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力黨團向人民報告」2021-01-29
歷經臨時會五天密集的黨團協商後,2021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將於110年1月29日立法院院會進行三讀。在三讀前,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舉行「2021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力黨團向人民報告」記者會,跟各界報告由時力黨團所提並獲支持的預算案,以及被保留卻是相當重要的預算提案,希望能爭取支持以讓提案順利通過。
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首先表示,時力黨團秉持自創黨以來所堅持推動轉型正義落實,以及讓台灣文化深耕之精神,此次在相關提案上能獲得其他黨團支持,代表台灣在民主文化上往前跨一大步。
推動轉型正義落實部分,獲得各黨團支持並有共識的部分,包含要求文化部於中正紀念堂組織轉型修法完成前,應落實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建議的過渡措施,另外,國防部應提出清除威權象徵工作的具體時程。而於協助台灣文化深耕上,時力黨團要求文化部應持續進行藝文勞動統計、細緻化認定藝文工作者身分、並推動藝文工作者權益保障外,教育部則應投入資源培育本土語言文化師資,訂定專業人才標準。
邱顯智委員指出,從馬世芳與原住民廣播電台間之爭議引發政府藝文採購之問題,時力黨團提出通案主決議,要求政府機關及附屬單位,於藝文採購案應以「和創作者共有共享著作財產權」為原則,不應強制要求創作者放棄著作人格權。另為讓台灣文學能真正保存,避免如先前發生張良澤與真理大學台灣文學資料館之爭議,時力黨團提案要求教育部、文化部與台灣文學館,需協助釐清台灣文學資料館的館藏所屬與後續應用,與台灣文史資料典藏空間的規劃。於疫情期間國片播映和票房成長,時力黨團則要求文化部要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以維繫在疫情間國片表現的好成績,從制度出發來建立更好的映演機會與協商機制。
邱顯智委員表示,與民眾生活相關的「區間測速」,要求禁用中國製造機器的提案,並針對區間測速在各路段設立的必要性與可行性,進行全面盤點評,也獲得朝野黨團支持。在「居住正義」上,包括針對預售屋進行全面稽查與查稅,以及不動產資訊平台加強資訊揭露等提案,也都在黨團協商時通過。
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接著指出,時力黨團一直相當關心兒童的健康,有關公園遊戲場存在漆面金屬超標造成孩童健康的風險問題,但現有規範缺乏遊具漆面金屬含量複檢規定,導致金屬超標的狀況一直存在,透過這次的預算提案,時力黨團也向標準局跟社家署要求兩機關進行加強配套措施。
家長所關心學生服儀規範部分,王婉諭委員表示,教育部於2020年8月正式公告高中、國中,及國小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除了對於服儀委員會的設置和運作制定規範,也明確界定服儀換季應由學生自主決定,且不得限制學生在校服「內外」加穿保暖衣物。不料卻發現許多學校仍然嚴格限制,學生在制服內外穿著保暖衣物。為確保學生健康,此次提案要求教育部針對全國所有公私立各級學校現行服儀限制,進行全面的盤點,以確定全國各級學校是否符合相關規範。
時代力量向來捍衛勞工權益不遺餘力,王婉諭委員指出,勞動部於 2020 年 12 月 28 日發布函釋,改變過往企業工會會務人員可陪同勞檢的慣例,極度限縮企業工會的陪檢權,造成一般工會組織的專責人員無法陪同,嚴重影響工會陪檢權,遂提案要求勞動部儘速研擬廢除函釋的可行性,確實落實勞動檢查,拒絕任何打壓勞工權益發展的事件再次發生,並獲得朝野黨團支持。
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接著表示,非常感謝這次預算案中,通過萊克多巴胺風險評估的主決議,以及請國健署研析空氣污染的危害與健康防護,並在全國工業區附近逐步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在現今重工業污染、空氣汙染嚴重的狀況之下,對健康風險以及流行病學相關研究並不多,因而無法確實評估汙染對我國國人的健康影響,能獲支持意義重大。
而在強化違章工廠管理的部分,陳椒華委員指出,雖現有法規已有拆除規定,但拆除進度緩慢,違章工廠越來越多。因此提案通過要求經濟部加快處理新增違章工廠,每年以1000家為執行目標,並且要依法強力執行斷水斷電及拆除。而在強化金融監理並落實赤道原則的部分,提案通過要求金管會應積極強化金融監理機制,並同步推動金融機構遵循赤道原則之相關政策,停止提供貸款給汙染產業,落實綠色金融。
而就協商遭保留預算提案部分,邱顯智委員表示,時力黨團在這次中央政府總預算黨團協商上,提出應針對石木欽案設立調查小組,獲得不分朝野各黨團的支持通過。但是,自1月18日司法院與法務部記者會開始,社會各界不斷問說是否要公開調查報告,到目前為止台灣社會不知道調查報告內容為何,有哪些人涉入,至今司法院與法務部皆不願意公開。時力黨團提案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應公開調查報告、說明懲戒與懲處名單的決策過程及基準、羅榮乾火速退休疑義、高等檢察署報告加密等事項進行說明,很遺憾的於協商遭保留。
另針對324警察打人事件已過七年,毆打學生的警察仍未查明,對此,邱顯智委員也表示,時力黨團已提案要求警政署針對324事件提供名單,還給台灣社會一個交代。
王婉諭委員接續指出,時代力量黨團已經在 2020 年上半年提出《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修正草案,也在這次預算案協商中提出了主決議,請內政部針對修改我國國徽之必要性進行評估。遺憾的是,相關提案在國民黨的反對下未獲通過,因此我們呼籲在今天的表決裡,請朝野各黨團正視我國黨國不分的疑慮,支持這個提案。
除此之外,王婉諭委員表示,在經濟開發之餘也應兼顧環境生態,這才是永續經營之道,而在大潭藻礁以及協和電廠的開發案件上,海洋委員會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因此我們要求海委會針對這兩個案件所影響的海底生態提出報告。
最後,時力黨團副總召陳椒華指出,執政黨曾經承諾過,但仍被保留的礦業法,時力黨團此次提案,是希望經濟部在第十屆第三會期結束前,要能提出礦業法的修法版本,讓朝野各黨團可完成蔡英文總統過往修正礦業法的承諾。
大社工業區降乙編的承諾,雖早於1993年在當時經濟部江丙坤部長在任期內,即已公開承諾,配合高雄五輕煉油廠遷廠,會落實大社工業區降乙編的承諾,然而,至今卻仍未落實,在此她呼籲同為執政黨的陳其邁市長,積極與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協調,儘速落實承諾。
陳椒華委員呼籲,民進黨包括蔡其昌副院長和洪申翰等多位委員,在本次總預算時提出中火燃煤機組全數提前10年,於2035年全面除役的主決議,對此陳椒華委員表示,民進黨政府應該同時處理高雄興達電廠燃煤機組除役的時程問題,因此,時力黨團也會在今天提出對案,要求高雄興達電廠的燃煤機組也應該比照中火儘快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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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不會停止轉動
持續理性監督把關預算
歷經五天黨團協商,2021年高達2兆多元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將在今天三讀,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依舊秉持理性監督的態度為人民把關納稅錢。
但令人遺憾的是,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稍早對媒體表示「 #時代力量的時代早就結束了」、「時代力量黨團只是在標示高度道德性」、「時代力量(預算提案)不考慮可行性及法律規定」等攻擊言論。
時代力量要強調,我們一貫的立場就是嚴謹、審慎,要求行政部門「預算經費要用在刀口上」,替納稅人守住每分納稅錢,因此我們很遺憾聽到柯總召未基於事實的發言。
回歸理性監督,時代力量今天召開【2021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力黨團向人民報告】記者會,跟各界說明由時力黨團提出具代表性的重要預算提案。
通過部分⬇️
#司法改革
👉🏻應針對石木欽案設立調查小組。
#交通安全
👉🏻禁用中國製造機器、全面盤點區間測速必要性與可行性。
#居住正義
👉🏻針對預售屋全面稽查與查稅、不動產資訊平台加強資訊揭露 。
#勞工權益
👉🏻勞動部應儘速研擬廢除「限縮企業工會陪檢權」函釋之可行性,確實落實勞動檢查。
#轉型正義
👉🏻中正紀念堂轉型修法完成前,文化部應落實促轉會建議之過渡措施。
👉🏻國防部應提出清除威權象徵工作具體時程。
#兒少權益
👉🏻標檢局、社家署針對遊具金屬超標問題加強配套措施。
👉🏻教育部全面盤點全國各級學校服儀限制,確定全國各級學校是否符合規範。
#健康及環境
👉🏻含萊劑豬肉進口後,應進行長期流行病學調查,評估對國人健康之影響。
👉🏻國健署研析空氣污染的危害與健康防護,並在全國工業區附近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要求經濟部加快、強力處理違章工廠,每年以1000家為目標。
👉🏻金管會應積極強化金融監理機制、落實赤道原則的部分,停止提供貸款給污染產業。
#藝術與教育
👉🏻文化部持續進行藝文勞動統計、細緻化認定藝文工作者身分,推動藝文工作者權益保障。
👉🏻文化部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建立更好的映演機會與協商機制。
👉🏻教育部培育本土語言文化師資,訂定專業人才標準。
👉🏻教育部、文化部規劃台灣文史資料典藏空間。
👉🏻政府單位藝文採購案以「和創作者共有共享著作財產權」為原則,不應強制要求創作者放棄著作人格權。
協商遭保留⬇️
#司法改革
👉🏻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應公開調查報告、說明懲戒與懲處名單的決策過程及基準、羅榮乾火速退休疑義、高等檢察署報告加密等事項進行說明。
#真相調查
👉🏻要求警政署針對324警察打人事件事件提供名單,還給台灣社會一個交代。
#環境正義
👉🏻海委會針對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及協和電廠開發案所影響的海底生態提出報告。
👉🏻經濟部在第十屆第三會期結束前,提出《礦業法》的修法版本。
👉🏻經濟部應落實大社工業區降乙編之承諾。
👉🏻要求高雄興達電廠的燃煤機組也應該比照中火儘快除役。
立法院正在進行遭保留的預算提案之表決,時代力量絕對會善盡民意代表的責任,為人民把關好每一分納稅錢。
警察服儀規定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如果各位道長還想「同行相挺」,以為拿塊遮羞布蓋起來就可以維護住搖搖欲墜的「尊嚴」,那你們跟那些過去你們批評違反正當程序還要「挺警尊嚴」的警官、無視政治責任「官官相護」的政府官員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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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全文引自作者個人臉書:
昨天晚上跟同學聚會,話題是「人類和動物的區別」,也討論到政治議題(大家比較有興趣的是聽我討論台灣與中國的問題),這麼枯燥的話題也可以聊得太嗨,灌了一堆啤酒,真的不多,就大概大啤酒杯3大杯,結帳掏出歐元時才感覺心痛。
還好啤酒不算酒(?)一大早還是可以爬起來開完視訊Meeting,接著出門跟同學拿資料,回來的公車上看手機,就發現訊息好熱鬧。
大家都在討論最近雙寶網紅律師們的拆卷事件以及誤導解剖程序事件,還有不約而同提到聽說最近又有一個地院也發生「拆卷事件」了——這問題或許已經不是某些大律師試圖輕描淡寫的「偶爾的疏失」,真的就是律師倫理的問題,再加上據說司法院也收到民眾寫信相要求「保管好卷宗」,連帶影響的就是未來規定是否要更加嚴格的芻議。
我上禮拜才跟某位跟我討論一個警方實務問題的某位隊長說:「我已經辭職了,不要叫我檢座,還有不要提醒我以前on call的日子。」不過叫什麼「座」的,是警察圈的習慣,他們就是改不了的。
粉專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當初命名時就跟編輯討論過,為什麼強調3年多,是因為資歷真的不長,3年多就覺得應該離開,事實上,我在進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時就決定2年訓練+3年「義務期間」完畢,就要離開。
多那9個月反而是一場意外,GG專案在我滿第三年時剛動,要收尾。
為什麼說是一場「(噩)夢」,粉專簡介那邊都有說明開宗明義說明,編輯也是不斷強調「粉專沒有檢察官,大家對檢方有什麼不滿請不要錯棚」「對個案起訴或不起訴不滿,請依法律途徑處理」。
在職期間,不少同僚就覺得我「太過敢言」,也有實務老師和主任提醒我小心,也有主任跟我說「體系內的檢改注定是一條失敗而且跌跌撞撞遍體鱗傷的路,20年前就是如此。」
離開不一定是「逃兵」,而是人各有志。
不然,這麼有正義感的話,大律師們何不轉任檢察官?為何每年申請轉檢的律師少得可憐?
但無論如何、不管在院、檢、律、或是從事其他法律相關工作、媒體或出版、演藝等,學校裡學的基本的風骨還是要有。
一位律師學姊的臉書提到專門職業人員的形象等話題,她昨天跟我討論此事,我想起一件往事,跟她分享,討論時仔細想來,也許我在兩三年前曾經有點誤解了一位檢察長,嚴格來講,不算是誤解,而是價值有點衝突。
在司改國是會議期間,很多人對於司法、特別是對於偵查不公開所以「好像很神秘」的檢方有不少誤解——真正應該務實改革的議題,卻反而被視而不見。當時幾位院方學長組成的法改司跟公視合作司改國是無雙會客室節目( http://bit.ly/2YtgVS4 )。他們找上當時還在澎檢的我。
我第一時間拒絕,因為我當時才剛分發一年多,我曾經想過平平順順的就把三年「義務」服滿,然後出國,不要去沾染什麼改革的議題,自找麻煩。
後來是兩位當時還不認識的學長私下發訊息找我談,剛好當時的主任晚上加班(晚上8-10點加班在地檢署是常態),看到我這間燈也是亮的,敲門來聊天,我就跟他提到法改司相邀的事情,但是我還沒決定。
我們討論了一下,當時整個氛圍對檢察體系很不利,覺得總是要有檢方向民眾說明一下檢察官的工作、改革議題到底在吵什麼、什麼是誤會、什麼又是真正應該改的事情。他說這種對外發言的事情 #必須陳報檢察長,所以主任就去找檢察長了。檢察長第一時間沒有決斷,我聽主任轉述是說,檢察長在思考這事情 #是否應該報法務部。
大概一兩天後吧(隔了多久我忘了),檢察長下來找我和主任,他說他想了一下,考量了承接這個節目是有公信的媒體、節目的出發點是公益,如果透過非官方的討論、新興的臉書直播、Youtube播放,或許能夠讓民眾更能了解檢察官——「這個出發點很好,所以我贊成。」
不過,檢察長要看節目的內容訪綱,我印給他一份訪綱,沒多久後,他跟我說同意,但是對我在節目上的發言內容,甚至包含語速(一直提醒我講話不能太快,他說:「妳的語速和思維方式有時連我都跟不上」)、服儀這些小細節都提醒。
討論的過程中,我曾經認為檢察長「相對保守」。
我去台北錄製節目前一週,檢察長知道這節目車馬費很少(我忘記多少了,只記得當時跟公視笑說,台北澎湖來回飛機機票錢都還不構),但是檢察長跟我說,要我自費注意服裝打扮穿著,他的意思是「雖然這不是官方節目,但是在外人看來,人家就會覺得你給人的印象、談吐的專業程度,會影響檢察官的形象。」
他還跟我說:「妳不要穿著這一身(指我在澎檢辦公室裡短袖上衣+短褲+拖鞋,因為很熱!)就跑去節目,至少要有個套裝吧?」
我當時真的覺得檢察長有點古板,因為前幾集的法官、立委就比較隨意。
結果我回到台北下飛機後,另一位檢方學姊約我去百貨公司,害我花了5000多買了新外套和襯衫(不過學姊不承認是她害我的,她堅持是我自己也想買,事隔已久又沒有證人,我們只好各說各話)。
所以當時我的外套和襯衫都是新的,看起來比我穿著短裙在澎湖趴趴走的生活照老很多,我當時還覺得為什麼要故意「裝老」。
唯一讓我感覺比較自由的,就是事前沒有備稿、只有題綱,完全無稿談話,讓我感受到還有一點空氣可以發揮(?)
我記得該節目是事前錄製剪輯,之後某週一集臉書直播。我負責的這集直播時,我跟朋友出去吃飯然後看花火,花火結束後回到辦公室,看到一位學長的訊息:「我竟然看到你們老闆在線上看直播,他比妳緊張。」
我有什麼緊張的?都錄完了。隔天檢察長說:「我有上臉書看完直播,表現很好。」
我當時聽前幾集錄節目的學長說,庭長或是院長沒有這麼「關切」,所以我覺得上一輩的檢察官跟院方相較之下,更保守。
在我今天收到的訊息以及眾多關於律師倫理、相驗與解剖、網紅作秀等議題的討論中,我覺得最值得分享的,是一位檢方資深學長的肺腑之言,也是他在體系中奮鬥了幾十年、到現在來沒有當「逃兵」的真心話,他是針對網紅律師對於「相驗與解剖」的誤導內容提出的評論:
〔話說這些明知實務經驗不如檢察官的律師都還懂得「尊重」,不然還知道藏拙,不敢如此跟檢察官對著幹,反唇相譏。現在是真的把檢察官當稻草戳,口無遮攔,沒料到會被前檢察官洗臉,這也是 #為何一再挑妳的前檢察官身分的原因,因為看準了「現職的」自顧不暇,還有 #倫理規範綁手綁腳,才會 #任人作賤至今〕
學長認為,如果不懂相驗與解剖,就不要拿著律師的身分胡說,甚至說什麼解剖「殘酷」 。
不過讓我覺得有意思的是,他對「為何一再挑妳的前檢察官身分」那段的解讀,這還是我沒想到的。
我在想,學長口中的「倫理規範」是不是就是當年檢察長心目中所想的「形象」問題,最後變成過度的「謹言慎行」,連對於外界對於程序的誤導與誤會都默不作聲。
有些體會在心中朦朧的形成,這確實是價值衝突的問題。
但我一時也說不清感受,只覺得可悲。
我不論在離職前或離職後,我對於體系內的問題,都是願意說出來的,從來沒有害怕得罪大官、學長姊,法務部長也好、某些檢察長也好,對於他們的問題,我也公開批評甚至投書過了。
我從來沒有因為自己曾經待過檢方就不討論檢方的問題,反而是針對律師市場逐漸沉淪、反智與愚民化的作秀市場、市場無法進行公平的選擇導致劣幣驅良幣的文化有意見但卻隱忍不發很久了。
律師做為司法程序重要的角色,偏偏這個作秀文化不斷惡化,人民被敲盤子重金聘用的律師,卻往往反而是司法程序中讓人頭痛的角色;在我看來很多表現亮眼的律師,因為沒有站上作秀舞台,反而默默無名。這才是對於司法的斲傷。
我之前承辦一件上新聞的案件,曾經遇到幾次律師嚴重違反倫理規範,而且作秀到侵害當事人權益的情況,曾經和當時所在地檢署檢察長陳報是否應由地檢署送懲戒,檢察長也認為嚴重,但是 #考慮該律師背後勢力龐大,還是忍耐息事寧人。畢竟「事不關己,何必樹敵」。
為什麼我過去針對這議題一直沒有直接正面破題提出,為什麼一直忍著委婉地講?因為這個市場問題因素太過複雜,背後涉及很多很多複雜的制度、人性議題,很難一次講完。
更不要說,律師圈更加人多嘴雜,什麼惡性攻擊、造謠抹黑都有,連跑去跟教授講不實內容(但事實上已經三審定讞還有新聞報導)的事情都幹得出來。說實在話,連律師圈的前輩也都不想惹。
直到最近的這一連串荒腔走板事件,拆卷也好、未卜先知鐵口直斷公務員責任也好、甚至是說解剖殘酷說家屬應該去看韓劇也好……太過荒謬,是值得討論這個議題的時機了。
過去的鄉愿,確實是錯誤的。正是因為大家的鄉愿,助長了這股歪風,變成嚴重影響法律人形象的妖氣在作亂。
如果各位道長還想「同行相挺」,以為拿塊遮羞布蓋起來就可以維護住搖搖欲墜的「尊嚴」,那你們跟那些過去你們批評違反正當程序還要「挺警尊嚴」的警官、無視政治責任「官官相護」的政府官員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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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 #服裝禁令
【 製作團隊 】
|企劃:歡歡
|腳本:歡歡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憨吉
|剪輯助理:憨吉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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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穿緊身牛仔褲送勞改!北韓組「時尚警察」對抗資本主義:https://bit.ly/2Rlxlu6
→ 朝鮮經貿文化情報 DPRK|【你根本不懂?朝鮮!!】朝鮮也有時裝雜誌:https://bit.ly/3g93Xzk
→ 北韓髮型有規定? 男女只有這幾種可選...:https://bit.ly/2Ri7FhX
→ 在北韓只能剪政府規定髮型 專設「服儀警察」不讓人穿Logo T恤、牛仔褲:https://bit.ly/3ir38V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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