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網友問多年前們號欠費,委外債權公司威脅要寄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請參考這篇。
【支付命令詐騙:你該怎麼辦?】
最近Line上流傳一個「大學教授如何被詐騙得手」的消息(如果你沒看過,拿爸媽手機看一下),藉這個消息也提醒大家「認真看待法院通知」。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有個大學教授收到來路不明的「存證信函」說他欠錢;
不久,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再不久,收到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
緊接著他就被迫將一部份的薪資匯給詐騙集團。
🎸詐騙手段是這樣的:
支付命令是一種法院命令。
簡單來說,A去法院說:「法官,B跟我借5萬元沒還,請叫他還錢」,法官就會發一個通知給B說:「B,有人說你欠錢,你要不要解釋一下?如果不解釋,我就當作是真的,你就必須付錢了喔!」
如果B不解釋,A就可以持相關文件去聲請「強制執行」,依照合法程序要求B還錢。
(如果你不懂什麼是強制執行,可以看這裡:https://law.medpartner.club/compulsory-enforcement/)
支付命令的設計,是一種簡化的法律流程,讓日常的債務糾紛可以不用跑完完整的法律程序,保護債權人可以迅速拿到錢,不會被欠債欠過年。
但不肖人士濫用這個合法程序,利用「可能有人不會去解釋」的僥倖心理,
濫行申請支付命令,這就變成一種詐騙手法。
🎸法院都不用把關嗎?
你可能會有疑惑:「法院難道不用把關嗎?怎麼放任詐騙集團申請假支付命令?」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的是,支付命令是一種「便民工具」。
舉例來說,A被欠50萬,依照一般訴訟流程,他要繳5400元的裁判費(還不算律師費);如果走支付命令程序,他只需要繳500元的聲請費,而支付命令的聲請程序簡單,不靠律師其實也能自己完成,兩相比較,前後可能就差了數千至數萬元的差額,對於民眾來說,其實省下很大一筆費用。
為了保障民眾能夠輕鬆地討債,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11、512條,只需要簡單證明債務存在就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法官不需要開庭,就能准許。
你說:「那萬一有人亂聲請怎麼辦?像詐騙集團?」
聲請這麼簡單,相對地反駁也很簡單。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16條,如果債權人在亂講、亂聲請,債務人可以「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法院就不能准許。
注意,是「不附理由」喔!不用理由就能說「我不接受、我不付錢」,法院把關還這麼重要嗎?
🎸支付命令這麼爛,為什麼不修法?
支付命令詐騙其實不是什麼新手法,早在民國104年以前就是社會上的爭議。
有些人可能覺得支付命令是詐騙、為何不修法,但你要記得支付命令存在是用來處理債務糾紛的「便民工具」,如果說他被詐騙集團用就刪掉,反而是「因噎廢食」。
政府並沒有放任詐騙集團橫行,正是知道詐騙的情況還是存在,所以在104年的時候修了一次法,來保障被詐騙者的權利。如果你不慎被支付命令詐騙,可以提「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來對抗詐騙集團,保護自己的財產。
🎸我收到支付命令詐騙,該怎麼辦?
首先,先看看自己收到的是什麼東西。
對方可能先寄「存證信函」來,假如你認都不認得對方的名字或是欠錢的理由,這時候你不理他也沒差(當然,你也可以主動去確認,但我猜這時候他也只是在坑你匯錢,你不匯他還是會去弄一張支付命令)
當你收到「支付命令」的通知時,很簡單,提「異議」就好了。
司法院有異議狀的範本,下載下來,照著上面的資料填寫,寄到承辦的法院就可以了。如果你不放心,照著通知上的電話打去問問看,法院都會願意教你怎麼做。
(範本在這裡:https://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1.asp)
提異議之後,法院就會正視這個案件,叫債權人補資料、叫雙方來開庭,假如對方真的是詐騙集團,跑到法院上不就是證明自己詐騙?應該就會乖乖撤回案件。到這裡為止,你應該就可以安心了。
🎸支付命令有機會轉成合法執行流程,收到法院通知的時候請不要「置之不理」,最少打電話去確認一下「事情是不是真的」。
詐騙集團很壞,但法律也有給你保護自己的手段,如果置之不理,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後果也要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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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Line上流傳一個「大學教授如何被詐騙得手」的消息(如果你沒看過,拿爸媽手機看一下),藉這個消息也提醒大家「認真看待法院通知」。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有個大學教授收到來路不明的「存證信函」說他欠錢;
不久,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再不久,收到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
緊接著他就被迫將一部份的薪資匯給詐騙集團。
🎸詐騙手段是這樣的:
支付命令是一種法院命令。
簡單來說,A去法院說:「法官,B跟我借5萬元沒還,請叫他還錢」,法官就會發一個通知給B說:「B,有人說你欠錢,你要不要解釋一下?如果不解釋,我就當作是真的,你就必須付錢了喔!」
如果B不解釋,A就可以持相關文件去聲請「強制執行」,依照合法程序要求B還錢。
(如果你不懂什麼是強制執行,可以看這裡:https://law.medpartner.club/compulsory-enforcement/)
支付命令的設計,是一種簡化的法律流程,讓日常的債務糾紛可以不用跑完完整的法律程序,保護債權人可以迅速拿到錢,不會被欠債欠過年。
但不肖人士濫用這個合法程序,利用「可能有人不會去解釋」的僥倖心理,
濫行申請支付命令,這就變成一種詐騙手法。
🎸法院都不用把關嗎?
你可能會有疑惑:「法院難道不用把關嗎?怎麼放任詐騙集團申請假支付命令?」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的是,支付命令是一種「便民工具」。
舉例來說,A被欠50萬,依照一般訴訟流程,他要繳5400元的裁判費(還不算律師費);如果走支付命令程序,他只需要繳500元的聲請費,而支付命令的聲請程序簡單,不靠律師其實也能自己完成,兩相比較,前後可能就差了數千至數萬元的差額,對於民眾來說,其實省下很大一筆費用。
為了保障民眾能夠輕鬆地討債,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11、512條,只需要簡單證明債務存在就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法官不需要開庭,就能准許。
你說:「那萬一有人亂聲請怎麼辦?像詐騙集團?」
聲請這麼簡單,相對地反駁也很簡單。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16條,如果債權人在亂講、亂聲請,債務人可以「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法院就不能准許。
注意,是「不附理由」喔!不用理由就能說「我不接受、我不付錢」,法院把關還這麼重要嗎?
🎸支付命令這麼爛,為什麼不修法?
支付命令詐騙其實不是什麼新手法,早在民國104年以前就是社會上的爭議。
有些人可能覺得支付命令是詐騙、為何不修法,但你要記得支付命令存在是用來處理債務糾紛的「便民工具」,如果說他被詐騙集團用就刪掉,反而是「因噎廢食」。
政府並沒有放任詐騙集團橫行,正是知道詐騙的情況還是存在,所以在104年的時候修了一次法,來保障被詐騙者的權利。如果你不慎被支付命令詐騙,可以提「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來對抗詐騙集團,保護自己的財產。
🎸我收到支付命令詐騙,該怎麼辦?
首先,先看看自己收到的是什麼東西。
對方可能先寄「存證信函」來,假如你認都不認得對方的名字或是欠錢的理由,這時候你不理他也沒差(當然,你也可以主動去確認,但我猜這時候他也只是在坑你匯錢,你不匯他還是會去弄一張支付命令)
當你收到「支付命令」的通知時,很簡單,提「異議」就好了。
司法院有異議狀的範本,下載下來,照著上面的資料填寫,寄到承辦的法院就可以了。如果你不放心,照著通知上的電話打去問問看,法院都會願意教你怎麼做。
(範本在這裡:https://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1.asp)
提異議之後,法院就會正視這個案件,叫債權人補資料、叫雙方來開庭,假如對方真的是詐騙集團,跑到法院上不就是證明自己詐騙?應該就會乖乖撤回案件。到這裡為止,你應該就可以安心了。
🎸支付命令有機會轉成合法執行流程,收到法院通知的時候請不要「置之不理」,最少打電話去確認一下「事情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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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最新詐騙手法
一定要看完!!
林光瀅 是大學教授
南華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經過,不讀會後悔: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乖乖交了五萬多元」 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收到「元誠」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
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做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 了
所有我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請互相轉告:最新騙術
詐騙民事訴訟流程 在 【被詐騙後續流程及收到被告人賠償】心得分享- 心情板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後來問了親戚說可以去找政府單位的法律諮詢中心詢問,律師說大部分這種案件被告人都會想要和解,所以可以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償還金額,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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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民事訴訟流程 在 取回被詐騙的錢心路歷程- 看板Bunco 的推薦與評價
—友人無帳號,代po —
先說明被詐騙的過程~
年初家人以旅居國外的親友名義在line上借錢 總金額16萬,直到對方(假扮親友的詐騙
集團)未依規定履約還錢,才發現是詐騙,緊急到165及派出所備案,開始一系列這追討
的勞心勞力過程。
想把這一路以來的流程做紀錄,也提供給被詐騙、又不太熟悉法律流程的被害者。
第一,[一旦發現被詐騙,一定要報案取得三聯單!!]
不論金額是大是小,都要保障自己的權益,千萬不要讓壞人逍遙法外。
這次的處理過程,我們很幸運的是警方有找到人頭戶,立即知會銀行該凍結其帳戶所剩金
額,並在幾天內對方銀行帳戶的經辦聯絡我們,將餘額轉帳還給被害人。
(這個步驟越快越好,一旦意識到被詐騙馬上就要報警,因為詐騙集團車手在你匯款後會
馬上把錢領出,若趕在這之前,是有機會全額拿回)
不過我們這次只有拿回5萬元,後來有與人頭戶本人聯絡上,答應以按月償還一萬的方式
,把錢要回。
第二,[報案=刑事訴訟開始,求償需另提民事訴訟]
一旦到警察局備案後,將會進行刑事訴訟。因詐騙屬於公訴,即便當事人不提告或不把錢
討回,也會進行刑事訴訟程序。
而每個受害者最在乎的「求償」,則是要以民事訴訟來討回,也就是說光報案只能確保詐
騙犯會被罰(刑法的罰款),並不會要求其要還給受害者多少錢。
第三,被害者「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確保自身求償的權益。
我們這次收到簡易判決書後,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用光速寄到法院。
而簡易判決書指的是減輕訴訟負擔的方法之一,通常在犯罪事證較無爭議及輕微之案件(
確認被告的犯罪事實),且可以直接判處緩刑或易科罰金之情形下,經由檢察官向法院聲
請,法院直接依簡易程序為被告有罪之判決。
之後就無需開庭,直接以簡易判決書的結果判決。
而寄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的用意則在於:
可以和刑事法庭程序並行,並不需要再額外負擔起訴的費用,也毋須額外開庭。
最重要的是,對被詐騙的受害者來說,有多另一個法律程序的保障!也是大家最在乎的民
事訴訟部分。
之後過了一段時間後就收到法院寄來的刑事庭通知書,內容為調節民事訴訟。
注意這裡除非是當場還完總額(這種情況最好了!但通常他們是不可能一口氣還這麼多錢
的),否則並不是當庭和解。而是談好償還條件、內容,之後再依法屢期償還。
接著說明當天到調節委員會的流程:
1.雙方當事人到場及報到
2.調節委員與雙方開始協調民事和解書,會先確定判決內容、請雙方說明目前償還狀況、
詢問受害者的期待、評估被告償還的能力。(建議有親友或是法律諮詢者陪同,穩定自己
的心,並把自己的期待先想好,告訴調節官)
而在開庭前,被告已經有償還一部分錢,所以這次的調節委員會裡,主要是擬定剩餘的金
額償還時程,並以屢期償還作為被告能緩刑的條件。
(另外說明一下保護雙方的安全,我們都是以約在警察局外進行面交,現點現收,並以li
ne或紙本寫償還的金額內容。165反詐騙專員有建議我們不要再跟對方以帳戶往來)
確定內容雙方都同意後,會再交由書記官紀錄內容,過一段時間後會以紙本寄給雙方當事
人!這個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據~
如果當庭談不攏,也是可以進入法律程序,不需要硬吞下不合理的協議。
之後就是看被告是否依約了,若是沒有如期償還要另外進行起訴的流程。
而後續的償還被告有拖一陣子,但順利在幾個月內分期繳納所有款項,就算告一段落了。
總共耗時快一年半,終於圓滿落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另外想分享自己心路歷程,特別是給被詐騙的當事人&家人一些支持力量。
通常被詐騙者在知道自己被詐騙當下,通常都是晴天霹靂、自責無助、懊悔難過。想著「
我怎麼會被騙、我做錯事了、如果再重來...」,也通常不敢跟別人提起,覺得是一件非
常丟臉的事。
但,在陪伴他們的過程中,我會一直告訴受害者:「你並沒有做錯事,錯的事詐騙集團,
在那個當下基於人性的善良,確實是很有可能被騙的。你並沒有做錯什麼」
這時候在旁邊的人再去指責、檢討,也於事無補,只會讓當事人更受傷而已。
既然遇到了,我們就想辦法處理、解決,把事件的傷害降到最低,不要再重蹈覆徹即可。
最重要的是,讓詐騙這件事終結,讓犯罪的人去彌補損失。
成為被害者的心靈支柱也很重要,特別是在每次收到法律傳票、判決書的等待過程,對當
事人都是極大的身心折磨。
謝謝這一路以來幫忙的法律系友人、彰化銀行行員、警察(當然也是有遇過冷言冷語的警
察說:哎呀你們這錢絕對拿不回來的),但大部分遇到的人都是善良、溫暖的,真的謝謝
你們!!!
最後想對被騙自責的家人說聲辛苦了!
謝謝你的鍥而不捨,知道你在與詐騙集團交手的過程都是害怕,但還是努力去面對。
我們並沒有做錯什麼,錯的是不勞而獲的詐騙者!
祝福大家都能順利取回被詐騙的金錢。
不要再讓詐騙集團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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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212.9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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