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遊説第一步】懂專業論述外,利益眾生的立場在哪?
作者:蔣念祖/政大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一個民主國家進步的原動力來自良善的國會運作,國會運作動態一舉一動自然是國人矚目的焦點;相對這些國會殿堂主角如何扮演好《憲法》所賦予的責任,不僅僅是其選民所期盼,更是攸關整體民眾權益和國家利益。因此,在任何法案或政策的推動或監督,也就不斷考驗著國會議員的專業與良知。
立法院是台灣目前唯一的中央立法機關,在立法過程中,不管是公益事項或觸及某利益團體或某單一個案,遊説的動作便衍然會向立法委員或助理而來。
重點是,立法或修法目的在於改進不合時宜的法律規定或將進步立法內涵納入,條文提出可以通過正是其所想解決的問題以及出發點絕對是為利益眾生,絕不可能因私利而有所妥協,成功的遊説第一步要懂得「專業論述」,立場更需從利益眾生為著眼。
如這次臨時會通過的《國民法官法》,該法在司法院研擬前後不下30年,在立法院討論也逾12年之久,為何會弄得這麼久,表示這個法案涉及的層面、複雜度非同小可,許多司改團體和學者専家勢必也想以其專業知識和經驗,影響立法委員的決策和立法方向,但看到的是,這些團體在與立法部門溝通時,其所提出的立法草案,有關陪審制所適用範圍是沒有任何實證研究的獨具創見,其訴因制度的引進、陪審團破局(hung jury)、嚴格上訴審等相關配套問題沒有研擬清楚、完全不完備,就直接以嫁接現行《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要求別人接受,試問其等法案品質如何叫人信服!
反觀,2018年立法院6月至7月召開臨時會期間,立法院好不容易共通過4項重大法案,包括:軍人年改、《財團法人法》、《空污法》和《公司法》的修正,其中《公司法》可謂16年來首次大修,修訂條文近200條,修訂內容包含建立友善創新創業環境、強化公司治理、增加企業經營彈性及保障股東權益,更因為第三次APG國際洗錢防制第三輪相互評鑑在即,除了《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財團法人法》須立即修訂外,《公司法》的實質受益人修訂更是迫切。
《公司法》修法過程牽涉層面與各方利益頗大,影響69萬家非公開發行公司經營,不管學界、業者均相當關注,不時引發朝野高度爭論,歷經6次委員會審查、3次公聽會召開、一次審查會協商後,所保留條文便高達52條,其中不管是審查會或協商時,爭議最大條文除了第22條之1有關因應洗防評鑑的實質受益人規定外,莫過於第9條、第11條之1有關SOGO條款。
其次,便是第173條之1有關「股權過半股東得逕自召開股東會」之規定(即所謂大同條款)。使得除經由院長主持之兩次協商外,民進黨團內部溝通及府院黨協調更是緊密,其嚴謹度及負責態度不在話下,實非外界可以想像,亦非少數人可以肆意搬弄。
令人遺憾的是,《公司法》修法期間不難發現有心人鋪天蓋地操作媒體、操作立委提案為己經營權糾紛解套,重點仍是那句老話,立委在提出修法建議以及質詢和協商時,除了專業論述外,必須利益眾生的立場在哪裡?
#立法委員 #專業論述 #公司法 #國民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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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9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當過兵的翁履中教授說,美國希望台灣做到三件事要證明你有意願防衛自己 第一、GDP3%的軍購 你要買到才證明你有防衛自己的誠意,目前已經史上最高,但還是只有2.4% 第二、後備軍人系統要做到像是美國國民兵一樣能戰敢戰隨時戰 第三、恢復徵兵制 阿富汗這件事情 對於美國人很驚訝的是 都已經準備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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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法案據實討論,莫讓「柯」學凌駕理性】
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先生,昨日發表【司法改革不是少數人鬥爭的工具 在野黨不該成為幫凶】一文,直稱時力版本的陪審制有所錯誤,包括未回答如何解決僵局陪審團(hung jury)、最低本刑三年以上就適用陪審制是世界獨創、僵局陪審團的狀況將會使被告無罪釋放、引入訴因制度故以傷害罪起訴後,縱使發現有殺人故意,亦必須判處被告無罪云云。
柯總召的言論令人相當詫異。除了欠缺基本法律概念,曲解陪審法制之外,更讓人覺得,柯建銘對於自己在2015年領銜提案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內容採取陪審團評議之陪審制),非常不熟悉。
為了避免讓大家對陪審制產生根本誤解,即使法案過了,我們還是要一一駁斥柯建銘的謬誤。未來,我們也會開啟 #柯學小教室 系列,即時回應柯總召各種似是而非的怪談。
1⃣ 如何解決僵局陪審團(Hung Jury)?
所謂的僵局陪審團,指的是陪審團無法依據陪審法的規定達成決議。而所謂的無法達成決議,除了「達成有罪的決議」之外,也包括「達成無罪的決議」。這時候的處理方式,時代力量的法條草案規定得很清楚了:
「(第一項)陪審團無法依前條規定作成評決者,應由陪審團主席報告審判長,由審判長裁定命陪審團續行討論或宣告陪審團無法達成評決。(第二項)審判長宣告陪審團無法達成評決者,應於公開法庭為之,並即時裁定解任全體陪審員。(第三項)檢察官於前項宣告後三十日內,得以書面聲請重新踐行陪審員選任程序,更新審判程序。(第四項)檢察官未依前項規定提出聲請者,視為撤回起訴。」
換句話說,該次無法達成評決的陪審團,會被全體解任,並由檢察官在三十日內,聲請再次重新選任陪審員。
這個部分和柯總召2015年的提案第57條,幾乎完全一致(除了第一項的「陪審團無法依前條規定」或「陪審團無法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的些微差異)。因為重新選任陪審團,就是典型陪審制處理Hung Jury的方式。
另外補充一下,陪審團不是一聽審完就投票,而是會在評議室裡面,互相討論、辯證,最後達成共識。在這個階段中,多數要拿出理由說服少數,少數也會指出疑點,促使多數思考見解是否妥當。
如同尤伯祥律師所言:人民參與審判有助於民主深化,因為人民在審判的過程裡會學到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少數雖然要服從多數,但是多數要尊重少數,在那個評議的過程裡,由於要採取重度多數決或是一致決,所以少數的聲音一定會被聽到,如果不能夠說服少數,可能這個一致決或重度多數決就不能夠形成。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審議式民主的精神能夠透過人民參與審判慢慢的深化到民主生活裡,#這樣我們的民主不會淪為多數暴力。
👉解任舊陪審團,由檢察官聲請再次選任陪審團
2⃣ 最低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就適用陪審制,是世界獨創?
這句來自平行時空的說法非常幽默。
首先,美國只要最重本刑逾六個月以上有期徒性的犯罪,被告就有選擇陪審團審判的憲法上權利。
其次,今日之柯別忘了昨日之柯,柯總召2015年的提案,同樣是以最低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刑事訴訟法第31條所規定的強制辯護案件)作為標準。
👉 美國最重本刑六個月以上就可以用,柯總召的草案也是三年以上
3⃣ 僵局陪審團的狀況將會使被告無罪釋放?
首先,如前所述,沒有辦法一致決,除了沒有辦法一致的有罪,也包括沒有辦法一致的無罪。只要一個陪審員認為有罪,那就不會直接無罪釋放。
其次,Hung Jury的法律效果並沒有當然撤銷羈押,因為這個案件還是會繼續審理,除非檢察官不願意繼續告,沒有在30天內重新聲請踐行陪審員選任程序,導致視為撤回起訴。
👉 僵局陪審團不等於無罪,更不會立即釋放
4⃣ 引入訴因制度故以傷害罪起訴後,縱使發現有殺人故意,亦必須判處被告無罪
第一,刑法第277條第1項的傷害罪,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根本不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會適用陪審制。
第二,讓我們引用一下時代力量修正動議第43條第4項到第7項的規定:「(第4項)第一項起訴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編號、住所或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二、犯罪事實。三、所犯法條。(第5項)前項第二款之犯罪事實,以載明日、時、處所及方法特定之,並不得引用足使陪審員產生預斷之虞之書類或其他物件之內容。(第6項)第四項第三款所犯法條得同時記載罪名。法條記載錯誤,如無害於被告防禦權之行使者,不影響起訴之效力。(第7項)檢察官得就其主張構成犯罪之特定事實或所犯法條,為預備或擇一記載,但以基礎事實共通且無害於被告防禦權之行使為限。」
依據草案,檢察官可以就其主張構成犯罪之特定事實或所犯法條,為預備或擇一記載。覺得有可能審理結果歪向不同犯罪?請做好預備之記載。
另外,再和柯總召法普一下。就算是傳統的刑事訴訟案件,也不是法官想變更法條就可以變更法條,還必須要在與起訴的犯罪事實具有同一性的範圍內,才可以變更。因此,「檢察官先進行預備或擇一之記載」和「法官嗣後變更起訴法條」,差異其實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大。
最後,或許有人會疑惑,如果被起訴殺人,結果最後認定是傷害,那被告會被無罪釋放嗎?這涉及一個刑法的ABC。殺人和傷害的犯意,都是對人身生命、身體法益的侵害,只是犯意高低的問題,還是可以構成傷害罪。縱使是在美國,依據聯邦刑事規則的規定,第31條(c)、(1)的規定:“ (c) Lesser Offense or Attempt. A defendant may be found guilty of any of the following: (1) an offense necessarily included in the offense charged”,因為傷害的犯意必然包括於殺人的犯意之中,被告還是會被判較輕的傷害罪。
或許柯總召會疑惑:那如果發現完全不一樣的犯罪事實或法條的話怎麼辦?這個部分現行實務上其實不少見,處理方式也很簡單,那就是不在檢察官起訴的範圍內,法院也依據不告不理原則,不得審理。但這不代表被告沒事了。檢察官可以隨時啟動偵查程序,並再為起訴的處分。
👉 檢察官得就其主張構成犯罪之特定事實或所犯法條,為預備或擇一之記載
👉被告仍會構成輕罪,不會無罪
最後,我要呼籲柯總召,如果要討論法律,務必依據法案內容據實討論,不要讓政治凌駕理性。
更重要的是,在提出法案以前,更要先理解自己提出的法案內容。而不是單純為反對而反對(為反對觀審制而支持陪審制),才是負責任的立法委員,應該有的態度。
#柯學小教室
(圖片來源:柯建銘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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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不是少數人鬥爭的工具 在野黨不該成為幫凶】
在立法院眾多法案中,有兩項議題是我們這代政治人物不可迴避之重,一個是憲政改革,另一個就是司法改革,從1999年司法改革會議以來的20幾年,我都一直站在歷史的現場,立法院修正了法官法、大法庭制度、憲法訴訟法等等重要法案,當中的遺珠之憾就是人民參與刑事審判。
「為什麼民主進步黨在1986年11月10日第一次全代會時,把陪審制放入行動綱領呢?」
戒嚴時期,國民黨制定刑法一百條(內亂外患唯一死刑)、懲治叛亂條例(唯一死刑)以及檢肅匪諜條例(唯一死刑)作為整飭異己的工具,動輒以內亂外患罪判決政治犯死刑,高壓統治,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事件,更以軍法法庭審判政治犯,包括黃信介、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呂秀蓮以及陳菊(花媽)等人,檢察官都以唯一死刑的叛亂罪起訴,後來是因為美國的壓力才改判有期徒刑,1986年民進黨成立時,為了避免國民黨持續利用內亂外患罪來壓迫人權,在行動綱領中,通過內亂外患罪案件的審理中,必須以政黨代表、國會代表以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陪審團進行公開審判,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後,黨禁與報禁也一併解除,民進黨成立正式合法化,1990年3月爆發野百合學運,主張廢除刑法一百條,更促成1991年5月1日終止動員戡亂時期、5月17日廢止懲治叛亂條例、同月21日廢除檢肅匪諜條例,刑法一百條也在1992年5月16日被廢止,臺灣民主化更邁進一步。
「轉型正義已法制化,時空背景早就不同」
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我也自隔年開始擔任立法委員,不斷推動促進轉型正義相關法規,終於在2017年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會撤銷四波有罪判決,當中也包括美麗島事件受難者、監察院院長陳菊,從黨外一路走來,臺灣逐漸民主化,通過行動綱領的白色恐怖已然不再,內亂外患罪的陪審團制度也失所附麗,更遑論當時的陪審團亦非現在在野黨的陪審團,請國民黨、民眾黨跟時代力量認清事實,不要別人說什麼,你們就跟著說什麼,立法委員要做自己!
「司法院從來都沒有提出陪審制的相關法案」
司法院最早在1987年3月黃少谷院長任內,就在該院第二次首長會議決議「我國不宜採行陪審制,並建議派員考察參審制度」,後來在1988年,林洋港院長任內,認為臺灣可以參採歐陸的參審制,並開始研擬草案,終於在1994年3月完成「刑事參審試行條例」草案,但卻因為各界意見仍然相當分歧,因此未送交立法院審議。
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議決「專家參審制」,司法院根據此決議,在2000年翁岳生院長任內,頒布「專家諮詢試行要點」,在當事人同意下,參與審判諮詢的專家學者可以提出意見給法院參考,但不能進行事實認定跟法律判斷,但後來因使用率過低而在2008年中止,此外,司法院也在2006年提出「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送行政院會銜,但卻因為行政院不同意,最後也無法送交立法院審議,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可說是一波三折。
「國民黨徒具形式的觀審制草案」
馬英九總統上任後,因為發生許多爭議判決,社會各界嘲諷法官是「恐龍」或是「奶嘴」,為了解決此問題,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曾經在2012年提出「人民觀審試行條例」,但是這項制度讓人民進到法院後,「可觀不可判,可聽不可說」,僅是讓人民形式上參與審判,跟法院旁聽沒有兩樣,根本沒有實質的意義,人民參與審判可謂是漫漫長路,始終走不到終點。
「民進黨為何同時提出陪審制與參審制的草案?」
為了抵抗國民黨提出的觀審制,民進黨黨團當時由我領銜,代表司改會提出「陪審團制度」,也請當初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吳宜臻提出「參審制」,本黨團委員間也相互連署,藉此來阻擋國民黨的觀審制,最後三種制度的草案都未在立法院審議,第八屆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後,也未再提案,在野黨不認清歷史脈絡,反而人云亦云,成為特定人士的傳聲筒,甚至是鬥爭的工具,立法委員失去個人自主意識,照稿讀稿不知所云,悲哉!惜哉!痛哉!
「漫長的溝通與審議歷程」
2015年,總統與立委大選前,我與許多民進黨委員,在基於不讓國民黨繼續推觀審制,受司改會之邀,也簽屬願意支持陪審制的連署書,時至今日我也從未否認此事,但情勢已然變更,主客觀條件早就不同,持續用過去的事情來抨擊本黨並沒有意義。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司法院在呂太郎秘書長的努力下,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但在立法院審議時,就到底要採行參審制,由人民與法官合審合判,或是陪審制由人民決定有罪與否,法官來決定刑度,而爭論不休,即使呂秘書長多次與各方溝通,也未有成果,立法院在第九屆結束前,仍然無法三讀通過。
「橘逾淮而為枳,移植美國陪審制將是法治史上的大災難」
民進黨作為執政黨,在草擬法案時,必須衡酌國內的審判體系、司法教育系統以及人民觀感,若貿然採行陪審制,我國的審判體系跟美國完全不同,美國是英美法系,是採行以判例為主的審判制度,有嚴謹的「刑事證據制度」以及「量刑基準」,與臺灣的司法體系不同,如果直接施行美國的制度,很可能出現如同移植手術後的「排斥現象」,反倒使我國的司法體系受到嚴重的傷害,而陪審團制度中,沒有判決書只有評決書,檢察官也無法上訴,更嚴重的是,陪審制中必須要所有的陪審團一致決定有罪,只要有一個人認為無罪,就會出現僵局陪審團(Hung Jury),必須解散目前的陪審團,重新啟動選任陪審員的程序,再次進行審判程序,若是再出現僵局陪審團,就必須再行解散,這樣一來一往,曠日廢時不說,我國重罪嫌疑人的羈押上限為15個月,如果陪審團審議超過這個期限,重罪嫌疑人就必須釋放,試問,臺灣人民能夠接受殺人嫌疑犯因為僵局陪審團而被無條件釋放嗎?
「變形的參審陪審拼裝車,不負責任的在野黨」
第十屆立法院上任後,司法院再次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在委員會與朝野協商時,在野黨無法回應陪審制的缺陷,於是提出許多奇怪的變形制度,或是一意孤行強力支持陪審制。
「時代力量的錯誤之處」
時代力量提出純陪審制,在審查時長篇大論,但卻未回答如何解決僵局陪審團的問題,特別是提出世界獨創的條文,只要最低本刑三年以上,就必須使用陪審制,時代力量號稱最在乎環保團體,最在乎臺灣的生態保護,空污法第5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5條以及水污法第37條,致死或致重傷都是三年以上的重罪,也就是時代力量認為必須適用陪審制的案件,請問這些破壞環境的嫌疑犯,如果遇到僵局陪審團,是不是就要無罪釋放?請問時代力量如何向最支持你們的環保團體交代?另外,時代力量也引入訴因制度,讓法官不能夠變更起訴法條,如果檢察官以傷害罪起訴,但最後法院發現犯人有殺人故意,在訴因制度的規範下,法院必須判這個人無罪,試問,公平正義何在?
「民眾黨的荒謬之處」
民眾黨代表司改會提出參審與陪審的兩制併行,最低本刑七年以上或是致死的案件是用參審,但是在第五條之一卻規定許多重大政治性的案件,例如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貪污、選罷法、內亂外患、反滲透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集會遊行法等敏感政治案件,都要適用陪審,這些案件在臺灣藍綠對立的社會氛圍下,非常容易出現僵局陪審團,所有的嫌疑人都可能因此被釋放,民眾黨也沒有告訴我們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台灣社會能夠接受嗎?
「國民黨的離譜之處」
國民黨在這個議案上的行為,更是荒謬中的荒謬,離譜中的離譜,起初提出跟司法院版非常類似的參審制,後來為了杯葛民進黨,又支持參審陪審兩制並行,表決時,突然提出第五條之一的修正動議,國民黨的版本比民眾黨的更加荒謬,在陪審的適用案件中,除了民眾黨版本有的敏感性政治案件外,還增加了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政黨法、促轉條例等,此外,也新增跟環境有關的案件,例如空污法,以及行政訴訟類的所得稅法等案件,都必須優先適用陪審,這些案件都會出現僵局陪審團的情形,而國民黨也只在該條文聲稱兩制並行,後續條文卻完全沒有陪審制的施行條文,顯然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製造出一台根本跑不動的拼裝車。
身為立法委員,必須擔負起責任,不能民間團體說什麼或是司改國是會議的投票結果是什麼,不加思索就照單全收,「司改會找義和團來當自己的御林軍,在野黨就成了被利用的工具跟打手。」
「兩制併行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如果採行兩制併行,除了陪審團制度可能的問題以外,還有司法教育上的疑慮,大學教授不可能同時熟悉兩套制度,並且把相關知識傳遞給學生,如果連大學老師都無法熟悉兩套制度,那未來將成為法官、檢察官跟律師的法律系學生們,如何使用這兩種不同的制度進行訴訟,又如何追求真相、如何保障被害人與被告的權益?我們不可能眼看著臺灣的司法體系,因兩案並行而陷入重大的危機,這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黨能夠做的事情。
「司改會、陪審團跟在野黨無所不用其極抹黑污名化司法體系是極大不道德」
司改會與在野黨,刻意透過所謂的權威效應來污名化法官,懷疑臺灣的法官不值得信任、都會貪贓枉法或是操守有問題,我必須說,司法體系確實有需要檢討的地方,但不是利用這種無限上綱的攻擊方式來進行,中間討論本來就是為了讓職業法官能夠在國民法官有疑問時,由職業法官回答國民法官,但在野黨卻不斷抹黑,民進黨的版本中,直接明定職業法官的釋疑只能在國民法官提出時才可以進行,民間原有的疑慮早該消除,而在野黨跟有心人士的扭曲抹黑,也該適可而止!
「實踐承諾的民進黨,進步的國民法官法」
蔡英文 Tsai Ing-wen總統在就職演說時,提到要進行司法改革,獲得臺灣人民最大的掌聲,身為執政黨黨團,我們也非常負責地提出「國民法官法」的修正版本,在這個版本中,實踐了許多進步的司法改革理念,包括人民參與審判、起訴狀一本以及全面證據開示等等,民進黨黨團始終站在改革的第一線,從不退縮,也從不盲從,今日三讀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更是民進黨推動司法改革的重大里程碑,期盼司法制度在人民參與審判後,能夠注入活水,讓人民願意信任司法制度,使臺灣的訴訟體系能夠更公平,更符合人民期盼!
謝謝所有黨團同仁以及助理們的努力,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國民法官法 #民進黨 #蔡英文 #鄭運鵬 #鍾佳濱 #周春米 #郭國文 #何志偉 #劉世芳 #吳玉琴 #司法院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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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過兵的翁履中教授說,美國希望台灣做到三件事要證明你有意願防衛自己
第一、GDP3%的軍購
你要買到才證明你有防衛自己的誠意,目前已經史上最高,但還是只有2.4%
第二、後備軍人系統要做到像是美國國民兵一樣能戰敢戰隨時戰
第三、恢復徵兵制
阿富汗這件事情
對於美國人很驚訝的是
都已經準備那麼久了
是從川普就簽了說和平協議大概14個月
然後你不准攔阻我美國撤軍
那拜登上台也已經從五月多延到八九月了
才全面撤軍
為什麼撤成這樣?
我的觀察是這樣,就是說我覺得這一次
包括拜登自己的聲明,都可以看得出蛛絲馬跡
你看美國一直很自豪就是CIA中情局
還有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
他們說我們美國人的情報超強的
你要知道喀布爾是很大的情報中心
在中亞是很大的情報中心
對啊中亞都要經過喀布爾
基本上在喀布爾有非常多的情報資訊
,你看他們花那麼多時間燒,
媒體都有拍到他們在燒資料
其實使館撤離都要把機密資料燒掉
這一次出現這麼大的落差
就是情報蒐集跟現實狀況的落差
其實這是一個很大的警訊
你說美國情報已經最強最強了
不論是用電腦還是用衛星
這麼多的情報還是沒有辦法抓到真實的狀況
你就知道美國在阿富汗受到的挫折有多大
你再進一步來說
情報可以蒐集到電腦通訊這些東西
,可是蒐集不到人的心
蒐集不到到底這些人第一就像拜登在抱怨的
,他說你們阿富汗人根本不想打仗
,根本沒有防衛的意志
然後政府告訴我們說你們會奮戰到底
結果,第一時間總統就跑了
帶了現金就跑了
1.69億美金
對啊所以這些情報的蒐集,
雖然美國這邊是情報蒐集到
塔利班的軍事實力真的是有限的
照理來說這個理呢,
就是阿富汗的政府到底會不會奮戰到底?
阿富汗的國民到底有沒有想打仗
?
按照美國的判斷如果合理的情況之下
至少會抵抗
結果連抵抗都沒有
所以陷落的這麼快
你看今年六月跟大家說今年六月底吧
布林肯在國會的公聽會,
真的就有議員問到,說
你這個會不會一個周末就風雲變色
,就是喀布爾就沒了
然後我們才知道
布林肯說什麼?布林肯說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
他說議員請放心
你們禮拜五,好像禮拜五質詢
禮拜五大家放假回去
禮拜一情況還是在這裡,不會有什麼改變
結果你看這個周末
就是禮拜五回家禮拜一就掛掉,
回個家就天地變色了
完全不見
而且你可以看華郵,有寫一個
非常完整72小時很精采
大家可以去看
他寫什麼他說這一次情報的落差
拜登還去
你知道這個禮拜拜登在大衛營度假
他就反映美國根本不知道狀況已經那麼嚴重
就完全不知道
然後美國白宮秘書大家看到那個女性,
那個莎琪她請了一個禮拜的假去做家族旅遊
,結果被召回 你知道當兵最討厭被召回
全部都被召回啊
聽說他幕僚整個周末瘋狂寫稿
寫不出來,因為之前
就我們這樣講這個是紐時講的
他說他的幕僚全部被召回之外
,拜登在大衛營
他說沒有辦法啊,
要打斷休假
對美國總統來講是很大的事情
他可沒有像台灣一樣,
總統一整年都不休假覺得自己了不得,
你要打斷拜登的休假然後把他抓回來,
幕僚就在白宮的戰情室在那邊寫稿,
然後蒐來蒐去
最後發的那一篇演講
其實大部分都說一切我都承擔,
但是沒有所謂最好的撤軍時機
任何時機都不好,
那就是在我任內發生,我就承擔
可是他中間有一大半的部分
怪到阿富汗本身上面
所以看得出來拜登的主要的主軸
不是說自己情蒐的問題,不是說美軍做不到
而是說阿富汗你自己你不做你的事
,所以再怎麼樣我們都沒辦法幫忙
所以某種程度來說有人說他是甩鍋
是啦他是以結果論來說
他說,你們自己不打我們也沒辦法打
,但是也為未來的美國
會不會援助
其他的國家大概定了調
如果說你自己不做任何決定的話,
基本上美國就能幫的有限
有人在講說,今日阿富汗會不會是明日台灣
然後講出這個話的人就開始被罵了
就說你不應該不相信美國
我真的很想知道說到底大家拿什麼東西在相信美國?
對美國來講就是選民利益
請問在美國的選民為什麼要管你
?講得很直白,美國的這些為了生活
為了今天的薪水要付今天食物的錢的這些人,
誰管你誰管你阿富汗打得怎麼樣?
我連日子在哪裡我都不知道了
,有多少美國人是住在拖車裡面
你去問問看那些拖車裡面的人,說
我們要去救阿富汗,
我們未來要不要救台灣
你這是什麼問題大家用理智想一想就知道了
見鬼了
我就說美國給你三件事情
要做
我們說拜登為什麼說阿富汗,你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你如果做不到的話我不幫你
好了美國最近這幾年已經告訴你三件事情要做
那如果三件事情做不到
是不是美國會不會也是放棄
我們?
就說這三件事情政治人物根本不敢講
,第一個GDP3%的軍購
你要買到才證明你有防衛自己的誠意
對啊,這是最簡單的要花錢
花錢大家願不願意花
買一大堆的軍購
可是我買這麼多還不夠因為現在才2.4%
,美國希望你買到3%
我們已經史上最多了,但還是不夠
美國第二件事情要你做的事,強化後備動員的能力
後備動員?我們的後備教召點召玩真的嗎?
大家捫心自問當兵的人就知道,
你叫教召點召
是不是像美國國民兵制度
然後玩真的?
現在美國很積極喔
上次來台灣那個坐在輪椅上的Duckworth,
Tammy Duckworth
她很積極在推一個
她在推台灣夥伴關係法案
這個法案如果推成了
,基本上是美國的國民兵系統
要跟台灣的軍方系統做結合 對接
你看台灣的反應,
台灣政府是說我們再來研究
為什麼不直接就說我們歡迎對接
因為台灣沒有國民兵
台灣沒有後備
台灣的後備指揮部
去了解台灣的軍方的結構現在精實案等等
後備司令部基本上是沒有軍隊的
但是美國看到你的結構
他說你有後備司令部
我們來後備司令部跟國民兵對接
接什麼那個插座根本不一樣
接什麼呢
再來這個部分做不到
美國人要台灣徵兵啊
要徵兵啊
要恢復徵兵制
政治人物敢不敢說
年輕人不好意思
我們親美抗中條件是大家回去當兵,
敢不敢講?不敢講嘛!
就是因為不敢講所以卡在這裡
然後天天在講說你不相信美國
你就是相信中共
就天天在鬼扯啊
台灣的狀況是你沒有像南韓跟以色列一樣有覺悟
所以翁P你自己講以色列現在在美國的狀況
,你覺得他們是怎麼爭取來的?
以色列花了很多很多的心力爭取美國的支持
猶太裔的美國人在美國的勢力是非常龐大的,
盤根錯節非常可觀
所以基本上
美國的政界很難有人去反對美國支持以色列
,民主共和兩黨都一樣
美國政治跟金錢完全是掛在一起的
你每個選舉是很花錢的
哪一個政治人物沒有拿以色列猶太裔的錢
哪一個人沒有拿都拿了
所以你現在說美國要不要支持以色列
美國當然支持以色列
可是以色列自己就像朱大說的
以色列自己也有非常強的覺悟
每一個人都當兵,沒有開玩笑的
我們就說,所以你要拿以色列跟台灣比
,沒有辦法比
,沒有辦法比的原因不是因為國家不同
沒有辦法比的原因是因為人家是非常清楚
在周邊的戰爭情況之下
只有靠自己才站得起來
不管從軍事上經濟上
,然後科技研發上疫苗上都是一樣
各位知道以色列是全世界在中東地區
最大最大的情報站嗎?
情報中心
以色列蒐集了全球各地的情報
如果大家記得的話前一陣子
大概一兩個月前,
不是還有飛馬間諜軟體,
不知道朱大有沒有看到
?
那個飛馬間諜軟體就是以色列研發出來的
飛馬間諜軟體是什麼
包括法國總統馬克宏德國總理都被監聽
那個飛馬間諜軟體就是以色列研發出來的
那個鐵穹防禦系統也是以色列研發出來的
因為要自保
那台灣我們有什麼?
我們等鐵樹開花嗎
?
台灣有沒有被美國放棄過
大家都知道1971年我們不是退出聯合國
,1979年我們就斷交了?
年輕世代我們可能都沒有經歷過
那種1979年大家回顧看歷史畫面
真的就是砸雞蛋啊,
那個克里斯多福在台灣
副國務卿來台灣的時候被台灣民眾不分黨派
就台灣人外省人通通去砸雞蛋
生氣嘛,
因為對美國是極度的信任
可是現在的年輕人沒有經歷過那一段
,他就說你看美國你看幾十年都是很支持台灣
那你要不要回顧一下在1979年之前
我們對美國的信任那是百分之百的
我們絕對是相信的
為什麼今天走到這樣
,你沒有被騙過
好像沒有失戀過
你就不知道失戀的痛苦一樣
那現在人家告訴你失戀會是怎麼樣
你就覺得老人啊你們才會失戀
人家愛我愛的要死有可能嗎
我覺得有點太天真了
直播日期: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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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NkrtVgIwKo
直播主題:
又到了翁P國際小教室時間,今天除了要跟大家談談阿富汗外,還有一些國際秘辛,而且翁P想聊涉性騷下台的紐約州長古莫,不知道是為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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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因制度 在 江啟臣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蔡政府出來面對!全民「發現金、要疫苗」宣傳戰車上路,大聲吶喊出人民的心聲。
疫情爆發以來,台灣人民都在問,為什麼我們要疫苗沒疫苗,要紓困沒紓困?
如果民進黨高官堅持裝睡叫不醒,執意漠視人民的訴求,就讓我們來叫醒這個顢頇怠惰的政府!
#國民黨的訴求自始自終很單純:
1. #全民紓困發現金
這麼簡單的事,行政院長蘇貞昌卻不斷推拖阻攔。我就問民進黨高官一句,當民調顯示8成支持發現金、民進黨立委也贊成發現金,為什麼就你們不知道?
若振興券如此好,乾脆發百倍券不是更好,蔡英文不正是自己口中「政府無能、無心、無感,對人民的痛苦麻木不仁」的領導人。
2. #全民需要充足可靠的疫苗
疫苗問題也是如此,國民黨最早發起購買國際疫苗,但被執政黨封殺,國民黨甚至在6月間,結合4個縣市要採購BNT疫苗,防疫指揮官陳時中卻說疫苗已經足夠。
如今卻面臨疫苗不足夠,全民被迫共同承擔錯誤決策的風險。
更遑論蔡政府一路護航、破壞程序、破壞審查制度的高端疫苗,要全民當白老鼠,蔡英文、蘇貞昌不要再把耳朵摀起來!
過去因疫情大家忍氣吞聲配合,現在除了國會監督,人民也不惜上街表達訴求,我們也正告蔡政府,全民的訴求就是「紓困發現金、防疫要疫苗」。
訴因制度 在 大人學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你曾因為覺得公司對員工的評選機制不公,而感到惱怒嗎?有聽眾來信表示,他的主管和人事都只依照個人的喜好,來對同仁進行升遷,而用來衡量職員表現的評分系統根本形同虛設。就算上司已經當面告訴他未能升遷的原因,他仍遲遲無法放下。這集節目 #Joe 就要來回答,當你對升遷結果感到不服氣時,該用什麼心態面對、要採取哪些行為。同時也直言不諱地告訴大家,職場中恐怕沒有所謂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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