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開設工作室自己接案的阿昌想問:「如果是一人工作室,勞健保該如何處理呢?」
👩🏫小編說明書: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創業朋友是因為經營品牌、網站或影片頻道等,收入逐漸穩定後選擇成立自己的小型公司或工作室。不過有關勞健保的規定常常讓創業者感到困惑,今天就讓小編來介紹老闆跟員工都要了解的兩大保險!
💡首先是 #勞工保險,勞保的投保依照「營業規模」大小,可區分如下:
✅僅有負責人、沒有員工
依照勞保局規定,此種狀況是「不能」成立投保單位的;而負責人的勞保可選擇保在工會或繳納國民年金。如果之前工作已累積15年以上勞保年資,會建議投保於職業工會,在退休時可以領取較優渥的退休金。另外老闆也能自行提繳退休金喔!上限是薪資的6%,存在個人專戶中,年滿60歲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新制勞工退休金。
✅有員工1~4人
在這個階段,可以自行選擇是否成立投保單位。假如選擇成立投保單位,就可以直接幫負責人及員工加保;如果不成立投保單位,則有2種投保方式:
(1)負責人跟員工都透過工會加保勞保
(2)員工透過工會加保,負責人以「勞工」身份在別間公司投保
另外要注意的是,若沒有成立勞保投保單位,則需要另外單獨成立「就業保險及勞退」投保單位,協助員工參加就業保險以及提撥6%的勞退金。
✅有員工5人以上
若員工人數達5人以上,則一定要成立投保單位。成立投保單位後,員工都必須加保;負責人的部分則一樣可以選擇在自己公司加保,或是用勞工身份在其他公司加保囉!
💡另一項是 #國民健康保險,健保的部分,不論有無雇用員工,都必須成立健保單位進行投保!而負責人的 #健保級距 以公司聘用人數5人為分水嶺,未超過5人者,負責人投保最低級距是$34,800;員工5人以上的話,負責人投保的最低級距則為$45,800。
🔥新制預告:今年4/30公布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明(111)年5/1施行,只要有設立公司行號或立案的事業,負責人皆須為受僱員工投保職業災害保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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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成立勞保單位?如何申請勞健保? ➡ https://taiwangov.com/bkd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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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工作者,應以何種身分參加勞健保?➡ https://taiwangov.com/Vdj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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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投保級距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讓爸爸成為神隊友吧!」
這個週末就是父親節了,大家有想好要怎麼幫爸爸們慶祝了嗎?
在父親節前夕,我和邱顯智、立法委員 陳椒華,先召開了「讓爸爸成為神隊友」記者會,希望能夠提出更廣範的 #親職與家庭照顧制度改革,以及 #兒童道路交通安全的訴求,除此之外,也希望能儘速 #強化育嬰留停津貼、#陪產檢假、#有薪家庭照顧假等等。
從懷孕開始,照顧孩子就不該只是媽媽一個人的事,先前曾提過的爸爸手冊,我就非常的認同!因此,今天提出的種種改善措施,就是希望能從懷孕開始,一直到孩子的養育、就學,甚至是交通安全,都全盤照顧到。
滿滿的「大禮包」,不只希望能讓爸爸成為神隊友,也改善當前育兒家長們的職場環境與養育困境,我想,這應該是相當不錯的父親節禮物了🤣
#提高產檢假至7天
我們都理解,照顧孩子並非媽媽一人的責任,但是在過去當爸爸想要參與時,卻往往會碰到許多困難,像是在太太懷孕期間的產檢過程中,因為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只給予產婦 5 天的有薪產檢假,配偶若想參與,就必須請無薪事假或特休假。
因此,我們除了將修法提高產檢假日數提升為 7 天外,也一併增訂配偶的陪產檢假 7 日,讓每一個父親、配偶們,都能在沒有後顧之憂下陪伴產檢!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額度
#提升育嬰假額度為實質薪資90%
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方面,目前是以投保薪資的 60% 來計算,因此過去在經濟權衡下,現實往往還是會由媽媽來申請育嬰假照顧小孩;另外,爸爸也可能在傳統性別規範下,不認為自己應該請、或難以開口向雇主要求請育嬰假。
然而,我們也看到很多爸爸都希望能兼顧工作成就跟家庭生活,因此,我們也將提出育嬰假的修法版本,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額度改為「實質薪資」級距為基準的 90%,並增訂獎勵措施,鼓勵雙方一起努力,讓爸爸能夠成為神隊友。
此外,我們也主張將申請育兒假的時間從孩子 3 歲前 #改為6歲前,以利孩子在進入國民教育前,能給予家長請育嬰假的權利方便照顧;其他修正還包含放寬勞工撫育小孩時,申請減少、調整工時的企業規模限制,改為全台灣的受雇者均能平等受惠,以及 14 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措施。
#教育產業資訊公開透明
幼兒園、托嬰中心、補習班都是主要的幼兒與課後照顧中心,理應要確保孩子安心成長、學習,但我們還是時有耳聞違規超收、虐童等事件;雖然經過我們的爭取,去年教育部在全國教保資訊網站上公布了相關資訊,但,仍不夠完備清楚。
經過我們的追查,其中幼兒園的資訊最不透明,包含負責人姓名、老師人數、實際就讀的孩童人數、立案證書相片、總面積室內室外面積、交通車牌、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等資訊,其實仍多有遺漏, 導致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仍處在資訊相當不透明的狀況。
除此之外,全國教保資訊網收錄了全國 6,814 所公私立幼兒園的資訊,其中,就有 1,121 所幼兒園存在違規記錄,但裁罰資訊或搜尋功能都非常欠缺!例如目前幼兒園裁罰資訊的搜尋功能十分不足,需要輸入行為人或負責人姓名,再加上縣市地區,才能精準搜尋出資訊,無法以單一姓名跨地區搜尋;我們認為,教育部應該要讓每項公布資訊的格式統一, 以及完備簡易的搜尋功能,才能讓家長更方便使用,並且也才能有充足的資訊做選擇。
因此,我們除了在去年提出的修法版本中,便要求應該要公布幼托機構的更名歷程,也要求政府應儘速將教育產業機構的基本資訊及裁罰等資訊,全面完整補足與公開,讓家長能夠從政府網站上資訊來排除不當機構,降低風險,保障孩子的權益!
#提升兒童交通安全
根據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 的調查,台灣家長以機車接送學童的比例將近 5 成,幼兒園或國小門口上下學時段的機車潮,早已是民眾共同印象。我們理解,不同地區的大眾運輸普及率不同,也並非每個家庭都能購置小客車、開車接送學童,父母一方開車去上班、另一方騎機車送小孩上下學,往往是常態,儘管風險較高,機車接送卻也是為人父母的無奈。
因此,提升兒童乘坐機車的安全,刻不容緩!
首先,許多父母抱怨買不到檢驗合格的小頭圍安全帽,只能將就於尺寸稍大的安全帽然後再墊東西,反而犧牲了安全性;參考衛福部國健署推估,兒童頭圍約於 5 歲時固定,半數男童或女童此時頭圍此時不到 50 公分,但經濟部標檢局依據國家標準的最小量測尺寸,卻正是 50 公分。姑且不論安全帽本身重量是否影響幼兒生長,現行流通尺寸對半數兒童而言,根本不適合,乘坐機車時等同沒有保護力!
對此,我們呼籲標檢局應該盡速制定兒童安全帽的檢驗標準,讓生產小頭圍安全帽的業者能有所依歸,並回應市場需求,保障兒童乘坐機車安全。
另外,現行法規不允許機車踏板乘坐小孩,如果要使用後座接送小孩,靠背、座椅卻也缺乏相關規範,導致父母只能「自力救濟」,以背帶或仰賴機車行安裝形式不一的座椅或靠背替代;交通部過去多次表達將研議相關規範,至今仍「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造成民眾無所適從。
無論是強化機車安全裝置、引進新型載具、提升公共運輸普及率或健全人行道建設,我們認為保障兒童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是最起碼的要求,也是廣大父母的期盼。
今天,我們所提出的所有主張,都是希望從懷孕生產開始,到育兒階段,都能鼓勵爸爸參與過程,並且,透過整理環境的改善,來讓家長安心放心,也期盼透過制度面的改革,友善職場與家庭育兒環境,緩解我國當前少子女化的危機!
先來預祝各位爸爸們,父親節快樂!
也希望我們所做的努力,能讓每一位家長都能成為彼此的神隊友!
負責人投保級距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51勞動節前,影響近1/2台灣人!
🔥最新《#職災保險法》關 鍵 9 大問答🔥 #懶人包 帶你快速掌握全貌❗️
----詳文整理在此,分享請註明出處----
1⃣《職災保險法》上路最重要的價值為何❓
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獨立出來,並整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建構包含職災預防、補償與重建的完整體系。
2⃣《職災保險法》的5大重點是什麼❓
🔸4人以下事業單位,皆強制納保
🔸擴大納保對象 ex.短期臨時工、外籍家庭看護/家庭幫傭
🔸提升勞工給付保障
🔸縮短實領薪資與投保薪資差距,合理分攤僱主勞基法職災補償風險
🔸強化勞工職災預防及重建業務
3⃣ 對企業主(老闆/雇主)的影響是❓
🔸#強制納保:過去依據勞保規定,5人以上登記有案之事業單位,才採強制納保;4人以下事業單位,自願加保。根據新法,不論受僱人數多少,都將強制納保。(不論該單位僱用人數,均強制加保)
🔸#增訂雇主罰則:雇主未替勞工加保,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投保單位、雇主、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所若違法經且處以罰鍰,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處分金額等
🔸#分攤職災補償責任:將投保薪資提高,縮短了實領薪資與投保薪資差距。有助減輕雇主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職災補償責任,穩定企業經營。
*而且,根據第9條第1項第2款,現在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也能參與投保囉*
4⃣ 對一般勞工的影響又是❓
🔸#擴大納保範圍:受雇4人以下事之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勞工,從自願加保轉為強制納保。
🔸#投保薪資上下限提高:薪資下限從新台幣1萬1100元提高到基本工資(目前為2萬4000元);投保薪資上限從4萬5800元提高到7萬2800元。取消打工族等部分工時的投保薪資級距,若低於基本工資者,一律提高到以基本工資投保。縮短了薪資與投保薪資之間的落差。
🔸#付率提高:現行勞保規定,職業傷病給付第1年按投保薪資70%發給,第2年減為50%;職災保險法規定,職業傷病給付2年均為70%。
🔸#失能給付認定方式改變:失能年金給付金額方式不再以年資計算,改以失能狀態認定:
1. 對於失能程度嚴重,但尚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發給部分失能年金。
2. 金額依失能程度,分別按平均月 投保 薪 資 的 70%( 完 全 失能)、50%(嚴重失能)及 20%(部分失能)發給。
🔸#遺屬年金不計年資:改以每月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50%;遺屬不符合遺屬年金條件者,除5個月喪葬津貼外,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
5⃣對弱勢民眾有什麼影響❓
✅ 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皆強制納保。
✅ 臨時或短暫受雇於自然人之勞工,納為 #特別加保對象,提供簡便加保措施。
6⃣ 針對發生職災之勞工的影響❓
🔸新法施行前,#已請領:可依原規定繼續發放至期滿
🔸新法施行前,#未請領:如選擇依原勞工保險條例請領保險給付者,仍可申請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如選擇依新法請領保險給付者,則無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之適用。
🔸#新法施行後才發生:均依新法請領保險給付及補助,無原職災勞工保護法補助之適用。
7⃣ 對保險業務員的影響❓
🙆♂️ 原本公司就有勞保的業務員:自然納入
🙆♂️ 採承攬制公司的業務員:須加入保險業務職業工會,由工會加保納入
🙆♂️ 個人執業的保險經紀人:同樣須由職業工會加保納入
8⃣ 職災保險法對勞保的影響❓
原本勞工保險,包括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但兩者性質、目的不同。基於兩保險間衡平性考量,很難僅針對職災保障作有效提升。
因此,將職災保險從勞工保險條例抽離,並整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可 #有效減輕勞保負擔。
9⃣ 《保險法》權威 #劉北元,怎麼看職災保險法❓
🎤:因為投保薪資的級距從勞保時代45800元拉高到72800元,縮小了職業災害保險金與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給付金額的差距。
因此,現行 #商業保險 中,承保勞保與勞動基準法僱主職災補償差額的保單,#費率就應該要考慮調降。
#保險法 #權威 #掌握時事見解第一手
#職災保險法關鍵9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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