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警察駕車執行緊急勤務該注意什麼?
承前貼文:https://bit.ly/3ilhVO7
我們先別管龜山大學校訓「誠」這個字的意思、警政高官腦殼裡到底有沒有裝大腦、臉到底腫不腫的問題。
麻煩在我們版上爬來爬去的警職人員認真的看一下這篇文章中提到的交通法規部分。
請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後段規定的是「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
「及」是什麼意思?這已經是 #識字問題 了。
局長的官位有你們自己和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安全重要嗎?
一定要好好把規定看完、請依法行事,因為「依法」才能救自己和保護無辜用路人的性命與身體財產安全。
打架的人或許是自作孽,問題是自己和用路人是無辜的。或許警政高官教你們「愛與鐵血」,那個口號才是最應該「肅清」的詐騙。
無謂的犧牲,換來的是高官在公祭上的作秀、以及網路上的無數剪接影片。
如果還在相信你們高官一臉正義凜然(但背後是升官陰謀的)「愛與鐵血」,那應該去檢查一下自己的腦袋。
還沒有見過這麼 #皓呆好騙的詐騙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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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車在執行緊急任務並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時,由於緊急勤務的公益優先,所以不必遵守交通號誌。」
「但在判斷肇事責任時,也要考慮不同的個案情況,特別是當下有沒有注意與迴避的可能性,例如警方在通過路口前多久開始鳴笛、音量是否足夠讓一般人注意並及時迴避。此外,也有一些警方教官提出,一般而言,縱使開啟警示燈並鳴笛,但在闖越紅燈時仍必須注意路口車輛與用路人狀況。」
-〈「打架換警局長」惡果?員警遭撞殉職,最該譴責的不是無照少年〉 https://bit.ly/2XAO2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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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
〈「打架換警局長」惡果?員警遭撞殉職,最該譴責的不是無照少年〉 https://bit.ly/2XAO2S3
「最後身影」淪為作秀剪接影片? https://bit.ly/3kq9EKU
以「誠」為校訓? https://bit.ly/3ilhVO7
老是搞錯重點的媒體報導:https://bit.ly/2DAxSkN
87違法指令: https://bit.ly/2XHk6Uj
警工推貼文:https://bit.ly/3kA7LLI
【龜山老母法學上新發現又一波】少年違規要抄家滅族??? https://bit.ly/2EXYdtq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警車 鳴 笛 規定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前幾天新北警樹林所員警撞車事故案,針對媒體搞錯重點的批判,以及分析事故的真正原因與改革之道:
〈「打架換警局長」惡果?員警遭撞殉職,最該譴責的不是無照少年〉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XAO2S3
〔 案發後,各大媒體標題與內容,都無視本案的背景在於「打架換局長2.0」對於警方基層單位造成的不當壓力,也忽略本案事故肇事的重點,在於警車執勤時鳴笛闖越紅燈的標準作業程序、用路人的避讓義務與迴避可能性、警報器本身音量與警示效果、警方裝備與SOP的訓練等問題。甚至以煽情標題大肆報導當事人家屬與家庭背景、「下跪道歉」等,澈底模糊本案真正的問題焦點。
而這不只是媒體對於新聞法律重點欠缺敏銳度的素養問題,更是台灣民眾老是無法從教訓中進行務實改革的可悲之處,也是「今天公祭、明日忘記」悲劇一再重演的原因。〕
〈「打架換警局長」惡果?員警遭撞殉職,最該譴責的不是無照少年〉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XAO2S3
本文分析以下重點:
一、重點是交通規則,不是無照少年!
如果本案闖越紅燈的警車,在過路口前與過路口時有開啟警示燈與鳴笛,則民眾依照規定應該避讓。但在判斷肇事責任時,也要考慮不同的個案情況,特別是當下有沒有注意與迴避的可能性,例如警方在通過路口前多久開始鳴笛、音量是否足夠讓一般人注意並即時迴避。此外,也有一些警方教官提出,一般而言,縱使開啟警示燈並鳴笛,但在闖越紅燈時仍必須注意路口車輛與用路人狀況。
不過,案件發生後,新聞似乎沒有討論以上法律問題以及警方勤務流程,反而將「無照少年」的身分大肆渲染,彷彿是為了討好欠缺理性思辨能力閱聽人,而民眾也確實被這樣「搞錯重點」的新聞賣點吸引,一面倒地留言「譴責少年」。
二、「打架換局長2.0」的惡果
日前在行政院長「打架換局長2.0」的一聲令下,全國各警局雞飛狗跳,展開各類「表演式專案」,甚至將處理打架變成各分局第一要務。各個分局更因害怕轄內民眾打架被媒體大肆炒作,一旦有打架發生,也不管情節輕重,往往就出動大部隊警力,要求基層迅速把事情「壓下來」。
於是,高層無視實際道路交通狀況,一味逼迫「快速打擊犯罪部隊」(以下簡稱「快打部隊」)到場時限。而這件悲劇的發生,正式是樹林派出所為了快速到達支援的其他派出所轄區,數名員警騎車狂衝,生怕遲了些導致局長官位不保,在這樣的巨大壓力下,不但提高員警生命安全的風險,也增加用路人的人身危險。筆者不能理解的是,難道員警與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比不上打架鬧事的紛紛擾擾?比不上局長的官位?
三、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改革遙遙無期?
真正的改革重點是什麼呢?
1. 應該儘速解決「打架換局長2.0」導致的惡果
2. 警車設備以及警察訓練等問題
3. 台灣人民的遵法意識以及對於執法者「警鳴聲音量」的認知
〈「打架換警局長」惡果?員警遭撞殉職,最該譴責的不是無照少年〉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XAO2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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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
〈打架就換警局長2.0?「速食治安」真能解決社會問題嗎?〉 https://bit.ly/2CWKoLe
〈打架就換警局長?該換的,其實是政客的腦袋〉 https://bit.ly/2OhKTld
警車 鳴 笛 規定 在 L&T around the world 環遊世界吧!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撞袋鼠毀車驚悚番外篇🦘
剛到澳洲時,
從路上很期待能遇到袋鼠
如果看到時會興奮得尖叫以為在作夢
到後面變成每天乞求開車不要再遇到
在烏魯魯撞了整台車廢掉後
(請看上一篇😳)
我們的車頭板金整個歪掉
大燈一邊也壞了
也是感謝遇到英雄般的大哥
緊急幫我們救援,暫時修好後
開著破車之後一路趕回南澳
那是1500公里的路程
因為隔天必須要上班了
一路趕路的開回家
半夜凌晨終於到達了住的鄉鎮....
四個人感動的快流眼淚了😭
這時.... 距離到家只剩不到2公里處...
有台警車突然鳴笛亮燈逼近我們....
我們馬上靠邊停下車。
[太扯了吧....我們在這個鄉鎮住了半年都沒遇過警察巡邏...怎麼偏偏在這時候遇到...?]我們傻眼著。
[你們車怎麼一邊沒燈?]警察問。
我們四個開始想要怎麼回答時....
[等等,你們的車怎麼好像被撞過?]
警察的聲音開始變的更嚴肅。
我們四個開始緊張討論要怎麼回答,
因為我們有保車險,能申請。
幫我們修車的澳洲當地大叔叮嚀我們
不能說[撞到袋鼠],
因為這很常發生,是不能理賠的。
所以我們開始用中文討論要怎麼說。
我們整個開始緊張,很慌亂
因為沒有討論好這個部分。
警察覺得我們很奇怪,
我們不斷四個人中文討論說話
卻不用英文回答他的問題。
這時......
警察發現我們車前面有血跡....
[為什麼前面都是血?告訴我!!!!這是什麼!!!!快說!!!]
警察暴怒了,大聲喊著。
我們整個嚇死!!不知所措!!
顯然警察應該懷疑我們肇事撞人逃逸....
加上我們的反應都很怪異....
警察大聲喝斥,
感覺都準備要拔槍了....
最後我們快速的用中文討論出一個理由
馬上把一個英文比較好一點的朋友推出去跟警察解釋😂因為我們其他人英文本身已經破爛到不行,很怕亂說錯話,警察誤會我們可能很危險很麻煩😳
於是我們想了一個很瞎的劇情....
[那個...我們的車是在路上因為對向車道的車撞到袋鼠後,他一慌亂失控跑到我們對向來,最後我們發生擦撞而沾到袋鼠血的.....]朋友尷尬的說著。
我們其他人都覺得這個理由太瞎了...
也覺得很尷尬😂
這時警察沈默皺眉,
瘋狂拿手電筒照著。
我們四個人覺得好漫長好難熬.....
[你們的車這樣不能在路上開!是規定!必須修好才能上路!我先在開一張單給你,這台車已經不能再開了,你必須馬上開到修車廠,把這張單給他,請他把我列出來的地方修好,拿了單之後再回到警察局申報,檢查通過之後你才能再次駕駛這台車。]警察說。
[所以這樣就可以了嗎⋯⋯?]
我們小心翼翼的問
[對,你們可以走了,以後開車小心點!]警察再次叮嚀。
警車開走之後
我們整個四個人大腿軟...鬆口氣。
還好有驚無險的結束鬧劇!!!
我們最後終於到家了😭
到家沒睡馬上接著趕去上班。
本來大家最討厭愛罵人的主管
每天對員工咆哮每天罵我們
但此刻一到工作崗位被罵時,
卻感到無比的開心......
因為熟悉的場景
代表我們真的順利平安的到家了......
回到熟悉的家感覺真好😭
結果那幾天因為被警察開單
禁止開車,還要跑修車廠跑警局....
沒有車的政遠,
只能全程使用滑板當交通工具。
然後還因為有個路段下坡太陡
滑板速度太快卡到石頭
整個人跟著滑板甩出去....
跌的嚴重度跟摔車一樣
都破皮流血了
覺得好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