想法跟經驗分享!
※ 編輯: d16352003 (117.56.41.76 臺灣), 10/19/2021 12:14:59
考選部有更正答案了
A.C均可
謝謝大家~
※ 編輯: d16352003 (114.24.66.170 臺灣), 12/04/2021 11:15:24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