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28那天我與郭燕霖雙雙辭台教盟的正副理事長一事,我想在此做個說明,順便抒發一下老是被出賣的心情。
整起事件的導火線起因於去年的喜樂島聯盟總部組黨,一開始是一些獨派大老,還有阿扁,希望組成一個第三政黨,來對抗民進黨,於是有了六月底和七月初的兩場組黨會議,那兩次的會議都在社團法人台灣北社舉行,那兩次的會議催生了喜樂島聯盟政黨,但是獨派的分裂從此開始。
後來在八月中旬挺扁的一邊一國行動黨成立,但是他們的主張與喜樂島不同,我們是反英到底,這其中是因為我們不認同蔡英文在總統初選時作弊,沒收公投,關掉政經,箝制言論自由,還有論文門事件說不清楚講不明白,我們的主張是正名制憲,獨立建國,而我們也是自始至終朝著這個目標前進。
九月時喜樂島聯盟和其他的小黨共同推薦呂秀蓮副競選總統,要設置連署點,台教盟的辦公室因為是跟北社分租的,加上台教盟的主任潘威佑也是北社的秘書長,台教盟負擔潘威祐3/2的薪水。
北社社長李川信以前也是台教盟的理事長,現在是顧問,台教盟的財務,從以前就是由李川信老師掌管,基於這樣子的緣由,我把呂副的連署站設在北社,但是不敢用北社的名字,而是用台教盟的名義,當初也跟李川信社長說了,他也答應了,但是後來我知道北社有許多人非常的不滿,因為大多數人挺英,也挺扁,一邊一國的總部在八月份成立後也是設在北社,這是分裂的開始。
連署的過程中,一些志工在北社幫忙,不時的受到一些壓力,這些我都清楚,也忍耐著,原本我也是北社理事,但是自從喜樂島聯盟組黨後,我不參加理監事會議了,因為知道一定會被圍剿,只因為我是死獨,不挺英,後來呂副連署失敗,我代表喜樂島聯盟選舉,選舉的過程中我幾乎很少去北社的辦公室,因為那邊充滿敵意,加上一邊一國總部設在那邊,我幾乎很少出現。
有一天我接到監事主席溫校長的電話,要我召開理監事會議,他說我當初設置呂副連署站時沒有跟大家說明為由,必須召開會議,我答應了,召開會議時,我跟理監事說明當初的組黨過程,我一五一十的還原當初組黨的過程,也跟理監事說明我不挺蔡英文的理由,當天的理監事一律贊成,倒是李川信和溫校長一直勸我不要反英。
選舉期間,各式各樣的抹黑造謠充斥在喜樂島聯盟裡面,民進黨,跟其他所謂的獨派小黨幾乎卯足全力對付喜樂島,喜樂島在北部沒有設立總部,我的競選文宣品全部放在家裡,沒有任何一樣放在台教盟的辦公室裡面,我不會公私不分,這點相信北社的人員很清楚。
選舉結果出爐,喜樂島輸了,得票率很差,獨派被打趴,我也沒怨言,但是我開始思考我的下一步該如何走,從組黨開始到選舉短短半年內,我發現自己在所謂的獨派社團裡面好像變成了罪人,異類、被排擠、被分化,北社社長和潘威祐小動作不斷,因為這些原因,促使我辭職的決心。
我選在2/5台教盟舉辦教師研習時辭職,其實我的任期到今年的11月就屆滿了,選在此時辭職目的是要讓民主進步黨政府難看,之前的種種跡象顯示,台教盟實質的掌控者是李川信老師,他跟教育部高層還有民進黨人私交甚篤,我的不聽話,讓他們很頭痛,因此當天我宣布辭職時,他們是鬆了一口氣,雖然後來他們有慰留我,但是事後我與副理事長郭燕霖長談之後發現要慰留我的是燕霖,因為燕霖覺得我的堅持沒有錯,也沒有違背台教盟的宗旨,這三年多來台教盟在我的領導下,針貶時事,監督政府,做得有聲有色啊,因為燕霖的堅持,於是他們慰留我,但是燕霖也很清楚這些人其實是希望我離開,燕霖聽了我的分析後,決定跟我一起辭職,於是有了228的聲明稿。
結果因為我們兩人雙雙辭職,驚動了教育局,李川信和潘威祐還有溫校長在3/3火速召開理監事會議,選出李慧生當理事長,會議中溫校長宣讀一份他們2/25去找范巽綠次長的鼓勵信函大意是說希望台教盟的新任理事長能為台灣的教育努力,會在未來鼓勵我們繼續論述,繼續評論,更重要的是要幫忙政府反擊一些不利政府的言論,不論是在臉書或是網路上面,都要幫忙反擊,為政府說話。
當他們說出這些話時,證明我的猜測正確,民進黨政府早就想收編台教盟了,現在我辭職,剛好藉著換理事長後全面收編,其實潘威祐和李川信分化我孤立我的事情早在選前就開始了,我們有一個台教盟的群組,選前我常常在群組裡面轉傳呷新聞的文章,或是政經關不了的影片,李川信私下打電話給一些盟員要求他們不要附和我,接著在一月初李川信和潘威祐成立了森林之綠的群組,排除我們這些反英的盟員,自己另組挺英的群組,裡面幾乎都是以前台教盟的會員。
3/3當天晚上潘威祐成立另一個群組,叫2020台灣教師聯盟,裡面的會員我看到了傅淑麗的名字,(她的名字也出現在森林之綠的群組裡面)我終於恍然大悟自己被民進黨徹底出賣了,傅淑麗是當初柯文哲第一次當選市長後,民進黨派她來跟我接觸,她當時說要幫我跟柯文哲討撤銷公文,我很高興,把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給她(詳細經過記載在我的書校園恐怖事件中)。
有一天傅淑麗跟我說,教育局的人員說要死死妳蕭曉玲一人就好,其他人不可以死,這件事情後來的演變也的確如此,2016年柯文哲昭告天下要給我撤銷公文,已經簽名蓋章了,但是當時的台北市議員梁文傑、許淑華、何志偉卻是在市議會公開反對讓我復職,並質疑我是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老師,我的事情除了中國國民黨 KMT反對外再加上民進黨大力反對,柯文哲乾脆不給我公文,省得得罪國、民兩黨。
這一切的操作完全符合傅淑麗所說的,要死死妳一人的說法,李川信,潘威祐對我被整肅的過程一清二楚,這幾年來他們裝做同情我的事情,但是暗地裡却是孤立我,只因為我不願跟他們一樣挺英,以前讓我當理事長時是因為要利用我去打軍公教年金的議題。
其實我當台教盟理事長的過程也很曲折,有一集YouTube「台教盟茶壺裡的風暴」可以參考。
現在我反英,因此要除掉,我主動辭職,順了他們的意,於是帶這些順服的人去找范巽綠,由教育部下指導棋,表面上台教盟是獨派,但事實上因為我的離去,正式收編在民進黨下面,成為附庸,獨派所有的社團全部被收編,而這一切,李川信是影武者,潘威祐則是聽命行事,這十幾年來我幾乎都是被我所信任的人出賣,不勝唏噓,終於相信公理喚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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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702號解釋,認為教師法規定,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者,終身不得再任教職,違背憲法比例原則。
大法官認為,教師法規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
實,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限制工作權,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相關機關
應在1年內檢討修正,否則規定即失效。
這項釋憲案的聲請人是吳姓已婚公立高中老師,因擔任學校營隊活
動輔導員,與女大學生發生性關係,而遭學校依教師法規定不予續聘。
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而決定提出釋憲。
釋憲理由書認為,教師法規定限制老師終身不得再任教,完全扼殺
當事人改正的機會,若當事人因自省自新後能再重返教職,繼續貢獻所
學,才是體現教育真諦的典範。
大法官認為,教師法應明確規定何種行為構成「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並配合社會變遷隨時檢討調整。
另外,釋憲文指出,教師法有關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者予以解聘、停
聘、或不續聘的規定,並未牴觸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也沒有違背憲
法保障人民工作權意旨。
這次大法官會議由司法院長賴浩敏擔任主席,大法官羅昌發提出協
同意見書;大法官蘇永欽提出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大法官李震山
、黃茂榮、葉百修、陳新民分別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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