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日本法院判決國家不承認同婚,違憲!
日本北海道有三組同性伴侶,因為日本民法不承認同性婚姻的關係,認為法律損害同性戀族群的權利,向札幌地方法院起訴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象徵性的賠償每個人 100 萬日圓。
今天早上,札幌地院判決,認為日本不承認同性戀之間的婚姻,這樣的差別待遇,違反日本憲法第 14 條關於平等權的規定。
裁判長武部知子進一步表示:「異性戀跟同性戀之間的差異,也只不過就是按照意思,即不能選擇的性傾向而已,所享有的法律上利益不應有所區別。」、「這樣的差別對待欠缺合理根據。」
但是,關於賠償的部分,裁判長認為,這部分很難認定「國家有直接違反憲法的意思」,也就是說,法院不認為國家有直接要侵害人民權利的意思,因此沒有准許賠償的請求。
札幌地院判決後,原告律師等人在法院面前拉起「違憲判決,朝結婚平等前進一大一歩」的告示布條。NHK 指出,這樣判決大步向前走的結果,可能是因為社會風氣改變以及判決逐漸累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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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曾經有同性伴侶劈腿,被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這個案子在去年三月,東京高等法院判決認為「因為兩人是同性伴侶,雖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但可以比照男女婚姻關係處理」因此維持一審的認定,判給被劈腿的前伴侶撫慰金。
還有一位非法居留而被要求出境的臺灣男性,也因要求繼續與日本籍的同性伴侶相聚而告上法院,要求撤銷出境的命令。日本法務省也在去年撤回命令,並作成居留的特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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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東京、名古屋、大阪、福岡等地方法院也有類似的案子正在審理中,札幌地院的判決會不會影響其他判決,也很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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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日本的違憲審查
日本採分散違憲制度,每個法院都可以審查個案適用的法律是否違憲;台灣的各級法院如果認為法律違憲,不能直接認定法律違憲,只能聲請大法官解釋。而日本的法官原則上只能拒絕適用違憲的法律,等日本國會修法,不像台灣的大法官可以直接宣告違憲的法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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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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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穎杰觀點:重啟核四或是綠電轉型?一個國土永續發展的視角..... (02/02/2021 風傳媒 )
作者:蔡穎杰 / 作者為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德拉瓦大學能源及環境政策博士
2020年以來,農地種電的政策引發甚多爭論,甚至擁核政黨藉機怪罪到我國發展綠電的頭上,而訴求「重啟核四」。不過,從土地使用的角度來看,顯然核電廠與核廢料場址也不是蓋在空中閣樓,一樣要使用土地。歸根究柢,所有的土地原本都是自然綠地,端看社會如何分區使用。因此,主文主張,無論是農地種綠電,或是核電廠相關的土地使用,也就是要考量電力設施的興建過程是否符合憲法所認定的正當民主程序,要回歸到土地使用制度面來檢討,進而比較發展綠電與核電兩者之間,何者較能搭配民主程序的土地使用,以及當前我國土地使用的法制面有哪些可以進一步改善的地方。
以核四廠的案例,根據負責土地徵收的台電副處長林源得回憶(參見《述說龍門,我們的故事》),1980年政府核定蓋核四廠,並預定徵收370公頃的土地。多半是農地與林地,後續又追加97公頃。而林副處長則是1991年開始辦理與居民溝通協調土地徵收事宜。當然,過去在戒嚴時期,林副處長並未質疑,為何政府可以先斬後奏核定建設跟土地徵收,過了10年再去跟居民「溝通」?
在林副處長眼裡,當地農村衰敗,核電廠就像救星一樣可以提供就業,拯救在地經濟,但為何政府整天宣稱發展農業,照顧農民漁民,卻「發展」到鄉村生活衰敗到必須要仰賴核電廠來挽救經濟?而當地人是否如台電所說的想要依賴核電廠生活?以及台電是否有誠實揭露資訊給居民?可參見崔愫欣紀錄片《貢寮 你好嗎?》
林副處長也描述了跟地主討價還價的經過,這恐怕給讀者一種迷思,好像被徵收戶可以任意拉抬土地價格「刁難」公務員。多數人所不知道的是,依法,土地徵收的價格是政府單方面說了算,民眾、自救會、地主的意見只是「參考用」,尤其一般老百姓多半沒有政治聲量與資源對抗政府,除非是外來投資客,往往只能被迫吞下去政府開出的條件,而被官方宣傳為「地主同意被徵收」。而官方常用的手法就是分化被徵收戶,給予某些人特別優惠當樣板,當內應,製造自救會內部糾紛,各個擊破。(參見:南鐵協議價購開始 自救會控南市府、鐵工局「威逼誘騙」)
令人遺憾的是,直到2021年的今天,我國政府仍然沿用戒嚴時代陋習,由行政院先黑箱作業核定「興辦事業計畫」,當地居民都完全不知情,只能等有朝一日,忽然得知政府公告要來「溝通」徵收你家,然後媒體與各路公關對外宣傳大建設有利經濟,就跟當年宣傳核四一樣,至於想過著原本生活,不想被徵收的地主時常被網軍抹黑為愛錢、釘子戶(參見徐世榮《土地正義》)。或是媒體配合冷處理,社會大眾也不知道全台灣到處都是土地徵收自救會。
當然,既然行政院已經先斬後奏「核定」興辦事業計畫才讓在地居民知道,後續的都市計畫、土地徵收相關審議,也只是做做表面工夫,而不會去實質審查該建設是否有真的必要性或是公益性,內政部與各縣市由於多年來浮濫的國土規劃已於2013年遭監察院糾正,另政大賴宗裕教授研究指出,2014年全台住宅量已可供應5000萬人居住(參見《不動產學之理論與實踐》)。唯一較有「抵抗力」的可能是環評,但試問當其他單位的審查都已經定調,環評委員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最近台北市社子島自救會所訴求的,也就是暫緩環評,重新檢討全區徵收剷平式高密度開發的必要性與公益性。
因此,像核四案例,集結社會各界力量纏鬥數10年成功擋下建設計畫的,可以說是特例中的特例。而貢寮當地,也因為核四的施工,影響生態環境及漁場,要如何善後也未可知。行政院長蘇貞昌其實也曾嘗試以土地使用分區變更阻擋核四案,彰顯生態與農業價值,敝人衷心予以肯定。
台北縣政府昨天召開澳底都市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先期會議,決定將8公頃多的核四電廠用地改劃為農業區。縣長蘇貞昌表示,核四電廠面積400多公頃,澳底都市計畫的8公頃多核四用地雖只是電廠的一部分,將使核四失去著力點,達到反核的目的。事後蘇貞昌縣長表示,依法規定,都市計畫每5年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澳底已10多年未辦檢討。藉由這次檢討,縣府只是以業主身分,要求規劃單位把台北縣的好家園恢復,把貢寮最美麗的地方變更為原來的農業用地,核四廠蓋在美麗的海邊很突兀,也破壞海洋生態,是用錢堆砌的科學怪物。(1998-04-10/聯合報/06版/)
雖然當時台北縣土地分區變更被內政部否決,但其實也突顯出一個問題。也就是,在我國,土地使用分區的法定權力,都是由縣市長聘任的專家會議背書跟內政部說了算,而就算十多年沒有依法檢討土地使用,老百姓也沒轍。直到今天,一般老百姓跟市議會完全沒有任何法定程序讓他們審查跟參與土地使用決策過程的餘地,只有提供「參考意見」跟抗爭的角色,而無法比照歐美民主國家,強制舉辦行政聽證讓各方辯論,並邀請第3方公正專家來作證。以美國紐約市為例,雖然紐約市已經算是惡名昭彰的浮濫開發城市,都市計畫委員要經過市議會審核資格才能擔任,而非像台灣一樣由縣市長自行聘任即可,且紐約市要先通過環評與社會影響評估,才能申請開發案。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財產權,紐約市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跟土地徵收也都要經過市議會審核,而非像台灣一樣,由行政機關自行核定,等於是球員兼裁判,也難怪歷年來我國政府首長不斷把農地浮濫變更為建地,幾乎沒有看到如同當年蘇貞昌縣長為了保護農業生態價值,主動勇於承擔被抹黑成阻礙經濟的案例。
以土地使用來說,政府發展農地種綠電,應該算是一把雙面刃,為了四處建置再生能源分散式電力系統相關設施,勢必讓在地人參與,有別於核電廠這種大資本大工程,去徵收一塊特定大面積的土地而驅逐在地居民。政府當下也在推動地方創生,以及國土計畫法要求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其主要政策目的,是為了振興農村經濟、維護農地資源與增加農村人口。藉此機會,比照正常民主國家,完備土地使用與土地徵收的法制保障民主參與及私人財產,讓鄉村居民可以因地制宜規劃自己的生活場域及產業。更重要的,綠能轉型、地方創生、「鄉村地區整體規劃」3者搭配土地使用法制改革,才能開啟鄉村居民實質民主參與規劃在地發展。反之,可能導致農地資源、農業繼續不斷被壓縮,農民變成越來越需要仰賴大量興建綠能設施來補貼,變相延宕屋頂型光電發展。而未來的縣市政府首長也可能拿出一句歷史共業,又去浮濫變更種電的農地改為建地。也就是說,依現行法規,土地使用分區要不要變更,仍然是政府單方面說了算。
聽到農地變建地的光電發財夢,曾文生說,這是騙人的話術,應該揭發與制止,他要告訴不肖業者,這個承諾不是你們能給的,最後審查權還是在政府手中。(參見: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農地變建地是騙人話術,這承諾不是業者能給的)
而自稱永續的擁核陣營也不宜見獵心喜,把土地使用亂象的源頭怪罪到綠電設施。與其趁機考古吹捧所謂的核電經濟效益,不如回歸永續發展的正途,改革土地使用法制。由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定義來看,經濟效益本來就不是首要考量,而要並重土地正義、民主參與、保障私人財產、在地文化、糧食生產、宜居權與環境生態等等,這其實也跟我國許多土地徵收自救會的心聲一致,由於案例過多,僅引述部分如下。
「市府官員總是喜歡帶風向,不論在哪一場會議,總是說:社子島居民最在意的是【安置問題】!大錯特錯。社子島自救會不斷的陳情、請願,我們是【反對區段徵收】,我們是要一個適合在地居民的都市計畫,可以 讓居民修繕房屋、改善環境的計畫!在武漢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下,社子島擁有得天獨厚的環境。
#糧食供給:蔬菜除了供應自己之外,另提供大台北地區將近1/3蔬菜量。
#開放式生活空間:非密閉式大樓空間。社子島為水平式住宅,居民大都戶外活動,互助互惠的社會網絡與緊密的鄰里感情。
我們不需要剷平式開發,而是需要一個良好的都市計畫,畫出建築線,以人為本、以社子島居民生活的聚落替代方案。」(台北市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
「機場捷運A7開發案在未完工前爆發「違法預標售」及「葉世文收賄弊案」,另在被徵收戶的抽籤配地說明會上,罔視居民的利益,居民只剩邊坡地、電塔旁、及垃圾地可選擇,實際上較具發展前景和生活機能較好的土地皆留給財團和投資客。表面上被徵收的地主可申請領回40%抵價地,但由於有最小基地面積的規定,許多被徵收戶的土地面積過小,只好又把抵價地賤賣或改領補償金。」(機場捷運A7站自救會長徐玉虹)
「補償金額大小並不是居民反對的原因,而是不想要放棄原本的生活、搬離現在居住的地方。這片土地不僅是從祖先手上傳下來的祖產,「家」的記憶都附著在這片土地之上,且當地生態豐富、環境優美、居住空間寬敞,生活品質優良。在國土計畫法公布後,原本坡度35%為土地的開發底線,現在卻變為可開發的農牧用地,以提高糧食自給率。「那為什麼水田又把它消失掉,把那邊山坡地變為農牧用地來騙老百姓,這是中央在騙老百姓。」(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長呂政權)
「同意徵收的2000多人都是炒作農地,政府是為人民服務還是為財團服務?台商回流,是鮭魚返鄉?還是鱷魚?他們都是來瓜分我們農民的利益及土地,官商勾結。有一次自救會農民問陳處長:「為什麼一定要我們這塊地?」陳處長表示:「因為廠商要你們這塊地!」(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長呂政權)
「每個人對金錢的態度和價值觀都不一樣,有些人一點點錢就覺得自己很富有,不應該把每個人都劃分為想要更多財富,更何況我們基層的民眾也沒有分沾到這些利益。一個人就會有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被徵收就是破壞這個人原本的生活而必須重新開始,一個人不應該被指導怎麼過生活,而是有權利自己去決定自己所過的生活,你無權干涉。但是如果被徵收就是強迫你去別的地方重新開始。」(灣寶自救會長洪箱)
「新買的透天厝才順利交屋1個月,就得知自己的房子也被納入航空城的徵收範圍,這棟屋子是為自己的家人所布置,未來要一起共同居住的地方,這樣的無奈只好開啟抗爭之路。反迫遷居民和民間團體最無法接受的部分,政府和財團假借計畫案開發名義,讓農地成為建地,以及第3跑道開發的必要性。國軍基地跑道早已足夠,在政府手段之下,造成國軍基地跑道無法使用,而藉口需要多開發百姓賴以為生的民宅農地,但對居民來說唯一的訴求只有「留下來,留在他們扎根的地方。」(桃園航空城自救會蔡美齡)
「附近經過2次的區段徵收,原本農地都是免稅,但你配回來的土地有各式各樣的稅,地價稅又一直調漲,他說你配的地還漲不夠,政府說漲價歸公,但我們是自有住宅,沒有其他房子,你把房屋稅地價稅調這麼高,合理嗎?就是逼百姓把房子賣掉去鄉下的地方住的意思,這又牽涉居住正義的問題。投資客在這裡炒這塊地,如果徵收了,配回來變成建地轉賣,屁股一拍就走了。在地人的話,有些農地會配回來,但你的家當要丟掉多少,有多少東西沒地方放,政府說會補貼你租賃的租金2年,但田沒了,這些東西也就沒用了,這些工具都是錢買的,譬如農機,都是生財器具,現在都沒有用了。新竹縣政府已經徵收了那麼多土地,但學校廠商後來都不來,前科累累,縣長又有任期限制根本不能負責。他們根本在炒土地,拿我們的土地在玩,被徵收後的地方都變成是外地人的,我們這裡是客家莊,需要保留文物。」(新竹璞玉自救會長邱鴻鈞)
綜上,農地種綠電跟重啟核電2者之間,不僅僅是電力系統轉型與碳排放的差異。核電象徵的是戒嚴時代政府高層自行決定重大建設跟國土規劃,叫在地人吞下去,而發展綠電開啟了我國土地使用法制改革以及整合當前政府地方創生政策的機會之窗,讓台灣人有機會脫離戒嚴時代奠定的土地制度,以免被政府高層自行核定強制徵收老百姓私人土地轉手財團。與其讓投資客賺完屁股拍拍離開移民,不如落實土地使用的正當民主程序,才能建立民主政治到民間地方層級(參見李登輝《新‧台灣的主張》,第3章),讓台灣人能實質對自己的家園發展有參與權,應較能符合所謂轉型正義與永續發展台灣主體性的本意。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storm.mg/article/344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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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ato Hsieh:柯建銘就是活動法案大百科,他這段話就是民主社會裡,共識形成的操作型定義。
說實在,是老柯人好,誰的意見都聽,換成我喔,我是根本不覺得時力有存在價值的。他們唯一的價值,就是早點自我消滅,寫在教科書裡作為一個學者研究失敗政黨的標本。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7376003740086&id=1473785203
回顧:【關於:柯建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46843828789026&id=584986081641475
在推進社會前進的路程上,本來就是一個需要經過各方討論的過程,在考量各種利弊得失之後,建構一個可能不太完美,但是是一個目前社會大眾都能適應的穩定框架,然後再逐步的做不斷修正
因為
在處理人與人之間各種複雜的社會問題時,絕對都會有著各種環環相扣的牽扯和變數,凡事互相效力,牽一髮就是動全身
所以絕對不可能會有什麼特效藥,或者單一種方法,就能夠解決社會所產生的問題
會有這種念頭,都是一種淺碟且膚淺的思維
但是過去五年來
除了民進黨之外的各政黨
每一個都是抱持著這種淺碟且膚淺的思維
更可惡的是
#他們還不斷的努力將社會大眾幼體化和巨嬰化
#做著過去70年來黨國的那一套愚民手法
還我七天假,不然就是惡老闆
勞基法確實大幅修正傾向了勞工,卻是勞基法修惡
吳音寧變成了實習生,翁啟惠是個貪污犯
工輔法講成是讓工廠無條件就地合法
靠一個實價登錄
就幻想著要實現居住正義
幹
真的是智障到有剩
每天咬牙切齒的喊著房價房價
卻忽略過去幾十年來造成這個現象的元兇
然後對有助於減壓房價供需的運輸基礎建設不屑一顧
也不想去理解房價快速降價後
會造成怎樣的金融危機和資金鏈斷裂的龐大風險
整天說民進黨在炒房,卻忽略這五年來
全台灣的房價確實是處於平穩且緩跌的事實
然後還不時高舉一堆連自己都做不到
還會砸自己小黨腳的高道(ㄓˋ)德(ㄓㄤˋ)法案
#選罷法 #代職參選 #根本廢到笑
看著小萌新選前握住稚嫩的拳頭喊著我能監督,然後選後看到他們面對大魔王左躲右閃的那個窩囊樣喊著苦無證據
#然後轉頭指責在挑戰大魔王的人是東廠
#東你老鴉寶啦東
然後整天只知道巨嬰咆哮
還好意思講出逐條表決是一個無意義的事情
閃去開記者會才是在做事勒
幹!
#看了真的是有夠令人厭惡的厭惡
拜託你們看一下
大人是怎麼處理事情和解決問題的好嗎
#整天一副智障巨嬰樣
#養著一群愚蠢小雞
#柯建銘總召對國民法官法的總結逐字稿
關於參審、陪審制,柯建銘總召在7月3日的朝野協商進入逐條前,花了將近半小時做總結,不厭其煩地一一答覆所有人質疑,非常懇切、精彩,令人感動。完全可以體會出他對台灣、立法院、民進黨的熱愛與付出。不要說法案了,就算是高度專業的司法制度,恐怕也沒比柯總召了解的立委。
柯總召首先告訴林為洲,民進黨不是不妥協,而是堅持理念。本來反對陪審的國民黨,現在卻突然說支持時代力量版的陪審制,但陪審制就是不再討論範圍內。
至於林為洲說法官可能收賄、恐龍等問題。柯總召說,他與馬英九打過官司,最後還敗訴;曾在當證人時遇過惡劣的法官,斥責他不能調整站立的姿勢。縱然個人對法官會有看法,但不會因此就說整個司法制度就怎麼樣。
柯總召說,就是因為經歷過很多,1999年的司法改革會議至今超過20年;他參與過所有法案審查,也仔細看司改國是會議如何討論。他不認為司改國是會議有錯,但負責立法的是立法院,立法院沒有理由照單全收;況且司改國是會議是分組討論,無法落實到應注意的細節。不像立法院,是不斷綿密地討論、修正,最後才能三讀通過。
柯建銘對堅持陪審的邱顯智說,他們與陪審制支持團體談了6次,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聆聽團體的意見,就算被攻擊,也只是說「我們知道了」。因為柯總召認為,每個人都有其價值理想的選擇,任何制度都有不同的意見,正義有時候是很難辯證,甚至是很弔詭的。但最後的抉擇必須對人民負責,就算司法院版本也非100%捍衛,還與司法院討論過很多次,要思考黨團立場,也要思考兩個制度的選擇。
柯建銘指出邱顯智所說的日本裁判員制。他表示,日本裁判員制比現在要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更限縮,他們只適用故意犯,國民法官則是過失犯都有。
柯建銘回憶,他這輩子只有一次隨立法院出國考察,是在2016年與立法院長蘇嘉全去日本。除了陪同蘇嘉全,他就想看兩種東西。
其中一位是當初推動裁判員制度的自民黨幹事長谷垣禎一。他特地找了翻譯陪同,因為想了解裁判員制度演變10年的過程,這滿足他一些想問的事情。也與東海大學教授劉芳伶討論她與陪審制支持者的對話。
其次是前往自民黨總部,了解他們怎麼推動憲改,進入「憲法改正辦公室」。
柯建銘說,司法改革與修憲,正是台灣這代從政者最困難的兩個政治工程。這也是他十幾年來都在思考的問題。
柯建銘說,他遇到所有法官、律師和民間人士都會詢問「這樣可行嗎?」「陪審制可行嗎?還是參審制比較好?」絕非司法院講怎麼講,民進黨就怎樣。
柯建銘強調,民進黨當然有版本,認同行政院版的部分就支持。審判制度這個問題,光司法院與法務部就有不同意見,民進黨團還在端午節當天,從早上10時起討論了7小時半,進行內部整理,連名稱都改成「國民法官法」。這種調整行政院版草案的情形,比比皆是,因為民進黨團是相當民主化的。
柯建銘對李貴敏說,他不在意外界的攻擊,但必須回應所有人的看法。他說,對於所有人的經驗而言,判決書是非常重要的。
他還是很敬重陪審支持者,乃至於許玉秀大法官。但黨團的內部討論,是經過冗長的程序性處理,非他個人能夠獨斷。民進黨團內部是非常完整、民主化的機制,就連「國土計畫法」也是推翻掉行政院版本。他希望國民黨能夠學習民進黨這樣,認真、仔細地討論所有法案。
對於吳怡玎拿民進黨1999年的行動綱領來質疑。柯建銘說,當時就只是提出陪審的觀念,也沒實際內容;這是對抗國民黨威權時期的內亂外患罪,所以主張類似的審判要有各方面的代表。就是大家不斷的努力,才有今天的民主化,時空背景已完全不同。
柯建銘說,德國、丹麥、法國都是參審,而現在的「國民法官法」其實已經納入部分陪審的制度、內容,包括合議庭的組成、選任方式、卷證併送、證據調查等。這是大家努力在台灣找出能夠運作的制度,司法院、法務部也就彼此的矛盾、衝突,互相說服、妥協。
採取國民法官制會有成本的問題,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學教育,都要重新適應。陪審一樣有很大的成本,所有制度的改變一定衝擊、有成本,這不限定在金錢上。
柯建銘告訴賴香伶,有看過他們的版本,那就是鄭文龍第5次提出來的,但要納入「反滲透法」就有問題。陪審採取一致決,不要說被收買,而是涉及藍綠問題,即便證據齊全,只要1人反對就無罪,一定舉國嘩然。1個人可以反對9個人,這是少數綁架多數,可以施行這樣的制度嗎?
柯總召最後強調,民進黨虛心接受外界指教。民進黨團挑戰司法院、法務部的地方是外面看不到的,這是非常完整、充分討論的內部處理程序。希望大家共同面對即將啟動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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