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博弈犯罪、虛擬貨幣詐騙等層出不窮,據悉高等檢察署近日將成立「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其實不只是犯罪偵查,關於虛擬金流的問題,國內法規有許多仍待補強之處,前端的行政管制也要補上,才能有效防堵問題。我過去也一直持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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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刑事警察局資料指出,109年通報警示帳戶總計4萬9,372筆,其中虛擬帳號2萬2,705筆(45.99%),通報警示的虛擬帳號中又以「第三方支付或電商業者」佔虛擬帳號總數的61.72%為最多,可見第三方支付、虛擬帳戶,甚至虛擬貨幣等線上金流問題衍生犯罪問題嚴重,相關的法規卻沒有跟上犯罪者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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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與經濟部雖早在103年2月19日會銜指定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由洗錢防制法納管,要求業者留存交易資訊、落實客戶審查(Know Your Customer, KYC),經濟部卻遲未續依洗錢防制法,制訂相關管制的子法。我在109年6月12日召開第三方支付納入洗錢防制法協調會,邀集法務部、經濟部、金管會、刑事局,督促此案進度,後續有關機關開了三次相關會議,並以制定「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草案」為方向,最後一次為110年1月26日,另外,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亦經行政院令在110年4月7日納入洗錢防制法管制範圍,我會要求法務部、經濟部、金管會、警政署繼續完整後續法制及行政管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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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新會期的工作,我也於110年8月13日請刑事局主責官員到我辦公室,說明現行推動打擊詐騙、線上博弈橫向機關協調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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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繼續督促有關機關,負起完善前端行政管制的責任,做檢警偵查犯罪最好的助力,以及人民安全財產的保障。
https://udn.com/news/story/122408/5690538
資恐防制法通報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金管會查日盛金中資假動作
淪為三不管三不會】
距離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的二月一日大限僅剩兩個星期,市場看似平靜,但目前的情勢對富邦有利。除第一大股東日本新生銀行傳出有意讓渡一半約17%的持股,擁有24%股權的第二大股東香港建群擺明要藉機洗掉中資,加上富邦人壽原本的4%,富邦金的基本盤已經有45%,隨便在市場上打撈5%的散戶股東應賣,就可以突破50%的收購門檻。但台灣史上第一宗金金併,難道就要在疑雲重重中讓富邦金輕舟已過萬重山?金管會淪為闇黑勢力的推手,自失金融監理的高度,三不管、三不會,絕對難辭其咎。
✅金管會三不管
(1) 金管會不管股東透明:金管會去年7月開始推動的「股東持股透明行動方案」,要求大股東申報持股時,必須將實質受益人及最終控制權人一起申報。根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設立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該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沒有申報核准可以根據同法第六十條處二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有這樣的制裁工具,金管會為何還是毫無作為?為何要等到已經同意富邦金的收購申請後,才說「不排除」開罰?
(2) 金管會不管日盛中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3 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日盛金的中資背景從2009年建高控股入主以來就傳聞不斷,金管會從2017年就開始發文要求日盛金說明資金來源,陳銘達也都有恃無恐,以拖待變。去年11月10日金管會首次約詢陳銘達要求證明實質受益人不是中資,陳銘達也是虛應故事。就算最後罰5000萬讓中資安全退場,相較於背後的肖建華可入袋120億,這5000萬根本不痛不癢!
金管會有了面子,中資有了裡子,兩方互為表裡,根本就是在唱雙簧。
(3) 金管會不管洗錢防制:金管會根據「洗錢防制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將中國列為「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現在卻協助富邦金幫中資脫產,把中資洗成台資,金管會自己都以身作賊,又如何要求國內金融機構積極通報防制洗錢犯罪?
✅金管會三不會
(1) 金管會不會金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5條授權金管會可以要求金融機構及其關係人與公開發行公司提示有關帳簿、文件及電子資料檔等資料,這就是「金融檢查權」,如果遇到有金融犯罪嫌疑的案件,甚至可以報請檢察官許可,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後,會同司法警察,進入金融機構或相關處所實施搜索。「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2條也規定金管會「得令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於限期內提供相關財務報表、交易資訊或其他有關資料,並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之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金管會明明有武器,為何要放棄?
(2) 金管會不會變通:金管會一直是被動等待補件,和陳銘達所謂視訊約談,根本是虛晃一招,所謂補件根本是拖延戰術,只是要拖延到2月1日富邦金收購達標。金管會說建群是香港公司,沒辦法金檢,那為何不直接去日盛金查帳?除了查公司的資金外,日盛金有四席董事是建群派任,也可以查這四席董事的金流,釐清中資的疑慮。
(3) 金管會不會讓富邦失望:金管會是如何調查大同的中資案?是用查帳和交叉比對的方式,揪出隱藏在的大同公司的假外資真中資,同樣方式為何可以查大同,不敢查日盛?就是因為要護航富邦。北富銀董事長陳聖德在去年9月28日打電話給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表態要申請公開收購日盛金,泰國正大集團的申請案馬上就被金管會駁回。金管會為了護航富邦,去年12月14日召開業務會報,12月16日又加開一次業務會報,12月17日就火速同意許可富邦金公開收購日盛金。難道真的是富貴要人幫,富邦有金管會幫?
金管會的自失格局,為富邦金造橋鋪路,背後的動機如果真的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答詢時不經意說出口的「讓中資趕快離開台灣市場」,那麼金管會就是要全民幫中資買單出場!富邦金併日盛金這筆爛帳最後還是金管會要扛!
https://youtu.be/cQeRaUnzgHc
資恐防制法通報 在 窩窩 wuowuo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慟!金門 #瀕危金龜 被燒成黑炭😢
路旁被燒掉的草堆裡,趴著一具具焦黑的烏龜屍體,其中包括了珍貴稀有的保育類金龜。
金門縣野生動物救援暨保育協會在粉絲專頁揭露,這起發生在金門的龜悲劇。人類以「整地」、「驅蟲」、「啊!不小心」等各種理由燎一片原,以為燒的是一些「無用的草」、「礙事的葉」,但卻讓生物們成了失家又喪命的亡魂。
【焚燒路邊雜草 龜龜慘遭火燒厝】
野生動物依照習性挑選住處,路邊看似漫無目的生長的雜草,卻是一些 #生物的熱門棲地。
對於這批野生住民來說,「野外露天焚燒」就是聞之色變的火燒厝!!!來得及逃跑的要重找棲地、重建家園,來不及逃跑的則葬生火窟。
龜龜案是不幸的後者。金門年降雨量低,秋季開始進入乾季,前些日子金門縣建設處農林科接獲通報,有人發現路邊的草堆燒了起來,當趕到現場時火已熄滅,數隻龜龜也已被燒得焦黑。
辨認龜屍發現有外來種紅耳龜與極少見的保育類金龜,牠們遇難時躲進龜殼裡,在高溫中活活被燒死⋯⋯
【金門限定的金龜 上陸變成末路】
金龜的頭部兩側有金黃環紋,在國際的IUCN紅皮書列為瀕危,臺灣的紅皮書列為珍貴稀有等級,在臺灣可說是「金門限定」,本島近年已無人看到,受到棲地破壞、路殺、與斑龜雜交基因污染等威脅。
牠們夏天喜歡住在水裡,秋冬則會到地上植物繁雜之處,有厚厚落葉層或腐質層的地方過冬。
天然模樣草澤地是牠們的心頭好!卻可能是人類眼中又「亂」又「廢」的地方,若被放火「整理」一番,上路的龜龜們不僅冒著路殺風險,也可能遇火燒被送上生命末路。
【就是愛燒?一年 #露天燃燒案可達上萬!】
這次事件發生的原因,推判可能是居民整理居家環境或農塘,焚燒雜草造成。人們為了整理居住環境、整地、驅蟲或自行燒垃圾,燒草、燒田是常見的事,行政院環保署統計2016年、2017年的民眾陳情中,露天燃燒案件兩年都高達近2.5萬件。
對照內政部消防署的資料,近年火災起火處皆以「路邊」最高,2019年統計分析中,路邊起火處高達8,305件,佔36.3%,起火原因第一名是包括了燒雜草、燒垃圾、整地等在內的「其他」,佔比37.7%。
在野外燒、燒、燒,常有爭議的是露天燃燒造成空氣污染、阻礙行車視線,還有恐釀成火災對人類安全的潛在威脅,但對野生動物的傷害幾乎不受到關注。像金門這樣住家、農地、農塘等與綠地緊鄰,一不小心,就燒毀了野生動物的家園。
【禁止路邊燒的趨勢 讓人類、動物更安全!】
露天焚燒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違法者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還可能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消防法》等,此外,傷害到野生動物也可能觸及《野生動物保育法》。
近年台北、苗栗、台東、屏東等各縣市陸續禁止受理「田野引火燃燒」的申請,金門目前仍是有條件放行,僅有規範種植高粱、小麥等作物的區域不得申請。
趨勢看來是往禁止的方向發展,但野外的「人為縱火」要找到縱火者和行為事證並不容易,動物們也不會因為遇過「火燒厝」,從此就不再住在同類型的棲地。
要讓一個生活的習慣產生改變,仍有賴於人們的觀念轉變、需求找到替代方案,還有熱心民眾一起留意檢舉,才有可能止住這個路邊燒一燒的習慣,還給人類自己以及野生動物一個更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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