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不想發文再延續話題的
但覺得我不發文真的太委屈我自己
只因為這次打贏官司
所以我「又」上報了
先說明張姓男子:以下簡稱「張男」
2018年是我第一個直播平台遇到的「曾經粉絲」
張男既不是我曾經的男朋友也不是報導上所稱的「受害人」
有做直播或是在看直播的人就知道
「抖內」這件事本來就是你情我願
主播在畫面裡表演時的支持或是你本身對主播的欣賞支持並不止發生在張男身上
為什麼直至我今天都還在直播
卻還是有人願意支持相信我
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來是張男有問題還是我有問題
對方違反保密條款,所以衍生後續爭議
於第一次上報後他已拿38萬和解金
在訴訟期間,張男表示不是他透露給新聞媒體的,我就好奇,難道會是他的友人會通靈事先知道 「38萬這個數字」給媒體嗎
另外,法官一直不斷的給張男機會澄清不是他自己透露媒體的,但張男就是拿不出證據,甚至在最後還寫一份陳報狀罵我和法官,於是我決定不再隱忍,讓法官判決,還我一個公道
就我的觀點來說,我知道賺錢不易
50萬對於一般老百姓來說是不小的金額
所以在初期提告他的前兩、三個月
我也有提出只需要他發新聞澄清還我名譽就好
但張男在開庭期間態度一直頗差
跟法官說可以談和解看看
到了當天調解委員會時又說「我不知道我今天來要幹嘛!我又沒做錯事」
先補充為什麼我要和對方寫和解書
因為在那之前
張男騷擾我朋友到我朋友工作地點
甚至騙我妹妹出去和他談我的事情
種種可怕變態行為,讓我只好和對方談和解
在第二次上報後
各家媒體因為此事來找我做「平衡報導」
我就想著媒體也會採用我的立場來報導,結果其實不然
只是為了要套話或是爭取多一點畫面,所以話術我
但我都已在對方框中很清楚告知記者我的立場
在報導中大家也知道
根本沒有做到所謂的「平衡報導」
只因為我講的東西沒有爆點
所以新聞標題不符事實
內容也未如實報導
我一直覺得張男仗著自己花錢做出來的事情
這部分並沒有報導出來
我更相信「謠言止於智者」
感謝認識我的朋友、家人甚至廠商老闆、沒見過面的網友、朋友都相信我的為人
打這篇不是想引起什麼話題
只單純把整個過程陳述出來
我不是網紅也不是明星更不是一個媒體高流量的人
只是一個普通人
和你們大家一樣
希望看到這篇如果你認同
請幫我轉發分享出去
我不會只為了一時的熱度用話術來欺騙社會大眾
博取版面 譁眾取寵
很感謝看到這邊的人
接下來還有漫長的二審要打
我之後只會一如往常的發文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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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分享保障自己權利
昨天鬧得沸沸揚揚的小貨車危險駕駛致車禍事件,後續已經跟車主聯絡上,可惜的是現在已經簽了和解書,也無法有進一步爭取權利的動作,火花羅再次呼籲大家,車禍發生後如果有重大爭議或是權利受損,請務必善用各地民代提供的法律諮詢服務,或是可以尋求政府法扶,或者直接諮詢專業律師
以這場車禍來說僅獲得12萬賠償(車損4萬薪資2萬)實在有點太少,希望大家能夠多重視車禍的法律知識,避免自己權利睡著了,火花羅也再次提供三位火花羅推薦的律師,還請各位可以截圖存留分享出去,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我推薦以下專業又極富社會正義的律師供您付費諮詢
Eventis Liu 劉繼蔚律師,戰力之強法界人稱呂布,也是我們蘇花改路權議題上的辯護律師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is.liu
黃正龍 有書記官資歷,同時也是車友,能夠提供車友們很多實務上的建議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057174343
柯宗賢 董建一的仇敵,保護了一票車友免受董建一濫生興訟的騷擾
https://www.facebook.com/magicason
然後對於逼車問題,火花羅再次跟大家自薦這支影片,請好好看完,你就能了解台灣現行法規對於逼車有多大的漏洞,才會造成這些惡劣駕駛有恃無恐
#以下是車主敘述事發狀況與後續處理
———————————我是X你老木死貨車分隔線-------------------
火花羅哥您好,小弟這邊先跟您謝謝,謝謝您的關心、還有願意想要幫我尋求法律途徑,這起車禍發生在9月19日下午5點多左右
我是被害者,騎著租賃車MT07
後方是我的女朋友,騎著ninja 400
我們行駛於台16線,地點是水里往集集,時速平均在60-70之間,也是在限速內,在騎乘中我與我女朋友是有使用藍芽耳機連線的,她告知我後方有台小貨車開的很快,我看了後照鏡發現,在事發前這台車完全是行駛在中間「快車道與慢車道」之間
接著就像影片中的,第一台遊覽車經過我之後藍色貨車就往我這邊撞過來了,肇事者也沒有肇逃,但是他車子已經在隧道前面,大概有100多公尺的距離了
他也沒示意我要超車,喇叭、閃燈,都沒有,我能接受車潮擁擠,會想趕快脫離,但超車歸超車,並不是超車就可以撞人
我在現場閃避遊覽車後慢慢起身走到旁邊,肇事者才從遠處走過來,但當下第一反應也是:
「為什麼你可以騎在那邊」
我反問一句:
「不然我要騎在哪邊,你開車在開什麼東西? 要超車就能撞人嗎?」
接著也不跟他廢話那麼多,東西準備的準備好,我跟我女朋友就上了救護車,到了醫院處理傷口好後,慶幸的是,並沒有骨折或骨裂,在做筆錄時,我把我當下所有的狀況都說出,包含,對方超速、雙白線超車、未打方向燈等
肇事者也有到醫院,我告訴他麻煩下次不要這樣超車很危險,殊不知他還是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錯,告訴我說:
「你不應該騎那麼中間」
我覺得,今天他要不是對重機眼紅,不然就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幹嘛的人
這件事是在9月中的事情,到了現在11月了,在昨天11/26日的上午10:00,車主的關心只有一通,後續的相關處理,基本上都是由我和我的業務員來聯絡的,肇事者基本上就是什麼都丟給保險處理
這邊也提到一點,對方的保險公司是「X安」,我相信保險人員都是受過訓練、還有教育的,不過我這邊遇到的保險人員今天一開始的態度也很差,對於我理賠的項目更是處處刁難
他們覺得,這個只是擦破皮傷而已,我向公司申請大約一個月的假在家休養,且診斷證明書上,沒有醫生願意幫我開「宜休養xx天」所以不想理賠
我的配備損傷如gopro、安全帽等,對方一直要求我拿出「當初購買的明細、甚至要發票」,一般人都不會留存,我也都提出證物也購買新的,發票也給了,殊不知對方一樣不想賠
不停用氣勢壓我們,告訴我們這個上法院也一樣得提出證明,也因為這樣對方保險員竟然還和調解委員起爭執,我們在一旁看的也是很無言。最後是調解委員會的秘書請雙方先各自出去協調一下,看看能不能接受個合理的賠償
那小弟我呢,現階段還是大學生也只是個小資族,設備、安全帽、重車,基本上都是靠自己的打工來買,最後對方+對方保險以12萬,來解決這件事
今天您與大家會看見此影片是我提供給租車行店長,您如果需要影片,我也可以提供給您,車牌這邊當然我也是有「XXX-XXX」
那小弟我實在是沒辦法跟對方玩太久,車禍到現在,我一直都很慶幸自己當下不是載著女朋友的,也還好她沒有受傷但她受到很大的驚嚇
我覺得應該拿的,拿到就好了,最後也看到他們一絲的誠意了,算是有合理的價格,我不貪求多也怕更複雜,就覺得那就這樣就好了
也謝謝您的關心,也希望我們台灣能夠越來越好,這麼晚打擾您,也不好意思了
---------------------我是X你娘保險業務分隔線---------------------------
另外跟大家報告水產行逼車引發的後續修法進度,火花羅之前點名了各個交通立委,但是這些立委諸公也很有趣,修法明明就是你們的權責,他們竟然丟回給交通部叫交通部研擬逼車加重罰則草案(納稅養你們到底要幹嘛)
目前草案進度到哪裡火花羅還在追蹤等待交通部的回應,有新進度會再跟大家報告
http://sparkmoto.piee.pw/wm6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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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糾紛 Don't Worry】
交通安全真的很需要大家多多注意‼️
但難免有不小心的時候
如果真的發生了意外,我們該怎麼處理呢🤔
Ingay與團隊幫大家整理了幾個重點,分享給大家唷📣
⚠️車禍發生後,請一定記得三項前提⚠️
1️⃣第一,若有傷勢,要立刻馬上撥打119通知救護車到場
2️⃣第二,儘速通知警察,完成案件筆錄!(小提醒:就算只是輕微的車禍狀況,也不要擅自離開現場)
3️⃣第三,通知自己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
❓以下有兩個常見的問題❓
1️⃣第一題:車禍糾紛可以雙方自行和解嗎? 或是一定要透過調解程序?
回答:如果車損輕微、傷勢不重,雙方都同意大事化小,
當然可以談好條件,雙方約定時間、地點自行和解,不一定要透過調解委員會。
2️⃣第二題:自行和解要注意什麼?
回答:請注意以下四點喔~
一、已完成上面『車禍發生後的三項前提』。
二、和解條件:談妥賠償金額、支付日期&方式。和解不拘形式,但須有書面紀錄。
三、和解範圍:註明賠償金額已包含車禍所造成的一切財物毀損、醫療有關支出、工作收入損失費用。
四、和解重點:和解書務必載明雙方同意互不追究一切民、刑事責任,讓事件劃下句點。
✅最後提醒大家✅
支付賠償金後,請妥善保留收據或轉帳匯款紀錄。
若是和解現場交付賠償金,務必有簽收單並妥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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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委員會和解書 在 [其他] 調解委員會和解書資料打錯- 看板PttLifeLaw 的推薦與評價
事實經過:
前幾天剛完成第二次的調解,對方同意用每月分期付款的方式將錢匯入戶頭,所以達成和
解了,回到家後,再看一次和解書,才發現車禍發生日的日期,調解委員會key錯了
問題:
請問和解書上的車禍發生日,日期被誤key,這樣有什麼影響嗎?
如果之後對方未依約定匯錢,要跑法院流程的話,這樣會有影響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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