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撞反賠錢 母控調委態度差
黃母(右)向台南市議員林燕祝(中)泣訴愛女被車撞卻判倒賠五千元,左為市府民政局代局長戴鳳隆。(記者鄭佳佳攝)
記者鄭佳佳報導
患有重症肌無力的黃姓女童去年在永康區大橋二街穿越馬路,被後方機車撞至對向車道,公所調解委員認為肇事責任在黃女,建議快和解,否則送地檢署可能賠更多,讓黃母心生害怕就答應賠五千元。事情落幕黃母卻悶到得憂鬱症,議員林燕祝說調解委員態度失當。
被指名的調解委員表示,根本不記得是哪案,若當下覺得對結果有異議,就不應該簽名。事情過了一年,實在想不起來是哪件。
議員林燕祝昨日在民政局工作報告時,要民政局好好提升調解委員素質。她表示,近日一名母親反映,指責調解委員態度差且語帶威脅口吻。事後她更找來該名母親現身說法。
黃母表示,去年八月十三歲黃女穿越大橋二街時被後方機車追撞,飛到了對向車道,機車騎士也受傷。警方受理報案後,要黃母儘速申請調解,讓該案早日圓滿落幕。在公所進行調解時,委員認為肇事責任在黃女,若不和解,上了地檢署恐怕會賠更多。
黃家經濟狀況差,黃母一聽要賠更多就簽了調解成立書。患有重肌症無力的愛女被撞竟判賠五千元,讓黃母想不開,甚至因而得了憂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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