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照顧母親的女兒,母親走了,女兒也是共有人之一,為什麼阻止不了其他人賣掉房屋?
網友提到,有3姊妹都未嫁,大姊跟母親一起住,二姊跟三姊在10多年前就搬出去,最近媽媽過世,二姊跟三姊想要把房子2/3給賣了,大姊堅決不搬出去,請問如果出賣後,大姊會面對到什麼狀況?
少數服從多數,是法律上的原則
這位母親過世後,所留下來的房屋所有權就是由三個姊妹共同繼承,講白一點,每個姊妹都擁有1/3的產權,實際上是由大姊在住(使用),二姊跟三姊雖然在法律上有1/3的所有權﹐但是完全享受不到好處,反而還要繳房屋稅等等,因此,二姊跟三姊想要賣掉也是人之常情。
二姊跟三姊有兩種賣法:
1. 賣持分:把各自的1/3持份賣給大姊或第三人。
2. 賣整個房子:用”土地法34條之一”的規定,先找到願意買整棟房子的買家,跟他簽約,然後把買賣的金額與條件跟大姊說,看大姊願不願意用同一個條件買,如果不願意,二姊跟三姊就可以跟買家完成買賣手續,把整個房子過戶。最後,再把買賣價金扣除相關費用,把大姊的1/3權利的錢給大姐。
大姐不搬,買家是可以在過戶後,提起訴訟要大姊搬走,勝訴後再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大姊搬走。
律師感慨:
很多故事,如果女兒是照顧媽咪最孝順的那一位,也付出自己所有的青春,相信媽咪會想要多留一些財產給女兒,女兒單身的話,很多媽咪也會想要把”祖厝”留給女兒,讓女兒可以用到終老。
這種媽咪對女兒的愛,要用寫的,說的還不夠。
一份遺囑,傳達一份愛。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遺產
#遺囑
#單身
#女兒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0412中天 砸300萬誤買違建遭拆光 提告卻敗訴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s5Rg5dcoCb8 謝謝記者 溫偲含、陳致宇 的採訪, 1.屋主委託房仲賣房子時,必須在屋況說明書清楚勾選「是否有」違建、改建、增建等處,同時也要清楚說明,在產權持有期間內,是否有收到過「...
買賣價金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存證信函對方故意不收可不可以?
MIT公寓大廈的管理委員會發現住戶雷雷積欠三期管理費拒不繳納,MIT的管委會打算要以法律程序追討雷雷的管理費,經詢問律師後了解需要透過書面催告的方式,請雷雷在一定期間內繳納管理費用,於是寫了一封存證信函寄給雷雷,但雷雷不在家,郵差先生便將招領通知按照規定貼好,但雷雷始終採取選擇性視覺官能障礙症(簡單說就是故意裝沒看到),請問雷雷故意不收存證信函,MIT管委會的催繳通知是不是就不算到達給雷雷呢?
Q:我們要先問,為什麼管理委員會要先寄存證信函給雷雷呢?
A:因為MIT管委會要先以『書面』定期間向雷雷『催告』,請雷雷給付積欠的管理費。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當住戶雷雷積欠應繳管理費已經超過二期時,管理委員會要定相當期間催告雷雷給付,又依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4條有規定,關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定應行催告事項,由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為之。若雷雷仍置之不理時,MIT管委會就可以訴請法院命雷雷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一般多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命令的方式為之)。
所以,MIT管委會才要以寄存證信函(書面),存證信函內容要定期間要求雷雷給付積欠管理費(催告)
Q:存證信函的功用是甚麼?
A:套句老牌香港電影「笑傲江湖」裏的對話:「只要有人,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也正是本於江湖在走,防身要有的概念下,當我們在社會生活上,和他人有發生糾紛時,就可以用存證信函表達我們的意思及立場,它的功用如下:
1.意思表示(通知),或立場表達的功能。
例如:房地買賣,買受人不依契約約定給付買賣價金時,出賣人先以存證信函『催告』買受人給付價金,買受人逾期仍不予理會,則再以存證信函表達解除買賣契約之意思。
2.文書證據的功能。
Q:那這樣雷雷故意不領,小英不就很難將催繳通知的意思表示(非對話意思表示)到達雷雷嗎?
A:我們必須先理解民法上對於有相對人意思表的表達方式區分『對話意思表示』、『非對話意思』二種,簡單理解如下:
1.『對話意思表示』:直接表達方式(如面對面對話、利用電話通話)
2.『非對話意思表』:間接表達方式(如傳送簡訊、存證信函、傳真)
這樣我們知道寄送存證信函就是一種『非對話意思表』,那『非對話意思表』什麼時候發生效力呢?
法律是採『達到主義』(民法第95條第1項),在實務的適用上,會以例如,信件已經投入相對人的信箱裏時,發生效力。
......
在本案中如果雷雷實際上有看到郵差按規定貼好的招領通知,但故意不去領取,則依照目前的實務見解,在雷雷受到郵局貼招領通知的時候,該郵件實際上就已進入雷雷實力可能支配範圍內,而相對人處於隨時可了解其內容之地位的客觀狀態下,所以MIT管委會催繳通知的意思表示就已經到達雷雷,並發生效力。
實務見解參考:
※按最高法院 109 年度台上大字第 908 號大法庭裁定「表意人將其意思表示以書面郵寄掛號寄送至相對人之住所地,郵務機關因不獲會晤相對人,而製作招領通知單通知相對人領取者,除相對人能證明其客觀上有不能領取之正當事由外,應認相對人受招領通知時,表意人之意思表示已到達相對人而發生效力,不以相對人實際領取為必要。」
各位朋友,要注意蛤,這號大法庭裁定有提到「除相對人能證明其客觀上有不能領取之正當事由」;所以,如果相對人可以證明有客觀上有不能領取之正當事由,就例外不發生效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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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途•未卜......]
......寶圓嘆了口氣,小臉流露困擾之色,顯然至今還不知道為何店長要翻臉炒她魷魚……是因為氣她講實話嗎?還是以為她騙人?
「……其實店裡的地基主脾氣很好的,還保佑店裡生意興隆。」她忍不住小小聲地道。
「嗯哼,」他瞅著她,漂亮嫵媚的鳳眼隱隱發亮。「那被辭退以後呢?沒再繼續『就業』了?」
「我去應徵房屋仲介了……」她話都還沒說完。
「噗哈哈哈哈哈哈。」他拍著大腿一陣狂笑。
寶圓傻愣愣地望著他。
「妳該不會是把凶宅的底細,都當著買方和賣方的面都抖落出來了?」他笑到擦淚花,注意到她呆懵的眼神,這才慢條斯理優雅慵懶地止住了笑,玉手輕拂了拂玄色大袖,又恢復了古裝美男子的蘊藉風流。
寶圓回過神來,小臉莊重地點了點頭。「這種事,當然不能撒謊瞞騙了,我輩修道之人,自然不能看著未經超渡淨化過的凶宅被當普通的陽宅買賣不管,況且我有認真讀過『不動產人員教育訓練守則』的,還有,如果賣方明知卻故意不告知該屋是凶宅,買方可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買賣價金,也可依據民法第360條,對賣方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他眉眼間的那一抹揶揄笑意漸漸消失了,不知為何,看著眼前這一臉認真鄭重懇切的憨萌少女,忽然有一絲絲……不忍心再嘲笑她。
罷了,小木頭就小木頭吧!
今日,也算是有緣……就當他無聊了那麼多年,閒著也是閒著,看在她師父的份兒上,拎她一記。
「妳這性子和三觀,在現下這時代,沒把自己餓死還真是奇蹟。」他修長玉白大手輕支著自己美貌無雙的側顏,淡淡然道:「──以後,妳就跟著我混吧!」
「耶?」她懵了。
「想不想日後都能吃香喝辣的?」
她欲言又止,而後不好意思地摸摸腦袋。「謝謝您了,但我茹素,師父說山茶野菜對身體好,宋朝大文學家黃庭堅先生也有詩云:『粗茶淡飯飽即休,補破遮寒暖即休,三平二滿過即休,不貪不妒老即休』……我山上有自己種菜,只要有買米的錢和水電費就好了,不用吃香喝辣的。」
他濃眉一豎,差點被這不知好歹的小崽子氣死──
多少年來有多少仙魔精怪、帝王貴冑、官宦凡人想哭著喊著巴著求著他提拔一把,他一概興致缺缺,今兒破天荒千百年來就這麼好心一回,竟然還被她打槍?
F……(消音)!
「──我有准許妳拒絕嗎?」他臉色重重一沉。
「……」寶圓下意識哆嗦了一下。
「我救了妳一條小命,妳的命就是我的,往後都歸我管,我要妳吃葷就吃葷,要妳啃草就啃草,讓妳往東走就往東走,讓妳朝西滾就朝西滾!」他俊美妖嬈的面容冷冽起來氣勢駭人,剎那間彷彿天地為之一肅,四周萬物生靈為之瑟瑟發抖……
寶圓嚇哭了。
那呼嘯盤旋九天、撼山動地的冰寒徹骨冷意剎那一滯……
「──那教妳降妖伏魔、扶助百姓、為善積德、修行得道,日後有機會可與妳師父相會呢?」他心不甘情不願地改了個方案。
「好!我跟您!」寶圓含著兩泡眼淚,歡快地樂呵呵傻笑了起來。
他默默地撐住了額頭。
……媽的,還是吃掉她省事好了。
「那怎麼稱呼先生您呀?」渾然不知自己生死就在一秒間的寶圓喜孜孜又滿臉真誠地請教。
「狐九郎。」他妖嬈鳳眸一閃。
「是!胡先生。」她恭恭敬敬。
「九哥,」他眼波流轉,剎時笑了。「以後,叫我九哥便好。」
……小崽崽,看九哥以後怎麼好好調、教(帶、壞)妳!
& & &
寶圓不知「胡」先生,嗯,九哥究竟是何方高人,也不知道他的道法究竟有多高深,但她唯一可以確定的一點是,他肯定很有錢。
買賣價金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50412中天 砸300萬誤買違建遭拆光 提告卻敗訴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s5Rg5dcoCb8
謝謝記者 溫偲含、陳致宇 的採訪,
1.屋主委託房仲賣房子時,必須在屋況說明書清楚勾選「是否有」違建、改建、增建等處,同時也要清楚說明,在產權持有期間內,是否有收到過「違章建築拆報通知書」。
2.自行可以上網至建管處網站,只要輸入地址,就可以查出過去這個房子有沒有曾經因為違建被拆報的紀錄。
3.違建就是違建,就算多年緩拆,也不代表承接之後就不會被拆,購買之後風險必須自行承擔。
以下是新聞報導……↓
原告 謝先生:沒啦!一切都沒啦!
無奈搖頭嘆息,在新莊買下一樓店面,和旁邊的鐵皮增建平房,沒想到才剛買下,就收到市府發涵「違建限期拆除」,謝先生怒控賣方刻意隱瞞。
原告 謝先生:問那個屋主,屋主說「那個沒有關係啦!那個從以前就這樣子啦!絕對沒有問題啊!」
介紹買房的,是相識7-8年的老同事,當初掛保證絕對沒問題,也沒想到會被騙,謝先生買下後,分租給紅豆餅、機車店和出租套房,租金打算拿來校順八十歲老母親,卻都拆光光。
當時裝修費19萬,拆除費10萬,還有多付出的買賣價金260萬,告上法院求償卻敗訴,近300萬元等於白花了。
原告 謝先生:交屋以後我來整理的,他叫我不要來,後來我來整理了以後,遇到主委,主委就跟我講這邊有怎麼樣啊,講了一大堆,我說「挖~真的還假的」?
買屋白紙黑字沒寫清楚,買家吃虧只能自己認賠,但民眾買屋還是得要注意,許多屋主都會自己增建空間,包括常見的陽台外推、加裝鐵窗、頂樓加蓋、室內做夾層或是私自搭建鐵皮屋,每一項不是觸法就是游走法律邊緣。
看房一定要仔細,有沒有增建、改建、違建、禁建或是拆除重建之情事。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收到違章建築查報(拆除)通知書或限期改正通知書,這些都要在合約上註明清楚。私下買賣時,也要當心有不肖屋主刻意隱瞞。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其中一個房間明明就有壁癌、有漏水,他就故意自己賣,不要透過仲介,然後客人來看的時候,他就說其中那第三個房間不能看,因為可能我公公婆婆或是我的小孩在裡面睡覺不方便打擾。
雙北市政府積極打違建,買賣房屋就怕買到違法增建,賠了房子,連辛苦存的買房錢也石沉大海。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9271154
買賣價金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40716中天 機械停車越下層易車損 價格較便宜
影片網址→http://youtu.be/Jj1Yo4qIK6Y
感謝記者 溫偲含 的採訪,說到停車位,以大直來講好了。
價格的部份:車庫式停車位一個價值350萬、平面車位250~300萬、機械車位150~180萬,最爛的也要120~130萬。不過我指的是連同房屋一併銷售的車位行情喔!如果是單賣,價格就會略差一些了。
通常有些用「投資角度」來買車位的人,最主要是考量的點是,「單買」的入手價很便宜(假設100萬),然後,遇到「有房產卻缺車位」的買主買下(假設120萬),屋主再連同車位一併賣,車位用正常行情賣(假設150萬),就可以賺到差價了。
有人有興趣投資機械車位嗎?我手邊還有2個對折價的機械車位在賣唷!
以下是新聞報導......↓
升降梯左右上下移動,機械車位增加停車場容量,挑上層還是下層各有優劣,價格也個不相同。
跟著住戶黃先生來到地下停車場,除了一般地面停車格以外,大多是三層式車位,一組八人連動,住戶依不同需求也有不同選擇。
住戶 黃博煜 先生:機械車位我可能會喜歡中層,第一個我不用讓我的車子都在地下室,我也不會讓我的車在,像上層的話有可能會撞到天花板之類的,我就在平面上,這樣比較安全。
三層式停車位分地下層、地面層,還有懸空的最上層,最下層長時間壓在地表下比較潮溼也相對危險,地面上這層車位可以直接停入方便又省時,停車的最上層雖然停車的時候得等待移動但比較安全,至於兩層式停車下層方便但危險,上層比較安全,價位也是越上層越貴,每層租金約差500元,買賣價金約差20萬。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最下面一定是最便宜的,因為最上面出事了,他的車不會倒楣,是中層跟下層都倒楣,都會被壓到,都會出事,所以人家買機械車位都喜歡買那種最上面的。
比起傳統地面停車格,機械停車能有效利用停車場空間,挑車位更是大有學問,不過機械車位就是怕遇到故障,還是得定期維修保養,才能避免發生意外。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642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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