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身分證政策 自推行以來爭議不斷,除了資安疑慮無法解決,相關配套也是漏洞百出。昨天,時代力量舉辦記者會,再次要求內政部 #重新評估數位身分證政策的必要性,並強調在訂定專法和設立個資保護專責機構之前,不得貿然推動數位身分證。
終於,在各界不斷的勸阻下,政府總算聽見了人民的聲音。
昨日晚間,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同意暫緩數位身分證政策,同時指定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邀相關部會進行盤整,待立法與法制作業完成後再重新啟動。
時代力量肯定政府願意採納建言,暫緩這項朝野立委都有所質疑的政策,讓民眾的權益、個資不致受損。但我們也要再次要求,在數位身分證上路前,政府必須完備資安、法源等各方面配套,並且做好社會溝通,不應再想強渡關山。
時代力量也期盼政府未來在推動政策時,能夠更謙卑地傾聽民意,尤其是在 #萊豬進口 和 #居住正義等民生議題上,更該站在民眾的角度思考,才能讓政策符合人民所需。時代力量也會持續理性地監督行政部門,讓政策的推動方向都能以全民的利益為最大考量。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82的網紅Fernando Chiu-hung Che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年11月21日立法會會議 經張超雄議員修正的議案: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都會,經濟發展先進,社會發展卻落後,殘疾人 士的基本權利往往被忽視;鑒於自2008年8月31日起,聯合國《殘疾 人權利公約》('《公約》')已在香港生效,本會促請政府盡速成立獨 立專責委員會,推動、落實及監察特區政府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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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個資保護專責機構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數位身分證(eID)」是行政院近年力推的政策,由內政部規畫相關事宜,原先預計2020年10月起全面換發,然而尚未正式上路,就屢遭朝野立委、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的強烈反彈。
日前,時代力量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停止在新竹市的試辦計畫,拒絕讓新竹市民當白老鼠,最後新竹市長林智堅也因資安考量而宣布暫緩試辦。內政部日前終於懸崖勒馬,表示消除外界疑慮再全面換發。
而在試辦計畫喊卡後,政府應該做什麼呢?
時代力量今天舉辦【試辦喊卡然後呢?沒有專法沒有eID】記者會,黨主席立法委員 陳椒華要求政府在 #訂定專法 和 #設立個資保護專責機構 之前,不得貿然推動數位身分證,同時對於 #標案審查委員的適格性 也應嚴格把關。
但非常令人遺憾的是,內政部及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竟 #不願派代表出席 今天的記者會,不願藉此機會向各界說明現況進度!這要民眾對政策如何安心?
陳椒華主席強調,根據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憲法保障人民有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人民有權利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若政府強行換發數位身分證,不僅有違憲之虞,相關法規範也十分薄弱。
對比德國、日本、愛沙尼亞等國,因應數位身分證上路皆另立專法,並配合多項周邊法規修正,我國內政部卻僅以《戶籍法》第59條等作為換發依據,不僅風險意識不足,法治思維也有待加強。
陳椒華主席質疑,因應我國數位發展需求,國發會曾提出研議增設個資保護專責機構,以遵循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但在相關規劃完成前,eID政策卻已悄然準備上路,顯見行政部門對於數位身分證全面換發後的相關配套政策,仍是漏洞百出。
時代力量秘書長白卿芬表示,學界和民間團體已多次召開記者會提出質疑,時代力量也必須再次強調,在資安議題、人權議題等爭議未有明確因應方案時,應無條件、無時間表將數位身分證換發規畫全面遞延、甚至終止。
新竹市議員廖子齊則提到,晶片身分證增加了個人資料被濫用或盜用的風險,但行政院卻迴避立法院監督,選擇在網路媒體上單向宣傳方式,放大晶片身分證的好處,是刻意避重就輕。政府未來應保留民眾選擇無晶片身分證之權利,尊重人民的資訊自主權。
台權會數位人權專員周冠汝指出,台灣的身分證數位化政策,始終規劃為強制換發,人民沒有選擇權,同時還得自負風險。數位化無法解決浮濫蒐集身分資料的問題,且將加速個資濫用難以察覺,唯有訂定專法、並成立獨立專責的機關落實執法才是解方。
周冠汝專員認為,內政部宣稱的方便,極可能不是使用者的方便,而是個資蒐集者的方便。除了相片和身分證字號,使用eID留下的數位足跡,在缺乏管制下,使用者刷過的門禁、參加過的演場會、租過的車、去過的旅館、通過年齡驗證的服務等等各種足跡都極可能被輕易整合,必須審慎以對。
時代力量再次呼籲,內政部應重新評估數位身分證政策的必要性,若政策方向不變,政府必須針對未釐清的疑慮及風險,說明如何透過具體措施予以防範,同時,相關部會也要盡速舉辦聽證會廣納意見、訂定專法,並積極落實公開相關審議資訊,勿再黑箱操作。
設立個資保護專責機構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內政部本在今年10月要啟動數位身分證(eID)的換發,但因受疫情影響,暫緩到明年上路。
而eID從規劃製發以來,從設計到製作都爭議連連,其中人民最關心的就是資安問題,也就是我們個資究竟安不安全?
針對eID的資安問題,民間團體與許多專家學者長期表示擔憂,時代力量過去也多次提出示警。本黨立法委員邱顯智就曾強調,應該要保留民眾選擇無晶片身分證的權利,並在 #立法 或 #修法建立獨立的隱私保護專責機關前,暫緩推動這項政策。
近日,中研院法律所資訊法中心更提出《數位時代下的國民身分證與身分識別政策建議書》,明確點出在解決以下三大問題前, #應立即暫緩晶片身分證之換發:
1️⃣ 規劃中的晶片身分證將 #對臺灣的自由民主體制帶來立即而重大威脅。
2️⃣ 在現行條件下,強制發行晶片身分證 #欠缺符合憲法的法制基礎。
3️⃣ 同步推動的跨機關業務資料共享與整體智慧政府計畫, #欠缺符合可課責性的設計與作法。
此外,針對eID的爭議,數位政委唐鳳也曾在中研院於七月舉辦的研討會現場表示,台灣應要有獨立的個資專責機關,希望在這一個會期就能將相關的組織法送到立法院。
時代力量贊同這個方向,我們並不反對數位化,但民眾的個資必須受到更全面的保障,尤其在中國大打資訊戰的情況下,若台灣民眾的資訊外洩,恐成為國安破口。
我們也要再次呼籲內政部不要再一意孤行,包括民間團體、專家學者、政黨,甚至政府本身都已提出示警,在各界所提疑慮被解決之前不該急就章, #應暫緩換發數位身分證。
==延伸閱讀==
👉🏻提數位身分證3大問題 中研院學者盼暫緩換發
https://npptw.org/Mwnev4
👉🏻數位身分證爭議 唐鳳擬提設立個資保護專責機構
https://npptw.org/xHdFpx
👉🏻政府推eID晶片身分證 民團、立委籲暫緩
https://npptw.org/OU866D
設立個資保護專責機構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2年11月21日立法會會議
經張超雄議員修正的議案: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都會,經濟發展先進,社會發展卻落後,殘疾人 士的基本權利往往被忽視;鑒於自2008年8月31日起,聯合國《殘疾 人權利公約》('《公約》')已在香港生效,本會促請政府盡速成立獨 立專責委員會,推動、落實及監察特區政府尚未全面履行《公 約》的有關條文,並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的國際殘疾定義標準,擴大 對殘疾人士的保障範圍,檢討傷殘津貼'嚴重殘疾'的定義, 並讓12歲以下的殘疾人士,同等享有'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 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賦予的權利。
議案獲得通過: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counmtg/voting/v20121121.pdf
張超雄議員:代理主席,首先我要多謝梁耀忠議員提出這項"締造傷健共融社會"的議案。正如議案內容所述,我們其實早應在2008年便開始實施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公約》"),而《公約》第三十三條"國家實施和監測"中清楚說明:"締約國應當按照本國建制,在政府內指定一個或多個協調中心,負責有關實施本公約的事項,並應當適當考慮在政府內設立或指定一個協調機制,以便利在不同部門和不同級別採取有關行動。"就這一點,梁耀忠議員剛才已經提及,現時政府內所謂的協調機制,其實便是隸屬勞工及福利局的康復專員,可是康復專員這位屬首長級薪級第2點的官員,根本是沒有能力協調其他政策局和各部門來實施整份《公約》的。
《公約》第三十三條下 的第二點說明:"締約國應當按照本國法律制度和行政制度,酌情在國內維持、加強、指定或設立一個框架,包括一個或多個獨立機制," -- 請注意是獨立的機制 -- "以促進、保護和監測本公約的實施。在指定或建立這一機制時,締約國應當考慮與保護和促進人權的國家機構的地位和運作有關的原則。"還有一點便是︰"民間社會,特別是殘疾人及其代表組織,應當獲邀參加並充分參與監測進程。"這些便是《公約》第三十三條的內容。現時在政府心中用以促進和監測《公約》的實施的框架或獨立機制,其實便是我們的康復諮詢委員會,但該委員會只是一 間諮詢機構,並沒有實權,根本沒有能力監察政府落實《公約》的情況。代理主席,所以如果現時要來到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面前,即使只是就着第三十三條來說,我們其實也是未曾履行《公約》的要求。
所以,梁耀忠議員提出的議案非常重要,而我的修正案乃是指出有關機制必須是獨立的。如果每次也是由政府自設諮詢委員會,然後現在又要經中央政策組的高小姐審閱,看看是否符合政治正確,在親疏有別之下,那麼如何可以監察政府呢?在《公約》中還說明我們有責任讓殘疾人士及民間社會的團體代表參與,但在現時所有政府的諮詢架構中,基本上絕大部分人士也是以個人身份獲委任,他們根本不能夠代表任何組織或社團,所以現時的制度根本便不符合這要求,我們希望政府可以認真地履行《公約》。雖然今次的議案辯論沒有法律效力,但《公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政府不按照着它來執行,基本上便是等於犯法。
日期: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會議廳
議程:「締造傷健共融社會」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counmtg/agenda/cm201211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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