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娥,今天晚上參加水湳里社區治安會議, 張錦成 分局長包括蔡檢察官, 許文福 所長也到現場來做治安狀況分析及預防犯罪的一個宣導, 水湳里在 吳松標里長的領導之下不但連續五年得到新北市里內第一名外,包括內政部也都是得第一名,最優質的里做得非常好, 阿娥特別恭賀里長以外,也感謝相關單位的辛苦,阿娥也特別告知,仁愛國小孩童過馬路 很危險上星期與吳松標里長會勘,要求交通局增設行人穿越馬路特別設置按鈕,也告知6月初即將完成,許給孩童行的安全, 同時阿娥也告知今天工務局特別向阿娥來報告蘆洲分局,發包的過程,盡量能配合6月底交通局 ,將長榮路拖吊場遷移到蘆洲捷運總站後,蘆洲分局能夠順利來動工!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辦公廳舍暨
三民派出所新建統包工程
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 蘆洲分局警政園地
一、本案概述:
(一)基地現況說明:
基地(蘆洲區正義里長榮路156 之6 號),位於南港子重劃區內,西南側鄰長榮路(25 米),東北側鄰長興路(12 米),東南側鄰長興路158 巷,目前為分局使用之汽車拖吊場,基地面積共3,266.88 平方公尺(約989 坪)。
本案土地為新北市所有,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建蔽率50%、容積率250%、開挖率60%。
(二)工程經費:本案總工程預算經費為4億7,986萬8,184元。
二、辦理情形:
(一)委託規劃、設計諮詢審查及施工監造技術服務案已於106年 10月17日上網公告, 11月10日開資格標,11月21日決標。
(二)統包工程案辦理情形說明:
107/02/02第1次公告招標
107/03/20第1次開標(無廠商投標流標)
107/03/21召開跨局處流標檢討會議(新工、警察局、分局)
107/03/27 第2次公告招標
107/04/27 第2次開標(2家廠商投標,廠商不足3家流標)
107/04/30 第3次公告招標
107/05/04 第3次資格標開標(2家廠商符合資格)
107/05/11 辦理公開評選
107/05/18 統包工程決標
(三)目前辦理情形說明:
此刻正由統包團隊建築師辦理統包設計作業。 附上現況圖及包商透視圖(尚需完成都市設計審議,未定案)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07.05.04政風處質詢- 有疑問就該解釋清楚,要求政風處提供我在質詢時曾提及六個事項的相關調查報告。 一、 平鎮區福林段申請農用證明案 申請人在104年七月到十二月期間,每個月都提出申請農用證明,但是皆以違反都市計畫法駁回申請。但在承辦人更換後,在105年2月初及2月底...
資格標開標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07.05.04政風處質詢-
有疑問就該解釋清楚,要求政風處提供我在質詢時曾提及六個事項的相關調查報告。
一、 平鎮區福林段申請農用證明案
申請人在104年七月到十二月期間,每個月都提出申請農用證明,但是皆以違反都市計畫法駁回申請。但在承辦人更換後,在105年2月初及2月底都發了農用證明,而這期間現況都沒有改變。原因是為什麼?
二、 台66新光路鎮安段興建清潔隊辦公室及垃圾車停車場案
該案在105年12月招標,早上簽約,下午停工,且該地區屬於非都市土地的道路用地,明明知道拿不到建照,為何還要招標?
三、 平鎮區公所的加班費疑義案
人事室對加班時數都有所限制,為何平鎮區公所40%的加班費集中在一個人的身上?佔有職缺,卻從事非該職務的工作,薪水如何核發?為何不歸艦?
四、 機捷IV&V的獨立監造標中開標疑雲案
開標現場都有監視系統,為何工作小組的人員可以暫停招標過程,並短暫離開現場後,再回到現場宣布投標廠商的資格沒有問題?
五、機電標剛招標捷運局對機捷的投標廠商要求的實機證明,應該含有所有的肇事紀錄,為何沒有?
六、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的過程是否有違反法令?
資格標開標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桃園市議會第一屆第七次定期會
107.04.02-交通局質詢-桃園綠捷疑雲
桃園綠色捷運系統工程款上千億,其中機電工程占了近400多億,IV&V獨立監造標疑雲重重。
3/19鄭市長對外宣稱尊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專業及建議,對於已在開標中的機電標行文工程會請其解釋,然而公共工程委員會已在2/1及3/5兩度行文市府,告知已進入開標過程不宜廢標,交通局竟在媒體及議會中公然說謊?而為何對名字過目不忘的鄭市長竟然說公共工程委員會尚未回文?
是習慣性的白賊?習慣性的唬爛?還是羞辱全桃園市的市民?
土建工程未規畫好就先進行機電標的發包,在機電標前就先進行IV&V獨立監造標,以外聘公司來監造工程。而在開標過程中,廠商資格認定有疑問,卻讓工作小組成員離開全程監控的錄影現場,到交通局局長辦公室討論後,再回到開標現場。而得標者恰巧就是這個廠商?
從交通局的作為來看....交通局想要廢標,但是....為什麼?
#綠色捷運疑雲重重!
#規避監控為什麼?
#想要廢標為什麼?
資格標開標 在 洪玉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0521台南市議會第一屆第三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2/6)
蔡淑惠質詢--「質疑市府量身定做標單」
已在去年9月發包的二仁溪橋下沙洲電子廢棄物挖掘篩分清理作業工程,迄今仍無動靜,原應在4月24日決標,但市府秘書處卻與廠商不約而同在23日決標前夕提出異議,市議員蔡淑惠21日在市政總質詢質疑該案市府為廠商量身定做,她要求市府審慎查核該顧問公司提出的招標明細,否則全案將移送檢調單位深入調查。
蔡淑惠議員指出,市府去年9月即已甄選該工程的顧問標,市府也對外發文表示該工程將在100年底動工,但該工程卻一直沒動靜,此案原本應該在今年的4月24日決標,但廠商與市府秘書處卻在4月23日同時提出異議,理由是招標明細與採購法不符,讓人質疑的是,採購法早已在民國87年即已制訂,何以顧問公司卻引用舊條款,違反採購法規定,此方式也讓人對顧問公司的專業性不信任。
蔡淑惠議員認為秘書處同一天提出異議,根本是配合演出,或許是業者原本想偷渡,不料卻被抓個正著,此案也凸顯縣市合併之後,各機關對於各工程自行發包,有的是門外漢,所以常常被顧問公司耍得團團轉,蔡淑惠議員還質疑,此案何以當初承辦人沒發覺到該案有問題呢?她還問水利局長李孟諺,何以該案臨時換人承辦呢?
李孟諺局長表示,原承辦人為約僱人員,因工作量大才換人。但蔡淑惠議員認為該案瑕疵不大,現在卻出問題,讓人有『量身定做』之嫌,尤其在投標前夕才提出異議,也違反採購法第75條:『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四分之一提出』,亦即應再決標前7天提出才合法。
因該案市府已重新上網,將在6月12日開標,蔡淑惠議員要求市府審慎查核投標廠商資格及顧問公司提到的異業共同投標及同業共同投標之差異及共同投標廠商的權利與義務,否則全案將移送檢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