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防疫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天為警察染疫落淚哽咽,說:「那些沒有做好事情的人,應該要檢討」。我在20日、24日兩度行文指揮中心,要求第一線防疫人員應該要優先施打疫苗,公文也回復了,會將警察從原有的第五類優先,依不同的工作性質,提升至第一、第二、第五類優先。
但看看政府在防疫作為上,用警消用得多兇,自從Covid-19全國提升至第三級警戒後,聯合稽查禁止營業場所、配合甚至主辦疫調、協尋失聯檢疫個案、制止民眾不戴口罩不配合實聯制、配合檢疫規定運送有疑慮或確診的病人,已成新常態。在中央的防疫會議上,幾乎什麼事都是:責成警察機關處理回報,主從不分,連最基本的行政協助程序都可以省略,不只基層反彈,連法律學者與台權會都為這樣的便宜行事發出警告。
去年2月24日制定紓困特別條例的黨團協商會議上,我就要求特別預算的防疫津貼一定要包含警消,當時民進黨酌修文字回應我的要求。但是在預算編列卻官僚、狹隘地匡列: 只有維護集中檢疫安全的警察,有每天1500元的防疫津貼,負責監控外籍人士居家檢疫的警察,每執行完14天的居檢關懷只有600元(七天300元)的防疫津貼;消防更成孤兒,儘管載送可能確診病例高曝險,但都只用加班費、加菜金敷衍,標準更是各縣市不一。
儘管防疫指揮中心的阿中部長為警察的辛苦付出落淚,但是警消賣命參與的絕大多數的防疫業務,仍未納入特別預算編入防疫津貼,在長官的眼淚之後,警消為防疫付出,能否獲得政府正視及慰勉辛勞?
明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付黨團協商,協商後還要把法定額度提升到6300億元並且追加第三次,政府卻連警消該有的保障與我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要將警消完整防疫業務納入特別預算津貼。
#指揮官的眼淚請化為實質的疼惜
#警消參與防疫應有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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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津貼及獎勵要點》只要 #經手防疫勤業務之人員均應給予獎勵津貼。 二、有鑒於各縣市防疫能量不一、疫情可控,為減輕消 防員負擔,回歸日常救護與救災勤業務,應由衛福部盤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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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規定,協助執行防疫相關工作的醫事人員、行政人員、清潔人員,及警察、消防、移民人員等,皆有核發獎勵津貼,從每月$5,000元到每班$10,000元不等之金額。 然而,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