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曾傳出呼喊聲、淚泣聲、拖拉聲、作嘔聲。
2038 事主黑布蒙頭從正門被帶走
2005 有警察拿著一袋東西進去,據悉應該是兩條鏈,一個鎖。
1951 有現場警民關係組警員指屋內涉及嚴重案件,屋內有危險,所以唔可以見律師。
1933 當事人的疑似家人在外面歸來,指居住在涉事單位515室。後入內。
1932 沙田廣源邨廣橡樓有警察捉了市民入屋,現時有十數名警員包圍單位,封鎖現場。
今日下午 1700 左右,廣源邨廣橡樓有便衣警員上門。據悉入面曾傳出打鬥聲。區議員楊思健收到消息到達現場後拍門很久亦沒有人開門,門身有拗過既痕跡。直至有衝鋒隊增援後,入面警員才開門,指入面為家庭糾紛,其後又更正為有拘捕行動。目前涉事單位被軍裝封鎖。
救護員和消防員曾到現場,惟指沒有傷者後離開。記者、區議員上樓時亦曾被保安阻擋和警察驅趕。約1809 有律師到達現場,稱自己受當事人委托來到現場,但警察卻稱當事人不需要律師,不讓其見面。
律師鍥而不捨兩個小時,多次高呼要求見當事人,指警察無權不讓當事人見律師,如果當事人真的不願意見律師,請警察讓律師進內親自確認,惟警察仍然無視律師。
屋內曾傳出呼喊聲、淚泣聲、拖拉聲、作嘔聲。
楊思健區議員LIVE:
https://www.facebook.com/yeungszekin/videos/235062737842226/
衝鋒隊 便衣 在 健吾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通識題:誰會有權見到警察的委任證?
#我冇嘢講
#健吾
#我冇嘢講
香港最毒舌多媒體專欄作家
十年無間斷觀察香港怪現狀
在民生、社會、政治三方面
剖析香港蟻民為何無奈無言
「『在香港,大部份人也不可信』,
是我活著三十八年的其中一個信念。」
━━━━━━━━━━━━━━━ 健吾《關於香港,#我冇嘢講》
毛記葵涌書展Hall 1C-E24 攤位
我冇嘢講簽名會:7月21日(日)12-1PM
地點:簽名會B區(博覽道入口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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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啲黑警咁鍾意收埋張委任證,咁不如大家一齊睇吓香港黑警喺咩情況下先會出示委任證:
2003年:
警員黃炳成(28 歲) 晒委任證吃霸王魚蛋,又食又拎,飽餐不付款,被控三項盜竊魚蛋兩項普通襲擊小販及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名(KCCC 2247/2003)
2016年:
1月21日,曾參與反色情行動的油尖區特別職務隊警長,休班期間在廟街與持雙程證妓女上樓,突然出示警察委任證,要求妓女與他性交,但完事後拒絕支付200元肉金,更要求對方3小時內離境,否則將她拘留7天。警長於區院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被判囚20個月。
另外一堆唔關委任證事嘅黐線風化案同唔知JM9嘅嘢(超多):
2002年:
高級警司冼錦華接受三次免費叫雞 ,囚三年。終審法院一致駁回上訴 。即時被送入獄服餘下的刑期。DCCC579/03 ESCC1026/2003
2003年:
天水圍分區的警長劉子聰(50歲)光天白日在警察宿舍睇鹹碟,性慾高漲竟向菲傭露械,女方情急以手力壓陽具,兩度伏在她身上求做愛。菲傭憤然狠踏其是非根。警長血濺當場,留下兩公分的傷痕。警長在屯門法院被控三項非禮罪。 TMCC2977/03
2004年:
「拍戲三人組」警員王志浩學堂偷窺女警如廁,疑變態總部偷窺前科擔保中再犯。入獄三個月。( ESCC 2591/2004) 涉嫌四個月內九度於校園內非禮四名女學生,在區院承認九項非禮罪判囚廿個月。DCCC 665/2006
中環女警何麗華(32歲)不斷致電以粗言穢語及無聲電話滋擾前男友澤柱禾及其新歡蕭綺媚,內容涉及「搶人老公」,「我會搵人伏你,搵人姦你」等,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六項打出令人厭惡的淫褻性電話罪名成立。KTCC 7836/04
尖沙咀警署警員馮潛(30歲),兩度在沙田美林村商場平台赤身露體,身上僅穿白襪及運動鞋,正在平台聊天的女學生被嚇至花容失色,保安員追截,雙方發生糾纏,警員涉嫌襲擊及咬傷對方。被控兩項作出破壞體統行為,以及一項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傷。 STCC 727/2004
高級警員黃志雄(47歲),與友人妻子搞婚外情,黃於17日凌晨連續打18次電話給懷疑情敵,及不斷致電對方電話留言,辱罵情敵及女友是「狗男女」。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各一項不斷打電話及打出令人厭惡電話罪成,被判罰款1000元。 喪失長俸286萬元。HCAL 127/2004
2005年:
北角警署警長陳永寧擔任報案室巡樓,躲在女警宿舍,偷窺飯堂女收銀員沐浴,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ESCC2907/05)
港島總區衝鋒隊高級禽獸警員李雲龍(44歲),兩度非禮五歲社署安排寄養的輕度弱智女童,令她患上淋病醜聞,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DCCC 1209/2005
2006年:
警員陳建國(42 歲)被控於04年5月3日在尖沙嘴麼地道71號地庫 CLUB UNO 卡拉OK內自稱三合會社團洪發山14K成員,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 KCCC300-304/06)
旺角警署行動支援隊38 歲爛賭警員梁偉文 ,137次冒法官簽名,偷竊多名疑犯的保釋金43萬元,他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 DCCC 189/2006
輔警張思維(29 歲)被控在62X 九巴上層駛經長青隧道時非禮女事主兩分鐘,在荃灣法院裁定非禮罪成,還押候判。 TWCC 3198/06
八鄉警署警員唐世德(27 歲) 利用警署內之電腦系統獲取區內死亡案件資料發死人財,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於屯門法院開審 TMCC 800/2006
荃灣裁判法院四十八歲庭警周觀勝涉嫌在羈留室內,用手機偷拍疑犯女親友裙底,並把手機藏在暗角,女事主報警,庭警一度求饒及稱有家室,判囚六個月。TWCC2212/06
姓林(29 歲)駐守機場的警員,於中秋節凌晨在屯門強姦一名24 歲失戀女子被捕,案件交由屯門重案組接手調查,被捕警員已被飭令停職,東方日報10/10/2006
旺角區偵緝警長梁熾江(46歲)收受色情光碟舖東主8萬元享受免費女伴遊服務,包庇 區內四仔。當警察掃蕩,事先通風報信 。警長更私底下為該店保護,令他免受黑社會滋擾 。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身為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等六項控罪, 判監12個月。KCCC6373/06
西九龍總警區機動部隊31歲警員張展鵬,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金巴倫道時鐘酒店非禮罪名成立,17歲少女指被告進入廁所刷牙後,「佢個樣好鹹濕,佢攬 住我膊頭,隻手慢慢伸落去想摸我個胸度,想錫我, 我大叫『唔好,救命』KCCC5773/06
九龍城警署警員黃家信(34 歲)嫌啤酒不夠凍,到7-11便利店大吵大鬧趕客,不斷以粗口謾罵,更向女店員吐口水,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法官潘敏琦斥道「你唔配做警員,知法犯法,引以為恥!」HCMA563/06
旺角重案組警長梁熾江(46歲)向色情光碟店東主郭烈武,主動提出助他「睇場」,提供警方掃蕩的消息,要求東主借錢8萬元及享受免費召妓被控6項公職人員收受及索取利益罪。DCCC979/06
跑馬地分區巡邏小隊警員區智樑( 27歲 )身穿紅色短波褲沒穿內褲,多次來往金鐘尖沙咀地鐵,跟蹤非禮OL,以下體壓OL臀磨擦,全程被地鐵警區特遣隊監視,在九龍城法院被控非禮罪。KCCC 6604/2006
2007年:
紅磡警署警員楊啟光(39歲) 盜竊好心市民交來的拾獲錢包,內有身份證、五百元現金及數封利是,竟然據為己有,被控盜竊,在九龍城法院判監半年。KCCC1999/07
警員葉德健(32歲)在灣仔「Snna Club」被廉署拘捕,身上搜出可卡因、氯胺酮及搖頭丸,依靠妓女黃薇賣淫維生。東區裁判法院應訊。ESCC4492/07
新界南交通部已婚警員林文健(35歲),透過玩 line認識女事主,毒打撕毀背心和強脫內褲強姦25歲少女,在高院被裁定強姦,入獄四年。HCCC 77/2007
秀茂坪分區總督察陶貴梅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曾錯在調查一宗案件時,把被告名字寫成事主,甚至連[姜]字也寫錯28次,烏龍百出,陶自稱當差20年,第一次錄取警誡供詞。ESCC1208/07
邊界警區輔警警長蔡×強(52 歲) 在上水祥華村停車場非禮一名身穿短裙女子,用手撫摸大腿,女事主高呼非禮,涉案輔警警長被捕准以保釋候查。(東方日報12 11 2007)
警察總部運輸組警員陳榮佳(50歲)秘撈駕駛的士至梳士巴利道衝燈與兩車相撞,要求給三萬元吳孔江頂包,吳斷然拒絕。東區法院審訊後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ESCC 4946/2007
旺角反黑組高級督察劉承聰(38歲)妻子紅杏出牆,找姦夫到公園談判,箍姦夫頸致失去知覺,更揚言「殺死你」,恐嚇他離開其妻,在東區裁判法院被控在中環堅道花園襲擊及恐嚇男子洪禎隆。ESCC5565/07
秀茂坪警署分區巡邏小隊指揮官女高級督察姜杏兒(49歲) 一周內發出達卅一個無聲電話騷擾前男友的女友戚淑儀, 東區法院被控一項不斷打電話罪。前男友救護員表示頂唔順,寧坐監,也不願做性奴。 ESCC 1208/2007
2008年:
警察強姦女報案人事件發生在2008年11月24日至25日,一名刑事偵緝探員(CID)涉嫌於旺角警署內,強姦一名報案少女,被控1項強姦罪,並在2008年11月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在2008年12月3日的審訊當中,控方加控被告3項非禮罪,及1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最後這名探員被告被判入獄13年。
https://evchk.wikia.org/zh/wiki/警察強姦女報案人事件
深水步警區巡邏小隊警員蔡濟軒(33歲),已婚,於西九龍紀律部隊宿舍藉詞教下載遊戲,強姦十九歲女網友,受害女網友往警署報警,旺角重案組解往九龍城法院控以強姦罪。KCCC1307/2008
水警西分區特遣隊警長姓黃(四十五歲),在喬裝情侶放蛇行動中假戲真做,強行濕吻一名23歲年輕貌美的新紮師姐,以下體摩擦對方身體。女警受辱後報警,黃大仙重案組拘捕涉案警長(11/03/2008太陽報)
2013年:
「新紮師兄」非禮醉娃
(星島日報報道)大埔警區揭發警員涉風化案被捕醜聞!一名剛出學堂的新紮師兄,透過俗稱「搖一搖」的手機Wechat軟件,結識十八歲少女,前晚相約在大埔一間酒吧飲酒聊天,至昨凌晨少女醉酒,被帶到樓上酒店開房,有人欲進一步行動,少女反抗掙脫,趁對方上廁時逃走報警求助,涉案新紮師兄涉非禮被捕。
男警緊箍社運少女胸
被粗暴對待的學生,不少「被警員叉頸、推跌、踢傷、抓傷,有女示威者被男警員撞倒,大叫非禮」(蘋果日報報道)。其中該校女生何潔明更被男警官從後熊抱。何潔明事後表示,當時情況很混亂,確實感到有人觸碰到她的胸部,但不知是男是女,看相片才知是男警。她亦稱以前多次參與示威集會,雖曾試過很多次被警察強行拉扯,但未曾遇這遭的對待。
何潔明被粗暴對待的情況被傳媒拍得照片,有圖為証的情況下,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卻拒絕認錯,辯稱不能單憑相片定奪,強調警方會就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2014年:
差人尋歡撞正掃黃 公安拉港警
掃黃放生兩流鶯 事後要求性服務 兩警長嫖霸王妓
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立法會示威中,疑有便衣警員假扮示威者
2014年下旬「雨傘革命」中,警方多次對示威者強硬執法引來不少市民不滿,當中更發生不少懷疑濫權事件,如七警暗角懷疑毆打犯人、警長胡亂以警棍驅散市民等,觸發前所未見的警民對立,而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則以「慈母」概括執法工作。
2015年:
有警員於警察總部借搜身為名,將女疑犯帶入女廁非禮
4月上旬,一名39歲男警務人員,涉嫌於上月17日在天水圍一單位內與一名13歲女童發生性行為。而該名女童竟是其兒子的女同學。
4月,沙田美林邨發生老翁放狗時被殺案。5月上旬,警方高調拘捕一名智障男子誤殺,但實情是該男子當時身在院舍,警方得知拉錯人之後最終低調撤控。事主家屬要求警方道歉,警方高層說沒人需負責,市民擬發動網上聯署促警方道歉。
5天後警方終發表聲明,對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表示抱歉。
2016年:
2月15日,39歲已婚警員黃偉洪搭上兒子年僅13歲的女同學,趁其妻懷孕與女孩性交,事後更保留染有女童下體血漬的紙巾。法官斥被告身為執法人員,卻罔顧道德和法律責任,與事主發展不倫關係,令其家人及警隊蒙羞,又指剛升職不久的被告親手摧毀事業,也破壞了兩個家庭。已停職的警員早前在高院承認非禮、企圖非法性交及非法性交共3罪,結果被判囚3年8個月。
2月17日,一名加入警隊20年的高級警員,涉嫌在2013年5月至9月期間,3次為當時7歲的女兒洗澡時,摸女兒胸部及私處,更涉嫌用槍指向女兒頭部及用手扣將女兒鎖上,結果被控三項非禮罪及一項襲擊罪,早前已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判處被告入獄20個月。
3月4日,法庭裁定一名警員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入獄11個月。案情指一名中年商人於2015年7月至8月期間,趁約16歲私影女生外出拍照時對她上下其手,事後商人透過一名警員向事主提供金錢要求事主銷案以擺平事件。次被告警員劉文軒(37歲)呈上多封前上司的求情信,指劉工作表現出色,工作認真,本案後會失去工作及長俸。裁判官判決時指市民對警員操守有很高的期望,即使過往劉在警隊中有良好表現,亦不能視為減刑的理由。商人則被判入獄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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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19年嘅都未有人補返上去,
遲吓喺wise news搵完新聞再補返上網典到,19年嘅Case應該多到黐線。
繼續唔明點解有人呢幾年仲會想投身黑警,見到香港黑警隊呢個名都覺得羞恥,如果有人投身黑警係想收納稅人錢棍毆香港人嘅話,呢班人真係小心睇路。
「They're well paid for it」
Ref:
香港網絡大典 - 香港警察醜聞
https://evchk.wikia.org/zh/wiki/香港警察醜聞
(香港警隊別稱:黑警、警賊、警狗、警犬、基佬、差人、差佬、死差佬、二等公安、龜公、毅進仔、有牌爛仔、極醜惡、克警)
明報 - 出示委任證與內地妓女性交 拒付200元肉金兼逼離港 警長罪成還押
https://m.mingpao.com/…/14…/出示委任證與內地妓女性交-拒付200元肉金兼逼離港-警長罪成還押
#香港執法者嘅質素
#香港警察知法犯法
#香港唔歡迎黑警呀
#你哋收納稅人錢㗎唔係政府出糧畀你哋
衝鋒隊 便衣 在 Kai Chi Leung 梁啟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晚我與朱順雅議員由晚上8點到零晨3點在屯門良景邨小販衝突現場,對警方處理手法充滿疑問,藉此公開信表達我們的看法,及要求警方回應。
民主黨區議員朱順雅與工黨區議員譚駿賢就良景小販事件的聯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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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盧偉聰處長:
關注警方在良景邨的執法安排
我們在8/2收到多名來自良景邨居民投訴,指目擊警方在年廿九晚(7/2)和年初一凌晨(8/2),明知有市民被襲、被搶去私人物件,卻不適時執法;令一些懷疑是有黑道背景的人,在良景對小販濫用私刑,為所欲為!
就此我們(包括:民主黨屯門區議員朱順雅、工黨屯門區議員譚駿賢、民主黨社區主任鄧俊滔和民主黨盧民漢社工)在 9/2 晚上八時至 10/2 凌晨二時左右,在良景邨視察了六個多小時。因應視察所目撃的情況,我們向警方提出以下幾個問題:-
(1)為何晚上八時至十時左右,大批警員明明分佈在良景輕鐵站OK便利店駐守巡邏;至晚上十時開始,一有「管理員」出現,警方就自動讓路,陸續退到良景輕鐵站近良景社區會堂鐵馬陣後的空地?警方退到該空地,根本難以制止如年廿九、年初一的打鬥場面。請警方解釋突然全面退至良景社區會堂鐵馬陣後空地原因。
(2)約十一時許良景市集有人遇襲,為何當時警力不是集中在追捕施襲人士,而是集中在阻擋市民進入市集協助追捕施襲者?
(3)良景市集出口數量有限,為何當晚警力如此充足(包括:衝鋒隊、反黑組、便衣、軍裝、警民關係估計近百名警員駐守),卻可讓施襲者輕易逃走、至今仍逍遙法外?警方是否未有克盡職責,除暴安良?
(4)連續多晚的嚴重衝突,均與自稱是受領展所聘的「管理員」有關。居民連續三晚,曾多次向警方投訴,指該批「管理員」並無有效保安員資格,要求警方向有關人士查詢,卻未見警方處理。而我們曾就此向駐埸指揮官柳美欽先生詢問,對方只回應:「大家明白」!再追問為何警方不要求「管理員」出示証明,柳先生避而不談。據警方回覆,難免予人警方在蓄意縱容該批人士冒充管理員、擾亂公眾安寧。警方可否解釋未要求該批人士出示保安証明文件原因?
(5)因應 7/2 及 8/2 兩晚在良景邨發生的嚴重打鬥傷人,同時由自稱是「管理員」的人士釀成。既已有兩晚前科,何以警方在 9/2 ,未有適時向自稱是「管理員」的人士引用《警隊條例》賦予的權力並履行職責去制止衝突發生及惡化?與其他事件比較下,今次警方是否選擇性地不執法呢?
(6)凌晨兩時左右,當時一切已回復平靜。我們當時留守現場,卻見警方突然增加警力、加強佈防裝備,疑似想向仍聚集在市集門外,正等候警方交代拘捕進展的數十名市民武力清場,令氣氛一度緊張。警方可否解釋,為何竟用這種威脅手法,恐嚇一批只是在和平等待警方交代調查結果的市民,要在不自願情況下散去?
我們促請警方必須盡快交代上述問題。最後,維持治安,是警方責任,我們要求警方,盡一切努力,將9/2在良景市集的施襲者繩之於法!回函請寄 交屯門海榮路22號中央廣場2207室或傳真至3101-0120。
工黨屯門區議員譚駿賢
民主黨屯門區議員朱順雅
民主黨屯門社區主任鄧俊滔
民主黨盧民漢社工
201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