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時代力量徐永明提案請內政部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等規定,#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張安樂領導的統促黨。
先講結論,實務上是不可行的,且最後不受理甚至違憲的可能性極大,但我們今天不談深奧的法律規則,我們試著想想這案子的各種可能。
#如果案子表決通過了
如果案子通過了,但卻無該黨的明確違法證據能提供給法院,那麼恰恰落實了綠色恐怖的說法,原來證據不足,只要投票通過,愛怎麼幹就怎麼幹。
你說這案子是時力提的,民進黨投同意票只是跟風,怎麼會公親變事主呢?
會的,想想選前黃國昌猛打韓市長岳父的砂石場,廢棄物也沒挖到,但有誰還記得這案子是誰打的?
不重要,反正韓營把這坨屎民進黨的嘴裡塞了。
#如果案子表決不通過
如果案子不過呢?從結果論來講,民進黨難道不知道,不支持會讓自己在輿論戰中處於逆風嗎?
當然知道,現在PTT上一面倒的風向就是實證,那為什麼民進黨總是要這麼衰的被當沙包?
同意了被罵綠共,綠色恐怖,過程中有瑕疵更好,藍營罵的恰如其分;不同意的話,另一批人就出手了,罵你民進黨打假球,罵你只是操作亡國感。
#那要怎麼解決統促黨造成的危害?
回到解決問題的初衷,解決境外代理人的行為,如果大家不健忘,我們通過了 #國安五法,讓退將不敢再參加對岸慶典,也讓郭冠英突然變成龜孫子。
去年底的反滲透法,之所以能成為照妖鏡,有很大的原因在於,它確實能嚇阻代理行為,一度中時甚至考慮停刊。
而統促黨適用的,正是過去立法院新通過的這些法律啊!統促黨黨主席不是還公開呼籲蔡總統要網開一面嗎?
原本以為選後議題的攻防可以輕鬆點,看來很難啊。
(圖片來源:新頭殼)
《反滲透法》公布施行 張安樂怒批:根本違憲
解散張安樂領導的統促黨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可能是沒有好好把相關看完,才會寫下如臉書文一般的誤解,先附上報導原文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75774
徐永明表示,今早是本屆立法院最後一次總預算審查表決,時代力量提出主決議,要求政府積極處理近幾年在台灣猖狂肆虐的統促黨。內政部必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與《政黨法》第26條等規定,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張安樂領導的統促黨。令人意外的是,國民黨也有部分委員支持處理統促黨這項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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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民主政治三權分立之下,行政權之行使應受到立法權監督,三權分立並不是唯有行政權高高在上,一舉一動不受民意監督,當立法院只是橡皮圖章。
先不說今天民進黨被狂罵後,側翼粉專開始帶風向說「時力想利用民意機關逼迫憲法法庭解散政黨壓迫言論自由」
實際上時力做的事情是
「提案要求內政部應積極處理、要求內政部聲請憲法法庭解散有違反民主憲政事實的政黨」
那提案了之後,難道立法院這個提案對內政部一定有強制力嗎? 對憲法法庭一定有強制力嗎? 其實根本沒有啊
如果內政部最後決定不送,那請內政部自己出來說明理由,理由可以是查無具體事證無法聲請、可以是認為並無違反憲政秩序之虞不予聲請,或任何其他理由
你行政權要幹嘛立法權可以強迫你?
立法權要求的是:不管這件事你行政權幹不幹,都該給民意一個交代...』
Re: [爆卦] 胡博硯:立法院不能聲請司法院解散政黨 https://disp.cc/b/163-c1Su |爆卦原文 https://disp.cc/b/163-c1S1
解散張安樂領導的統促黨 在 小聖蚊的治國日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年10月 民進黨立委 #李俊俋 提案,要求內政部就政黨違法樣態,對社會秩序的影響,統促黨 #是否涉及違法違憲,以及研議修正政黨法及相關法規,對於涉及組織犯罪的政黨與以 #行政處分解散的可行性,在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三個月後,選完了,時力提案,要求內政部積極處理近幾年在台灣猖狂肆虐的統促黨。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與《政黨法》第26條等規定,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張安樂領導的統促黨。
2020年1月 民進黨團書記長 #李俊俋 受訪時表示,統促黨有沒有違憲,應該由憲法法庭判定,而不是立法院表態決定,強調這非立法院職權。
對,只有民進黨立委可以提,其他人都是中共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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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不要用我們總統的頭像講這種話,會讓人覺得817萬的選擇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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