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節沒有快樂
#血汗奴工契約
#600萬天價違約金 #二週185小時過勞班表
#36小時往返4家醫院82.8公里
#醫師勞權完整入法保障
明天是醫師節,是大家感謝醫師的節日,尤其在疫情肆虐下,所有醫事人員為了守護台灣在前線作戰,十分辛勞。
但是,今天我參與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召開的記者會: #求償天價違約金 #醫師節沒有快樂 ,發現有些醫療機構會運用與醫師 #不對等的議價權力 ,讓醫師簽訂有 #天價違約金 的契約,並仗勢排給醫師 #血汗過勞班表 。
跟工會申訴的這名醫生,被雇用的醫院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600多萬的違約金,而這位醫生,離職前的過勞班表是 #兩週185小時 ,其中甚至包含 #36小時內開車往返4家醫院 總共 #82.8公里 的不合理工作。
這位醫師不是單一個案,事實上,台灣醫師的勞動權益相當堪憂,有不少血汗過勞的醫師。
政府在去年九月將住院醫師納入了勞基法,享有勞基法的保障。然而,根據我的辦公室所整理的資料,住院醫師僅佔全體醫師的10%。
而其中勞動權益最為不保的是私立醫院的醫師,因為私立醫院的醫師只能自己跟多數由財團經營的院方談判,簽立勞動契約。
我的國會辦公室初步整理公、私立醫院醫師的勞動現況如下:
根據衛福部統計處的資料,2017年台灣平均每萬人執業西醫師數為19.7人,比起OECD主要會員國的中位數(平均每萬人執業醫師數33.0人)低很多。換言之,台灣的醫師平均要負擔的服務量相對而言是很重的。
台灣引以為傲的醫療品質,其實是靠醫師的過勞撐起,這是亟待改善的問題。但是 #醫師的勞動權益保障 目前相當不完善。
1⃣如果受雇於公立醫院,依 #公務人員法制 進用的公職醫師,可以有《公務人員保障法》的保障;如果有軍職,則有軍人相關法制保障。
2⃣受雇於公立醫院但沒有軍公職,或是受雇於私立醫療機構的醫師,以往一直欠缺保障。直到去年的9月,這些醫師中的 #住院醫師 才終於適用 #勞基法 。
3⃣但是,受雇於公立醫院但沒有軍公職,或是受雇於私立醫療機構的 #研修醫師 或 #主治醫師 ,目前完全沒有保障,只能回歸一般私法自治原則。
以記者會所提到的醫生為例,該名前義大醫院的A醫師當初與義大醫院簽了切結書,接受為期兩年的次專科訓練。兩年期間A醫師到外院服務並受訓,由義大醫院給付A醫師薪資以代替給外院的培訓費用。切結書中約定完訓後要回到義大醫院服務兩年,否則要賠償 #進修期間所支領一切費用兩倍 的違約金。
結果A醫師受訓完回到義大醫院工作後,義大醫院安排了 #兩週185小時 的過勞班表,其中甚至包含 #36小時內開車往返4家醫院 的不合理工作安排,A醫師身心不堪負荷,而冒著鉅額違約金離職。目前被義大以違反契約告上法院,要求賠償600多萬的違約金。
從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所接觸到申訴可以發現,這種利用鉅額違約金迫使醫師接受不合理的工作安排的情形並不是個案。包括A醫師以及其他私人診所等不是受勞基法保障的醫師,因為缺乏 #勞基法第15-1條 的保障,只能被迫接受僱主所提供的契約。
事實上,衛福部去年就已經提出了《醫療法》醫師勞動權益專章草案,並在去年4月送行政院,迄今已經過了 #20個月 ,但行政院尚未把草案送進立法院審查。我呼籲行政院要加快腳步, #醫師勞權不能等 ,儘速送案完整保障醫師勞權。
在法律修正前,我也要求衛福部不能拖延,應研訂契約範本或辦法,來杜絕這類不合理的奴工契約。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註:勞基法第15-1條規定,雇主與勞工的最低服務年限約定,必須要在合理範圍內,否則該約定無效:
「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
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
前項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應就下列事項綜合考量,不得逾合理範圍: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之期間及成本。
二、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
三、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
四、其他影響最低服務年限合理性之事項。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約定無效。
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
衛福 部 統計處 職 缺 在 陳曼麗 Chen Manli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因應長照需求 完善全民照護網】
《物理治療師法》、《職能治療師法》,分別在1996年、1997年通過,至今已20多年未曾修法。當時訂定法條時是以「疾病治療為概念」,因此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在執行許多業務時,必須先要由醫師開立物理治療診斷、照會或醫囑後才能執行。
隨著國內人口老化,長照需求增加、健康促進、運動防護等觀念進步,現有法條有必要做出修正。
術業有專攻,現在醫療科技與技術的發展,我看到除了醫護人員以外,現在的藥師、醫檢師、放射師以及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都是當前不可或缺的專業醫事人力。
根據衛福部統計處106年資料顯示現有在機構執業人員數為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生、職能治療師與職能治療生分別是5,895位、1,686位、3,210位與217位。衛福部重要政策之一長照2.0的服務中,需要由各類醫事專業人員積極參與,因此我也看到有「運動專家」之稱的物理治療師的加入,透過自身專業,讓失能的個案能藉由增強肌力、智力,避免跌倒並延緩衰老,進而增進動作功能、提升生活自立能力,改善生活品質。
除了長照政策以外,近年來我國整體健康意識也有明顯的提升。多數民眾對於自身健康不再只侷限於疾病的治療,而是往前延伸到健康促進和疾病預防,往後延伸到疾病治療後的恢復性照顧,其中職能治療師也扮演重要的角色。尤其當前我們正面臨高齡社會且人口持續老化的困境。
很高興在昨日社福衛環委員會中,獲得多位委員的支持與共識,能夠將他們所執行的業務內容,也就是第十二條內容修正為:同意將來以疾病治療為目的執行的業務,仍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但以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為目的,且與傷病治療無涉者,不在此限。
相關修正草案通過後,由於無須黨團協商,只要這個會期有排入院會議程,最快明年即可上路。到時候,民眾接受相關服務不必多跑一趟醫院,也讓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在執行業務時有更多彈性。全民照護網絡更完善!
新聞連結: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91204/1672710/
衛福 部 統計處 職 缺 在 陳曼麗 Chen Manli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邀集物治、職治及醫師三方 廣泛討論修法建議】
《物理治療師法》於1995年立法、《職能治療師法》則於1997年立法,至今也已20多年。另,考量到長照2.0所需,因此吳玉琴委員跟我共同提案,希望針對《物理治療師法》及《職能治療師法》修法,拓展這兩類醫事人員在長照領域空間。除法律提案外,同時也須聽聽大家的意見。我認為現在我們能享有可近性高的醫療,很大一部分是由於各領域醫事人員的專業、分工與協力。
術業有專攻,隨著現在醫療科技與技術的發展,我看到除了醫護人員以外,現在的藥師、醫檢師、放射師以及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都是當前不可或缺的專業醫事人力。
根據衛福部統計處2017年資料顯示,現有在機構執業的物理治療師共有5895名,物理治療生為1686名,而職能治療師則有3210名,職能治療生維217名。
衛福部重要政策之一長照2.0的服務中,需要由各類醫事專業人員積極參與,因此我也看到有「運動專家」之稱的物理治療師的加入,透過自身專業,讓失能的個案能藉由增強肌力、智力,避免跌倒並延緩衰老,進而增進動作功能、提升生活自立能力,改善生活品質。
除長照政策,近年台灣民眾整體健康意識也有明顯的提升,多數民眾對於自身健康不再只侷限於疾病的治療,而是往前延伸到健康促進和疾病的預防,往後延伸到疾病治療後的恢復性照顧,在這當中職能治療師也扮演重要的角色。尤其當前我們正面臨高齡社會且人口持續老化的的困境。
我樂見在相關法規能有更完善的管理制度,我們一起努力!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