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大法官公布了一則釋憲結果,認為勞基法中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的條文違背性別平等與契約自由原則,判定違憲,法規即日失效。。不過針對此項解釋,勞動部發表聲明,認為孕婦與哺乳媽媽應視為例外,後續會再邀請學者釐清。
雖然我不是學者,但看到這個說法,我想以婦產科醫師的身份做一些澄清。
*懷孕上夜班,會影響胎兒?
孕婦之所以被視為例外,主要是大家普遍認定孕婦上夜班會增加早產與流產的風險。基於保護立場,應予以禁止。但仔細回顧外國文獻,雖有部分研究發現孕婦輪夜班的早產風險較高,但這類研究通常是回溯性研究,無法確切排除干擾因子,好比社經定位、工作壓力。再加上也有研究顯示兩者並無因果關聯,基於證據不夠明確,為避免歧視孕婦,美國各州目前並無法規主動限制孕婦不能上夜班。假設有醫療需求,則會另請醫師開立證明調整工作內容。
日夜顛倒也不會影響影響胎兒發育,當然更不會讓新生兒變成夜貓子,因為懷孕時孕婦和胎兒的作息毫不相干。
另外英國婦產科醫學會也提醒,在評估夜班對孕婦影響時,要同時考量習慣上夜班的女性。若為了懷孕而調動工作時段,突然調整作息也可能產生負面壓力。我就曾碰到一些習慣上大夜的護理師,懷孕一開始都不敢說,希望能拖就拖,因為擔心調去白班面對不熟悉的工作內容和模式,壓力反而更大。
至於哺餵母乳和夜班更是無關,因為乳房需要排空並不分晝夜,會影響奶量的也不是工作時段而是工作壓力。就有上白班的哺乳媽媽和我反應,只要遇到老闆一急、口氣差,下一次擠奶的量就瞬間少一半。
有些人會好奇,針對需要安胎、或有子癲前症、高血壓、失眠等特殊狀況的孕婦,無法繼續上夜班或甚至無法上班該如何是好?
美國的做法是針對這需求的孕婦則是全權相信醫師的專業,請醫師開立診斷書調整工作。美國婦產科醫學會建議產科醫師在開立證明時,應該要用更明確的用語,好比「連續站立兩小時需休息十五分鐘」、「每週工時須小於四十小時」、「此孕婦血壓高須避免日夜輪班」而不要使用較空泛說了等於沒說的建議。好比減少活動、避免壓力、降低工作量等,就可能會造成勞資雙方無所適從,各自解讀的後果。甚至還建議產檢醫師陪同孕婦去職場,了解孕婦本人意願和工作狀況後,個案給予建議。
看到這項建議,我還真是汗顏,因為很多媽媽兩胎都是我規則產檢,我至今仍不清楚她的工作內容。
**比起限制,更應該給孕婦的是更多彈性
比起不分差異的限制,孕婦需要的是更多請假、排班的彈性。當然還有更多的同理心和尊重。
尤其是孕婦的個體差異極大,有些人一路順遂無症狀到生,也有媽媽初期孕吐,頭暈,後期腰痛、恥骨痛,各種狀況都來,以至於常常有媽媽臨時想要請假卻被百般刁難,甚至被認定是「毛比較多的孕婦」、「裝的,藉著懷孕想偷懶」
何況有些工作的學習機會常是在夜間時段,好比我的同事以前當住院醫師時懷孕仍堅持值大夜班累積足夠的接生,急診刀數量,因此,如果孕婦在了解風險的狀況下想持續工作,自己跟資方說好,又有何不可。
因此我認為,維持孕婦、哺乳媽媽上夜班的限制固然是出自保護,但同時也可能犧牲孕婦的工作權與身體自主權。因為孕婦能不能上夜班,須根據個案和工作內容來考量,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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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期間疫情就已經開始了](個人拙見)
小時候,過年是我最期待的節日。紅包、鞭炮、睡到飽,還有難得齊聚的親朋好友,歡樂怡情的小小聚賭,每一片場景都充斥著喜慶的大紅顏色,及明知不見得卻依舊真摯的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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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發明了時光機器,回到過去訪問兒時的我:「長大後做一個過年要上班的工作好不好?」我一定說不要,或許還會天真地反問:「什麼工作那麼壞,要人在大家團圓最重要的日子還要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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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是幻滅的開始。出社會至今,我幻滅了十年,終至屈於平庸與現實,我變得不再期待過年,甚至為了過年期間爆量增加的出入境人潮感到嫉恨與疲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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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清晨,我才飛完一個長班回來,家裡餐桌上的菜餚已經涼透了,冰冷的空氣中有朱門酒肉臭的油膩氣味,那是與我錯身而過的華美證據,我卻連悼念的心情都沒有,只想拖著僅存的最後一絲氣力趕緊洗澡上床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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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並不是最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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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機場回家的路上,我搭乘公司派發的交通車至離家最近的捷運站,轉搭捷運,再轉搭計程車。原先抵達捷運站後我是想騎Wemo回去的,沒想到Wemo為了體恤員工令員工放年假,居然在過年期間停止服務,打開App看到Wemo發布的停止服務公告,直有種想氣又想笑的複雜感覺,一方面覺得真倒霉,卻又很想稱讚Wemo老闆做得好。所幸,才步出捷運站便看見一輛計程車孤零零地在無人的街上挨邊等著,我跨大步過去開啟車門,才要上車,便聽見一輕柔女聲在我身後詢問:「請問妳也是要去XX醫院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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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身回答不是,但思及那醫院也是在我家附近車程不過五分鐘的近處,便再道:「沒關係,可以順路載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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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姐一開始略有些遲疑,但附近確實是沒車了,連Wemo都停止服務了(但還是要稱讚Wemo老闆做得好),她便和我一起鑽進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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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司機報了XX醫院及我家地址,並指示司機先送小姐過去。小姐穿著尋常裝束、戴著口罩,我不知道她在初二清晨便去到醫院的目的,也保持禮貌不多做探問。一路無話,很快便到了醫院,小姐照著跳錶上的金額準備了八十元給我,我搖搖手說不用,最後在小姐的堅持、我的推卻來回下,我取了小姐掌心中一枚五十元硬幣,說:「那這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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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才下車,司機便向我道:「我認識她,她是來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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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小姐是這家醫院的護理師,而司機的女兒也是,司機時常在捷運站排班接送醫院的醫護人員上下班,許多人載過許多次,便生了面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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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女兒他們過年期間上班會有雙倍薪資嗎?」我問,心裡升起了一點比較的情緒,因為我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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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不清楚耶。」司機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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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又和司機不著邊際地聊了一些,很快便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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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今日,不過一月有餘,武漢肺炎的疫情便轉為全球大爆發,各國確診人數如某種奇異競賽一般不斷創新高,我所在的航空業也受到波及,隨著各種禁航禁運航班取消,或是朝令夕改地隨著疫情升溫產生各種抗疫措施,畢竟旅外國民不諱言是防疫最大破口,我也才切身體會到為什麼我的工作是高危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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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疾病最好的特效藥,便是你自己的免疫力。而我的工作不但要接觸來自世界各國的旅客,連維持個人免疫力的最佳法則:正常作息,都無法達成,每一次感冒生病醫生跟我說要早睡早起,我都苦苦地感到有些諷刺。我時常在夜最黑的時刻強迫自己起床,也時常在日最光的時刻強迫自己入睡。我的生理時鐘早失了準頭,甚至我也不希望它有準頭,在我過了幾天規律日子以後就恢復敏銳,那只會令我在下次的時差、熬夜時更加痛苦,而這種痛苦無法藉由習慣有半分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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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什麼高大上的人,我之所以繼續做著這份工作,不過是為了一份可以糊口的薪水。我的品德不高大上,相對地我的能力也是平凡,不過是受過某種技術訓練的基層人員。認清自己的境界,似乎也是成長幻滅的一部分,即使如此,我也希望不論是誰,是高的還是低的,是圓的還是扁的,都能至少受到如人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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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開始之後,走過幾個國際機場(美國、日本、加拿大、泰國、英國),發覺的確沒有哪一個國家在機場的防疫把守,做得像台灣這樣快速積極,從不曉得已經改到第幾版的健康聲明卡,到直接掃描QR code上網填寫,增派於海關前的檢疫人員(順帶一提,非洲豬瘟的把關也非常積極),在在都令人感覺台灣的重視,也令我對自己的國家感到驕傲,可以這樣動員上下齊心維護國民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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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出發至英國的前一日(3/14),適逢衛福部宣布歐洲疫情提升至第三級,所有從歐洲返國的旅客皆需居家隔離十四天。隔日一早,我一到公司,換好制服進入簡報室,公司發來的班表變更通知便響了兩次,一下班變得更短、一下班變得更長,似是躊躇勉力跟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決策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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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歐美疫情嚴重突升三級,這也導致了所有飛行長程航線的空服員面臨回國後需要居家檢疫十四天的重大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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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居家檢疫十四天對一般民眾來說是需要強制執行的法令規定,而同樣入境三級疫區的空服員卻可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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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便是台灣兩大國籍航空與政府協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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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一位空服員教官於公司內部社團透露,兩大航空公司代表和政府協商這個議題時,政府官員就問了一句:「如果讓空服員配合政策實行居家檢疫,你們的運能可以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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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航回答一週,我的公司回答兩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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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位教官在內部社團貼文再道,由於台灣是海島地形,對外運輸極度仰賴空運及海運,這場疫情若是個長期抗戰,島內物資可以自給自足多久?且尚有滯留海外的國人尚未歸國,還是需要保留航線載他們回來。這位教官之後又提到了這場疫情已經導致了多少外國航空公司裁員、倒閉,台灣航空公司目前已經很努力在照顧所有員工,因此若是擔心疫情傳染的空服員可以申請無薪假,一方面降低公司成本也將自己染疫的風險降低;且溫柔詰問有經濟壓力需要繼續上班的空服員,如果又要薪水又要向政府通報居家檢疫,在公司同仁「共體時艱」口號喊得震天價響的同時,這樣做法,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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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述貼文,我一開始也有點被唬住,認為這的確是個艱鉅的兩難,後來又想到衛福部曾向航空公司要求,若能提供完善的空服員防疫配套措施,就放寬標準令空服員可以不必和一般民眾一樣遵循十四日居家檢疫。那麼我們來看看航空公司提供了什麼樣「完善」的防疫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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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外站以後專車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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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服員抵達飯店以後不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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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站三餐皆在房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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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早晚自量體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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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返台後搭可搭組員專車、自行駕車、親友接送或是計程車回到居住地,不可搭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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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返台後原則上應留在居所七十二小時不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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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空服員到外站本來就是專車接送,但我們依舊要進入機場海關和「所有人」一起進行通關,空勤組員專用通道和一般旅客通道通常只有一條紅龍的阻隔,也就是文明阻隔,貪圖方便或有私心需求的人還是會任意穿越,病毒沒有受過文明教化當然更是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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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即使空服員都可以做到不外出、在房內用餐,但航空公司並未在防疫措施配套協商以後,提供飛出外站的組員至少一組一支體溫計,座艙長打旅館內線電話來詢問身體狀況也只是走個形式,相信他個人註記的體溫量測報告也不盡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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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算作足上述,空服員最大的感染疑慮,卻是在機上,不是在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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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我的公司相關網頁上,看到一些相當擔心公司營運狀況的員工貼文,解釋機上的空氣換氣率是所有大眾交通工具中最高的,每兩到三分鐘就會全部換新,且會經由與手術室同等級的HEPA醫療級濾網過濾,其中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微粒、細菌與病毒都會被阻隔,不會進入客艙內,要空服員要安心服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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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若是病毒本身就在客艙內,HEPA有辦法將病毒過濾出機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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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今日,我的公司已經載到不下十例武漢肺炎確診病例,而接下來隨著各國鎖國的「逃難潮」,將會有更多有極大感染風險的旅客陸續經由飛機轉至世界各地。我的公司在機門邊不測量乘客體溫、在機上也不強制乘客戴口罩,相當尊重人權及乘客個人意願;空服員在機上僅戴口罩及手套,護目鏡選配,其他服務流程雖有縮減但依舊會觸碰到乘客食用完的餐點、垃圾,依舊要清理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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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台灣派遣友航班機至中國撤僑,不曉得是不是因為兩岸關係的政治操作,機上人員從防護衣到鞋套全副武裝,一副高規格的防疫大秀令同樣飛行三級疫區的我現在不勝唏噓,武漢肺癌在中國便全力防堵,武漢肺癌在歐美便不管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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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境外移入的確診個案暴增,空服員無疑是受到感染的高風險群。我願意繼續上班,即使航空公司按照原先的薪資計算方式,不因疫情而特別給予加給我也無所謂,畢竟我沒有富爸爸,為求溫飽我就賺我該賺的薪水,但即使我有領錢,航空公司也不該拿全公司生計的大帽扣在空服員身上,沒有做好防護措施便要求我們白白上機冒染疫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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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武漢肺癌爆發以來,防疫之所以視同作戰,除了是保護國民健康安全以外,我隱然發覺這亦是一場國際間科技、醫療、人民素養、政府效能的終局之戰。台灣的超前部署,享譽各國,以國土面積、人口密度、與中國距離來看,能將感染人數控制在這樣的數字,足見台灣社會的努力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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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看過世上許多美景,可是不論去到哪裡,我總是想回家,想回到這小到「一點都不能少」的彈丸之地,這次的疫情更令我感覺家的美好與安全,所以更有一種不能令自己成為防疫破口的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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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同事有與我同樣感想,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需要追溯3/3至3/14的歐洲旅遊史時,主動向有關單位通報需要接受居家檢疫,畢竟航空公司與政府協商的「防疫配套措施」是在3/14以後才開始實行(雖然這配套好像等於無套),3/3至3/14飛往歐洲的空服員應該都有外出、皆在外面用餐;甚至有些空服員在航班上載到確診病例,致電有關單位自報需要居家隔離,還是被一句「空服員不在此限」擋在防疫大門之外,不然就是被踢皮球,沒有人有膽下達指令要我們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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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記者會上,有記者就空服員可能成為防疫破口問題直接向衛福部指揮官陳時中提問,結果得到一個似是而非、模稜兩可的解答,以下是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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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問:昨天也有提到說航空公司會要求機組員執行居家檢疫,可是因為他們沒有拿居家檢疫書,所以是沒有強制法律效力的,目前機組員還是可以外出,這部分要如何解決落實航空公司當初提到說要嚴格執行隔離措施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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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答:我再說明一下我們對航空公司的要求,在外站的部分,我昨天有說明,在外站他們有幹部,在機組員的部份也有事務長和機長,所以他們要落實這個管理的部分和督導,回國之後也一樣,公司要盡起這個責任,民航局會負責督導航空公司。他們就是回國之後,第一個因為現在航班已經沒有那麼多,所以已經有在外站逗留的機組員,在排班的時候要往後挪,不要把他們的班表排得太密,要把他隔開;那第二個要落實居家檢疫的部分,就符合居家檢疫的標準,那這個部分是苛責於航空公司跟民航局來做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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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陳宗彥副指揮官的回覆,我想說我們在外站沒有「幹部」,機長在外站期間並不負管理空服員的職責,事務長在回國下班之後也就是下班了,不會再來督導同機組員有沒有出門,我也從未聽聞有同事抵台之後接獲航空公司甚至民航局的關懷檢疫電話。至於班表的密集度,一般我的公司在一個長程航線後,飛抵當天不算,會在之後給予至少兩天休假,不曉得這樣的間隔有沒有辦法抗衡病毒的潛伏期?我們的確有因為航班減少而班與班之間的間隔變寬,不過我在這趟英國之後,放了三天假便有一個長程航線的公司待命,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去上班?不知道我到公司以後如果沒被抓飛是否能和公司主管在一公尺內的距離內喝茶聊天?而我若被抓飛了,我就是在疫區與疫區之間漂流的亞細亞孤兒,只有在機上最安全,因為有醫療等級的HEPA濾網為我過濾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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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有自覺不想成為防疫破口,在台灣期間我不會出門,但我還是有少部分同事,在知道了「空服員不在此限」之後,開心地在社團、群組歡呼可以出門買菜、接小孩,並號召有志人士一同報名再飛往下一個疫區。在航空公司與政府協商而沒有任何法令可以檢視所有空服員對防疫是何種心態的情境下,我衷心祈禱他們都能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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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服員的防疫配套與航空公司的巨大資本之爭真的無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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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未必,我們是一個進步而開化的社會,我相信一定有更完善的做法可以達成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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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能不能仿照武漢撤僑包機規格,提供空服員於服勤時穿全套防護衣,且將會與客人產生接觸的服務減到最少,機上僅提供可以外帶直接食用的餐盒及單包裝飲品。由於服務品質因應非常時期降低,機上配置的空服人員就不需滿配,達到民航局基於安全考量的放飛標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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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由於防護衣也是稀缺物資,應該盡量留給醫護人員。若防護衣不足,可否開放足夠的防疫宿舍供服勤空服員在台灣期間住宿?之前有新聞報導盛讚我的公司「竟有這服務」,還引發空服員「搶購」,才剛開放沒多久,名額就被搶光,造成許多沒有搶到宿舍、想出去買菜接小孩的空服員成為漏網之魚,這要請民航局監督航空公司盡快找到可供配合防疫的地點,別再讓空服員「搶不到」。雖然執行此舉必然會引發空服員的人權爭議,因為僅有防疫宿舍、機艙、疫區旅館三地可行,某種程度如同坐牢一般,因此此構想還是需要配合每飛兩至三個疫區,便得以回去居家檢疫十四日的人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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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都是屬於使用外部資源(防護衣、宿舍)來解決空服員防疫破口問題,航空公司應該也能藉由內部排班統計,將願意服勤的空服員分成幾組,降低交叉感染風險,排出可以符合居家檢疫十四日的班表,甚至建立相互監督的通報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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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瞬息萬變,我相信航空公司應對也是措手不及,像是3/15航空公司向政府喊話盼能令機組員免責於居家檢疫,3/17才協商完成發展出防疫配套措施,3/20我飛抵疫區第五天,才真正得到可於房內用餐的餐費金額及指示。但從航空公司協商的內容、發布的新聞稿,皆不難看出,航空公司極大程度的目標不是防疫,而是經營。當然航空公司本來就是為了賺錢而開,但這次的疫情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令我們思考,究竟什麼對我們來說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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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3/16教育部為配合防疫,便公告禁止高中以下學校全面停止師生出國,此禁令一出遭到熱議是否違憲,畢竟憲法保障了人身有遷徙行動的自由;而國民黨籍的苗栗縣議員鄭聚然也在議會質詢時提出質疑,為何苗栗國不能獨立自己製造口罩、為何口罩一定要符合中央統一規格;許多我的公司同仁因為心繫公司存亡,而溫情呼籲空服員即使飛往疫區回國以後也不要向里長通報、或是擔心公司一直以來良好的形象被空服員的護目鏡遮掩,而貼心列舉真正該戴護目鏡的職業是什麼(氣焊、砂輪機切割、醫生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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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對於台灣社會來說是最重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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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行下效的政令宣導、良好的人民素養,我想,便是我們的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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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引用一段保加利亞政治科學學者Ivan Krestev於荷蘭Nexus論壇所講的一段話:「民主並不是以事事正確而聞名,而是在人民失望的時候,能給予他們一套機制去做出反應,使人民用非暴力手段去實行政黨輪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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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除了防疫速度、健保制度獨步全球,更是華語世界中唯一真正民主的國家。民主會讓社會充斥很多聲音、甚至是太多聲音,不過正也是因為我們在乎所有聲音,在如此紛亂之中還能創造這樣傲人的抗疫績效,我們才更值得驚豔與讚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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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民主的內涵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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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所有公民皆可參與討論、進而有機會改變我們共同關注的議題走向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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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護理師友人私下向我表示,很羨慕我們可以罷工,他們的勞動條件明明那麼差,卻被綁縛在不顧病人死活的道德柱上,沒法有效做出能改善自己勞動條件的舉措。這次的疫情令我們再度體認到台灣醫護團隊的高品質,我們不能再視而不見於與他們成果不符的回報。台灣能不能從這次疫情中全身而退,更要仰賴他們的專業與努力,我相信他們不會讓我們失望,相對地我們也該為他們發聲,成為他們無後顧之憂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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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力挺醫護人員改善勞動環境以外,我們最切身能做的便是在這病毒肆虐的時刻,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別再加重他們的工作負擔。別忘了,除了武漢肺炎的病人,尚有其他疾病及發生意外的病人需要仰賴他們的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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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疫情很可怕,但我卻發覺這對台灣的國際聲望是個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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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國崛起以來,台灣突然變得像是不敢表態的藝人一樣,在政治光譜中找不到顏色,紅外線、紫外線一樣看不到卻知道它存在的角色。論經濟體規模、物產豐饒,我們皆比不上對岸,但我們有一項對岸政權無可取代的軟實力,便是我們在乎每一個「人」,所以我們如此努力抗疫、在整個世界衛生組職不和我們玩的孤寂之中,土法煉鋼地援引過去經驗做到所有可以做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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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會做出怎樣的決定,在於他的底氣。他的所作所為會以底氣為根向上發展;而沒有底氣的人,便容易被最現實的眼前利益給收買。比如說,一個重視環保的人,出門在外會自備吸管、餐具,力求減塑家園;沒有環保觀念的人,則不會計較在乎自己一次究竟用了幾個塑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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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在乎台灣的人,會心心念念去做出能守護台灣全體人民的行為;一個在乎苗栗國民的議員,會想要自製口罩家家戶戶發給他們;一個在乎航空公司的員工,便會希望雇主打贏遺產官司自己幫自己補血紓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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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長大令人幻滅,我依舊希望台灣社會再多點美好、再多點不為現實低頭的可能。我們雖然是以資本主義自由市場機制為主的社會形態,但會推行口罩實名制以管控物資數量、慎防發國難財的坐地起價,這便是我們以「人」為本的證據,也就是我們備受國際讚揚的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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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做一個怎樣的人?你的底氣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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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台灣人,不以擁有廣大的歷史遺跡、根正苗紅的血統為傲,而是以尊重每一個來到這片土地的生命,有自由發聲的權益、有不卑不亢的深邃文明氣質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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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和病毒成為共犯
#防疫台灣人人有責
#支持空服不成破口
#改善醫護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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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感謝「綠絲帶園地」社團、「長榮航空關係企業工會」粉絲頁及「Flying and Traveling with Chennie」粉絲頁 ,你們的暖心意見一直是所有空服員成長的動力,我們一起為台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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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論228是不是可以愉快地放假,有一群人出國度假的權利卻在最近一週被取消了。
我說的就是守住這波疫情街亭的第一線醫護人員。
這件事首先發生在2月23日的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因為公布的細節不多,引起許多討論與醫界的反彈。影響範圍擴及3萬3000名醫師、11萬5000名護理人員和5萬名專業醫事人員,2月27日更將醫院社工納入禁令之列。
後來雖然將出國限制範圍縮小至三級警報區域,例如南韓、日本、與義大利,並且提供全額的旅遊損失補償,但是我認為這項舉措仍有不合情與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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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情
現金補貼旅遊費用的損失並不是真正的關鍵。
醫院是24小時排班的人力吃緊機構,不容許空檔,許多人的假早就於一年前排定,現在若要取消,新的假期又要如何補償與獲得?
其實絕大多數醫院早就柔性勸導、甚至內部禁止不要於當前出國旅遊,許多第一線醫護人員也不敢、不可能前往當前疫情嚴峻的國家。雖然此措施目的是為了避免折損第一線醫事人員,但宣布倉促、未有相關法律授權、太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的法律問題,也讓效力大打折扣。
🐸不合理
憲法保障台灣人民居住與遷徙的自由,釋字443號即說明台灣過去因兵役限制人民旅遊自由即屬違憲。衛福部雖然援引了《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之「徵調權」,以及《醫療法》第27條、《醫師法》第24條...等等內容。
衛福部醫藥司司長石崇良也在2月24日表示,有關法源問題,一個是衛福部將訂定「指引」,未來將由醫療構院方准駁人員是否可以出國;另外也說明,在《醫師法》及《醫療法》中有授權中央主管機管調度指揮。
不過,兩套說法都有點問題。「指引」屬於「行政指導」性質,並沒有強制力,當然也不可能透過指引,就能授權院方有權「限制」人員出國的權力;而《醫師法》第24條以及《醫療法》第27條,雖然要求在「事變」、「重大災害」時,需要聽從主管機關指揮,但在「對象」上,《醫師法》針對的是「醫師」、《醫療法》則是針對「醫療機構」,光用這兩條法律,似乎仍與包括護理師、醫檢師、放射師…等的「全體醫事人員」或第一線醫事人員有不小的落差。縱使納入特別條例,由於「必要之措施﹞對象未明確規範,因此仍有法律上的疑義。
在2月27日中,多納入了不是醫事人員的醫院社工,更造成違法的疑慮。防疫當前,但台灣畢竟是法治國家,限制人民的憲法保障之遷徙移動自由之權利,必須要有明確法律授權、並符合比例原則,這是高中職就學過的基本知識。
另外,工會也指出,相關法規都只有規定上班時間,在休假或下班時間醫事人員為何也會受到限制,一樣沒有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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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明白防疫優先,所以儘管醫師工會到今天還在為這項禁令提出抗議,但醫界的朋友大多只能在社群上委婉地抱怨,媒體與社會輿論也沒有給予大量的支持。
我們都彼此告誡要忍受生活上的一些微小不便。但這表示我們可以把最大的麻煩丟給已經承受最多苦難的一群人嗎?
不久前社群上還有朋友在傳播一張圖表,相較於愛爾蘭又貴又爛、或者美國中低品質卻超貴的醫療環境,台灣的醫療環境卻有最好的品質與最低的價格。雖然我無法證實這張圖的可信度,但在大家轉傳、沾沾自喜的同時,不要忘記這是犧牲了醫護人員福利而換來的成果。
在出國禁令這件事情上,我認為我們應該給予醫界的朋友們更多的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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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拿去聽講座(護理師"執照"拿到後不是永遠有效要靠一些在職進修/聽講座 ... 哪個醫院跟單位我來檢舉這班表:) 妳護理長不知道不可以這樣排班嗎?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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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談】護理師的班表... 1.白班(英文縮寫D): 就是白天上班,每間醫院大概時間都差不多+-一小時左右像我學妹就是白天7點到下午3點2. ... <看更多>
護理師排班原則 在 Re: [討論] 88班福利- 看板Nurse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和信醫院沒有全部病房都是十二小時班,ICU和外科是八小時,
因為這兩個單位的護理師覺得十二小時班太累,無法負荷;
但內科病房就都是十二小時班,我們病房曾經因為當月要辦活動
上過八小時班,上沒幾天大家就都想改回十二小時班,我們單位
的性質偏向安寧,但是又沒有安寧病房的人力配置,所以要我們
天天去醫院面對癌症病人對於身體和心靈上是一大負擔。
白天津貼250元,夜班津貼950元;七點半交班,因為病房性質的
關係通常我們會交到快八點半(病史很長,每兩三天就會換人照
顧,所以常常要重交)之後剛好接九點出去做治療,其餘的就跟
一般三班制的一樣,頂多各單位換Cath或其他治療有不同班別的
責任歸屬就各單位自行決定。如果沒特別的事,交完班就可以下
班了,但是如果你動作慢一點或是病人事情多一點,也是會延遲
下班的,因為已經上了十二小時了,所以除非是病人有非常緊急
的事情(如往生或病危轉ICU)其他一律不可能報加班。
時數算法就是當月八小時應上時數,除以十二小時,就是當月大
概上班天數,但是因應勞基法的關係,我們後面兩小時是有算加
班的,就會變成 2*1.33,一天的總時數是12.66,所以如果整個
月都正常排班,那時數幾乎都會是正的,看個人時數多寡再選擇
是否要賣掉(算式我忘了,但應該各家醫院差不多吧),另外十
二小時班上班中間應休息一小時,原則上是可以吃午餐和晚餐,
但因為晚餐時間剛好卡在治療跟交班時間,所以大多數的人都會
選擇下班後才吃,但偶爾也是可以六點多做完治療就去吃飯,中
間有空閒時間也是可以去休息室吃點點心之類的。
排班部分的基本原則:最多上三天班,如果連上三天最少要休兩
天,其他的話就看護理長排班功力,也有可能做二休一,或是一
次休四五天以上的都有可能,另外就是我們沒有花花班,一整個
月都是固定班別。上十二小時的好處就是休假集中,你不需要天
天去醫院,但缺點就是上班的那兩三天你的生活就是上班下班睡
覺 XD 休假日才有辦法安排完整的玩樂行程這樣。但是對於有家
庭生活的人十二小時可能就會比較辛苦,沒辦法回家煮飯或接小
孩,一回家可能小孩都睡了之類的,我還沒結婚,這部分我無法
提供太多優缺點比較。
以我自己來說,我個人是喜歡十二小時多一點的,八小時班上班
時間過很快,很快就下班了,但是休假天數比較少,我沒有很喜
歡天天都去醫院,十二小時比較適合現在的我想要的工作方式,
加上因為我家在南部,十二小時其實很容易有長假回家比較多天
,雖然上班的那兩三天都沒有什麼自己的時間,但是其實上兩三
天就可以完整的休一兩天以上我會覺得上過去就好了,有時候八
小時延遲下班也是會沒什麼自己的時間,然後隔天又還要繼續去
醫院... 等於變相的十二小時班 XD 忙碌的程度上我覺得應該差
不多,只是上十二小時的好處是你可以把你的事情安排在十二小
時當中做完,不必急著要在某個時段趕快完成,白天新病人來的
時候也可以慢一點點處理事情,不會一下子就下班被下一班的人
追著你跑。不過如果你今天照顧的病人很棘手,你那天就會痛苦
十二小時(?)但我們排班會讓人休假回來換段上,也會視狀況
調整病人,不會很爛的因為剛好在同一段就都排給你,和八小時
相比起來你只要痛苦那兩三天,而不是可能連續五六天 XD
大概就是這樣吧,暫時我想不到其他的了,有問題可以再問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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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個人能夠常逗你笑,讓你開心,
那你有什麼理由不把他留在身邊?
─蔡康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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