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手代表內政部軟弱無用,但上面看到了嚴重,依慣例叫央行先處裡,給足建商面子裡子,對人民做做交代。戲演的難看就不要演,真要管就家戶綁定第二戶限貸,或是通殺全面取消,不然都是軟綿綿。
1. 建商照樣賣房,反正只要投資客買單,獲利繼續爽,政治獻金照樣給足。
2. 投資客頂多交屋前出脫,反正投資客本來就是打算交屋前出脫,給不給寬限期都沒差。
3. 首購?首購也只能買一戶,所以首購無感,只希望政府打擊房價,好讓購屋負擔輕鬆一點。
4. 誰都知道,一個家庭通常有老爸老媽、先生太太、兒子女兒,這樣共六戶都可以是第一戶,央行只管第二戶,那就換人登記唄,這央行有管跟沒管一樣,比內政部管理預售屋的「我要去檢查囉」唱戲,差不多一樣丟臉。
如果職業或大戶投資客賣不掉只好交屋套牢,會怎樣?
1. 多持有五年吧,第六年再來獲利脫手,你知道政府沒種管理囤房的。
2. 找乾淨人頭來綁,照樣有寬限期,不然就是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兒子女兒都來,騙小孩的央行。
3. 威脅立委縣市長,你敢真打房,我就不給政治獻金,反之,我就支持你。
倒楣的是誰?
1. 菜鳥投資客,手頭錢不多,沒有寬限期就會有龐大繳款壓力,可能要賠錢脫手一兩戶,調節一下。這種重劃區比較多,就正常上班族那種,想要買一戶自住一戶投資型。
2. 跟車投資客,本來住得好好的,貪財想多買一戶投資,可能夫妻兩人身上都早有各掛一戶房,這下無法用寬限期來輕鬆,資金壓力倍增,會先砍生活費或旅遊費,苗頭不對才會賣屋求生。
3. 以租養房族,常常用無限寬限期來增加資金靈活度,手上多的錢可以投入股市賺點快錢,萬一股票慘套牢,有可能賣屋來解壓。
4. 最近剛好要交屋自住的,手上可能有掛中南部祖產一戶,想買一戶來自用,又是單身的,找不到另一半當人頭,只好回頭抵押祖產來幫助新房子繳款,這樣生活壓力頗大。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40713東森 避奢侈稅 兩年內別賣房最安全 影片網址→http://youtu.be/1L2K9vD3wXw 感謝記者 曾鈴媛 的採訪,說到「避奢侈稅」,坊間有許多作法,最常見的就是找名下無房的人頭來買屋,只要付人頭費,就可買完立刻賣賺差價,但是國家缺錢,國稅局採從嚴認定,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
賣房 自用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出賣繼承房產,支付巨額房地合一稅金,靠重購退稅的規定,把稅金拿回來!
新聞報導,有一父親3年前過世,家人決定由母親單獨繼承父親所留的房產,讓母親安心,而且未來母親不在時,子女再繼承就好。
不料,母親也在年前「畢業」了,子女繼承房產後不滿兩年就出售房屋,依法要付近150多萬元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幸好,房產是供子女自用並設戶籍後出售,只要在兩年內再購買較貴的房產,利用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的規定,把繳交近150萬的房地合一稅,給拿(退)回來!
不論是先賣房屋後再買自用住宅,或先買再賣,都可以「重購退稅」,但要注意,再買的自用住宅在5年內不能出售。
要稅好,才能睡好!
#心安傳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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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後房市你怎麼看?專家表示:環境有利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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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 自用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40713東森 避奢侈稅 兩年內別賣房最安全
影片網址→http://youtu.be/1L2K9vD3wXw
感謝記者 曾鈴媛 的採訪,說到「避奢侈稅」,坊間有許多作法,最常見的就是找名下無房的人頭來買屋,只要付人頭費,就可買完立刻賣賺差價,但是國家缺錢,國稅局採從嚴認定,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所以後來還是有很多投資客被追稅,與其教人家如何必奢侈稅,最簡單的作法,就是老老實實等房屋過戶滿2年再說吧!
不過,以這次窮婦被課210萬奢侈稅為例,個人覺得她當出賣房應該是沒有透過房仲,不然房仲應該會告知才對,這就告訴我們:交給專業,付點服務費,可以省很多麻煩的!
以下是新聞報導......↓
什麼情況下會被課奢侈稅呢?從持有自宅房屋起算,未滿一年或未滿兩年售出,最高會被課15%的奢侈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兩年內一定得賣房子,那得注意房子登記地還有房屋所有人的戶籍地是否為同一地址,以及房子是有曾登記公司行號或出租營利用,因為上述情況等同認定房子不是自宅用都會被課稅。
社區大樓一樓現代化裝潢,屋主幾乎都轉租給商家當營業用,不過你知道這可能讓你兩年內賣屋得多被課稅。
記者 曾鈴媛:出租大樓收租金表示是營業用的,因此這樣就避不了奢侈稅。
政府打房明定奢侈稅,原本是要課炒房大戶的稅,這下連一般民眾賣屋交易也得注意,因為根據奢侈稅規定自持有房屋起算未滿一年售出,課交易金額百分之十五奢侈稅,兩年沒賣出奢侈稅就提高到百分之十,不想被課稅,首記房屋不能登記是公司行號或營業場所,就連停車位出租等同營業獲利,兩年內賣房同樣要繳奢侈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戶籍地址跟這個房屋的地址是一模一樣的,那你就符合自用自住的條件,那當然就沒有奢侈稅的問題。
以這房屋所有權狀為例,房子地點和房屋所有人戶籍地都在堤頂大道二段246巷,因為是自宅因此賣出不必被課奢侈稅;但假設房子地點和戶籍地不同,無法認定自宅用就會被課稅,但這造成投資客成功避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奢侈稅是你第二間以上也要被課,你名下只有一間也是不用,所以投資客就找一個名下完全沒有不動產的人頭來買房,然後同時戶籍設在這個房子裡面,這樣就可以賣了。
不想被課奢侈稅,房仲建議賣房前最好請代書或房仲發函給國稅局查明房子,有沒有符合課稅條件,才不會想賣房賺錢,反而被政策多拔了層皮。
新聞網址→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05227763&cat=General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6326192

賣房 自用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40428東森 2年內買賣車位 被課奢侈稅 民呼不公
影片網址→http://youtu.be/eMztBVbnHLA
感謝記者 白汶平 的採訪,車位跟房子一樣都有權狀,也都有主建物、公設,只有動產才有300萬元的門檻限制,但車位屬於不動產,因此金額不管多寡,只要兩年內買賣都要被課奢侈稅。
其實撇開車位,房子也一樣不公平啊!既然是「奢侈」稅,應該要打擊比較貴一點的房子,怎麼會中南部的房子也要被課呢?打房傷及無辜也不對吧?這個當初就有爭議了,不過不了了之,希望可以將奢侈稅的法條修改更完整唷。
以下是新聞報導......↓
記者 白汶平:停車位很搶手,但要小心買了車位在兩年內想轉賣,得多付一筆奢侈稅金。
小小社區停車位,在台北市要200萬起跳,不少人以為奢侈稅課稅門檻是300萬以上,因此兩年內轉賣停車位就不會被課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不管你是多窮鄉僻壤的房子,你也一樣要課奢侈稅,那今天車位是屬於不動產,不是屬於動產,因此它沒有所謂300萬的門檻限制。
新北市一名許先生和媽媽住在中和一棟大樓,一年多前花了上百萬買了大樓地下停車位,一年多後媽媽要賣房子,他也順道賣掉停車位,沒想到接到通知需繳納10%的奢侈稅金,這讓他大呼不公平,因為房子是媽媽的,他只擁有一個停車位才用不到兩年,還是自己用,課奢侈稅會不會太搶錢了?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你看現在這個格子內就是車位的主附建物,那如果是格子外面的話譬如說是車道,就是車位的公設,都是屬於不動產(有權狀)。
買車位也包含公設,其實不僅平面停車位,像這種機械式,即使是上層車位也算是不動產,符合兩年內買賣條件也要被課奢侈稅。不管車位是單獨銷售還是合併房屋銷售,而且不分自用或非自用,從賣出隔天算起30天內,都要到國稅局繳納。
使用一年內要繳售價的15%的奢侈稅,一年以上兩年內出售課奢侈稅10%,如果逾期未繳一年內查獲,罰金會是漏繳額度的一倍,自行補繳好一點,罰金則是漏繳額度的0.5倍,但嚴格算起來還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國稅局強調,如果是房仲或是代書沒說清楚,可以透過消保單位協調,但還是得靠民眾自己多留意,以免因小失大。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4242589

賣房 自用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30922東森 不再採評定現值 實價課稅時代來臨
影片網址→http://youtu.be/d0_SmDKkBuI
感謝記者 蔡宜靜 的採訪,抱歉當時剛睡醒、昏沉沉的狀態,講話聲音有些落漆。
不過,政府打房似乎有點奏效了,奢侈稅即將宣布延期,年底傳聞將升息近3%,近期買賣房子,特別是預售屋,都採實價課稅跑不掉了,只能說,大家皮繃緊一點吧!
以下是新聞報導......↓
實價登錄、房屋買賣交易透明化,加上奢侈稅打房,不少炒房投資客紛紛退場,想買房子賺錢還得先做好功課。
新北市一名洪小姐轉手賣房現賺80萬元,不過沒有注意到房子購入不滿2年,也沒有登記為自用住宅,一賣掉就被政府課了奢侈稅72萬元,等於沒賺頭,氣得向代書求償,法官認為代書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判賠48萬元。
事實上,實價登錄後,買賣房屋交易所得的扣稅方式也有變化。
如果賣房所得1000萬元,建物現值700萬來看,過去評定現值課稅是以700萬x48%=實際所得再去課稅,稅額較低;但實價課稅是以1000萬實際所得直接x最高40%=要付出400萬的應納稅額。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實價登錄以後,政府就已經有一個這樣的依據,可以去課你的稅,就沒有辦法再像以前,我只是用所謂的房屋評定現值去報稅。
專家建議,想要扣稅省錢,可以拿出買賣房屋當時的發票證明,代書費用以及裝潢費用通通都可以算是房子的新增成本,都可以拿來抵扣實際所得。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當初你買這個房子,買方所付的服務費,是沒有在實價登錄裡面的,所以政府是看不到你買房的總成本的。
假設買了房子,後續還付出成本,100萬元服務費,只要保留發票證明就能拿去抵扣,另外,交易虧損也能夠舉證扣稅,民眾轉賣房屋不想賠錢,這算盤還得打清楚。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0576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