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疫情重點【今日新增1本土案例,感染源待追查;新北市恩主公醫院對25位民眾誤打未稀釋BNT疫苗原液,專家建議由特定團隊施打特定疫苗避免出錯;10月5起開放部分休閒娛樂場所,唱KTV需全程戴口罩】
台灣今(28)日新增7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個案,其中1例本土,讓連三日加零紀錄中斷,另6例為境外移入。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在今日記者會中表示,新增本土個案為台北市一名50多歲男性,9月27日因工作需要自費採檢,並於今日確診。該個案無症狀,檢驗後CT值28偏高,衛生單位正調查其相關接觸者並進行疫調,後續將盡快進行基因定序。
■瓶蓋脫落誤認稀釋完成,25民眾施打BNT疫苗原液
此外,昨(27)日新北市發生一起疫苗施打意外。新北市衛生局指出,由恩主公醫院負責、位於鶯歌區的永福宮接種站,在昨日上午進行BNT疫苗接種作業時,因醫療作業疏失,以致11位男性、14位女性,共25名民眾遭施打「未經稀釋的疫苗原液」。
衛生局解釋,BNT疫苗每瓶含0.45ml冷凍濃縮液,需使用1.8ml無菌生理食鹽水注射液稀釋才能供施打,每人每劑約0.3ml;由於BNT疫苗施打需花費較多前置作業,衛生局事前也都針對合約院所提供行前教育及BNT疫苗操作影片參考。
針對疏失的產生,恩主公醫院在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該院副院長王炯珵說明事發經過:昨日工作人員在清點疫苗數量時發現異常,經詢問後才確認是配發的散裝25瓶BNT疫苗瓶蓋掉落,導致醫護人員誤認疫苗已完成稀釋,在沒有確認的狀態下開始施打。事後已經安排25名民眾進行檢查,目前除2人出現施打處紅腫狀況外,其他檢查結果正常,將持續進行1個月的健康追蹤。
■落實「三讀五對」避免接種失誤,專家建議特定團隊施打特定疫苗
由於未經稀釋的疫苗原液濃度將近原來的4至5倍,後續民眾是否出現相關症狀、第二劑施打計畫是否會有變化,台大急診部主治醫師陳世英指出,若施打高濃度的BNT原液,在疫苗進入人體後會讓體內產生棘蛋白,而引起局部與全身的免疫反應。若劑量高的話,學理上可能會引起肌肉痠痛或發燒等較強烈的疫苗副作用,過去曾有報告指出BNT會導致年輕族群的心肌炎,但不確定高劑量會帶來什麼影響。他建議後續需關注高劑量所導致的心臟肌肉細胞發炎狀況,因為這可能會引起心臟衰竭或心律不整等,需後續持續觀察。
由於台灣同時有4種疫苗接種,為避免後續出錯,陳世英則認為,應該回到每個疫苗施打的階段去做根本原因分析,包含藥師、護理師到準備施打前,都應再三確認,才能避免失誤發生。面對此次的疫苗接種疏失,前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則建議可採行特定團隊負責特定疫苗施打的模式,來減少因疫苗品牌不同、運送與接種方式各有差別的狀況。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則回應,會考量此種意見,不過重點在於建立完善制度,有關病人安全不應只靠部分的人,要靠制度一起來把病人安全照顧好,如何完善系統會是比較重要的事。同時也重申「三讀五對原則」,呼籲現場工作人員應該在取藥時、給藥時、歸藥時仔細核對;對藥名、病人名、給藥時間、給藥途徑、劑量都再次確認,才能避免接種失誤發生。
而後續可能衍生的醫療賠償部分,莊則強調會請新北衛生局協助醫院與民眾處理。新北市衛生局也表示將開啟專案調查,先暫停恩主公醫院施打疫苗一週,等調查完成會再決定懲處範圍,同時通知各院所強化接種流程確認機制,避免同樣事件再次發生。
■10月5日開放部分休閒娛樂場所,KTV需全程戴口罩、打麻將需隔板戴手套
由於整體疫情仍趨平穩,指揮中心於昨日宣布,10月5日後將放寬部分娛樂場所的限制,其中包含MTV與KTV等場所,場館內禁止飲食並需全程戴口罩;另開放桌遊與麻將,但須使用隔板與戴手套,避免病毒傳播。
對此,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出,在上述娛樂場所中,就算有隔板,還是有可能會因接觸口鼻而沾染病毒,因此初步解封規劃還是必須要戴口罩、手套,後續會不會再放寬,要看落實狀況跟疫情狀況而定。至於針對這些場所的稽查跟罰則,後續經濟部會再公開相關指引,屆時各地主管機關像是地方經發局就要負責督導查核,也會規劃檢舉通報機制。
■BNT到貨延宕,校園施打尚缺30萬劑
目前疫苗施打狀況,昨日施打人數為29萬0,910人,疫苗人口涵蓋率為53.52%、劑次人口比為62.95%。關於校園施打部分,由於到貨日期延後,莊人祥指出,尚缺30萬劑的BNT供學生施打,影響範圍擴及全台學校,導致10月8日完全接種的目標延宕;未來疫苗到貨並完成封緘檢驗後,會優先給學生施打。
指揮中心並宣佈第十輪疫苗預約開跑,將提供AZ與高端疫苗供第二劑接種,意願登記時間至明日中午截止,施打日期落在10月6日至12日之間。AZ對象以接種第一劑滿十週、50至64歲民眾為主;高端則沒有年齡限制,接種滿4週以上民眾可上網預約。
(文/孔德廉;攝影/唐佐欣、黃品維;圖3/中央社/恩主公醫院院方提供)
#延伸閱讀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3kpkwcI
【回不了的家──澳洲防疫鎖國18個月的代價】https://bit.ly/3lQjx5X
#COVID-19 #BNT #未稀釋 #疫苗 #恩主公醫院 #本土疫情 #境外移入 #解封 #麻將 #娛樂場所 #KTV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5的網紅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 廖郁賢,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議會開箱】 第49集 北港替代役男案最終篇,檢舉照片衛生局看不清? 議會工作告一段了,接下來會跟大家分享賢仔的問政成果。 在第五次定期會中,針對 #北港替代役男案 詢問了衛生局長,為何在陳情人第一次檢舉時,沒有依法對北港鎮長及兩位里長開罰?反而以照片模糊無法辨識回應陳情人。 賢仔將這些檢舉...
「衛生局稽查流程」的推薦目錄:
衛生局稽查流程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阿凱的議員日記#6】
《活個精彩》翻拍自《逆轉人生》,描述一名癱瘓的億萬富翁和黑人看護之間的友誼,由真人真事改編。邁向高齡化的社會,長照及社工是社會不可或缺的人力資源,因此更應該被好好對待。
2019年 2 月高雄爆出一件強制回捐的個案,感謝社會局事後協助社工把回捐的款項給討回,但只要求補回,卻無其他懲處或預防,形同讓「暗砍」的行為穩賺不賠。
我認為 #社工強制回捐 須有預防機制
1. 應公告違法的機構,讓社工在求職時可以迴避。申請風險加給的機構也應公開,協助社工判斷加給是否被暗砍。
2. 重新檢視薪資發放的流程。我以市議會跳過服務處、直接向公費助理撥款薪資的方式為例,請局長檢視補助案薪資撥款流程(現為補助案→機構→社工)是否有變革為直接撥款給社工的可能性,避免被機構從中操作。也許事前略增行政手續,但省去後續稽查、處理糾紛的成本,未必不划算。
經統計,過半的社工在進行個案訪視時曾遭遇口頭或肢體暴力,雖然社會局有訂出一套安全維護要點,但在人力不足的狀況下,實在很難實施,甚至在要求警察陪同時,也是由派出所自由心證,希望社會局能訂定出一套明確標準,在怎樣的評估之下需要兩人陪同甚至是警察陪同,以利降低訪視的風險,同時也讓警察局有一套標準可以遵循,因此我提出 #社工訪視風險 明訂警察陪同 SOP。
長照相關業務於去年由社會局移轉衛生局,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分為自費班和補助班,分屬在不同局處,衛生局為自費班,勞工局有補助班,民眾反應表示需透過電話輾轉多方聯繫才知道訊息,是否研擬建置照顧服務員課程平台或於網站提供局處相關連結,方便民眾快速查詢,這是我在今年5月提出的建議。
許多社會案件,在大家檢討的過程中,常發現其實被害人和加害人都是需要被關懷和被照顧的一群人;也許我們早一些聽見他們求助的聲音,就能防止這些不幸的事件發生,而這也突顯了社會安全網的重要性。
重視社會安全網與社工的工作環境,你我有責。
#你的事就是阿凱的事
#高雄特有種
#向市民報告
#阿凱的議員日記
衛生局稽查流程 在 郭鴻儀-議員日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防疫不忘防颱
#台南連續73天零確診
鄉親ㄟ~台南市今日(9/8)無新增確診個案,已連續73天零確診。目前臺南市的劑次涵蓋率達46.1%(第一劑涵蓋率40.8%;第二劑涵蓋率5.3%)。
面對北台灣Delta病毒傳染鍊,市府積極加強防疫政策,鴻儀要提醒所有鄉親好朋友嚴陣以待,除了儘速配合各疫苗接種政策外,最重要的是物理性的防範,也就是勤洗手、戴好口罩、注意清消,也同時對環境與自我健康狀態保持高度警覺,必要時善用家用快篩。
#收到細胞警訊市民可到衛生所免費領取快篩
1. 凡收到中央「於8月13日至9月2日與確診國籍航空機師足跡重疊」之細胞簡訊的臺南市民
2. 9/6起請攜帶憑身分證和簡訊,到各區衛生所免費索取家用快篩試劑
3. 如檢測為陽性,請立即撥打衛生局防疫專線(06-2880180)
#BNT疫苗校園施打對象及順序
1. 接種對象含國中、高中、五專前三年及9/1前滿12歲國小學生
2. 接種順序:自高中/五專起依序安排接種。
3. 9/8前衛生局提供各校「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並與學校協調接種日期場地與動線
4. 9/9~9/13學校發放前述意願書並回收(四天考慮期)
5. 9/14~9/16學校按校園接種或醫療院所接種進行造冊
6. 9/17前學校提報名冊交衛生局
7. 9/23起校園集中接種
🔰聯合稽查幼兒園(圖一二):稽查2家幼兒園園所及托嬰中心,皆符合規定
✅本次稽查重點:量測體溫/清消紀錄/體溫量測紀錄/老師接踵疫苗紀錄/抗原快篩紀錄/用餐隔板/戶外遊具暫停使用
✅教育局9大防疫措施
🔰大專院校防疫指引(圖三、四)
✅教學及授課方式
✅課程以外之集會活動
✅校園健康監測
✅環境清消管理
✅校園空間開放
✅校園餐飲
✅學校宿舍
✅居家檢疫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
🔰大專院校通報個案處理流程(圖五)
🔰夜市餐飲防疫稽查並加強防疫宣導(圖六):
✅共稽查40家攤商:36家合格、2家不符規定
違反規定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3000~15000罰鍰
🔰台南市COVID-19疫苗接種情形(圖七)
人口涵蓋率:40.8%
劑次涵蓋率:46.1%
🔰璨樹颱風來襲 做好防颱準備注意安全(圖八)
衛生局稽查流程 在 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 廖郁賢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議會開箱】 第49集 北港替代役男案最終篇,檢舉照片衛生局看不清?
議會工作告一段了,接下來會跟大家分享賢仔的問政成果。
在第五次定期會中,針對 #北港替代役男案 詢問了衛生局長,為何在陳情人第一次檢舉時,沒有依法對北港鎮長及兩位里長開罰?反而以照片模糊無法辨識回應陳情人。
賢仔將這些檢舉照片拿來問縣長,縣長回覆得很公道,照片,都!很!清!楚!
衛生局作為防疫及菸害防制的主管機關,局長這樣的回覆確實令人心寒。針對這部分,賢仔在質詢時提出兩個訴求:
👉#落實稽查 #杜絕防疫破口:針對「防疫破口檢舉案件」彙整辦理情況,以及述明辦理SOP,並於妥適分工後,優化辦理流程。
👉加強「公家單位室內抽菸」稽查,並確認鄉鎮公所 #吸菸區設置情況
縣長,局長,防疫真的不是到市場作秀而已,切記 #同島一命不是口號,#杜絕破口才是王道。
👉北港替代役男案始末
https://www.facebook.com/nppyuhsien/posts/1242151622899672
👉賢仔議會要求
https://www.facebook.com/nppyuhsien/posts/1251167091998125
衛生局稽查流程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根據我的新北內部消息人士透漏,檢舉人很懂得整個公務流程和眉角,所以除了找媒體施壓的連續技之外,新北這邊依法一定要查!這位熱心民眾好厲害的一個借刀殺人之計啊,不跟經濟部檢舉,不跟內政部檢舉,就是熱心民眾超級老司機,懂得跟新北市檢舉,然後還可以說是你們侯友宜要弄皇家,跟我們中央可沒有關係唷~~~
為了符合專業熱心民眾的檢舉,這次出動了超級聯合大稽查,從經發局到工務局到衛生局到消防局全員出動啦!
第一回合目前結果根據聯合報的報導:【經發局工業科長高鴻儒表示,稽查後發現,業者有在衛福部網站上的食藥平台上登記,但未在新北市經發局完成工廠登記,而這塊土地屬於乙種工業區,建物也都符合規定,接下來會全力輔導業者依「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及「工廠管理輔導法」辦理工廠登記。高鴻儒說,這次市府還發現業者衛生部分有兩項缺失,分別是冷凍庫離地高度不足、垃圾桶未加蓋,但都是小問題,業者也已當場改善。】
然後週日的秋鬥到底怎麼一回事,雖然我在家帶小孩沒去,但是錢子有去,她給你帶來現場的第一線觀察!!!
最後講講,枕頭很髒的高嘉瑜吧~~~
衛生局稽查流程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9月22日台北市內湖一家非法的安養中心發生大火,總共奪走三條人命。這家業者總共被當地里長檢舉兩次,衛生局在檢討報告中提到,「稽查不夠不夠完整」、「無發現違法事證及急迫危害情形」。對此我質疑當時「衛生局派員了解業者拉下鐵門查無違法實證,未複查就結案」的情況,衛生局何以在未看清楚原貌的情況就認定無危害之虞?如何判斷如何結案?加上當時稽查的約僱人員已先離職,是否發生交接漏洞?這些非法機構如何輔導他們符合法規?加之目前稽查人力只有三人,未來將如何提升人力?這些細節在檢討報告中都未提及。
我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要求應該要針對整個流程做出四點改善,一、提出申請未過機構的輔導合法方案;二、查核流程判斷基準與追蹤軌跡改善;三、約聘僱人員的確實交接;四、查核人力的補充。並在一個月後提交相關的檢討報告。衛生局長黃世傑表示,此案主要是業者原本是由社會局指導的養護機構,之後原本的機構歇業,預計另籌設法人,但還沒有進入機構的申請就發生大火。衛生局自9月22日後,收到共七件檢舉案件,由衛生局與社會局聯合稽查,目前的稽查人力只有三人,之後會視情況需求調整人力。至於稽查判斷過程會改善,也會加強與社會局的橫向連結。
衛生局稽查流程 在 Re: [問題] 請問稽查員的權限到哪裡? - 看板pharmacist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goodbye ("挫折"常是難以啟齒的)》之銘言:
: 其實是這樣 我朋友是某家藥局的店長
: 他手下有ㄧ個女藥師最進被抓到賣ibuprofen600mg的嗯....長安的
: 其實抓就算了
: 女藥師說稽查員要他開抽屜不然就拍照........
: 請問拍照會怎樣嗎? 或是稽察員有權力櫃檯看抽屜嗎?
: 我覺得蠻屌的 聽說他們家ㄧ直被稽查 但是附近處方藥都賣翻了~~
: 他們家不接處方只不過賣了長安600mg就哈哈 被衛生局抓
: ps.他們家營業額8成都是保養品
不太專業地說明一下
大家都知道藥師開藥局主要給三條大法約束+其他
1.藥事法 2.藥師法 3.管制藥品條例
以本案為例,稽查員進到店裡稽查有多大的權力?
誠如版友推文 他要搜索抽屜,你可以選擇不開,他也不能硬開,除非他帶了有搜索票的
司法警察。這通常是有十足信心把握你這間店裡有犯罪證據,然後那個櫃子在他們眼中
會發光,才會有這種非常召集。因此,一般情形不會有這樣大陣仗,
所以我們就店員不願開櫃子檢查單挑稽查員一事討論。
依藥事法第73條
直轄市、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應每年定期辦理藥商及藥局普查。
藥商或藥局對於前項普查,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為了證明他這次稽查的狀況,他當然會採取適當的方式(如拍照錄影)來證明稽查實況。
如果他發票單據要不到、要處方箋紀錄要不到、藥品進出資料要不到。
你又不開櫃,稽查員的確可以懷疑你在規避檢查。反之該給的資料都給了,你不開櫃
他也不能說你拒絕、規避檢查。
但如果是規避檢查,
這時候就可以認定 貴藥局違反藥事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轉同法第94條處新台幣
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所以假設今天這個稽查單位夠硬派,你就自已斟酌一下。
看你的櫃子值不值這個價格,如果是潘朵拉的櫃子...。
補充一下,
藥事法沒有詳註主管機關執行職權調查的過程,所以不足的地方由下面補足
所以適用行政罰法34條以下。
如
行政罰法第34條:
行政機關對現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人,得為下列之處置:
一、即時制止其行為。
二、製作書面紀錄。
三、為保全證據之措施。遇有抗拒保全證據之行為且情況急迫者,得使用
強制力排除其抗拒。
四、確認其身分。其拒絕或規避身分之查證,經勸導無效,致確實無法辨
認其身分且情況急迫者,得令其隨同到指定處所查證身分;其不隨同
到指定處所接受身分查證者,得會同警察人員強制為之。
前項強制,不得逾越保全證據或確認身分目的之必要程度。
第
再不夠用就適用行政程序法第36條以下
如
行政程序法第36條: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
利事項一律注意。
同法第40條: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
文書、資料或物品。
最後若無特殊規定就是適用行政程序法第91條以前。
有興趣去把這些看一看,你就知道衛生局派來的稽查員在法律上是可以很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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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5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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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engzeng (220.132.156.250), 03/25/2015 23: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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