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請睜大眼睛停看聽
不特別只有針對韓國
放諸四海皆準!
【韓國打工度假:仲介的陷阱與自保】
隨著韓劇、K-POP的流行,
韓流爬上最高峰。
而韓國的打工度假也成為眾多國家中,
頗熱門的選項之一。
然而,看中這背後商機的商人也不少。
今天就用這兩天在韓國找工作版上討論度很高的文章
跟大家分享一些事情。
截圖是網友實際案例,內容是「公開社團」的截圖
據說這個林姓仲介好像之前就發生爭議事件,
但後來文章被洗下去,所以還是陸續有不少人跳出來指證。
內容有案件苦主的苦逼狀況、
林姓仲介近日持續在各大公開社團徵人的截圖
與曾經跟該仲介接洽的網友提供的「基本條件內容」
在國外其實你本來就容易碰到少數當地人讓你很無語,
但如果再碰到同鄉的欺負自己人就覺得更無語。
今天,我們只就這件事情的幾個部分來作探討
至於該仲介與網友之間的爭議,
因為我們都是第三者,所以我們只能提醒
無法做更多的干涉。
📍1.『我該不該透過代辦呢?』
老實說,在準備申請韓國打工度假簽證申請的階段,
我並不建議透過仲介或代辦。
雖然說這中間有很多文件要跑,
的確會花許多時間在東奔西跑,
可是通常是一至兩天內可以做完的。
基本上只要將地點跟路線安排好,
是可以很快速的在短時間內完成這些事情。
除非你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忙的大忙人
不然我真的會建議你抽一點時間出來自己跑。
雖然辛苦又麻煩,可是這段時間,
同時會讓你思考你是否要做這件事情。
當然,如果你有這個預算請代辦的話,
的確是真的可以省下不少時間在準備文件。
📍2.『韓國起薪比台灣優渥很多,
我不喜歡偶像也不迷韓劇,我只是想去韓國打工賺飽後,
再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
那你就去澳洲。
那你就去澳洲。
那你就去澳洲。
我真的可以用我的腳頭屋回答你,
就去澳洲就好,不要來韓國浪費時間。
韓國打工現在規定更加嚴格,
對於打工時數上有規定。
此外,韓國打工薪資即使比台灣高,
但是相對的打工的福利無法比照正職。
加上韓國的物價水準同樣不低,
打工月領的薪資除了要支付房租(抓平均20-50萬韓幣的金額)
扣除伙食費一天抓高一點7000*2也要將近600塊台幣、
交通費(單趟地鐵基本料金單趟1250韓幣,
隨著距離會有增加料金)
即使你完全不喝飲料、不出去玩,
光靠打工的薪水要存到你想要的錢也很難。
H1打工簽證的目的是「促進韓國觀光」。
所以一年的時間裡,
你的工作就是以為了籌旅行需要的費用而賺的。
不要懷著「韓國起薪高」的美夢來韓國打工度假。
📍3.『不會講韓文,因此求職上有所困難,
透過仲介,希望除了能找到好工作以外也希望能獲得工作簽』
其實過去我也講得很白,真的不要來韓國找工作。
你自己想,如果你是老闆,
你會用一個一句韓文,
可能學經歷也普普,
專業技能也好像不是說無人取代
重點是你要請他工作,
你還要很吃力地用英文跟他溝通
最後你還要擔心,他到底懂不懂你交代給他的任務。
這真的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相信大家也知道韓國就是個很愛用國貨、
選材也幾乎以本國人為主的國家。
當然,在韓國工作的人,
不完全都是從事與韓文相關的工作,
但要找到一個好工作,要跟韓國人平起平坐,
那某種程度上韓文程度是必須的工具。
也許有人覺得「那西方面孔是不是比較吃香?」
其實也沒有,因為我以前待食品公司,
當時有中東人,他韓文一樣講得很好。
除了專業性很高、無法被取代的工作以外,
基本上你韓文完全不會講的狀況下,
是沒辦法找到好工作的。
當然仲介總是包著美麗的糖衣,
幫你找工作、找房,一切幫你喬好好,
感覺一切都讓人很安心。
最開心的是還附帶一個工作簽給你,
是不是AMAZING好棒棒呀~
其實像該案例的狀況一樣,
一般不會韓文的情況下不是去民宿打工,
就是去免稅店工作。
基本上你不用透過仲介,
不用支付這種貴三三的仲介費也能找到。
的確因為免稅店的特質下,
申請工作簽的門檻會比一般企業稍寬一點,
然而,申請該簽證需符合韓國政府規定的資格。
講白點就是你沒這些資格,韓國政府不讓你請簽。
從大學學校、主修、工作經歷幾年以上、語言能力等
綜合條件是否符合該職缺都是審核要點
此外,申請人需要準備的文件同樣非常多,
同樣的,企業端需要出示的文件也是不少,
因為申請需要備妥的文件很多又繁瑣,
所以願意讓企業點頭心甘情願幫你申請的狀況不多。
韓國因為經歷一次經濟危機,
所以對於現實面的考量非常多,
但是如果你是值得企業聘請的人才,
他們滿意你的學經歷,希望你成為他們的助力,
那他們聘請你的時候,絕對願意幫你辦簽證。
我過去面試外國人時,也只會問:
「我們公司符合請簽資格,
可是你要親自跟出入境管理局諮詢你是否符合資格」
因為這真的不是老闆喜歡你就能解決的事情。
資格不符,出入境管理局的承辦人員是連看都不看一眼,
就會把你的資料退回。
鋪梗鋪這麼長,到底重點在說什麼?
你其實不符合資格的話,
你透過砸錢請仲介想辦法幫你把資格喬到符合,
最後獲得了工作簽,
但你只是被仲介使用非法手段當合法奴役的人而已。
話講得難聽,但是請簽需要出示的文件跟證明很多,
如果你出示的文件根本就不是真的,
講白了在韓國就是違法。
我不知道大家會不會害怕,
可是我實際為了更換地址到出入境管理局時,
親眼看著兩位警察駕著違法勞工上去。
雖然我不知道他違法項目是什麼,
但我忽然覺得這種事情真的不能僥倖,
沒抓到的確沒事,那萬一抓到了呢?
你可以僥倖的覺得好高興獲得一張大家夢寐以求的簽證,
可是你忘了,你被這個雇主綁住了,就跟這個案例一樣,
月領扣稅後是120萬韓幣左右,根本就跟在台灣當上班族差不多了。
然而生活花費卻是韓國當地的物價水準。
跟案例原PO原本計畫存錢的想法完全背道而馳,
甚至連休假的時間都少到可憐。
月薪140幾乎是我過去做INTERN的水準了,
除非真的是規模很小的企業又是新鮮人,
不然幾乎不太會用這個薪資雇用人才。
我以前以「新入(신입)」應徵時,
當時起薪至少也是年薪2600~2700了,
一家企業願意花錢花時間請外國人才來,
他絕對知道需要給予"平均值"的薪資額度。
上免稅店提供住宿的事情,
我的確有聽說,
我認識的人裡面過去也有人從事過這樣的行業。
同樣是以省房租為由住進宿舍跟他人同房。
不過後來認識的人,只剩下他做滿一年而已,
其餘的人都覺得沒辦法這樣繼續下去。
通常在沒大筆預算支付租房保證金的情況下,
我建議就乖乖住考試院吧。
雖然很窄很可憐,但至少是一個人一個房間。
而且我住過比較大的考試院,
基本上當時有到過我家的人都覺得很滿意,
就覺得是個小套房而已。
(當然房租也是我跟房東談很久才拿到這麼滿意的價格*哈)
如果是雅房的話大概30萬上下其實就有了,
套房從40萬起跳,依據房型大小規模計算。
你選擇住宿舍同樣會被扣掉一筆宿舍費用,
那你不如就自己住還比較自由。
考試院通常可以透過上網搜尋就能看到基本房型跟設施,
真的不懂韓文其實也蠻多部落客推薦各種考試院的,
只要事前爬文並使用E-MAIL做預約確認,
以匯款或是請代購代匯業者幫忙匯訂金,
便能保留房間,一抵達韓國就有地方住。
考試院並沒有限定一年約,
因此中途選擇搬離是沒有問題的。
基本上韓國的工作簽,
因為是為了聘請專業人才才發給的簽證,
所以在嚴格要求申請人必須符合資格以外,
韓國政府也不會完全虧待你。
只要你是符合請簽資格的人,
他們同樣會要求公司必須有怎樣的規模來保護外國人。
最基本的就是月薪需要150up
是的,看到這裡,案例中的苦主說是工作簽
但是薪資是月薪140,扣稅後大概120上下。
其實就已經牴觸了最基本的規定了。
我會說真的不會韓文,沒辦法跟韓國人平起平坐的人,
真的不要來韓國就是因為你吃虧了你也不會知道
你沒辦法申訴,因為你看不懂韓文,
你沒辦法自己爬文看韓文法規,
你無法求助公家機關還你公道。
我是雇主,我要請會中文的人,
有很多中國留學生、台灣在韓工作者、台灣人妻、香港人、
甚至是朝鮮族可以選擇,
所以你要怎麼說服我選擇你並給你一個好薪水、
完善的福利與一張辦好的簽證?
你不會韓文,但只是抱持著去民宿打工、
免稅店打工賺點零用錢,再來到處旅行玩樂的話,
那的確是你的自由與選擇,
畢竟這樣你的得失心會少很多。
可是你如果不會韓文,卻一開始抱持著各種美夢,
那你就在台灣吧。
其實不只是韓國,其他國家亦是如此,
要先求能力再求好
📍4.『仲介陷阱你看到了嗎?』
其實,我自己在韓國工作,
在我轉職時,也曾收到HEAD HUNTING(獵人頭公司)的提案。
但對方從頭到尾並沒有跟我收取任何費用,
同樣的服務其實在台灣、日本各國都有。
但是通常找尋高端人才的HEAD HUNTING並不會向求職者索取費用,
工作媒合成功後,他們是向企業部分收取委託費。
因為有些企業在尋找高端人才時,
的確不會完全依靠公開的求職平台。
他們透過這樣的服務是為了篩選人才的資格。
而這次案例苦主碰到的仲介則不是以這樣的出發點為主。
基本上你繳交考試院保證金、房租後,
加上考試院其實不會加收網路費跟水電費,
我想15萬台幣應該可以讓你爽過好一陣子。
一般他們不太會理已經在韓國待久的人
也不太會理韓國人妻,
因為對韓國有一定的了解後,
基本上要入坑就有點難了。
中途離職需要陪7倍仲介費這件事情,
其實並不是合理的規定。
應該說不管是打工度假或是工作簽的人,
正常來說離職、轉職,都只要勞資雙方協議後,
雙方無異議則可進行辦理並且申告離職。
「有要負擔家計嗎?」
這個問題我不太懂為什麼要問,
也許是因為有家計壓力的話更能撐吧(?)
包括後面的「有獨立過嗎」之類的問題,
都是在測試勞方是否能撐得住。
此外,我覺得比較值得爭議的部分是
「了解韓國文化嗎?」
「在韓國有親朋好友嗎?」
這個我覺得是蠻值得拿來討論的。
講白了,就是你了解韓國文化跟求職狀況,
他要是眶你,你隨時都可以知道怎麼跟他爭論。
更不用說你如果在韓國有親朋好友,
在韓的親朋好友跳出來解決、幫忙申訴,
那事情就鬧大了。
所以我真的覺得你如果一點都不了解韓國文化,
真的不要只是看台灣新聞報導韓國薪資有多高。
因為,你必須要能跟韓國人競爭,
才能接近這個門檻。
我是不清楚是不是這種仲介都需要事前繳費,
但你如果真的要透過仲介,我只會說,
在簽約前詳讀合約內容吧
事後有爭議時,通常為時已晚
📍5.『韓國求職注意事項』
其實面對完全不會韓文的狀況下,
要提醒大家的注意事項其實還是有點難度。
因為你即使請雇主做到這些事項,
你自己沒辦法閱讀確認內容也是效果有限。
首先,當你入境韓國,確定你會待90天以上,
請務必前往你所居住的管轄區所屬的出入境管理局
申請外國人登錄證。
事前需要準備的文件與照片請事前爬文準備好,
不然到現場申請時才缺少的話就要多跑一趟。
另外,目前出入境管理局採預約制,
所以請上hikorea註冊後進行預約。
現場雖然也提供現場預約服務,
但畢竟事前預約可以自選時段,比較快也比較自由。
會要你先做這個手續是因為當你真的需要申訴時,
你因為有外國人登錄證,
才能證明你是合法且有權力申訴的人。
確定打工地點後,為了避免爭議,
我建議可以跟雇主要求提供簡單的勞資契約(근로계약서)。
基本上以正職員工錄取時,因為簽證上的需要,
雇主必須出示一式兩份的契約,
在確認內容後,雙方簽屬後,其中一份需繳交給出入境管理局。
除了確認合約成立以外,更是透過第三方保護這份協議。
因為是打工,所以內容通常不會像正職的這麼繁瑣,
所以通常只要載明:
1.근무계약기간(勞動契約起訖期間)
2.근무장소(工作場所)
3.근무내용(工作內容)
4.계약일(簽約日)
5.임금,임금지급일(薪資計算方式或薪資,支薪日)
6.근무일 및 주 휴일(工作日與每周休息日)
7.휴게시간(休息時間)
雖然說一般打工其實不太會給合約,
但是為了確保外國人勞工的權益並且避免紛爭的產生,
通常向雇主要求出示簡單的勞動契約並不會被拒絕。
面試時,基本上都會說得很清楚,
正常的公司不會要求員工繳交護照。
2017年最低時薪6470韓圓
(延長工資x1.5,夜間工資x0.5)
請大家不要做廉價外勞.......。
基本上正職的員工,其實也受工時保障,
所以像案例苦主一樣,幾乎沒有休假的狀況已經是違法了。
雖然也有人說韓國這麼多公司在加班,
我們談年薪,飛出去出差沒日沒夜的奔波就乖乖忍受,
為什麼就拿這點說他違法........?
答案很簡單,就是你已經這麼委屈了,
這麼多點都可以拿出來當作指控的證據,
這是不是值得你繼續忍讓,
是不是值得你期待的公司,
我想當事人應該最清楚。
📍6.『踢公北!!我被壓榨的悽慘兮兮,我該怎麼辦?』
申訴吧。
沒什麼好講的,就是申訴。
要嘛就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乖乖回台灣,
然後讓對方繼續殘害下個受害者;
要不然就是勇敢站出來申訴他。
這個世界很現實,
當你選擇踏出舒適圈時,
你碰到困難,周邊的人可以給你意見、
可以給你基本的協助,
可是你自己都無法自己面對問題時,
沒有人幫的了你。
1.備妥證據吧:
從薪資紀錄、對話紀錄、契約等證據都留下來
如果沒有上下班紀錄的話,
建議可以去地鐵感應T-money
確認交通紀錄後,留下來作為日後證據
2.依據狀況,選擇申訴管道
基本上一開始還是會建議直接向韓國勞動部申訴。
不過因為申訴的訴願填寫到日後處理,
全都是以韓文進行,因此不會韓文的人,
這邊就很難進行。
我自己曾經碰過轉職後,
公司一直不願意支付退職金的狀況,
當時我就是上勞動部民怨區填寫申訴表單,
附上證據的截圖資料後,
大約1-2周左右就收到掛號的公文,
請我到管轄地區的勞動部進行勞資協商。
我的狀況是薪資糾紛,
所以一方不出席代表放棄自身辯論權益,
另外如果最後調解無效
仍舊無法拿到該拿的薪資時,
當時的承辦人員直接告訴我:「那你就走民事訴訟吧」
不過大部分的雇主,
通常發現你明明是外國勞工
卻知道要走法律途徑進行申訴
一般他們都會乖乖的支付積欠的薪資
不管怎樣,我會強調韓文在韓國是基本的工具,
不只是因為求職與競爭力的需要
而是因為當你吃虧的時候,
你要為自己伸張正義時,
同樣是你最大的利器。
但是這個案例苦主因為對上的是「台灣仲介」,
所以韓國部分是否接受這種案例申訴,
我就不得而知了。
加上案例的苦主本身不會韓文,
除非透過會韓文的親友全程協助,
不然可能在申訴的過程中有所困難。
因此我反而建議這種時候可以求助
駐韓國台灣代表部。
畢竟是台灣人與台灣仲介的紛爭,
這部分應該找台灣代表部進行處理會更合宜。
所以之前也曾經提醒過大家記得出發前
把一些代表部的電話跟緊急聯絡電話都抄好
必要時也許用的到也說不定
以下則是提供大家各種申訴管道:
韓國雇用勞動部線上民怨申訴傳送門
(고용노동부 민원마당)
http://minwon.moel.go.kr/minwon20…/petition/petition_list.do
韓國勞動部網站
(고용노동부)
http://www.moel.go.kr/index.jsp
商談電話
(상담문의)
疑問商談:1350
(無須加國碼,直接在韓國使用手機撥通即可)
值班室:044-202-7999
駐韓國台灣代表部
http://www.roc-taiwan.org/kr/
地址:首爾市鐘路區世宗大路149號光化門大廈6樓
電話:82-2-399-2780
急難救助:
專線:82-2-399-2767~68
行動電話:82-2-10-9080-2761
(韓國境內直播010-9080-2761)
受領領務申請案件時間:
周一至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4點
不管怎樣希望在外工作的人,
都能保護好自己,並且慎選工作
#韓國打工度假 #打工度假仲介
#韓國求職 #韓國 #韓國仲介
#使用仲介前請詳閱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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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女的日韓走跳人生instagram⚠
http://instagram.com/btype_girl
請非法外勞真的省很大 在 桃園在地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一個台東的外事警官,寫下他自己遭遇的與曾協助的外籍配偶
的故事,令人傷感
最近有人再問我有沒有新住民的感人故事,我以前曾處理過許多的案件,有些記憶猶新時,把這些點點滴滴記錄下來,因為是太久的事了,所以再次po出來讓大家看一下,我以前真的很認真寫這些故事的:
呂宋姑娘的故事
呂宋(Luzon),是中國明朝時期對菲律賓的舊稱,它乃是當時華人移民最多的城邦之一,早期大陸沿海一帶及台灣的居民曾大量的移民(下南洋)到菲律賓這個國家。菲律賓位處於東南亞,它是除了中國大陸之外,離我國最近的國家之一,它與台灣僅有一水之隔,這個間隔兩地的大海又叫「呂宋海峽」。
瑪莉亞和黛安娜,這二個從呂宋來的姑娘,在相同的年代,從相同的地點,且懷抱著對台灣相同的憧憬與理想,來到這片土地,但是卻因為個人的際遇不同,因此有著截然不同的命運。
瑪莉亞的悲歌
瑪莉亞是一個從菲律賓來的外籍配偶,她是大學畢業後才嫁來台灣,教育程度在當時台東的社會來說算是很高,與她的那只有國中畢業的先生來比,更是相差十分懸殊,以我個人對她們這對夫妻的觀察,她們在當時算的上是一對很奇怪的組合。
以移入台灣社會的新移民之階段時程來區分,菲律賓人算是較早期移民來台灣的族群,但是由於當時我國對這些新移民來台灣後的輔導措施,並不像現在有較具體的移民輔導政策,例如在全國各地方,開設了很多的語言學習課程,可以讓她們方便的去學習及適應新環境等等。當時來台灣的新移民,也只能靠著與家人學習或是看電視的機會來學中文。
瑪莉亞也是屬於那一批早年前就來台灣的新移民,加上與先生的教育程度相差過於懸殊,有許多的觀念無法溝通,所以中文一直說的不好是很自然的。印象中她只能用那生澀的台灣國語和家人溝通,因此常與家人相處發生磨擦,加上家人都認為是她又不肯學中文,在家中與家人相處的態度又很高傲,家人與她之間一直有很深的代溝,所以經常發生許多的爭吵事件,甚至最後演變成家庭暴力事件。
不正常的家庭
瑪莉亞因為教育程度較高,所以她與當時其她的新移民較不同,她只要一受到什麼委屈,一定直接向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助。在記憶中,瑪莉亞因為語言不通的關係,去派出所報案時,用英語說了一大堆,一邊說又邊流淚,大部分的同仁都聽不懂她在說什麼,只大概知道她和家人吵架,所以每次都會請我去通譯這個外事警察去協助通譯,久而久之,她如果遇到不公平的事,就會直接跑到我從前上班的地方找我訴苦及報案。我因為是外事警察的關係,所以必須要陪著她到回到案件發生地的所在派出所製作筆錄,後來就連在分局、地檢署與法院的案件協調處理與通譯,也要送佛送上天的兼著一路直直的做下去,幾年累積下來的處理經驗,讓我對她的家庭狀況十分的清楚。
瑪莉亞除了家人與她住在一起之外,她婆婆的同居人也和她們住在一起,而她婆婆的同居人對瑪莉亞的態度也是和她的夫家一樣,對瑪莉亞十分的不友善,也經常因為語言與觀念無法溝通,就責罵她,甚至恐嚇她,說是要打死她、殺死她等等,當然,偶爾也是會真的出手打她。在我的印象,一年大約會接到10幾次瑪莉亞因為和家人相處問題而向派出所報案的通報。後來我從警察局外事課調到分局,還是負責她所居住的轄區外國人案件處理,所以她依然每次都來我辦公室找我幫忙解決她的問題。每次她來我服務的分局找我時,樓下值班台同仁都會不經思索的直接打電話給我說:Peter,那個菲律賓的又來找你了。因此我還是會經常處理到她的案子,而因為處理她的案子的頻率有點高,所以讓我在處理對她的案子時有些漫不經心,有時甚至失去了耐心。
可惡的人魈
在她出事前幾年,我還記得她有一次來找我時,從她褲子裡摸出一把鋒利的水果刀給我看,說是有人要殺她,所以她要用刀子來保護自己。當時我看了以後不襟楞楞地看著她,我心想,沒有想到她們家庭的事情會演變成那麼複雜,這肯定又是她婆婆的同居人的傑作了。於是我依規定先沒收了那把小刀後,並且要瑪莉亞先去朋友家避一下,後來我決定要將事情一次澈底解決,一了百了。於是去領了一把槍和無線電,穿上我平常上班很少在穿的制服,跑到分局後院挑了一台稍微可以用的警用機車,直接到她家去找她婆婆的同居人將案情問個清楚。我想我當時應該是有點生氣吧,於是像個流氓似的直接衝到她家去,並且很不客氣的把她婆婆的同居人請了出來,我當時請她把證件給我看,並且將她的日常生活作息、工作、交友等等鉅細靡遺地在詢問過後一一詳細的記載在我的外僑戶口查察記事簿內,本想只是用來以暴制暴的恐嚇一下,讓他們把行為收斂一點,沒有想到後來這些資料,卻陰錯陽差的用來逮捕這個人。
我還依稀記得,當時在我查訪的過程中,他們家人在我的面前,說盡了瑪莉亞的不是,她們把瑪莉亞形容成一個非常不懂事的媳婦,說她一天到晚只會和小孩子躲到樓上那個小房間,都不下和家人聊天,一天到晚在外面叭叭走,不顧家,看到人不會叫人…等等的閒言閒語。而我評估她們一家人的描述之後,並不覺得瑪莉亞有她們形容的可恨,但是有些事純粹是家務事,一個執法者也沒有什麼立場去批評什麼,因此我索性用她婆婆的同居人恐嚇瑪莉亞及對她動粗的事借題發揮,我請她婆婆的同居人出來外面,並且以我這輩子用過最嚴厲的口吻警告他說:她從遙遠的國家一個人來到台東,你不要以為她的後頭厝離台東很遠,這裡沒有人可以給她靠,就可以隨便欺負她,瑪莉亞住在我的轄區,她的事就是我的事,請他不要再對瑪莉亞有任何恐嚇及肢體上的動作,否則我一定會幫瑪莉亞出這口氣,把這些我所知道的事情全部移送法辦。此時我正在氣頭上,就又順便追加了一些「威脅」來提醒她,他在這個家中,什麼都不是,也沒有資格管瑪莉亞她們的家務事,如果瑪莉亞有什麼意外或是三長兩短,我已經知道你的所有資料,我一定找的到你!我看在我眼前這個可惡的人魈,竟也被我這個戴帽子的嚇到說不出一句話來,於是滿足的自以為是的才離開。
事情至此,我好像幫瑪莉亞出了一口氣,也果然在後來的三年,瑪莉亞都沒有再來找過我,我甚至天真的以為瑪莉亞應該就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悲劇的發生和窮攪局的長官
就在她被她婆婆的同居人殺死的前一星期,她又來找我了。她告訴我「那個人」又在恐嚇她,並且又出手打她,甚至對她毛手毛腳的,事情愈來愈嚴重了。我當時知道她已經拿到身分證了,又對她家的事有點不勝其擾,就索性向她推託說,你現在已經拿到身分證了,是我們台灣人,有什麼事應該向派出所報案,不可以再向我這個外事警察報案。於是瑪莉亞就轉向她轄區的派出所報案,但過了幾天,她又來找我說她已經跟轄區的員警講這件事了,但是一直沒有人去處理,當時我服務單位的組長看到這個情況,也主動的請偵查隊的小隊長來幫她製作相關的筆錄,並且打算把「那個人」隔天就用流氓管訓條例將他移送法辦。
我依稀還記得,瑪莉亞被殺害的那天,我獨自一個人開車到高雄出差,在路上還不時聽著喜歡的音樂並且低聲的一起哼唱,旅途雖然無聊,但心情還算輕鬆愉快。突然間勤務中心值班的同事十二萬火急的來電,說瑪莉亞被人殺死了,她的屍體被人裝在垃圾袋丟棄,後來被人發現報警……。我聽到這個晴天霹靂的消息後,一時間震驚的說不出話,但是還是勉強的暫時先鎮定下來,先把幾年前我對瑪莉亞家調查的狀況大致敘述給同事,並且分析可能是她婆婆的同居人所下的毒手,同時將我掌握的那個人的背景資料,一一詳盡的分析給電話那端的同事知道,希望同事能夠儘早的破案,嚴懲惡徒。而當時的外事課的長官也在此時來窮攪和一番,不明究理胡說八道的說我們分局發生了重大的涉外案件為什麼都不通報…,把當時分局的長官們都逼的有一點抓狂,於是大家找我興師問罪。我於是又順便提醒分局的同事,這件案子因為瑪莉亞已拿到身分證了,所以並不是警察公務上所謂的涉外案件,並且請她們「委婉」的轉告警察局外事課的人,不要再此事此刻將自己的無知及誤解拿來借題發揮。
我一直強忍自已忐忑不安的罪惡感,過了一下子我將車子開到較直、較寬的馬路後,就把車子停靠在路邊,想將情緒緩和一下,心理卻不斷的回想瑪莉亞最後一次來找我時,我卻因為自已及其她的因素而請她去找別人幫助的經過,那時她那種無助的眼神和表情,突然間都一一非常清晰的浮現在眼前。自己一直不斷的回想,如果事前要是自己早一點如何如何,就可以避免了這次的悲劇發生了,心中不斷的譴責自己,但仍舊無法平息這強烈的不安與激動的情緒,後來因為要趕路,所以還是打起精神再上路。而大概自己是一個人開車,沒有其他的人在車上吧,不知不覺間我已經淚流滿面,久久都無法克制自己的情緒,只好把那破舊的音響開到極限,想掩飾自已脆弱的外表。就這樣子一路再從高雄飛車開回台東。
在回來台東的路上,同事通報說已經抓到了嫌疑犯了,果然不出所料被我猜中,就是是她婆婆的同居人所下的毒手,同事們用我多年前到瑪莉亞家查訪時所記錄的資料分析,再加上大家同心齊力合作,不到半天就宣佈偵破此案。聽同事說,當時分局上上下下都義憤填膺,發誓要把這名可惡的人繩之以法,就連分局長也都一起開著車,到街上去找那名嫌疑犯,後來果真讓分局長在街上當場抓到那名可惡的人魈,但是大家內心早已沒有平常警察破案立功的那種喜悅了。後來經過法醫相驗後確定,瑪莉亞的屍體身中十多刀,由後背刺入右胸的三刀及左腰的兩刀是致命傷。而瑪莉亞的先生在偵察隊時,只能無力的感慨著說,真不知道他們把瑪莉亞當成什麼?
我還記得,當時我一回台東分局後,先到勤務中心簽到,勤務中心輪值的同仁告訴我,案件和人都已經在偵查隊了,於是我就直奔回二樓的辦公室,也沒有心情休息,趕緊到偵查隊看看還有什麼事可以幫忙。我到了偵察隊關心案情時,瑪莉亞的家人也都在場做筆錄,至於那個人魈,已被同仁先用手拷拷在角落等待偵訊後移送法辦,我當時很激動的想過去踹他二下出出氣,但被眼尖的同事先阻止,並且將我拉到一旁。於是我將就在一旁仔細看著整個處理過程。同時間,我看到了她先生帶著一個小女孩,我問了她先生那是不是瑪莉亞所生的小孩,她先生並沒有說話,但默默的點頭。
我還記得多年前我到她家處理她們的事時,她們全家就是為了這個可愛的小女娃的養育權,鬧的全家雞犬不寧,如今她的媽媽這樣子悲慘的走了,我很想對瑪莉亞的女兒說一些什麼,但是一時半刻間,根本想不出很得體的話來安慰她,我也只有默默的摸著的頭,心理想著有一天能為她做些什麼。
在印象中,當時的家暴法一開始並不是很完善,對於家庭成員以外的人如同居人等等,並未列入家暴法事以拘束限制的對象,所以瑪莉亞在當時並不能即時的對她婆婆的同居人提出保護令的請求,只能以一般程序告訴傷害的方式來對她婆婆的同居人提出告訴。我還記得當時瑪莉亞只要到法院出庭,法院就得請我去幫忙通譯,當時處理這個的案件的法官也因為如此和我很熟識。後來那名法官調到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我還曾向那名法官提起此事,我們事後檢討瑪莉亞的案子,的確在制度上及法律上有許多可以救她一命的地方,只可惜一切為時已晚,瑪莉亞再也不能和她心愛的女兒一起長大了,而這件事也是在我公職生涯中最遺憾、最自責的案子之一。
在案發之前一個月,瑪莉亞也曾和她的好朋友黛安娜說過這件事,黛安娜聽完瑪莉亞的描述她的狀況後,立即警告瑪莉亞說,要儘快的離開那個家,因為她的處境實在是太危險了,但是瑪莉亞並沒有聽黛安娜的警告,她選擇留在家中面對這一切,我曾經詢問過黛安娜,為何瑪莉亞會那麼傻呢,難到她不感到害怕嗎。黛安娜無奈的表示,瑪莉亞也曾向她表示,她當時的確非常的害怕及擔憂,但是一想到她的女兒可能會更害怕、沒有人能夠照顧她,因此她還是勇敢的選擇保護她的女兒,甚至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由於政府當時對於外國人的管理政策,是重於取締非法而不管合法的輔導,瑪莉亞的被害,除了讓我再一次的確確實實的體會了母性的偉大之外,同時更明確的反應出,當時移民輔導制度是多麼的不足。
而同樣都是從菲律賓來的黛安娜,雖然在來台灣的先後有所不同,但所遭遇的困境卻大同小異,而因為政府政策的改變,逐漸的重視新移民的輔導工作,並且增加了許多的資源與人力,來輔導新移民對台灣這個寶島的認識,協助新移民們適應這個新的環境,因此黛安娜與瑪莉亞有截然不同的命運。
黛安娜的夢想
黛安娜是出生在一個大家庭,她一共有9個兄弟姐妹,她有2個哥哥,6個姐妹,在她12歲的那一年,2個弟弟因為食物中毒,其中一個沒幾天就過逝,另外一個因為醫療資源不足,在一歲時也相繼夭折了。他們家原本住在Pangasinan省,距離首都馬尼拉還有四個小時的車程,後來因為父親工作的關係,舉家遷徙至馬尼拉來定居。
黛安娜的父親是虔誠的基督教徒,他們全家也因為父親的關係,所以都是信奉基督教,而他的父親是為教會工作,專門幫教會蓋教堂,那裡有需要蓋新的教堂,他的父親就會到那裡去工作,並且會住在那裡一陣子,所以父親會經常不在家,但小孩子們都有機會受到良好的教育。
菲律賓的教育非常普及,但教育的費用卻是所費不貲,它的教育學制與台灣不盡相同,國小是6年,高中卻只有4年(菲律賓沒有台灣的國中,他們是國高中一起),黛安娜在完成了高中教育後,因為弟弟早年的夭折,所以他在上專科時,選擇了護士學系就讀,希望能夠為生病的人們減少他們的痛苦。但事與願違,因為菲律賓的學費非常的昂貴,平均每學期要繳2萬元披索的學費(菲幣、大約新台幣2萬元),以黛安娜父親每天90元披索的微薄收入,無法一直支應她那昂貴的學費,因此她只讀了一年後,就無法再繼續完成她的學業了。
失學的她,於是選擇了先就業,她於是先在馬尼拉市的百貨公司,找到一份櫃台店員的工作,稍微改善了家中的經濟狀況。在百貨公司的工作,每兩周就可以領到約4000元的披索,對黛安娜而言,雖不無少補,但她總希望能夠再多賺一點錢,才能夠改善家裡頭的生活狀況及完成自己的學業與夢想。由於黛安娜沒有較好的學歷,在國內找不到較理想的工作,且大部分的工作收入又微薄,黛安娜後來只好和她的許多朋友一樣到海外去找一份理想的工作。
第一次海外工作經驗
黛安娜的第一份海外工作的地點在帛琉,是照顧老人家的工作。依照黛安娜原本和仲介所簽的和約,她每個月應該可以有450美元的收入,這比起在菲律賓的薪資來說,算是非常不錯的。她於是懷抱著期待的心情,收拾了簡單的行囊後,就隻身出發前帛琉,想要完成她的夢想,但因為黛安娜是第一次出國,不懂得凡是要保護自已,她所經歷的任何事,都是全新的經驗,以至於她和仲介所簽的合約,也都不知道要保留一份,以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黛安娜到了帛琉後才知道,原來她的雇主是一名在當地移民署的官員,她除了必須要照顧身體還算硬朗的父母之外,更要幫忙整理雇主的大家庭,而糟糕的是,雇主的家庭成員及親戚們嗜酒如命,有許多次都在三更半夜喝酒醉時,藉酒裝瘋的去敲她的房門想要指染她,更有的親戚還拿類似毒品的煙(應該是安非他命之類的毒品)勸她、引誘她說,吸一口這種煙,可以不再害怕,日子過的更快樂。黛安娜不敢向雇主反應,她心理恐懼的想,如果情況沒有獲得重視及改善,她反而會失去工作;況且,原來仲介宣稱他每個月應該可以有450美元的收入,也都短少到只有150元而已。就這樣黛安娜的夢想,在這樣子不平等的待遇及被雇主的家人騷擾的恐懼之下,早已碎滅。她也不得不面對這個事實,逃離雇主家中,跑到當地教會去尋求協助,後來才在牧師的協助之下,終於安全返回菲律賓馬尼拉的老家,等待下一個實現夢想的機會。
黛安娜的台灣夢
黛安娜回到菲律賓後,只好又回到百貨公司上班,過了幾個月,她嫁到台灣的二姐,看她失魂落魄的樣子,於是二姐的從中穿針引線,過了幾個月後,就來到台灣工作。
黛安娜的二姐早在黛安娜來台灣的6年前就嫁到這裡了,她的先生是在菲律賓的台商幹部,她們認識幾年後就在菲律賓結婚,後來也搬回到台灣定居。透過二姐的介紹,黛安娜和其他二個姐姐一起到台商在菲律賓的工廠,應徵台灣工廠的平車拷克(縫紉機)的操作員。從來沒有操作過縫紉機的黛安娜,在經過簡單的講解及練習之後,很快就學會了操作的技巧,於是很很順利的和她其他二個姐姐一起到台灣來工作了。
黛安娜在台灣的工作地是在一家位在中壢的工廠,由於是那是一間非常有制度的公司,除了工廠裡與她一樣來自菲律賓的同鄉之外,工廠的管理人員也會用簡易的英語與她溝通,所以在語言溝通方面並沒有什麼大礙。更重要的是,這裡有她的家人,放假時,大家可以聚在一起,不會那麼樣的想家。
黛安娜覺得這次她很幸運,她在這裡的工作並未受到刁難,環境也比第一次在帛琉時好很多,她也曾聽過許多同鄉在這裡被老闆欺負的故事,幸好這些並未發生在她身上。不但如此,透過她的姊夫的介紹,認識了當時到中壢遊玩的先生。而說起當年她先生追她的經過,黛安娜不禁展現她那羞怯的微笑。
黛安娜的先生在和她結婚前,原本是拿香拜拜的佛教徒(其實應該是道教徒),但為了要追她,卻改變了信仰。他先生只要每逢星期日,都會和黛安娜一起上教堂做禮拜,也會主動的去讀聖經,最後為了要迎娶她,還接受了基督教教徒受洗的儀式。就在戀愛一年後,她先生帶著黛安娜拜訪了他的父母,黛安娜還記得,當時很緊張,緊張到公公和婆婆說甚麼都不記得了,但出其意料之外的是,他先生的父母並沒有因為黛安娜是外勞就排斥她,更是欣然的同意這門婚事。於是黛安娜的先生在辦妥一切手續之後,就飛到馬尼拉去娶她,黛安娜還說,她們結婚的教堂,還是她爸爸蓋的,說到這裡,黛安娜臉上不禁露出幸福洋溢的表情。在婚後她住在台北的公公和婆婆對他也都很好,甚至主動的幫她帶最小的女兒,每次她北上去看她的小女兒時,都會熱情的招呼她吃飯,她覺得公公婆婆對她這個外籍媳婦非常好。
信仰的衝突
結婚後,黛安娜的先生因為台東的房價便宜,加上因為有有一個姐姐嫁來台東的原故,於是就在台東定居了,自己開了一家台灣小吃店,也生了三個可愛的蘿蔔頭。年輕的黛安娜開始學做台灣菜,婆婆就是最好的老師,教她製作水餃餡及包水餃,夫妻倆就這樣開始展開新的生活。
就當兩個人的人生正要出發開始時,不知何時,先生染上賭博的惡習,開始的時候是小錢,最後越賭越大,有時賭到都不回家睡覺,家裡的小吃生意一度都靠著黛安娜一個人張羅,從開店前的準備材料,直到下午關店後還是不能休息,到了晚上還要到烤肉攤兼差打工直到半夜一、兩點收攤後才能回家。日復一日不曾休息,黛安娜不諱言的直說「賺錢真的好辛苦,好累喔」,黛安娜家裡經濟重擔都壓她的肩上。
為了要增加收入補貼家用,黛安娜也請老家寄點菲律賓的家鄉貨放在店裡賣,順便幫這裡的同鄉代買生活用品,因此認識了許多家鄉來的朋友,在同鄉們口耳相傳之下,她家儼然成為在台東地區的菲律賓之訊息交換中心及心靈的安慰站,同鄉們都會來此互相傾訴生活的不如意及彼此安慰,她因此也知道許多嫁到這裡的外籍配偶都過的不好,她覺得自己比起她們來的幸運,因為至少她的先生不會打人!但她們夫妻在生活上還是有許多爭執的地方,但不論大小事,吵架時黛安娜說她都會忍耐,不要再起衝突,黛安娜認為忍一忍就過去了,曾經也想過要離開他,但為了孩子們,她要保全婚姻,給孩子們一個完整的家。
黛安娜說現在與先生鮮少溝通,她自己過她的日子,用自己的力量維持家計,所有生活上所需,都是靠自己雙手賺來的,而先生除了當初結婚時有給過她一筆錢之外,從此就在也沒有給過她錢,想要買東西就要自己賺錢才行。
在黛安娜的信仰中,賭博是不允許的事,更是一種嚴重違反戒律的行為,除此之外,她觀察到先生的行為逐漸的背離她的信仰,例如他不再上教會、讀聖經,甚至會阻止小孩子們上教會做禮拜等等,這一切的行為都嚴重挑戰了黛安娜的信仰,並且讓黛安娜非常的傷心及難過,畢竟家庭是黛安娜的一切。
而她也曾和先生溝通過,但情況一直都沒有獲得改善,有好幾次黛安娜試著打電話給公婆,哭訴先生的種種行為,另外先生的姐姐也對他十分的嚴厲,經常教訓這個不長進的弟弟,黛安娜甚至有一次忍無可忍的跑去向警察局報說他先生賭博,但是警察到場之後,發現並沒有人抽頭,只是玩玩衛生麻將,所以每次都不了了之,黛安娜很無奈的表示,幾年來的狀況並沒有改變太多。
黛安娜的智慧
當外通譯協會要成立時,黛安娜在第一時間就加入,她知道她可以藉由這個組織幫助更多的人,她也和所有的一樣,自願到移民署的服務台輪值,幫忙有需要的人們。黛安娜的工作態度比其他的會員更為積極,她一到服務站後,就會先看一下有沒有什麼需要幫忙的,若是沒有,她就會自己主動的將民眾進出的地方掃乾淨,並且用抹布將大門玻璃及民眾寫字的桌面擦拭清潔,有時候她工作的太認真了,移民署的工作同仁還會不好意思的請她別再做了。
由於黛安娜開設的菲律賓土產店在台東是遠近馳名,幾乎在台東居住的菲律賓人都知道她的店,所以一到假日時,不管是外勞也好或是外籍新娘也好,都會往她這裡來坐一下,大家聊聊天,吃吃家鄉的食物來解鄉愁,所以黛安娜的生意一直還可以過的去。而也是因為大部分的菲律賓人都在她這裡進出,自然而然的,他們都會將所有遇到的問題向黛安娜傾訴,黛安娜每次也都盡可能的幫助同鄉將問題一一解決。
黛安娜是一個很有智慧的人,她的個頭就如同大部分的菲律賓人一樣嬌小玲瓏,但是她所散發出來的能量卻是非常的巨大,讓那些急需幫助的人,即時地感受到她的溫暖與熱情。她知道以一個外國人來說,在沒有任何資源的情況下,想要去出手去幫助同鄉,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因此,她在處理同鄉的問題的方式,便不像一般人是用爭吵、抗爭等直接衝撞對方的手段來處理事情,她是以請託、咨詢、協調及安撫等柔性的方式來完成她的工作,在印象之中,她處理過許多外勞的案子,包括勞資糾紛、私人感情問題等等,她也都學會善用公部門的資源,請主管單位介入協調,因此,每一次她也都達成她想要的目標,幫忙了那些急需要幫忙的人。
或許是黛安娜也曾在海外工作被欺侮的經驗吧,黛安娜對於同鄉們有難需要幫助時,她總是會盡全力的協助他們。這一種方式不成功,便立即轉換另外一種方式,除非是已經無技可施了,不然她總是不會放棄任何一絲可能的希望。
曾見她為了一個被雇主誣陷竊盜的同鄉到處奔波求援的樣子,充滿了如同社工人員般的那總衝勁與強烈的使命感。她先是找修女、找教會協助,見效果不彰後,又立即找到協會求援,後來更主動連絡MECO(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找官員來求援,不達目的,似乎是不會罷休的精神,感在令人非常敬佩。
但黛安娜也並非每一次都成功的幫忙同鄉,黛安娜曾主動表示,同鄉瑪莉亞在被害的前幾個月,也曾到她的店裡和聊起有關她自已的處境,當時黛安娜極力的勸阻她,要她儘速離開那個環境,無奈瑪莉亞當時無法拋棄與割捨自已的骨肉,黛安娜感嘆的指出,要是當時有個像通譯協會的這種組織,可以在適當的時機,對瑪莉亞及時伸出援手,想必今天這一切都會不一樣吧!
黛安娜早年在海外工作時被欺侮的經驗,以及家庭生活帶給她的挫折,都無法阻止她實踐夢想的決心,她在貧困與挫折的環境中,並且一直堅持著她的信仰,從不放棄任何可能的機會。除此之外,在她實踐夢想的旅途中,還能盡其所能的,救助那些受苦受難的同鄉,這種大愛無私的精神,讓我們這些生活比她過的更富裕的台灣人,實在感到佩服與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