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的好快一年又要過去了,這些日子以來一直再審思職場上的總總恩怨,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有許多問題我自己本身也清楚非三言兩語就能化解!思慮了好久是否該把一切來龍去脈說清楚講明白,但因為每件事有正就有負!我把真實說了是傷到對方,但我若不說便是一直傷自己!這幾天與父母外出沉澱深思我覺得必要將這些年所發生的一些事情的前因後果說清楚!我相信有很多人的遭遇也跟我一樣遭受到莫名屈辱,畢竟從古至今征戰不離謠言分化、大足可使一個國家滅亡,小至身敗名裂。
一、【工作、人事的前因後果】
在過去時期從事「布袋戲」音樂工作『刀戟戡魔錄』開始至今是15年的工作經驗、但實際我是於2003年底開始!早期的拍攝庫存比起現在來的多、當時的製作是需近一年後的時間才發行!因而讓我對基本的流程有相當的瞭解。
而我工作以來主要負責的對象是『董事長』以及『觀眾、聽眾』,我在直播有說明過、『董事長』是音樂品管的審核者,也要在董事長簽審過我才可進行請款動作!我在從『合作公司』輾轉剛直接加入『公司』時,某次按流程的請款突然收到請款暫停的狀況,當時法務(已離職)告知是『音樂總監』對我交件的作品有意見!後總監也打電話給我說明她的感覺,我也尊重配合重新調整延遲到下個月的時間重新呈上給董事長審核作請款!而之後再一次發生是『鷇音子情境曲(原為角色曲)』當時的法務認為按照公司流程這樣是不符合規定!因此就以董事長簽過為主、直接進行請款!
約過兩年後、當時原聲帶有作回函票選,當時我的作品『赮畢鉢羅角色曲』票選為該原聲帶的好評第一名,我不確定是否這原因讓董事長請人通知我每個月親自到公司參與開會!初見董事長時他跟我說一句是我至今都無法忘卻的話:『建秦,你每個月只交兩首要怎麼生活? 』這句話我會感動至今是因為當時的我非常失志,且當時的我可說連養自己都是問題更不用去談及負擔家計!也因為這些原因我更希望能夠用心在工作上作為回報、我現在工作模式比起過去是花用二至三倍的時間,但是我的收入一樣是以單曲計價!但我仍是堅持要達到一定的品質才會交件、也為了品質這幾年我也不斷收購研究各國不同的音樂理論書籍及購買音色、後製軟體作研究及使用!公司給予的費用資源雖然有限,在正常的情況是無法請樂師作現場演奏『且我個人需再負擔錄音室費』!但是我認為費用有限不一定不能做出有水準的作品,例如美國現也有『好萊塢大製作的電影』配樂編作也是完全以『MIDI電腦音樂』去製作!
與『音樂總監』之間除了上述請款部分、後來是在每月的開會發生主要二件事情讓彼此有了隔閡!一、當時製作仙魔鏖鋒片頭『人中之龍』我是按照流程呈上再進行錄音審過『當時沒有統一工作派件』。音樂總監於那時陸續推薦三位老師加入、我在編劇室呈片頭給董事長作審核時總監很激動的要求否決!堅持要給某老師作片頭!二、當時總監與其中幾位老師有意要聯合向公司爭取更高的福利,不過我已與大家表明我的合約仍在進行中,且無意爭取!當時就在公司開完會要離開時我突然被音樂總監叫住,在不知情況下兩難跟其配合,之後才知曉是要我同他們一起去提合約的事…..『至今我仍是維持合約內容、現今百業蕭條我更不願讓公司為難!』因此我與總監之間也是從此開始形同陌路、彼此漸行漸遠!當時編劇組一位現已離職的組長非常熱心的告知我要處理我與『總監』彼此的問題,建議我暫時先別到公司開會,也盡量彼此先別接觸、待雙方情緒較緩和時再通知我!當時我對此離職組長的義舉很感激,因此皆配合他、工作派件也由他處理,經幾個月後他就直接告訴我們所有人,董事長要我們日後不用到公司開會,由他當窗口就好!當時我作了一個角色『君奉天(角色+氣勢)』、這位離職組長知道我本身是固定霹靂會會員希望我幫戲迷一同組該角色的後援會!也在那個時候認識了一位大陸女戲迷『小白(名字已變更) 』,她請我轉達對『離職組長』的仰慕之誼、而離職組長也請我代回轉給她,我本以為是單純的戲迷轉達、卻不知後來變成頩繁的傳訊,就在後援會會長要重選『小白』有意要參選時,與離職組長互傳了些內容惹了許多是非『如編劇間的不和』且兩人的對話已經超過一般友誼『離職組長是已婚身分』,因而讓我警覺到事情不單純就此拒絕替彼此傳話,可能就因此得罪到倆位,『小白』與『離職組長』的幕僚群從那時開始利用網路多重身分『假帳號』到我各個網路平台留言、私訊作騷擾,也不時的表示要我再替彼此作傳話!『我厭惡受人威脅』後離職組長利用職權、在派件上開始有些狀況,例如其他編劇等我的交件,他會一直不斷要我修改曲目,延長交件時間後又說音樂需換給其他角色作使用,『讓我誤以為編劇內部彼此已做好協調』!導致原編劇等不到件;之後工作分派件數改由音樂總監和這位組長共同擬定派件,但派件上仍然漸漸減少我的工作量、尤其是歌曲部分!去年底公司有讓我們交報表、從報表整理 2018、2019年我漸漸減量是比過去2016、2017兩年的一半!而這段時間我個人作品在原聲帶的收錄上有些會被遺漏、曲目不論是主角或配角都會被往後排!至今我仍不時受到網路騷擾!
二、【關於不用某歌手】
不論是假帳號還是真帳號、不斷都會來問為什麼我不續用某位歌手一事,我簡單說明最初劉姓歌手來找我時,正是我開始在董事長的指示下除了配樂、也作了歌曲部分,當時因我合約上作歌的酬勞是有問題,因當初來談合約的高層(已離職)沒詳細跟我說明及討論;誠摯感恩董事長的公正在瞭解情況後,認為當時我作歌的酬勞是不合理的,立即通知法務幫我用增訂的方式作修改;而劉姓歌手來的時間也非常的巧,且也與我表明自己有志難伸礙於我也是過來人,瞭解這份堅辛因此我也盡所能幫助他,例如我個人在於和聲編寫歌手演唱的設計都會以歌手本身的狀況去思考可能性,也依狀況作協助鼓勵他多嘗試作突破,希望能幫助建立個人特色;在上述的後援會經『離職組長』要求下,我提供一首歌給該後援會作當時的宣傳,後援會因經費有限,所以我本身製作上是無酬協助他們,再請他們將省下的經費發給劉姓歌手,當時也陪劉姓歌手到錄音室錄音,適時依表現狀況修改弦律,但劉姓歌手歌藝也漸漸的受肯定,可能是我對人的寬容他開始會要求讓他寫歌,或他自接了案子要我幫以配合,『因對自我要求嚴謹,因此婉轉回絕了他』;而真正會讓我決定不再合作的主因,是在錄製合作的最後一首歌,其實我對待任何一位合作的人都相當尊重及禮遇,錄音時我都會替歌手準備茶水、點心、飲料,當天就會給予費用『娛樂扣稅直接由自己吸收』,若歌手交通不便我會請父親開車到家中載他往返錄音室,不過合作『戰天下』當天在路程上他突然與我提起錄完歌後,可否讓他繼續再錄製與大陸合作的另一首歌,當下我真傻眼了錄音室我是算鐘點租借的,我沒有義務要承擔這些事情,而您是拿酬勞為我錄歌,最起碼也要遵守自我工作的本份,想信少有人這麼大量能容忍這種事發生因此回絕了,當我回絕在錄音完後他無意間脫口說:韓國騎馬舞大叔的酬勞公司都給他幾億,他只是這點要求而已,當時我只回他你所演唱的任何歌曲,公司若安排你去表演可都有給你表演費,若按表演次數再加上我給的酬勞,你唱一曲的費用也是可觀,再說要高報酬也要靠努力才能有此身價呀!
三、【後續補充】
(1) 2017年的春酒,我與劉姓歌手約好要一同回高雄,突然有一位同住高雄的老師要跟我們一同坐車回去,在車內這位老師突然在劉姓歌手面前提到KTV版權費,誠如之前所說或許每位老師合作的方案不同,但是我們都有『保密條款』,當時這位老師突然的問法也讓我愕然!但就我的部分歌曲的費用是有分前後給但是皆為一個費用,不論老師們您我合約是否雷同,也希望尊重個人隱私與『保密條款』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和誤會。
(2)『離職組長』在職時常會將他人與其對話截取、再斷章取義給我看及補充,今年我被人在網路毀謗栽贓要對公司提告一事,從此事我才瞭解現在有所謂P圖的技術(合成圖文方式假造內容),相對我也可能會被人利用P圖和斷章取義方式作其他誤導性的抹黑,我個人所瞭解『網路與刑法』相關的知識如下:我本身至今仍留存著上述相關的對話存證,但是這些存證當我提供給庭上時他們會有專業的鑑識人員來評斷是否為偽造,而網頁平台的部分我們所看到的都是由程式碼所組成,最近這些騷擾的人可能擔心我動用法律所以會留了言後又立即刪除,但是程式碼的狀態不是消失而是『IP(幾號)於年月日建立』與『IP(幾號)於年月日刪除』 因此當我留存了內容可依此去作憑證。
而現今仍是有著同『離職組長』幹同樣事情的人,希望自己要將他當作借鏡,目前為止不論是『工作或 私人領域』我都曾遇到那種胡作非為的『地頭蛇』到了報應來時就會變得一無所有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我欣賞腳踏實地真誠情義、懂得知恩圖報的人,相對我很厭惡自私自利、忘恩負義、兩舌、綺語陷害忠良的人;至今每年的過年我都會親門至授業恩師府上送禮探望,因這其意便是時刻不忘恩師『周志宏』老師當年在我最低潮時仍不收任何費用的無私教導!
人的容忍是有限的,一旦超過可容忍的分寸皆會反抗!
人與人只要相互尊重、真誠相待任何身份我皆敬重,誠敬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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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製化插畫
#行情價格參考
每一項插畫報價收費,會依照業主的不同的需求,以及繪製內容難易度來進行報價。
一般行情價格會隨著插畫家/設計師
所累積的經驗與知名度/時間來調整⋯
以下為Mon自行的定價與一般市場行情價調查
作為基本估價範圍參考,實際的費用會取決於
是否商業用途授權、作畫範圍、精細程度等考量
而有所差異。
提供之報價皆為參考值
確切價格請提供詳細需求才能正確報價喔
#商業使用授權_報價參考
黑白線搞 $2000/幅
彩色插畫 $3,600-$6,000/幅
報紙插畫(當日限定) $2,500-$3,600
雜誌插畫(當期限定) $3,600-$12,000
圖書/雜誌/繪本/書籍封面 $ 8,000 起
插畫地圖 $6,000-$12,000
書籍內頁 $3,000-$8,000
海報插畫 $8,000-$15,000
招牌插畫 $3,600-$8,000
人物手繪 $3,600-$12,000
粉專插畫大頭貼/封面 $ 1,200-3,600
公仔彩繪 依照範圍大小難易度調整 8000 起
產品彩繪 依照範圍/難易度大小估價 2000 起
彩繪壁畫 依照坪數/繪製內容/地點報價
精細插畫 $6,000-$12,000/幅
吉祥物設計(單幅圖像不含原始檔) $10,000/ 款
吉祥物設計(含三視圖、應用範例及原始檔) $36,000/款
#委託估價的基本注意事項
在訂製插畫設計前需要提供以下資訊
無論是案主或是接案方,
在收發估價需求時須確認以下基本事項:
1. 確認插畫風格( 畫圖風格不同/技法不同)
2. 繪製內容 ( 故事/人物/背景/細節)
3. 尺寸大小( 繪製的比例大小與尺寸)
4. 插畫用途 ( 不同用途有不同考量繪製作法)
5. 授權(提出預計公開的時間、平台、尺寸)
6. 其他需求( 需要添加的文字或物件元素等)
#客製化流程
溝通討論> 依需求內容報價 > 預付1/3訂金 >
繪製草稿> 稿件修改/調整/確認/ > 確認後上色 >
完成校稿 > 完成最後付款 > 寄出原始檔與授權。
#插畫設計的具體服務內容
ㄧ開始會依照案主提供的需求資料進行報價
若有商業用途會有合約簽訂,包含設計項目
的細項、結案提供的檔案、修改次數、付款
方式等進行規範。
合約簽定之後,插畫家才會開始進行草稿提案,
確認插畫的風格和排版,若有意見或構圖有想法,
需要更改或調整,必須在草稿階段提出
並且明確的表示更正方向和風格,
若有上色的需求也需要在此草稿階段提早確認,
避免成品非理想的樣貌。
完稿後也會再次過稿,這時可依照合約規定的修正次數,請設計師修正。確認稿件無誤之後,則依照合約所規定,於時間內交付原始檔案,則宣告完成結案。
#確定訂製採先收費
每一項插畫設計,皆為原創設計
從開始構思的時候就是製作的開始
在進行草稿繪製前會先依報價收費
我們以堅持原創為主要服務繪製⋯
一旦開始繪製皆不接受退費
#額外收費
若有需要設計師到現場場勘
會依照地區距離斟酌收車馬費/出差交通
等額外的工作項目。
在談妥的報價上若需要報帳/
會另外收取5%的稅,
若是一般個人接案超過兩萬元,
勞務報酬單上需要扣除所得稅之外,
另外需額外扣除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
設計合約修改次數 在 中壢之子 劉安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又到了週三法律諮詢時間,在民眾踴躍的預約下,提醒大家今天的預約已經額滿囉 ! 下週目前還有空缺,歡迎盡早來電預約~
#本週法律諮詢案例分享
案件種類 :裝潢糾紛
當事人:林小姐
案由:林小姐因房屋需要裝修,經由朋友介紹認識了設計師A君,一開始雙方相談甚歡,所以簽訂合約的時候,並沒有很清楚的審閱合約內容,隨即就簽訂合約。
初期的工程進行都很順利,款項都按合約方式如期交給設計師,沒想到工程收尾的時候廠商開始藉故拖延,付款方式也變成直接對廠商而不是對設計師,林小姐當下積極聯絡設計師及廠商,但都得不到雙方回應,再回頭翻合約時才驚覺合約內竟然都沒有載明收尾階段的內容及規範,例如:完工期限、工程未完時的罰責、驗收過程及規定..等,所以根本無法約束工程期限及品質,在等不到回覆的情況下,林小姐只好另尋廠商進行收尾的工程。
沒想到的是,後來設計師竟然回頭又再找林小姐收最後尾款,因設計師沒有完成交付工程,林小姐當然拒絕付尾款,而設計師則單方面認為已處理好雙方工程,林小姐沒有理由拒絕支付尾款,於是提出告訴,顯見雙方認知嚴重不同,這讓林小姐相當錯愕,因從未有法律訴訟的經驗,感到相當無助及害怕,只好尋求法律諮詢,以保障自身權益。
這案件最大的問題點就是當事人在裝修前,未詳細的訂定條約內容及確實審閱條約,以致造成讓自己處於劣勢的一方,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如遇任何建屋、裝修、改建...等工程,雙方一定記得要簽訂合約,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法律小常識
#裝修工程合約基本注意事項如下:
1.工地位置、訴訟時管轄法院
2.工程總價、稅金約定
3.開工及完工日期
4.各期工程款項之具體項目
5.各期付款比例及支付前提
6.建材選用
7.監工次數及資料記錄方式
8.工程延遲之違約金
9.工地安全維護及清潔退場
10.約定終止及解約計價方式
11.工程追加及變更
12.保固條款
13.其他約定事項
#一直都在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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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很長,請做好心理準備!
●簽約要注意甚麼?
1.合約上的著作權相關細節
前文有提到,我和小菩薩都支持把著作人格權留下來,據小菩薩所知:國外有很多經營
紋樣授權或卡片禮品公司,他們的合約通常是連同人格權一起買下。所以還是要看作者
能不能接受。總之仔細看,不要不小心把自己的作品賤賣了。
2.再三確認合約
防人之心不可無!不論事先是否提供合約範本,最後簽名前一定要再看一次,以免有出
入。
另外,小菩薩推薦一間智財權的法律事務所:「他們的臉書常分享許多跟藝文設計產業
相關的權益問題,我認為很受用(之前很厚臉皮的寫信給他們詢問財產權的問題,他們
竟非常熱心地為我解答,默默感恩在心裡啊~~~)──「榮裕智權事務所」
https://www.facebook.com/RONGYUIP/ 」
3.合約內容,我覺得直接給大家看我的合約比較快!
我的合約也是從網路上、朋友給我看的合約等修改來的,供大家參考,以我自己的合
約為範本,必須包含幾點
1.第一條 標的內容
簡單點的可以寫「插畫繪製」,複雜點可以寫「插畫繪製 A4 2幅」,總之在
此表達此專案的進行內容。
2.第二條 合約期限:
在這裡約定三個部分:開始時間、完成時間、推遲責任歸屬與罰則。
3.第三條 審查日期:
在這裡寫明審查日期,小案子我通常都會簡單寫草圖、完成日,例如
(1)第一次審查:民國 107年 7月 13日
完成進度:草圖繪製
(2)第二次審查:民國 107年 7月 30日
完成進度:完成
複雜的案子可以拆三~四階段
例如
(1)第一次審查:民國 107年 7月 13日
完成進度:草圖三式提案
(2)第二次審查:民國 107年 7月 25日
完成進度:草圖修訂、試畫
(3)第三次審查:民國 107年 8月 1日
完成進度:彩圖第一次進度
(4)第四次審查:民國 107年 8月 12日
完成進度:彩圖第二次進度(完成)
這裡的審查階段可以和後面的付款方式結合。
4.第四條 修改次數
直接上我的全文
「甲乙雙方進行本專案之方向及設計風格溝通確認無誤後,若甲方於審查本專案
時,有任何問題必須做部分修改,可通知乙方進行修改,但每次審查修改次數
不得超過3次。」
5.第五條 標的費用:
在這裡約定總金額,例如:共NT$20000元整,我會再附加一條「其他(實報實
銷),需附上發票、收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6.第六條 付款辦法:
在這裡約定付款式一次性付清或是分階段。
分階段可以配合前面的審查階段。
例如:
訂金 20%
完成第一階段 支付總款項25%
完成第二階段 支付總款項25%
完成第三階段 支付總款項30%
…等等
另外也可以約定付款期限等。
7.第七條 規格變更:
這一條非常重要,其實有很強的防禦意味,如果案主有認真看,他就不會隨便
修改、推翻之前的結論。也不能在專案結束後任意要求你再修改。
(1)甲方應於需求訪談階段確認本標的物之規格內容。
(2)每階段之設計期程為不可逆,若專案進行後甲方欲推翻先前之決議,乙方得
需視情形重新報價。
(3)甲方對於本標的物內容,除審查與驗收約定之修改需求之外,乙方得依甲方
需求提出報價,完成之時間表雙方另議訂之。
(4)甲方於專案結案後,如欲變更設計規格及內容,乙方得依甲方需求提出報價,
完成之時間表雙方另議訂之。
8.第八條 著作財產權:
這一條也非常重要,不管接案發案都要注意,在這裡科普一下著作權法
著作權法 第12條
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
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
或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
有。
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
再說一次,著作權法的權利規範有兩個
1.著作人擁有著作人格權
2.利用人要有著作財產權
著作權法12條的意思是,如果沒簽約,插畫師是著作人;著作財產權也屬於插
畫師,但案主(出資人)仍可以「利用」。
這裡的利用參考著作權筆記的見解
https://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3&aid=1931
『與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其著作」之「利
用」相當』
第37條很長,大家可以自己查,我簡單說一下他的重點(盡量白話),
(1)有簽約遵從合約,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2)如果不是買斷的作品,未經插畫師同意,不得將插畫再轉賣、授權
給別人。(法律上沒有買斷的說法,在此即「專屬授權」)
(3)業主在被授權範圍內,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
綜合起來也就是說,「如果有簽約,遵從合約,如果沒簽約,插畫師是著作
人;著作財產權也屬於插畫師,但案主仍可以在洽談好的授權範圍內利用這個
作品。」
那麼我是怎麼定的呢?我覺得最理想也最常用的方式是:
1. 插畫師仍是著作人,保有人格權
2. 業主如果是一次性或是單媒體使用,可以依照需要取得他可以使用的範
圍,以得到實惠的報價,如果不確定使用範圍,應取得「專屬永久授權」
的報價以省去之後往來授權的行政困擾。
所以我是這樣訂的,下文甲方為發案,乙方為接案。
1.本案以乙方為著作人,甲方於付清所有價款後,著作財產權歸甲方所專有。
乙方則有完成專案之公開展示權。
2.乙方同意專案完成後,完成內容以永久專屬授權授權予甲方,日後如有其餘
媒體應用,皆不再收取其餘費用。(這裡就是買斷喔)
當然,也要在這裡約定保證各自都會負責、遵守著作權法,所以會有下文:
3.甲方提供之素材為僅供本專案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為他用。
4.乙方為甲方製作之專案,不得違反著作權法,若有違反著作權之爭議,甲方
得拒絕驗收或支付費用,且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9.第九條 保密約定:
這一條不是必要的。這條基本上是按照客戶端需要訂定,我自己是聊備一格。
真正重視的客戶會額外簽保密協定。
下文供參考:
乙方同意因參與本專案而知悉或持有甲方之商業機密及其他機密資訊,負有保
密義務,乙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洩漏或公開予其他第三人,亦不得為自己或其他
人之利益,使用該資訊。乙方違反本契約之約定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契
約,若甲方受有損害時,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乙方員工之違約行
為,亦視為乙方之違約
10.第十條 爭議處理:
在這裡約定如果有爭議怎麼辦,例如先要求調解、解約方法、上法院要上哪裡
的法院等等。
11.第十一條 解約方法
這一條不是必要的。
在這裡說清楚甚麼情況下可以解約、終止合約,甚麼情況下價款要怎麼處理
等。
12.第十二條 其他:
這一條不是必要的,用來補充前面缺少的部分:
1.本合約未約定事項,雙方得以書面方式另行約定,修正時亦同。
2.本合約之附件視為合約一部份,本合約計正本兩份,由雙方各執乙份。
13.立合約書人
甲方、乙方的簽章和資料。
我是個人接案,所以就是簽名,對方如果代表公司請他蓋公司章,一般會有甲
乙方名稱、代表人、統編或身分證字號、通訊地址、電話等。
另外,對於「不想簽約」的客戶,可以請他改簽「報價單」。這兩者的法律效力基本上是
一樣的,報價單的報價列表後、回簽欄位前,我會這樣寫(我寫的是網頁設計的,僅供參考)
發案方:下稱甲方
接案方:下稱乙方。
工作流程與範圍
1. 工作流程
針對本案標的之規格、風格、數量等,經會議或EMAIL、通訊溝通,雙方皆同
意示意者視為決議或結論。若本案進行過程中甲方欲推翻先前之決議,造成設
計上之規格、風格或數量變更,乙方視情形得追加重新報價。
2. 網頁設計工作範圍與說明如下:
‧依據提供之圖檔、文案、需求描述進行視覺設計、編排設計。
不包含攝影、撰文、插畫、圖庫。如有需要,可另行發包或代為購買,實
報實銷。
‧最新消息或商品等,網站管理員可由後台功能建立內容,如無特別註明,
則僅進行版型設計與靜態網頁建置。如需協助上傳或預編,將另行報價
‧採HTML5/CSS3進行網頁建置,瀏覽器支援IE9以上、火狐、CHROME。
‧RWD適應範圍:手機/767以下、平板:768~1024、桌機、1024以上
3.程式設計工作範圍與說明如下:
‧程式規格為 PHP+MySQL
‧依據報價單或附件含括之內容進行程式設計
著作權與著作財產權
1.本案甲方於付清所有價款後,擁有著作財產權。
2.本案以乙方為著作人,保有著作人格權,並有公開展示、出版作品之權利。
3.乙方為完成本案衍生之圖象元素、原創檔案、文字,均以限定授權方式授權予
甲方,甲方得用於本案標的之媒體。用於其餘媒體時,需經乙方同意,乙方得
另行約定授權費用。
4.甲方提供之素材為僅供本專案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為他用。
5.乙方為甲方製作之專案,不得違反著作權法,若有違反著作權之爭議,甲方得
拒絕驗收或支付費用,且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同意、訂金、終止與結案。
1.如同意本報價單之報價、工作內容,專案起始前,請蓋章回傳本報價單,並先
支付報價總額30%之金額為訂金,視作同意,方起始本案。
2.如合約工作因配合事項、設計風格、溝通方向有困難而終止,訂金將不退回。
3.網站上線、或於EMAIL、網路硬碟交付原始檔之日,視為結案,請於結案日起一
個月內支付尾款,或主動溝通尾款支付時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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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排得有點累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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