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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28的網紅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人已經跑了!?都發局打臉柯市長!都更中心副執行長至今仍在職 柯市長是被蒙在鼓裡的笨蛋?還是知情卻在議場欺騙議員的壞蛋!?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11日總質詢時,針對「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以下簡稱都更中心)副執行長洪志生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金額高達約156萬提出質詢,市長柯文哲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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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鬥藍成員落漆質詢
李眉蓁該補修的第一門課:《預算法》
昨天國民黨高雄巿議會 #KK政線議員 進行了聯合質詢,剛開始的內容還有模有樣,包括詢問各局處上半年預算執行情形,並聽取局長們說明執行率為何較高與不佳的原因,其中水利局長答復因原物料價格飆漲等因素,導致許多工程標案流標,在汛期之前無法順利施工。
進入到中場,#李亞築 議員先是要求市府考慮 #停辦今年的國慶煙火與明年的燈會。坦白說,基於防疫考量,若屆時疫情有變,改成線上或比照東奧嚴格的防疫下等其他形式也是可行的,但目前各項活動都在規劃中,政府也打算推出五倍券來振興經濟,此時就貿然決定停辦,無疑令高雄觀光產業和許多店家斷送商機。
接續質詢的 #李眉蓁,2010年起已連任三屆議員、去年還獲國民黨提名為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她語出驚人地表示,因市府上半年減少150億元的支出,希望市府把這些錢發給市民,每個人5千元。
高雄市目前總人口為275萬5491人,每人發5千元,大約是137億7745萬5000元,150億元看似足以因應。可是眉蓁啊,妳可是KK政線中的資深議員,居然連《預算法》的規定都不懂,實在是太離譜了!看來不只碩士學位該被撤銷,議員資格應該也要註銷才是。
主計處依據 #預算法,每年度都會編制 #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簡單說,整年度的預算分月、季或分期執行,如果預算執行金額比分配數高,執行率就會較高,反之則稱為不佳,也會被管考人員盯上。
上半年度因為疫情,許多局處的歲出計畫難以順利推動,但目前才來到8月,仍有一季的時間可以設法趕上進度,如果到了年底仍無法執行,可以辦理預算保留。不能保留的,就繳回國庫。
預算的流用有一定的限制,大家比較熟悉的原則主要有兩個:第一,經常門可以流用到資本門,資本門不可以流用到經常門;第二,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
更重要的概念是,歲出和歲入的預算是必須平衡的,受疫情影響而減少歲入,歲出就會跟著縮減。如果失衡,就會造成赤字。
撇開這些法律規定或常識,李眉蓁的建議最有趣的地方是,把省下的錢(尚無法執行的預算)全拿來發放,但國民黨常拿來說嘴的債務高築,#難道都不用還錢了嗎?水利局的案子若仍無法開標,淹水問題可以自動改善嗎?如果發錢就可以振興經濟,其實許多中央部會或地方局處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年初就開國庫發錢,政府不用編計畫和預算進行建設,人民從家裡開門就可以直達百貨公司購物,中間不須道路舖設或維護,也不用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疫苗可以如謠言般,從天際 #用吹箭直接打在大家的臂膀或脖子,不需醫護人員協助施打。
昨日 #趙少康 在臉書說,李眉蓁加入了 #戰鬥藍行列,可喜可賀!不過,身為當年立院戰神之一的趙少康先生,能否先成立 #戰鬥營,把李眉蓁等六名高市議員先帶去訓練,至少讓他們稍微了解一下《預算法》,不要鬧出這種笑話!
👉KK政線議員質詢影片連結
https://ivod.kcc.gov.tw/watch/20/202108KCC0305R1100809101004VIDEOmp4
📌李眉蓁議員質詢摘要逐字稿如下:
我看了一下,全部攏總加減起來,我們高雄市政府應該可以減少大概150億的支出。那既然這150億的支出有多出來的話,那高雄市政府就不是像對外講的就是沒有錢,沒有錢。所以今年大家在那邊講說可以發五倍券,或是可以發現金,現金到底是1萬,2萬,3萬,攏像ㄟ用喊的,可是我們加減起來我們發現高雄市政府既然有剩錢的話,是不是最快的方式就是給我們的高雄市民每個人加碼5千塊,這就是振興經濟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最快的,而且人家收到現金也是最高興的。我是想要訴求說,希望我們的陳市長把這些不必要的浪費,或者說疫情停辦的,沒有辦法,執行率做不到的,我們把它全部150億的預算來加碼發給高雄市民5千塊。
👉《預算法》相關條文
1️⃣第 61 條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應按月或分期實施計畫之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之實際狀況逐級考核之,並由中央主計機關將重要事項考核報告送立法院備查;其下月或下期之經費不得提前支用,遇有賸餘時,除依第六十九條辦理外,得轉入下月或下期繼續支用。但以同年度為限。
2️⃣第 62 條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但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及第一預備金,不在此限。
3️⃣第 63 條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
#眉蓁十年來有審過預算嗎
#十年來的薪水是白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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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市診所民眾連夜排隊搶打疫苗」
昨天深夜我看到消息,已經開始查證,在此跟大家報告目前查證的進度,以及還在追查的問題
1⃣️ 新聞報導的診所,是臺北市的好心肝診所
2⃣️ 6/8確實有民眾在好心肝診所接受AZ疫苗注射。新聞所寫深夜有人排隊接種疫苗,是確有其事。
3⃣️ 台北市政府官網目前公布的COVID-19疫苗接種合約院所只有30家醫院,沒有好心肝診所。
( https://tinyurl.com/2yrmrwwz 北市府5/14更新 )
4⃣️ 好心肝診所為何有疫苗?台北市政府宣稱,是「大型診所」有專案,可以提出需求,市府會配給疫苗讓大型診所為員工(包括醫事人員與行政人員)施打疫苗。
5⃣️ 台北市政府配給大型診所疫苗前,沒有事先要求診所提出完整人員名冊,是按照診所提出需求的數量酌量配給。
6⃣️ 好心肝診所獲配AZ疫苗數量為1000劑
我對在第一線打拚的醫護人員,心中充滿感激。
而我每天也都不斷接到陳情,第一線還在執業的醫事人員、助理、職員,需要打疫苗卻打不到。
許多從事防疫相關工作的同胞,以及高齡的長者,也都還在苦等疫苗
基於對防疫人員的尊重和感謝,以及維護國人同胞的健康,我對疫苗施打的公正性,非常重視。
有些該問的問題,一定要查清楚:
⛔️ 市府未要求事先提報名冊,怎麼查核身份?人人都是「志工」?
民眾最關切的第一個問題:有沒有不屬於第一至三類人員,透過這個機會,搶先打到疫苗?
以好心肝診所為例,獲配「1000劑」,有這麼多「員工」嗎?
根據我收到的資料,有人是昨天臨時被通知有疫苗可打,且身份不屬於第一至三類人員。
此事非同小可,台北市政府今天宣稱正到現場去稽查。
但這裡有個很大的問題:
市府沒有事先要求提報名冊,匡列施打對象,且施打對象包括醫事人員與行政人員。
那麼,所有真正打到疫苗的非醫事人員,不管真實身份為何,事後都可以說是診所的行政人員(櫃檯助理、工讀生、志工等)。
如果市府只看診所事後的施打名單,我可以預告,絕對「查無不法」。
⛔️ 為何「診所」有資格拿疫苗回來給自己人打?標準並未公開透明
現行公布的疫苗施打政策,是要求符合資格的人,自行到衛生局官網公布的疫苗合約接種院所施打
我接到許多陳情,許多基層診所醫事人員怕跑大醫院反而染疫,希望能夠在自己服務的地方打疫苗。
但我都請選民按照市府既定的政策,自行前往合約院所打疫苗
昨夜好心肝診所的報導一出,大家才知道,原來台北市有「部分大型診所」竟然不用自行前往合約院所,可以直接獲配疫苗幫自己人施打。
當然會引起基層診所醫護更多質疑:
為何在現行接種政策之外開「例外」?本市其他具規模的診所,為何沒有看到公告,也沒有收到專案的資訊?
到底診所獲配疫苗的標準為何?市府沒有發布公告,是用什麼標準去篩選?
這點如果不說明清楚,更是讓人懷疑疫苗分配的公平性
⛔️ 疫苗是目前稀缺珍貴的戰略物資,必須嚴格按照政府公布的規則,分配優先施打順序和施打方式。
收到很多選民詢問「能不能幫忙安排先打疫苗?」我一律嚴正拒絕,並且告知「只能按照政府宣布的順序,不能插隊!」
但目前疫苗插隊亂象不斷發生,先是黃昭順(前立委、人不在台北的臺北執業藥師)VIP打疫苗,又有雲林張榮味(早就停止優先施打的縣長同住家人)特權打疫苗,新北雙和醫院也有VIP疑雲,種種事件都讓民眾對疫苗施打的公平性產生懷疑
如果政府不能杜絕此類事件,就算我們再怎麼努力告訴大家「要照規矩來」,人民也不會信。
台北市政府先前大動作嗆聲「給我疫苗」,疫苗到貨之後卻又遲遲沒打完。市長還推說醫護人員在觀望(挑品牌)。
市府所形塑的「想打疫苗打不到,有疫苗的還在挑」,已經引起市民嚴重的相對剝奪感。
在這個節骨眼上,竟然還發生非屬公告疫苗施打院所的診所,為「志工」打疫苗的事件,更讓市民對市府的疫苗分配公正性打上一個大問號。
為了重建市民對台北市疫苗施打公正性的信心,我認為台北市政府應該清查大型診所專案的疫苗流向。
對於大型診所員工專案的查核,由於拿到疫苗前沒有事先提報名冊,為了避免「只要有心,人人都是志工」的現象,事後查核應該要求表列的非醫事人員都要提出佐證(勞保投保證明、薪資匯款紀錄、出勤紀錄等)
大型診所的專案,既然是市府的政策,就必須做好配套,以杜絕民眾的疑慮。
生氣無法解決問題,請市府不要再用「震怒」來敷衍,請在下午記者會對民眾說出真相吧。
—
苗議員的line
https://lin.ee/fIqp8Sm
苗議員的YouTube頻道
http://www.youtube.com/c/苗博雅tw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你幫忙分享
#大安文山苗博雅
詢問核薪進度 在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人已經跑了!?都發局打臉柯市長!都更中心副執行長至今仍在職
柯市長是被蒙在鼓裡的笨蛋?還是知情卻在議場欺騙議員的壞蛋!?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11日總質詢時,針對「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以下簡稱都更中心)副執行長洪志生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金額高達約156萬提出質詢,市長柯文哲答覆時表示「那個人已經跑了」,同時也允諾包括政風處、廉政透明委員會都會啟動調查。但一個星期過去,政風處及廉政透明委員至今沒有接獲柯市長指示要調查,而洪志生也僅以「個人考量」為由提出辭呈,由身為執行長的都發局局長黃景茂核准,目前尚未離職。徐弘庭質疑,向來標榜嚴格管理的柯文哲,竟容許這樣荒謬的貪瀆及首長失職事件發生,甚至被舉發後竟然可以擺爛不調查、不處理,難道是在幫誰護航?
徐弘庭更接獲爆料,107年美國、108年荷蘭都更中心考察行程,洪志生竟然還公私不分、帶妻小一同前往。徐弘庭進一步調閱資料發現,都更中心差旅預算年年增加,洪志生107年10月的美國考察行程,11天2個人的經費竟高達272,617元,相較於其他人的考察經費高出許多,如107年其他同仁前往日本考察,9人花費經費315,261元,109荷比奧行程,2人經費270,280元。而11天的考察行程,沒有行程說明,出國報告也只有2天、2處的參訪照片,幾張紙跟照片就蒙混過關。究竟是公務考察?還是私人旅遊?徐弘庭認為都發局都應該給議會一個交代。
徐弘庭指出,洪志生一人獨領14個月、約156萬高額獎金,而同意洪志生薪資及績效獎金的董事長是副市長彭振聲、建議薪資及績效獎金的執行長是都發局長黃景茂、績效評估會議則由市府都更處召開,都更中心的監察人是政風處處長沈鳳樑及法務局局長袁秀慧,而這樣不公不義且荒謬的事竟然發生柯文哲眼皮底下,柯文哲竟想以「那個人已經跑了」一句話輕輕放下?!在徐弘庭再三追問下,柯文哲才承諾,不僅政風處,還有廉政透明委員會都可以調查。
此外,徐弘庭5月11日工務部門質詢都發局長都更中心副執行長獎金不合理務問題,一個月後柯文哲總質詢時,柯文哲答詢說「那個人(洪志生)已經跑了」,都發局長黃景茂還特別過去跟柯文哲說洪志生已離職。但根據都發局最新回復書面資料,洪志生在5月28日以「個人考量」提出辭呈,6月3日執行長核准,目前在辦理業務移交事宜,尚未離職。徐弘庭質疑,發生可能的貪瀆事件,身為執行長的都發局長黃景茂一個月以來,竟只是批准了洪志生「個人考量」的辭呈?為何沒有調查、沒有懲處?為何不是停職調查而是讓他悄悄辭職?
徐弘庭說,總質詢結束一個星期,詢問市府相關調查進度,政風處表示尚未接獲市長指示,而廉政透明委員會也沒有接到市長指示要調查,而都發局的政風室也僅在徐弘庭辦公室索資時,才表示第一次接到要調查的資訊。徐弘庭質疑,究竟是柯文哲太笨又被底下人蒙在鼓裡?還是整個柯市府太壞,不只在議場欺騙議員,更想輕輕放下掩蓋真相、企圖護航?徐弘庭強調,如果柯文哲再不查辦,就由他來送檢調及監察院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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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將是太陽花學運一周年,鄭麗君詢問毛院長的檢討與省思,院長竟回答政府能更加掌握網路世界中年輕人的想法,鄭麗君對於該回應感到非常驚訝與失望,院長並無真正理解人民的不滿;另外,鄭麗君問是否對台北地檢署起訴數名太陽花學運成員進行撤告,毛院長表示,該事件牽涉許多青年學子,希望以寬容的方式對待,但行政院也有義務與責任保護行政機關,鄭麗君說,當年美麗島事件,政府也表示要用寬容的方式對待,最終仍未實行,可見國家的威權性格依舊存在。
鄭麗君表示,太陽花學運的主要訴求就是「先立法再審查」,行政院卻提出「兩岸協議不監督條例」,希望毛院長省思,退回院版監督條例,進行修改或是尊重立法院修改,若不願退回監督條例,毛院長只是另一個江宜樺!
鄭麗君還說,立法院要求陸委會每三個月提出貨貿進度報告,不過報告卻是列密等、非即時、內容不明確、不對公眾說明;鄭麗君指出,去年王張會後,中國表示「雙方盡快啟動共同研究工作,務實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與區域經濟合作的適當方式與可行途徑」,鄭麗君質疑王張會的共同研究,就是FTA或ECA前的共同可行性研究,不論是被設局或刻意推動「為RCEP棄TPP」,都打壞我國加入TPP第二階段談判的策略布局,鄭麗君不斷追問關於共同研究的內容到底為何,毛院長與鄧部長卻無法明確回答。
另外,張善政副院長2/26曾提出「現在政府的原則資料一律開放,不開放為例外」,鄭麗君舉例,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拒絕公布去年1/25分組課審會的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敗訴,鄭麗君要求毛院長責成教育部放棄上訴;鄭麗君也列清單請院長公開政府資訊,他也答應公開,包括第五項「政府曾建置卻被撤下來的中國國民黨黨產清查資料重新公開上網」。
然而,核一廠到底是除役還延役,毛院長明確表示今年不會決定,且要考慮缺電風險與節電措施,鄭麗君表示,若是立法院決議要求核一二三廠不得延役,行政院必須遵守。
最後,國民黨與政府推出「加薪四法」,鄭麗君表示,其中賴士葆委員所提《公司法》第235條修正案第二項「章程應明定以年度盈餘之一定比率,增加員工酬勞」明顯宣示大於實質,僅要求企業必須制定分配盈餘比率,完全無關痛癢。另,經濟部提《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修正案,中小企業為薪資五萬元以下員工加薪,可抵營利事業所得稅130%,是效法日本,但鄭麗君批評政府畫虎不成反類犬,減稅的誘因與租稅的負擔率呈正相關,日本課徵企業所得稅達35%,對企業減稅才具誘因,目前政府名目稅率早已砍至17%,實質稅率甚不及13%,對企業不具誘因,除非調回25%;勞陣與稅改聯盟也質疑,若要修工廠法,宣稱強制分配盈餘給工人,但工廠法內容大多被勞基法所取代,幾乎是沉睡法案,修法無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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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7 鄭麗君質詢李鴻源:
1. 即便奢侈稅有墊高房價之虞,但民眾為了居住成家需要,需要買房或租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為何公告辦法時程一再跳票?
→5月初營建署長葉世文出面滅火,表示5月底公告不是問題,沒想到承諾又跳票,記者再次去電營建署詢問確切時間表,署長竟然表示自己正在午休。
2. 弱勢青年雖買不起房子,可申請租屋補貼,但申請過程困難重重,從98年中核定戶佔計畫戶數比例數據,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68%,租金補貼卻只有40%,部長知道原因為何嗎?即便房東願意提供證明,大多也會要求租屋族負擔多出來的稅金,這樣對租屋族真的有幫助嗎?兩年後,租屋族能繼續「安心持家」嗎?
※98年度辦理情形
3. 我知道營建署還有另一個「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但是100年度「青年安新成家方案」經費預算有24億7000萬,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卻只有13億,請問部長,難道剛成家的青年家庭戶數,有比其他種類的家庭戶數多嗎?為何經費分配會如此失衡?(花在青年家庭的經費遠遠高於他兒少婦老殘家庭)
4. 更何況兩個方案竟然都將40歲以下在外打拼的單身青年排除在外,請問部長,這是不是有單身歧視?
※據崔媽媽統計,有高達9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這些社會弱勢。
※未來是否還會繼續蓋合宜住宅? →3月29日委員在內政質詢,李鴻源部長表示政府蓋房子來賣,是不正確的做法。
※中央除了制定法規和初五塊地外,在社會住宅的腳色為何?
→目前規劃的住宅子法,缺少最源頭的「興辦誘因」。
5. 除了這些可以自己在住屋市場購屋、租屋的民眾可能有經濟壓力困難,需要政府協助外,部長,你知道社會上還有一群弱勢,是根本就無法自行在住屋市場租到房子的,你知道有幾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等社會弱勢家庭嗎?
→據崔媽媽統計,有高達9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這些社會弱勢。
6. 在法人成立之前,現在的五處社會住宅,主責單位是誰?是誰負責規劃、管理?管理規劃丟給地方,中央只負責出地?
地方只想如何做出成果,方案內容可以妥協,像台北市郝市長主推青年公營住宅,有風聲說弱勢保障可能只有5%(35戶)(10%:70戶),甚至有可能沒有,完全違反住宅法第三條「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身為中央主關機關該不該處面進行糾正嗎?
從五都選舉到現在,已經快兩年了,除了這五處連動工都還沒動工的社會住宅基地外,根本就看不到你們有在規畫其他的社會住宅,大家心知肚明,這五處是首批社會住宅,也可能是唯一的一批社會住宅,你們根本沒有心要推動社會住宅,連弱勢保障比例都可以用「住宅法修正通過在五處規劃之前,所以不在規範內」,這種理由來規避保障弱勢10%。
所以李部長就是用這種推拖拉的態度在實踐馬英九總的「居住正義」!根本是內政部掛羊頭賣狗肉,社會住宅不正義,何來居住尊嚴?
→台北市:主力推青年公營住宅,弱勢僅保障5% (或沒有)
→新北市:以青年為主,透過BOT招標,妥協業者利潤需求,失去社會住宅精神。
7. 光是弱勢保障比例,地方都可以這樣規避妥協,難道中央推出一個新的政策都不用負全盤規劃之責任?像是制定如社會住宅的運作經費財源、興辦誘因、土地租金租期、融資等相關辦法?在年底住宅法施行前,內政部會部會來研議相關子法?
→目前都沒有看到,若有在研議,請本周內將研議進度送至本辦公室。
奢侈稅讓受薪階級,買房好奢侈!青年安心成家一跳再跳,青年好傷心!內政部掛羊頭賣狗肉,社會住宅不正義,何來居住尊嚴?
內政部缺乏擔當,政策失去保障弱勢居住權益的政策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