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最近面臨閣揆保衛戰,宣示警察人事主導權,證明他才是老大,樂翻了亦步亦趨的陳家欽,可悲的是不敢吭聲的徐國勇,看在基層員警眼裡則心都涼了。因警察淪為權力鬥爭的棋子,努力幹活、公正執法根本不重要,想升官發財站對邊就對了,這才是警界真正的悲哀!>
8位新任警察局長人令未公布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打破慣例搶先接見,傳達「官位我給的」訊息,完全無視行政倫理,扼殺警察行政中立公信力,攬功奪權衝衝衝的行事風格,果然不是浪得虛名!
警察是國家司法與行政至為重要一環,解嚴前國民黨一黨獨大、黨政不分,政治力介入警察人事司空見慣。曾有縣市警察局長人事異動在交接典禮前,活生生被抽換名單的離譜情事,只因新局長不是黨政高層屬意人選。
解嚴後施行《地方制度法》,警察人事建置一條鞭,代表國家公器的警察在維護民主中立與公正執法上,慢慢建立人民的信任。其中縣市警察局長人選更是牽一髮動全身,除了尊重縣市首長意見,最後由內政部長核定公布人令,維持警察人事行政倫理。
蘇貞昌當過屏東縣長及台北縣長,當然知道警察體制與行政倫理的重要性,為攬權介入警察人事卻赤裸裸毫不遮掩,之前撤換高雄市和台南市警察局長就是例證,這次破天荒搶先接見8位新任警察局長,等同公開架空內政部長徐國勇。
蘇揆演出這齣驚天戲碼,明顯是綠營黨政高層權力鬥爭的一幕,而最佳配角非警政署長陳家欽莫屬。陳家欽從2017年接任署長後,在各縣市警局不斷安插自己人馬,布建「陳家軍」,因而與徐國勇結下梁子,導致多次警政人事調動公文頻頻卡關。
時評》攬功奪權衝衝衝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10818003923-262101
警察人事 一條 鞭 在 管碧玲 (kuanbili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北市政府的考績委員會不調查、不專業嗎?!
《更新》
雖然警察人事一條鞭,但是懲戒程序,權責在地方政府,分局長以上人事懲處才會送警政署(如附條文),我監督不到市政府。但是,容我把自己的看法說清楚:
我的質詢很清楚,我認為應該記兩大過,程序則是要求「開考績委員會,這是 行政程序應該做的」,柯市長把「開考績委員會」(我的要求)當作是「不經調查」的「政治力介入」,為之哽咽,等於宣判台北市的考績委員會不專業、不中立,為什麼柯市長對考績委員會這麼沒有信任?
柯市長應該為甚麼事哽咽?我認為對做市長的責任而言,警察吃案隱匿欺騙更值得市長哽咽。
這次市政府把「和解吃案、隱匿說謊」略而不談,只用「刪除影像動機待查」留人,顯然要以動機的調查結果做汰除與否的依據。由於司法的證據法則標準很嚴格,即使測謊結果也不能單獨為判決依據,看起來,最後會無罪,所以不會汰除。實在是腦波難測,人心似海啊!
日前天花板藏毒的案子也一樣,都是「動機待查」。該案的涉案員警說:藏天花板是為了「等失主來領,藏久忘記了」,然後長官也表示等檢方調查結果,再決定是否汰除,只是,檢察官和法官,誰有能力證明藏毒是藏私?
如果藏毒、湮滅證據吃案最後都因為「舉證責任在長官,長官舉證能力靠檢方」,最後調職了事,如何樹立警紀?我認為「藏在天花板」就該汰除,「隱匿吃案又說謊」就該汰除,不是嗎?
用最難調查的「動機待查」「暫」不汰除,是用法律責任混淆了行政責任!
另外一個玄機是:一年累積兩次大過才會免職汰除,現在兩案都一樣,今年不會記兩大過,因為還要等調查,頂多只會先記一大過調職,那麼,調查出來,就算是再補一大過,因為不在同一年,也不必免職了。所以「暫」不汰除=不會汰除!
撇個動機性的理由,就過關,兩大案依樣畫葫蘆!
警紀的問題已經很嚴重了,兩大案仍然調職了事,令我憂心。
警察人事 一條 鞭 在 鏡週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他表示,每位員警都是「心肝寶貝」,未來打報告可直接送局本部人事室,在他任內人事案都能公開透明公正.......
#黃宗仁 #每位都是心肝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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