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
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
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
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
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
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
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
,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
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我可以說台警不意外嗎
盤查的問題講過很多遍了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和第6條講得很清楚,警察可以要求人民出示身分證件,但 #必須符合「#合法盤查」#的前提。
但是必須要符合第6條的要件
包括必須要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等等
但今天移工出門倒垃圾到底有什麼犯罪嫌疑
我看新聞說警察又認為移工「眼神飄忽」
到底要用「眼神飄忽」這個藉口幾次
我說你飄忽就飄忽
這位移工並非通緝犯,也非現行犯,警察更沒有任何理由先違法盤查再把他帶回警察局
員警違法行為根本已經侵害移工的人身自由甚至名譽權了!!
如果你覺得這樣的行為很誇張
用關鍵字去搜尋
其實會發現這樣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
然後每次都是會說懲處會調職
但同樣的事情一直發生
台灣警察的素質低落不是一天兩天
到底要發生多嚴重的事情
才願意改革才願意提升呢
#快要變成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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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訪】【「我根本都唔係叫韓寶生」—— 劫後餘亡】
「721唔見人,831打死人。」一年間每次遇上警民衝突,這句口號總會在耳邊響起。721唔見人雖然是既定事實,但警方過去不僅多次避談,至近日更搬出一個令全港嘩然的新說法;故831打死人,雖然被多次予以肯定的否認,亦未能市民信服,每逢月尾總有鮮花放在太子站外,以示悼念。
其中「韓寶生」的名字多月以來,隨當日僅有的片段不斷被提起,指為當日的遇難者之一。到今年7月17日,831暴動案的被告首次上庭,名單中卻不見有韓寶生一名,更令一切變得撲朔迷離。然而7月22日,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Benedict Rogers在社交媒體上載一張合照,明確寫著「韓寶生」未死,更與他在英國酒逢知己飲…
《加山傳播》幾經追查,終於聯絡上這位「知名手足」,這位活生生的831「生還者」…
-- 那夜晚上,我走進了位於太子的港鐵站--
「我都唔係姓韓。」訪問一開始,劈頭的一句已解開大半年內的一個謎。「韓寶生」從來沒有失蹤,而是從來就不存在。他真名是王茂俊,是一年多的抗爭中,600多名被控暴動的其中一人,更是831事件中,首批被控人士中的首被告。
831當日太子站內發生過甚麼,眾說紛紜。畢竟一個密閉的空間卻沒有鏡頭好幾小時。監警會所就「831事件」編寫的報告中,指當時示威者和一名男乘客發生爭執,並出手掌摑。但王直指監警會的報告,根本不是事實。
「根本唔係我哋打藍絲先。事件嘅來龍去脈,係佢先郁手打記者」,之後車廂內有人情緒激動,期間有政見不同的人士取出武器作狀挑釁,然後衝突就發生。「但就無提起過呢一部份。」
列車之後在太子站停下,與此同時警方的速龍小隊進入港鐵站。「咁大家咪雞飛狗走」,跑到對面月台的列車上。他亦在此時被制伏在月台上,並曾經成功逃離控制,沒入人群之中,之後就再無鏡頭拍到他的去向,關於他的死訊亦由此而起。
但現實是整個港鐵站根本無處可逃,他之後亦再次被制服,被押在月台一角。他憶述當時整個港鐵站充斥著求救的聲音,多人被打傷,更有人出現驚恐症。
大家最關心的,車站內是否有人死亡,王只表示自己眼見沒有,但「有幾個人真係俾打得好重」。他指自己在月台被要求面壁時,背後曾傳來「醒啊!醒啊你!」的聲音(根據傳真社的追查,王口中的這名傷者之後亦已經蘇醒);亦有另一個穿軍綠色上衣的男子,因曾經嘗試救自己而攻擊警員,被打到頭破血流。但即使有如此多人受傷,王記憶所及一直無人獲得即時急救,直到過一段長時間後,才有消防員進入。
消防處和警方之後曾指,太子站內一共只有7人受傷。他肯定地說絕對不止,指有很多被補的都在到達警署後才要求驗傷,況且被捕者由太子站被押到警署的過程中,亦有不少暴力事件發生。
當日在站內被捕的示威者,被分兩批經港鐵,分別送到荔枝角站和油麻地站。王記得在列車上,自己雙手被扣上手扣,坐在列車一角。有一名警員被王形容「以勝利者的姿態」,上前走向他問「跟邊個架?出嚟玩收咗幾錢啊?」,他當時心有不忿,以一副不太友善的態度回答「咩收幾錢,我無收錢」,卻換來一句「咁即係我屈你啦」,和朝右臉打來的一拳。
甚至是到達警署後,暴力亦從未停止,不論精神上還是物理上。他指一同被押到葵涌警署的示威者中,有一位身上有紋身的,事隔一日後再見已是滿身瘀傷。而他自己亦被要求全裸搜身,之後更被轉送到新屋嶺扣留中心。
--劫後餘亡的亡活--
王現時身上背負2條暴動罪,2條刑事損壞罪,1條非法集結罪,1條普通襲擊罪,1條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和1條搶劫罪。說出罪名時,話音另一端是充滿憤慨的語氣。「有一半罪根本係砌生豬肉」,他指出許多罪根本自己未有干犯,或法律程序上未有做足。如刑事損壞港鐵82萬財物,王就笑指「我邊有能力破壞82萬嘢,蜘蛛俠左手一件右手一件咩」;而襲擊罪等明明要經認人的手續,程序卻被完全跳過。
他直指自己之所以要背負最多罪名,和自己不斷被謠傳死訊有大關係。「警察都知有咁樣嘅一個故事,亦都有mon po」,所以將最多罪名加諸於他身上,藉此透過他向外界高調地傳達「831無死人」的訊息。
「我知道大家心目中嘅劇本係想有人死,可以用嚟攻擊警方」,但現實是王依然活生生地存活於世上。而站在王的立場,其實自己是生是死根本不重要。他認為在「831事件」上,可以被關注,值得被關注,應該被關注的事實在太多,有更多嚴重的細節值得被關注。如他和其他被捕者之後被暴力對待、警方進入港鐵站後的無差別攻擊,甚至是「831事件」之前,在上環發生的每一件事;反而當日是否有人死亡,可能並不重要。「我之後有浮屍(意指陳彥霖)、周梓樂都死埋,咪一樣無補於事」。
「不如俾佢哋安息啦,如果真係死咗,都係受咗好多嘅屈辱同折磨。在生嘅就不如用在生嘅方法,去繼續同極權去抗衡」。王希望香港人反思,不斷去探討一個人的孰生孰死,對「往生者」而言是十分不尊重的行為。「如果我真係死咗,吓吓都將我個樣放大嚟評鑒,咁樣又有無尊重過我先?」
然而被誤傳死訊所帶來的問題,卻不只被不斷加重罪名。他亦曾多次在不同場合,澄清自己仍然在生,自己不是韓寶生,換來的卻是廣被香港人質疑,甚至有人會指他是警察假扮。「大家根本唔相信,只相信自己個劇本,認為我呢個角色就必需要死」。他坦言一度十分灰心,感覺自己像是被當成安全套一樣。「被警察打完,出嚟澄清仲要俾人當係狗。」
他透露自己在被捕後左手手腕嚴重受傷,物理治療做了半年,連帶對自己攝影的工作也出現影響。但即使面對暴動罪,王的特殊情況,令他自己亦處於一個不受歡迎的對象。尋找法律協助時亦屢屢受到刁難,甚至曾被回應過「個個都告暴動啦!」而被拒絕協助。他慨嘆只要不在霓光燈下,要找到協助十分困難,故亦令他有想離開香港的念頭。
王指由去年9月1號正式被拘捕,接近1年間都未曾想過要離開。「我成日諗有無後悔,當日決定進太子站內,全因在彌敦道上一句站內有人被捕,但個陣係為咗救人,我係做緊正確嘅事」,但近一年的經歷,令他覺得運動裡不同人有不同目的。
「我曾經都相信煲底見。」王坦言自己離開的決定十分倉猝,甚至離開前亦不能和身邊人透露太多,只能「默默咁講再見」,而且「放唔低所有嘢」,放不下香港的親人、朋友、人際關係。
--回望是憤慨。看得到未來?--
1年間,由一個普通不過的香港人,變成一個流亡的香港人。
王指很多人對流亡有誤解,認為到了一個新地方就高枕無憂,但這只是有霓光燈的待遇。「唔好預期好多人幫你,好多嘢只能信自己,靠自己。」人生路不熟,無依無靠,要靠自己在異地生存,他只是眾多相同流亡遭遇的其中一人。
他語帶感慨指,自己作為一個香港人,一直生活於香港,但流亡後環境的改變,令他大感不慣。「係呢邊香港嘅事變到好遠」,但離開香港,並不等於告一段落。即使在一年間,因本著為香港的心,而要流落異鄉,甚至被家鄉扣上「通緝犯」等等的帽子,他仍然覺得為香港發聲是他的責任。王認為自己現在背負著一個流亡的身份,就更加要善用流亡者的角色。
「我依加係靠『光復香港』嘅信念生存落去。」
過去一年間,「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由一句競選口號,變成香港日常的口號;但對於王來說,就有著「很想回家」的另一重意義,一個信念。他指知道香港的情況一天比一天嚴竣,未來有如虛無漂渺,但仍寄語香港人「唔好放棄呢個信念,信念可以擊倒一切。」
「30歲知天命(正確應是50歲),我今年29,我真係發現到我自己嘅天命。我要用盡我一世所僅餘嘅力氣,去令共產黨倒台,做乜都得。因為我要報仇,我要『光復香港』,我要返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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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胡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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