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憶高雄地下街】 #你還記得嗎
高雄地下街位於鹽埕區舊市府南側
緊鄰愛河與中正四路佔地逾萬坪
由時任市長王玉雲提出構想
1978年賣場第一層開始營運
除百貨、餐廳、書城等購物商店外
亦包含電影院、冰宮、遊藝場等娛樂
開募之初即造成轟動吸引大批人潮
隔年上方中國園林式的仁愛公園對外開放
遂成為當時中心商業區的門戶地標
然而因地質鬆軟、地下水滲出
地下街於開挖第三層時造成結構性問題
政府多次公告停用但商家卻仍持續經營
1989年12月18日突如其來的一場大火
將整個地下街燒毀甚至造成地面公園塌陷
自此便陷入多年的荒廢擱置
直到1995年市府才下令回填
重新規劃成新的仁愛公園
也就是今天的二二八和平公園
#青少年的回憶
#見證鹽埕的風華與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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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5/6/23
圖說:地下街填平前景觀,只能追憶。
攝影:楊濡嘉
歷史新聞
【1992-07-04/聯合報/17版/鄉情】
蓋得轟轟烈烈燒得一籌莫展
高雄地下街閉關三年
【記者謝梅芬報導】高雄地下街,從計畫到完工歷經四年,前市長王玉雲氣昏過;前副總統謝東閔稱讚過;故總統蔣經國蒞臨過。曾是大高雄繁榮的指標,曾是大高雄青少年犯罪的淵藪,曾是結構危險的建築物,─場突如其來的大火,燒掉所有的過去與問題,也暴露了未來的無奈。三年前的端午佳節,豔陽高照,剛舉辦完一年一度的龍舟賽的愛河,又恢復往日的沈寂,岸西的仁愛公園亭閣樓台美不勝收。然而一把無情火,不但摧毀了仁愛公園,也埋葬了仁愛公園下號稱台灣地區第一座地下街。
如今,仁愛公園漫草橫生,乏人照料,市府養工處為防止好奇的人入內,將公園四周圍上短牆。至於地下街,一天廿四小時都靠抽水馬達抽水,以杜絕愛河的水不斷滲入,而造成坍方。
體育場變地下街
高雄地下街位在舊市政府對面,北起中正四路,東與愛河相依,南鄰鹽埕國中,占地約一萬坪,這個位置正好是高雄市區進入最繁榮鹽埕商業區的門戶。
此地原本是一個十分簡單的體育場,只有愛河一側植有草木,當年曾是情侶談心的地方,與高雄市政府後面的府北地區,過去一直是高市膾炙人口的風月場所,因與市府南北為鄰,也曾令高雄市民頗為尷尬,而府南體育場遇風則黃沙滾滾,遇雨滿地泥濘,十分不便。
民國六十二年二月王玉雲就任改制前的高雄市第七屆市長後,首先提出府北地區重劃及開發高雄地下街,興建仁愛公園兩大市政建設。
高雄市政府前體育場原是都市計畫中編號為十三號公園預定地,王前市長以地上興建價值五千萬元的公園一座,及另捐出四千萬元給市府做為地方建設經費為條件,准予地面下興建地下商城(後正名為高雄地下街),一則以促進鹽埕區的進一步繁榮,一則讓地下街成為高雄市的稅源寶庫。
王前市長以企業經營市政建設,首創都市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的構想,由於都市土地不會增加,但人口卻逐年激增,以國外而言,都市發展到飽和狀態,才向下開發,但王玉雲觀念先進,雖然高雄市仍在成長,仍提出開發地下街的構想引用民資,高度利用都市土地。
民國六十二年市政府為仁愛公園公開比圖,亞東造景公司以中國庭園式公園入選,,六十三年釐訂「開發高雄市第十三號公園遠程計畫」,經高雄市議會臨時會議修正通過,六十三年八月登報徵求民閒投資。
但由於仁愛公園面積遼闊,地下建築工程技術尚未突破,又東鄰愛河,地下水滲透處理不易,加上市政府所訂的條件太苛,除捐價值五千萬元的仁愛公園外,還得捐五千萬元給市府做公共建設經費,總計需一億元,使許多投資者裹足不前。民國六十三年九月第一次開標,因而流標,六十四年三月第二次招標,雖有十二家廠商領取資料,但都認為條件過苛,投資人無利可圖,而放棄投資登記。
民國六十四年一月,市政府重新檢討修改獎勵民間投資辦法,將原捐助市府建設經費調整為四千萬元,土地租約由每年換約,改為兩年換約,土地租金依照公告降為千分之三。
修正案於民國六十四年二月市議會臨時會修正通過,同年三月在公告有效最後一次的徵求民間投資,高雄市開業建築師李滕雄等廿三人以集資方式辦理投資登記,經市府送促進委員會審查通過。
過程一波三折
仁愛公園及地下街確定由李滕雄為首的愛河花園商城公司開發投資後,訂約過程也是一波多折,起因在少數地方人士對十三號公園不瞭解,曾到省府阻止建設廳核定該合約書,經市議會及省建設廳數次討論及修正,遲至民國六十七年十一月間省府建設廳才准予備查,總計從擬妥草案到正式核定,歷時三年餘。
王玉雲及投資人李滕雄在此期間更受到外界造謠中傷,打擊甚大,王前市長在市議會答覆有關地下街質詢時,曾因太激動而休克昏倒在議事廳,經急救廿分鐘才脫險。
地下街一層在六十七年元月間完成,依照原建照所規定提出申請部分使用執照,工務局認為工程結構符合安全規定,衛生局也表示衛生設施符合要求,但高雄市警察局的消防、民防單位,認為消防及防空避難設備不夠,提出修改增設要求,經愛河公司改善,但仍未獲准發照,六十七年四月間,愛河公司函請行政救濟後,才在四月廿四日發給部分使用執照。
地下街的設計內容,包羅萬象,凡國內所能見到的營業項目地下街內都包括了,各營業區以八點五公尺道路隔開,裡面採美國大型購物中心格局,有歌廳、電影院、百貨公司、冰宮、超級市場、游泳池、自助餐廳、中西餐廳、電動遊藝場、冷熱飲、書城、咖啡座,是一座觀光、育樂、購物三位一體的地下街。
高雄市政府決定開發地下街後,雖然受到一些地方人士的持續反對,但當年蔣總統經國先生和副總統謝東閔對王前市長的構思頗為稱讚,蔣經國先生在行政院長任內就曾兩度蒞臨,就任總統後也曾抽空到地下街巡視。
地下街頂層屋頂是公園基礎,民國六十八年青年節開放的仁愛公園,依據市府公開設計,包括亭台、樓閣、假山、瀑布、水池溪流、蘭亭花架、九曲橋、兒童靜態遊樂場。在鹽埕高樓櫛比的繁榮商業區內,這是少見的大型公園。
已成治安死角
民國六十七年十月地下街開放營業,成為高雄市最熱鬧的購物及遊樂中心,也是地下街最風光的時刻。
民國七十六年,高雄市政府有鑑於地下街商業活動繁雜,部分青少年經常翹課到地下街打電動玩具,已成為犯罪的淵藪,於是,鹽埕分局幾乎投注一半以上的警力在地下街治安問題上,加上地下街空氣汙濁、環境衛生差,市政府建設局在民國七十六年三月全面清查商家,當時,地下街共有三百五十八家商號。
同年十月,市政府為確保地下街硬體結構安全,委託建築師公會進行評估,很多設備不符規定,包括出入口寬度不足,消防栓殘缺不全,滅火器材缺少眾多,而真正的危機還在結構部分。
地下街屬地面下建築的一種,如依傳統的施工方法,必須將近萬坪的用地先開挖到地下三層深,然後再由最底層一層一層往上蓋,到地面層「封頂」後才能建造公園。
這種建築方式,首先面臨的是開挖出來大量土方處理發生困難,而開挖後的大面積工地,如遇天候惡劣或下雨時,還有可能變成為大水池。
投資人李滕雄建築師取得投資權後,與許仲川建築師研商後決定採連續壁及反循環基樁擴座法合併使用,施工程序一反常態由上向下施工,先完成十四公尺深,四十五公分厚的鋼筋混凝土連續壁,做為地下街外牆。
為安全起見,鄰愛河部分加做兩道連續壁總共三道牆,所以壁牆可說是固若金湯,而裡面的支柱以反循環擴座基樁打至地下十九公尺深,然後先由頂面加蓋,挖出頂蓋下的泥土,挖出一層深時先打造一層樓板,如此一層一層往下建造,其間歷經民國六十六年六七水災及七二五賽洛瑪風災的侵襲,工程能照常進行,完全歸功於創新的施工方法。
但由於地下三層只興建一半,其他未興建部分二樓樓板原設計是採頂版而非後來的基礎版,所以造成地下街二層地板龜裂及滲水現象。
市政府根據高雄市建築師公會的報告有意關閉地下街,但地下街商戶群起陳情。
三年荒廢夢成空
民國七十七年九月,市政府同意暫緩執行「停止使用處分」,但必須限期提出改善,然隔年愛河公司仍未依規定改善,市府乃發函通知地下街商戶停止使用。
但地下街商戶又群起陳情,經國民黨市黨部協調,市府同意地下街商戶在年底前整修完後才同意撤消停止使用令。
沒想到在十二月十八日,工務局尚未有具體行動前,一把無情火將所有的問題都燒掉了。
近三年的荒廢,仁愛公園已成為遊民散居場,昔日樓台之美早已化為「燕穿堂」的悵然,地下街商戶曾自組委員會希望重建地下街,但因法令更改,公園地下不能以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商場,市政府也不敢貿然同意,至今仍沒有具體計畫。
「燕鴻過後春歸去,細算浮生千萬緒」,地下街及地上的仁愛公園隨著市政府的遷移而日漸蕭條,每逢黃昏,夕陽西下,更顯得無限的落寞與失意。
【1995-05-21/聯合晚報/05版/鄉城紀事】
當年建宅 風風光光 現在提它 不堪回首
高雄的地下街 要跟你說再見
地理條件不佳 結構又有問題
一把火毀了它 市府已決定回填
【記者楊濡嘉報導】高雄市曾經以擁有一座地下街商城為榮,由於全台灣地區向地下挖深三層的地下街只有高雄市這獨一無二的一座,因此早在高市改制院轄市之前,就有「到高雄而未進地下街逛逛,等於白來一趟」的說法。但地下街後來逐漸變質,最後發生火災而荒廢;高雄市政府已決定將地下街回填,一度是高雄繁華象徵的地下街也將正式走入歷史。
說起高雄市舊市府大樓對街的地下街商城,大多數高雄市民均認為當年建地下街,政府的炫耀心態比實質建設濃厚,整座商城的構想來自國外捷運站連接的地下商城。
目睹地下街興衰的地方人士說,民國65年到67年左右,高市政府「考察」國外建設,看到外國地鐵站外連接一排排商城,認為高雄市也可以建這麼一座商城。
那時,自認考察頗有心得的官員沒有深思外國地下商城和捷運、地鐵的關係,決定利用愛河旁的公園用地「獎勵民間投資」,蓋一座地上公園、地下商城的地下街──一座鄰近愛河沒有聯外地下交通線的地下商城。而自早年起受地理條件不良所限,已注定地下街如今淒涼的命運。
地下街興建10年後,商城變成攤販集中場,地下二、三層的結構開始出現問題,高雄市政府在地下街對面越來越覺得沒面子,數度將地下街列為危險建築,要求地下街商戶遷出。但地下街商戶「勇敢」地陳情,指地下街沒問題,認為只要管理得當,仍可吸引人潮。
地下街的確吸引過逛街人潮,蔣經國先生擔任行政院長時代到高雄市巡視,還曾進地下街搭電動車走一趟。只是,種種「殊榮」,擋不住高市發展脈動,當鹽埕區沒落,愛河東岸的市況凌駕鹽埕,地下街盛況已成明日黃花。
此外,地下街的工程品質和鄰近愛河的地質,一寸寸侵蝕地下街,高市政府委託民間單位探勘地下街結構,滴答的滲水聲令工程專家心驚,誰都不敢建議市府留下地下街。
民國78年12月間,地下街真的毀了,毀在一場大火中。大火一起,高雄人「見識」到地下街危險的一面,濃黑沖天的煙,久久不散,逼得消防單位動用怪手敲掉地下街上方的水塘,才止住火勢。
幸好,那場高市歷年少見的大火未傷及人命,只是地下街已無法作生意,結構崩塌,地下三層盡成廢墟。商戶雖想重建,然現在的市政府官員聰明了,不會再來一次這種全台灣少見的危險遊戲,地下街終究要回復平凡的公園。
平凡,還是有平凡的魅力,再誇耀的建樹在時間的得失互動中,不見得禁得起考驗,樓起時的掌聲,很快就會面對樓倒時的噓聲,高雄市地下街商城就是很典型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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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下街位於鹽埕區舊市府南側
緊鄰愛河與中正四路佔地逾萬坪
由時任市長王玉雲提出構想
1978年賣場第一層開始營運
除百貨、餐廳、書城等購物商店外
亦包含電影院、冰宮、遊藝場等娛樂
開募之初即造成轟動吸引大批人潮
隔年上方中國園林式的仁愛公園對外開放
遂成為當時中心商業區的門戶地標
然而因地質鬆軟、地下水滲出
地下街於開挖第三層時造成結構性問題
政府多次公告停用但商家卻仍持續經營
1989年12月18日突如其來的一場大火
將整個地下街燒毀甚至造成地面公園塌陷
自此便陷入多年的荒廢擱置
直到1995年市府才下令回填
重新規劃成新的仁愛公園
也就是今天的二二八和平公園
#青少年的回憶
#見證鹽埕的風華與沒落
#報時光UDNtime
日期:1995/6/23
圖說:地下街填平前景觀,只能追憶。
攝影:楊濡嘉
歷史新聞
【1992-07-04/聯合報/17版/鄉情】
蓋得轟轟烈烈燒得一籌莫展
高雄地下街閉關三年
【記者謝梅芬報導】高雄地下街,從計畫到完工歷經四年,前市長王玉雲氣昏過;前副總統謝東閔稱讚過;故總統蔣經國蒞臨過。曾是大高雄繁榮的指標,曾是大高雄青少年犯罪的淵藪,曾是結構危險的建築物,─場突如其來的大火,燒掉所有的過去與問題,也暴露了未來的無奈。三年前的端午佳節,豔陽高照,剛舉辦完一年一度的龍舟賽的愛河,又恢復往日的沈寂,岸西的仁愛公園亭閣樓台美不勝收。然而一把無情火,不但摧毀了仁愛公園,也埋葬了仁愛公園下號稱台灣地區第一座地下街。
如今,仁愛公園漫草橫生,乏人照料,市府養工處為防止好奇的人入內,將公園四周圍上短牆。至於地下街,一天廿四小時都靠抽水馬達抽水,以杜絕愛河的水不斷滲入,而造成坍方。
體育場變地下街
高雄地下街位在舊市政府對面,北起中正四路,東與愛河相依,南鄰鹽埕國中,占地約一萬坪,這個位置正好是高雄市區進入最繁榮鹽埕商業區的門戶。
此地原本是一個十分簡單的體育場,只有愛河一側植有草木,當年曾是情侶談心的地方,與高雄市政府後面的府北地區,過去一直是高市膾炙人口的風月場所,因與市府南北為鄰,也曾令高雄市民頗為尷尬,而府南體育場遇風則黃沙滾滾,遇雨滿地泥濘,十分不便。
民國六十二年二月王玉雲就任改制前的高雄市第七屆市長後,首先提出府北地區重劃及開發高雄地下街,興建仁愛公園兩大市政建設。
高雄市政府前體育場原是都市計畫中編號為十三號公園預定地,王前市長以地上興建價值五千萬元的公園一座,及另捐出四千萬元給市府做為地方建設經費為條件,准予地面下興建地下商城(後正名為高雄地下街),一則以促進鹽埕區的進一步繁榮,一則讓地下街成為高雄市的稅源寶庫。
王前市長以企業經營市政建設,首創都市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的構想,由於都市土地不會增加,但人口卻逐年激增,以國外而言,都市發展到飽和狀態,才向下開發,但王玉雲觀念先進,雖然高雄市仍在成長,仍提出開發地下街的構想引用民資,高度利用都市土地。
民國六十二年市政府為仁愛公園公開比圖,亞東造景公司以中國庭園式公園入選,,六十三年釐訂「開發高雄市第十三號公園遠程計畫」,經高雄市議會臨時會議修正通過,六十三年八月登報徵求民閒投資。
但由於仁愛公園面積遼闊,地下建築工程技術尚未突破,又東鄰愛河,地下水滲透處理不易,加上市政府所訂的條件太苛,除捐價值五千萬元的仁愛公園外,還得捐五千萬元給市府做公共建設經費,總計需一億元,使許多投資者裹足不前。民國六十三年九月第一次開標,因而流標,六十四年三月第二次招標,雖有十二家廠商領取資料,但都認為條件過苛,投資人無利可圖,而放棄投資登記。
民國六十四年一月,市政府重新檢討修改獎勵民間投資辦法,將原捐助市府建設經費調整為四千萬元,土地租約由每年換約,改為兩年換約,土地租金依照公告降為千分之三。
修正案於民國六十四年二月市議會臨時會修正通過,同年三月在公告有效最後一次的徵求民間投資,高雄市開業建築師李滕雄等廿三人以集資方式辦理投資登記,經市府送促進委員會審查通過。
過程一波三折
仁愛公園及地下街確定由李滕雄為首的愛河花園商城公司開發投資後,訂約過程也是一波多折,起因在少數地方人士對十三號公園不瞭解,曾到省府阻止建設廳核定該合約書,經市議會及省建設廳數次討論及修正,遲至民國六十七年十一月間省府建設廳才准予備查,總計從擬妥草案到正式核定,歷時三年餘。
王玉雲及投資人李滕雄在此期間更受到外界造謠中傷,打擊甚大,王前市長在市議會答覆有關地下街質詢時,曾因太激動而休克昏倒在議事廳,經急救廿分鐘才脫險。
地下街一層在六十七年元月間完成,依照原建照所規定提出申請部分使用執照,工務局認為工程結構符合安全規定,衛生局也表示衛生設施符合要求,但高雄市警察局的消防、民防單位,認為消防及防空避難設備不夠,提出修改增設要求,經愛河公司改善,但仍未獲准發照,六十七年四月間,愛河公司函請行政救濟後,才在四月廿四日發給部分使用執照。
地下街的設計內容,包羅萬象,凡國內所能見到的營業項目地下街內都包括了,各營業區以八點五公尺道路隔開,裡面採美國大型購物中心格局,有歌廳、電影院、百貨公司、冰宮、超級市場、游泳池、自助餐廳、中西餐廳、電動遊藝場、冷熱飲、書城、咖啡座,是一座觀光、育樂、購物三位一體的地下街。
高雄市政府決定開發地下街後,雖然受到一些地方人士的持續反對,但當年蔣總統經國先生和副總統謝東閔對王前市長的構思頗為稱讚,蔣經國先生在行政院長任內就曾兩度蒞臨,就任總統後也曾抽空到地下街巡視。
地下街頂層屋頂是公園基礎,民國六十八年青年節開放的仁愛公園,依據市府公開設計,包括亭台、樓閣、假山、瀑布、水池溪流、蘭亭花架、九曲橋、兒童靜態遊樂場。在鹽埕高樓櫛比的繁榮商業區內,這是少見的大型公園。
已成治安死角
民國六十七年十月地下街開放營業,成為高雄市最熱鬧的購物及遊樂中心,也是地下街最風光的時刻。
民國七十六年,高雄市政府有鑑於地下街商業活動繁雜,部分青少年經常翹課到地下街打電動玩具,已成為犯罪的淵藪,於是,鹽埕分局幾乎投注一半以上的警力在地下街治安問題上,加上地下街空氣汙濁、環境衛生差,市政府建設局在民國七十六年三月全面清查商家,當時,地下街共有三百五十八家商號。
同年十月,市政府為確保地下街硬體結構安全,委託建築師公會進行評估,很多設備不符規定,包括出入口寬度不足,消防栓殘缺不全,滅火器材缺少眾多,而真正的危機還在結構部分。
地下街屬地面下建築的一種,如依傳統的施工方法,必須將近萬坪的用地先開挖到地下三層深,然後再由最底層一層一層往上蓋,到地面層「封頂」後才能建造公園。
這種建築方式,首先面臨的是開挖出來大量土方處理發生困難,而開挖後的大面積工地,如遇天候惡劣或下雨時,還有可能變成為大水池。
投資人李滕雄建築師取得投資權後,與許仲川建築師研商後決定採連續壁及反循環基樁擴座法合併使用,施工程序一反常態由上向下施工,先完成十四公尺深,四十五公分厚的鋼筋混凝土連續壁,做為地下街外牆。
為安全起見,鄰愛河部分加做兩道連續壁總共三道牆,所以壁牆可說是固若金湯,而裡面的支柱以反循環擴座基樁打至地下十九公尺深,然後先由頂面加蓋,挖出頂蓋下的泥土,挖出一層深時先打造一層樓板,如此一層一層往下建造,其間歷經民國六十六年六七水災及七二五賽洛瑪風災的侵襲,工程能照常進行,完全歸功於創新的施工方法。
但由於地下三層只興建一半,其他未興建部分二樓樓板原設計是採頂版而非後來的基礎版,所以造成地下街二層地板龜裂及滲水現象。
市政府根據高雄市建築師公會的報告有意關閉地下街,但地下街商戶群起陳情。
三年荒廢夢成空
民國七十七年九月,市政府同意暫緩執行「停止使用處分」,但必須限期提出改善,然隔年愛河公司仍未依規定改善,市府乃發函通知地下街商戶停止使用。
但地下街商戶又群起陳情,經國民黨市黨部協調,市府同意地下街商戶在年底前整修完後才同意撤消停止使用令。
沒想到在十二月十八日,工務局尚未有具體行動前,一把無情火將所有的問題都燒掉了。
近三年的荒廢,仁愛公園已成為遊民散居場,昔日樓台之美早已化為「燕穿堂」的悵然,地下街商戶曾自組委員會希望重建地下街,但因法令更改,公園地下不能以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商場,市政府也不敢貿然同意,至今仍沒有具體計畫。
「燕鴻過後春歸去,細算浮生千萬緒」,地下街及地上的仁愛公園隨著市政府的遷移而日漸蕭條,每逢黃昏,夕陽西下,更顯得無限的落寞與失意。
【1995-05-21/聯合晚報/05版/鄉城紀事】
當年建宅 風風光光 現在提它 不堪回首
高雄的地下街 要跟你說再見
地理條件不佳 結構又有問題
一把火毀了它 市府已決定回填
【記者楊濡嘉報導】高雄市曾經以擁有一座地下街商城為榮,由於全台灣地區向地下挖深三層的地下街只有高雄市這獨一無二的一座,因此早在高市改制院轄市之前,就有「到高雄而未進地下街逛逛,等於白來一趟」的說法。但地下街後來逐漸變質,最後發生火災而荒廢;高雄市政府已決定將地下街回填,一度是高雄繁華象徵的地下街也將正式走入歷史。
說起高雄市舊市府大樓對街的地下街商城,大多數高雄市民均認為當年建地下街,政府的炫耀心態比實質建設濃厚,整座商城的構想來自國外捷運站連接的地下商城。
目睹地下街興衰的地方人士說,民國65年到67年左右,高市政府「考察」國外建設,看到外國地鐵站外連接一排排商城,認為高雄市也可以建這麼一座商城。
那時,自認考察頗有心得的官員沒有深思外國地下商城和捷運、地鐵的關係,決定利用愛河旁的公園用地「獎勵民間投資」,蓋一座地上公園、地下商城的地下街──一座鄰近愛河沒有聯外地下交通線的地下商城。而自早年起受地理條件不良所限,已注定地下街如今淒涼的命運。
地下街興建10年後,商城變成攤販集中場,地下二、三層的結構開始出現問題,高雄市政府在地下街對面越來越覺得沒面子,數度將地下街列為危險建築,要求地下街商戶遷出。但地下街商戶「勇敢」地陳情,指地下街沒問題,認為只要管理得當,仍可吸引人潮。
地下街的確吸引過逛街人潮,蔣經國先生擔任行政院長時代到高雄市巡視,還曾進地下街搭電動車走一趟。只是,種種「殊榮」,擋不住高市發展脈動,當鹽埕區沒落,愛河東岸的市況凌駕鹽埕,地下街盛況已成明日黃花。
此外,地下街的工程品質和鄰近愛河的地質,一寸寸侵蝕地下街,高市政府委託民間單位探勘地下街結構,滴答的滲水聲令工程專家心驚,誰都不敢建議市府留下地下街。
民國78年12月間,地下街真的毀了,毀在一場大火中。大火一起,高雄人「見識」到地下街危險的一面,濃黑沖天的煙,久久不散,逼得消防單位動用怪手敲掉地下街上方的水塘,才止住火勢。
幸好,那場高市歷年少見的大火未傷及人命,只是地下街已無法作生意,結構崩塌,地下三層盡成廢墟。商戶雖想重建,然現在的市政府官員聰明了,不會再來一次這種全台灣少見的危險遊戲,地下街終究要回復平凡的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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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交通大學109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寒假 將至, 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請各院系所應利用相關活動、集 會、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家長聯繫等方式,就下列事項加強 提醒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件 :
一、活動安全: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悉相關消防(逃生)器材操作,如滅火器、緩降機等,方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涉足不正當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寒假期間從事各類戶外活動,首先應注意天候變化及熟悉地形環境,體育署「四不要」提醒:
1.不要逞強:進行登山、露營、溯溪、戲水、水岸、田野調查研究等活動時,除需做好行前裝備檢查外,更應考量自身體能狀況能否負荷,不要逞強。
2.不要去危險水域:不要去公告危險水域或無救生人員的地方進行活動。
3.氣候不佳,不要從事戶外活動:遭遇大潮、豪雨等天候狀況不佳時,不建議從事戶外活動或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以預防突發性之危安事件(如海灘裂流、碎浪、地形效應等問題)。
4.不要在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發生閃電雷鳴時,應遠離外露的金屬物體、鐵欄杆、高大廣告牌等建築物,及避免至無防雷設施的建築物內避雨(如工棚、車棚、遮陽傘下),並且應停止游泳、划船並上岸到安全的避雨場所。
請各校務必透過各種管道強化提醒海邊戲水各項防範與注意事項,並強調「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遺憾」,如此方能充分享受戶外活動之樂趣,減少意外事件發生。相關資料查詢請至「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
//www.sports.url.tw/index.html)及「決定命運4招」宣導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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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Ho8ygc3oxs&t=39s&pbjreload=10)。另有關登山活動安全應行注意事項,請各校依本部101年2月3日臺軍(二)字第1010018738號函辦理。學校請將寒假期間學校辦理2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s://csrc.edu. 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各校戶外活動安全掌握。
(三)系科宿營及營隊活動:
請各院系所辦理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並請善盡輔導責任,引導學生正向發展,為事前預防學生參與此類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請依教育部107年9月18日發布之「大專校院處理學生辦理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是性霸凌事件注意事項」辦理,且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避免性別偏見或性別歧視,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二、工讀安全:
寒假期間建議學生打工除應選擇與所學或興趣相關,並須注意合法性、合理性及安全性。如果工讀學生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致勞動權益受損,可撥打當地勞工局電話,請求專人協助救濟權利。另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訂定「在學青年校外工讀注意事項」,放置於RICH職場體驗網「工讀權益」專區可供查詢。RICH職場體驗網之網址為https://rich.yda.gov.tw
三、交通安全:
(一)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寒假期間學生可能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需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二)為維護學生於寒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4日臺教學(五)字第1070135944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總局網站監理服務網查詢;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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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參考運用,以確保乘車及交通安全。
(三)請加強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1、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4項守則:
(1)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2)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3)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4)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2、自行車道路安全: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使用行動電話,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3、機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全天開頭燈、勿無照騎車、行車時勿當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任意變換車道、路口禮讓行人、禁止飆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4、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四、居住安全:
(一)居家防火、用電安全:
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發生,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注意居家防火、用電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災案例教導學生遇火災時切勿慌張,應大聲呼叫、通知周邊人員自身所在位置,並進行安全避難,切勿躲在衣櫥或床鋪下等不易發現場所。各級學校應告誡學生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並使學生了解玩火恐引起火災及傷亡。並應提醒家長有關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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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場所,應予上鎖,並請家長充分配合告知學童家中的避難逃生路線,以建立危機意識並維護學子居家安全,有關防火常識。
1.有關居家防火安全請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參考並請多加利用「居家消防安全診斷表」。
2.另居家用電安全,請至台灣電力公司(用電生活館)網站
(https://www.taipower.com.tw/tc/index.aspx),參考清潔保養篇、用電安全篇及居家生活篇等用電安全文宣知識。
(二)賃居安全:
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要注意室內空氣流通,使用時切忌將門窗緊閉,易導致因瓦斯燃燒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有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的窗戶通風,若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打119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求助,以維護學生自身安全。外出及就寢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
另主動關心校外租屋學生,並藉由訪視賃居,特別提醒學生使用電器、瓦斯熱水器等使用安全事項,以避免意外事件發生。此外,參考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500&ListID=319) 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居家安全診斷表」,並運用寄發家長聯繫函,使學生了解自我檢查方法,以落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作為。
五、校園及人身安全:
各院系(所)應全面強化校園門禁安全管制、巡邏措施及監視(錄)器材及緊急求救鈴設備設置,巡查校園時,監視系統及門禁管制應責由專人監看或建立管理措施,以免發生安全間隙。學校與轄區警政單位保持聯繫,強化落實校園周邊安全巡邏,並依學校與警察單位簽署之「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建立預警與社區聯防機制,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課後社團及課後自習教室應配置管理,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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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提醒學生如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提醒學生寒假期間配合學校作息,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請務必結伴同行,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學生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或由家人陪同,絕不單獨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學生若於校內外遭遇陌生人或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或快速跑至人潮較多地方或最近便利商店,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亦請提醒學生夜間返回租屋處尤須注意門戶安全及可疑份子;另行經偏僻昏暗巷道時,應小心不明人士跟蹤尾隨,並隨身攜帶個人自保物品如防狼噴霧劑、哨子等,以備不時之需。
六、藥物濫用防制:
(一)鑒於新興混合式毒品除有精美包裝之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性外,亦多為二種以上的毒品混合,造成更大的危險性及致死率(相關資訊或偽包裝圖檔如毒品咖啡包、毒果凍、梅粉等等,請參考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站http://enc.moe.edu.tw/)。
(二)為避免學生因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而好奇誤用,請各院系所提醒家長關心學生校內外交友及學習狀況,寒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生活作息,不依賴藥物提神,非醫師處方藥物不要輕易使用,拒絕成癮物質;參加聚會活動時,務必提高警覺並且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及飲料,守法自律、做正確的選擇才能隔絕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
(三)倘學生不幸誤觸毒品,請提醒家長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學校與家人的鼓勵與支持是最好的後盾,瞭解青年學子使用毒品的情境及原因,對症下藥根除這些問題,共同輔導並提供適性、多元學習方案,避免學生中輟或休、轉、退學離校,以協助走出對毒品的依賴性。相關求助諮詢專線為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專線:412-8185)或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戒毒免費專線電話:0800-770-885),以協助青年學子遠離毒害。
(四)為防杜藥頭危害校園安全,請學校師長多加留意關心,另提供情資協助檢警循線查緝,打擊校園及社區藥物濫用情形,以營造「健康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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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詐騙防制:
(一)寒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用網路聊天APP(如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三)面對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之詐騙犯罪手法,為避免成為歹徒以電話假綁架或假事故(交通意外、疾病住院)行真詐財的受害者。學校應提醒家長或學生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詐騙3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四)近年來詐騙集團盜用帳號後假冒親友借錢案件也越來越多,呼籲學生應善用通訊軟體的安全設定,例如關閉「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以降低被盜用機率;另學生或其家屬接到親友使用通訊軟體傳訊息借錢時,應當面或電話與對方聯絡,未確認真偽以前不可貿然匯款,以免上當。
(五)家長及各校師生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站公告資訊(網址http://www.165.gov.tw/index.aspx,或由本部校安中心網頁連結),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LINE官網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以避免受騙上當。
八、網路賭博防制:
請各院系所提醒老師及家長共同主動關心學生校內、外的言行,並加強對學生的關懷與輔導,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事,即積極介入處置與輔導,避免因網路誘惑而落入陷阱或衍生其他偏差行為;若發現學生涉及網路賭博情事,應即時通報學校與介入輔導,另截取畫面及網址,提供教育主管機關通知警政單位查處,或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反應,以防止學生接觸有害身心之網路內容,共同保護莘莘學子,營造純淨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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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犯罪預防:
請提醒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援交)等。另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電腦網路違法事件如:非法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請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並尊重個人隱私權益,以免誤蹈法網。
十、網路沉迷防制
假期間學生閒暇的時間變長,加上行動上網的普及,各式上網載具亦提供了種類多元的應用程式與遊戲下載,因此更容易使得學生沉迷於網路世界或遊戲,近年來由於過度沉迷於玩手機遊戲所引發的病症也逐漸增多,特別是對肩頸、手腕與眼睛的傷害,請學校提醒家長應注意孩子的上網安全及時間管理等問題,與孩子共同制訂上網公約及培養正確的網路使用態度與習慣,也要鼓勵孩子多從事戶外活動或多元休閒,避免過度依賴3C產品,養成健康上網好習慣。
十一、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學生於寒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請求協助。學校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適處,遇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2小時內透過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本校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輪勤,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本校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3)5131339、(03)5721934,傳真:(03)57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