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又涉及盜圖
#沒看過這麼囂張不尊重著作權的行政部門
觀光局越來越誇張,潘局長不只在高雄國際觀光節的活動要大家訂房時說「支持韓市長高雄發大財」,在活動背板上放上韓市長選舉口號「台灣安全人民有錢」,甚至涉及盜用他人的字型創作!
著作權法寫的很清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潘局長要帶頭違法嗎?
更何況這不是第一次涉及盜圖,大家對於元宵燈會時背板上盜用日本藝術家的創作還歷歷在目,當時潘局長是怎麼說的呢?他輕蔑的說「不覺得這有什麼太嚴重的問題,不需要為了這種小事情吹毛求疵!」很顯然局長沒有記取教訓,至今仍認為侵害他人著作權只是「小事」?!
觀光局不僅一再侵害著作權,前陣子的「小三通」鬧劇也搞的人心惶惶,然而潘局長面對種種的問題,卻總是選擇在第一時間切割,拿各種藉口搪塞,掩蓋自己未盡督導和查證責任的事實,像本次盜用字體的事件潘局長也認為「是該公司高層的行為」,與觀光局無關,讓人不禁質疑,這樣帶頭違法又如此囂張無賴的行徑,真的適任局長嗎?
針對高雄國際觀光節的諸多問題,潘局長除了應該撤下韓市長競選標語、保持行政中立之外,更應主動徹查是否有抄襲疑慮,誠摯地給市民道歉和解釋,而不是耍嘴皮子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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