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公路今年2月兩死車禍,警方被質疑利用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今(13日)派代表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解畫,遭多名議員猛烈炮轟,指「警方要市民攞條命協助執法係草菅人命」、「要市民生命作賭注」,更有被截停車主反而收到警方發出的擬控告通知書,要求警方詳細交代有關指引,並承諾不再用市民車輛做人肉路障。
議員林卓廷表示,2009年觀塘繞道曾發生人肉路障事件,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竟成曾公開道歉,並檢討相關指引,林要求警方公開指引。區諾軒提到,2009年人肉路障事件後,警方曾發出指引稱禁止用市民車輛作路障,但根據警察程序手冊,寫明警方可用非目標車輛追截目標車輛。
議員涂謹申批評「要市民攞條命協助執法係唔啱,唔公道,除非市民自願,市民同唔同意你咁做,係警務處處長失職,最少要搵助理處長檢討。」事發時有車主被截停而受傷,目前仍留醫,警方卻向車主發擬檢告通知書,雖稱是循例,但不合理。不過,議員邵家輝認為,責任未必完全在警方,「若放任由佢走,瘋狂司機也會撞埋去。」議員黃國健指涉事司機有好大機會撞上去,警察執法是職責,相信警方執法專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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