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103年結合統一發票辦理國中、小學生認識租稅四格漫畫比賽
實施計畫
一、 目 的:為激發國中、小學生對租稅的認識及培養學生正確納稅及稅務防詐騙觀念,以落實租稅教育向下紮根理念,並培養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之習慣。
二、 依 據:財政部賦稅署103年2月5日臺稅稽徵字
10304004910號函。
三、 主辦機關: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四、 協辦機關: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五、 參加對象:縣內各國民中學1-3年級學生及國民小學4-6年級學生。
六、 主 題:四格漫畫內容須具關連性,並與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使用電子發票)、稅務防詐騙、稅收與政府建設、誠實納稅、各稅開徵、轉帳納稅等與租稅相關之主題。
七、 比賽辦法:
(一) 採收件比賽,須為個人自由創作發揮,以4開紙張、材料不拘。
(二) 由各校初評優勝作品薦送,參賽者每人限1件作品,每校甄選參賽件數不限。
(三) 評審由主辦單位遴選,成績另函通知。
(四) 作品請勿抄襲或模仿,若違反著作權及其他相關法令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八、 報名日期:103年5月30日前將作品及資料表(如附件一、二),逕寄(以郵戳為憑)或送南投市復興路2號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服務科許小姐收。
九、 獎 勵:
(一) 學生:分國中及國小,錄取優勝名額如下:
第一名(1名):頒發1,000元禮券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2名):每名頒發800元禮券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3名):每名頒發600元禮券及獎狀乙紙。
佳作6名:每名頒發500元禮券及獎狀乙紙。
未得獎學生各致贈宣導品乙份。
(二) 指導老師:各組榮獲第一名學生之指導老師頒發禮券500元,並由所屬學校記嘉獎乙次,榮獲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以上之指導老師頒發宣導品乙份及獎狀乙紙,其他指導老師頒發宣導品乙份。(跨校指導老師不發給獎狀,學生多人獲獎之指導老師以最高獎項頒發獎狀及宣導品乙份)。
十、 成績公布及頒獎:
(一) 103年6月10日前公布優勝名單。
(二) 得獎學生禮券及獎狀函請得獎學校公開頒獎。
十一、其他:
(一) 參選作品,概不發還;入選作品版權歸本府稅務局所有,如經選刊或編印海報等均不另支給酬勞。
(二) 相關活動訊息,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服務科許小姐,電話:2222121轉159或0800-496969。
十二、經費概算:所需經費由本府稅務局103年度統一發票委辦經費4、國中小學生認識租稅四格漫畫比賽活動項下勻支。
十三、本計畫奉 局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機關視實際情形適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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