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實施邊境管制
新住民家庭面臨瓶頸
邊境開放標準不明確
專案入境程序不透明
嘉瑜呼籲指揮中心釐清】
台灣是一個文化大熔爐,無論是新住民(下稱外籍配偶),甚至是新二代,都為我國的土地注入許多養分,是我國成長茁壯的要素,然因邊境管制下許多外籍配偶因缺乏居留證,導致無法入境照顧家人;另外,針對邊境開放的標準不明確、申請專案的程序不透明,嘉瑜呼籲指揮中心應於記者會中明確釐清!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資料顯示,關於跨國婚姻家庭——外裔配偶(歸化我國)、外籍配偶(本段指持有外僑居留證及永久居留證人數),數量上以越南為最多,計111,462人,占19.59%;印尼次之,計31,005人,占5.45%;菲律賓為第三,計10,478人,占1.84%;泰國位居第四,計9,507人,占1.67%;日本名列第五,計5,623人,占0.99%;柬埔寨為第六,計4,346人,占0.76%;韓國位居第七,計2,063人,占0.36%。
然我國 #實際上外籍配偶人數遠遠超過上列數據,我國具外籍配偶身分人數與持有居留證之人數不成正比;依據7月26日新聞稿,外交部駐外館處持續暫停受理各類簽證申請,目前持有效停留簽證、居留簽證者於該期間也暫緩來台,因此外籍配偶未具備居留證者,因邊境政策無法入境台灣,導致許多外籍配偶即使在台灣已有結婚證明但尚未取得居留證者,仍然無法入境。
👉外籍配偶受限於下列邊境政策無法申請各類簽證:
➤109.03.19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109.06.24外籍人士依循申請簽證
➤110.01.01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110.03.01外籍人士依循申請簽證
➤110.05.19外籍人士暫緩入境
依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10年7月26日新聞稿表示:「因 #緊急或人道考量,如奔喪、探視病危親屬等重大事由急需來台,經報獲指揮中心專案許可後,才能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所有入境申請都要經過主管機關向 #指揮中心提報專案申請核可同意 。據嘉瑜了解,目前提報的專案申請分為親屬專案申請、工作專案申請、境外生專案申請,在親屬專案申請以奔喪、新生兒出生可以申請,親屬重病、家庭團聚、台籍配偶懷孕不核准申請。
據陳情人所述:「國內外籍漁工、高科技人才……等配偶可透過工作簽證或專案入境,外籍學生亦有教育部專案,為何取得我國合法結婚登記國人之外籍配偶未能納入?」 外籍配偶在疫情期間依親面談的期程被暫停,因此在與家人相聚上,面臨遙遙無期的等待。即便指揮中心在記者會表態「外籍配偶個案申請採緊急人道入境允予放寬」,但陳情人實際申請專案入境卻四處碰壁、求助無門。
嘉瑜認為,跨國婚姻家庭之一方配偶(外籍配偶)向外交部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專案標準不一,實際申請求助無門,根本看得到卻吃不到。嘉瑜質疑程序上撲朔迷離,申請專案的標準為何?另外,外交部截至110年8月中旬已辦理約200件緊急人道案件,人道的標準認定又為何?
🔺嘉瑜建議指揮中心:
#擬定邊境入境開放的標準及時程 #透過記者會說明專案申請的流程及窗口
➤邊境開放標準明確化
嘉瑜建議指揮中心明確向大眾指出邊境開放的標準,並且透過記者會說明為何部分族群可以申請入境,部分族群又無法申請入境,政策決定的科學依據是什麼? 疫情降到什麼程度會調整邊境政策?
➤專案申請程序透明化
對於專案申請的窗口,隨著每個人的狀況不同,負責的主管機關也隨之變化,指揮中心應明確對民眾說明專案申請之窗口,而不是讓民眾求助於行政機關,遇到互踢皮球的情狀!
🔺嘉瑜發函建請衛福部提供外籍配偶家庭協助
嘉瑜於日前發函,建請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針對外籍配偶無法入境我國之個案,在必要時主動給予其家庭協助,而非被動式等待個案申請。配偶因為疫情邊境管制無法入境我國,家庭可能面臨「偽單親」的狀況,此時獨自承受照顧小孩的心理、經濟壓力,稍有不慎即可能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又因近期開學,孩子若因家長工作忙碌疏於照顧,將會對人格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衛生福利部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內政部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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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要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和伴侶註記證明關係,為什麼這麼難?」
2015 年,各直轄市以及部分縣市開放受理 #同性伴侶註記。
對同志伴侶來說,伴侶註記雖沒有法律效力,但在同婚未通過前,卻是唯一一個同志伴侶們能夠證明兩人關係的方式。
2019 年 5 月 24 日,台灣同婚通過,開放同性伴侶辦理 #結婚登記,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然而,因為涉外民事法的限制,台灣人與未承認同婚國家人士,仍無法辦理同性結婚登記。
針對這類型的跨國同志伴侶,原先的同性伴侶註記制度,就成了現階段唯一能夠保障他們權益的制度。
內政部先前也表示,同性伴侶註記任務應轉型,重點在 #保障無同婚國的跨國同志伴侶權益。也就是說,無同婚國的跨國同志伴侶,可以憑身份證明文件和「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單身證明)」,至我國地方政府及移民署辦理同性伴侶的「註記」。
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伴侶註記至少能保障這類伴侶的權益,不論是伴侶的手術同意書簽署、文件代辦、甚至是異國伴侶在台的停留延長申請,都可以透過伴侶註記來佐證。
然而,目前包含菲律賓、越南、泰國、印度、烏克蘭等 21 個國家的跨國伴侶,卻因為相關規範扞格,而無法取得上述的證明文件,來進行同性伴侶註記的申請。
這 21 國家除了在我國規定下設有境外面談制度之外,亦沒有保障同性婚姻的相關法規。因此,跨國伴侶並沒有辦法依循境外面談的途徑來取得「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而經我們詢問,針對非婚姻登記需求者,有部分外館會核發「單身證明」供子女登錄台灣戶籍的申請,但會在證明文件上加註「僅供子女登錄台灣戶籍使用」的字樣。除此之外,便沒有其他特殊需求的單身證明文件驗證方式。
簡單來說,這 21 國的跨國伴侶,既 #沒有辦法結婚,也沒辦法透過境外面談或其他加註形式來取得「單身證明」,因此根本 #無法取得伴侶註記。
因此在上週的外交國防委員會的質詢中,我特別把這樣的狀況點出來,並且要求外交部應該要研議相關的配套措施,或採用類似加註的方式,讓這類的跨國伴侶可以取得證明。領務局長也承諾會將相關提案帶回去討論,我們也在會後向業務單位確認會在一個月內取得回覆。
台灣一直以我們的多元、尊重和包容為傲,同志婚姻合法化一年來,更證明我們有能力去擁抱所有不同差異的人。
然而,現有的法規也確實還有未竟之處,不論是跨國同婚的限制,甚至是境外面談制度背後所代表的歧視性政策方針,都需要我們再繼續努力改變。
我始終相信,相愛的人都應該享有相同的權利,在大的政策方向改變之前,我們會盡可能在現有的規範底下嘗試,努力實踐「平等」背後真正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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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外籍配偶境外面談、行政流程》
《真愛沒有距離、祝福有情人終成眷屬》
過去一些情況是面談官擔憂「假結婚真賣淫」,所以審查速度本來就慢,甚至面談要2、3次,題庫也非常刁鑽,並非疫情期間的審查速度才慢,而現在面對疫情,相關進度根本是完全停擺。
不論是跟誰結婚,異國婚姻都要需要祝福,有許多越南籍的外籍配偶因疫情「一直卡著」,目前政府採取的是兼顧人道跟彈性的作法,希望政府能夠好好處理;在法律管制能取得平衡的情況下,其他國家也可以比對辦理。
政府未來可以思考與婚姻介紹協會互相配合,並由協會兼顧責任下,讓整個產業正常化,未來也能讓叫好、較有口碑的協會留存,讓彼此可以更好!
「卡到要離婚!」疫情讓外配來台依親面談停擺 越南還有2300對在排隊 https://www.storm.mg/article/3094268
真愛咖哩 Moiz Ali #異國戀情 #祝福每位有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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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在歷經了四個月的冗長結婚流程,終於要畫上句點。說真的,真的很煩很煩,但我
是在越南工作的台幹,所以選擇自辦。以下小小的分享一下我的完整心得,以供後續有要
辦理的人做參考,也不要辦錯,浪費錢與時間。
我們雙方都是沒有婚姻行為的,如果是有再婚的,那就不適合參考我這篇了。
男方(台灣)
1、戶籍謄本
到所屬戶政事務所,辦理*全戶*的戶籍謄本。注意,一定要辦全戶的,且個人記事要寫清
楚。我是辦五份。
費用:NTD 80
時間:三十分鐘
2、單身宣誓書
找民間公證人或法院公證人都可以,只要說明要辦越南結婚用的單身宣誓書,他就會拿表
格給你寫。要帶身分證,印章,還有那份戶籍謄本。(建議可以先打電話到公證人那邊問
清楚要準備什麼資料,我記得有這些)
費用:NTD 500
時間:一小時內
3、單身證明(宣誓書)外交部驗證
到外交部辦公室辦理文件驗證,驗證完外交部會收一份走,我建議是驗證三份就好,等於
最後可以拿到兩份。(驗證太多份浪費錢)
費用:NTD 1,200
時間:兩個工作天
完成以上,基本上男方在台灣辦的部分就告一個段落了。接下來就都是在越南這邊的部分
了。
女方
4、單身證明
回到戶籍地的村委員會(應該是這樣叫),親自申請單身證明。這邊有一個重點,就是女
方這個單身證明會要寫與誰結婚用。台籍老公的國籍一定要寫中國(台灣),這樣才行喔
。我們就是這裡只寫台灣,外務廳退件,只得再跑一次老家。
時間:一小時
費用:VND 15,000
5、女方單身證明翻譯+外務廳認證
將單身證明送各省司法處翻譯成繁體中文。並做正影本相符。(我們給代辦處理)
費用:VND 800,000
時間:約一週(送翻譯加送件,取件,寄回)
6、送交驗證雙方單身證明
雙方一同前往台北駐胡志明辦事處,送交男方與女方的單身證明。
費用:USD 15
時間:五個工作天
7、翻譯+外務廳驗證男方單身證明
經台辦處驗證的單身證明會再給一個公函,此時要把這組資料,現送翻譯成越文,然後外
務廳依據這越譯本認證,然後,再拿這一份外務廳驗證過的去翻譯成正式的越文,這份才
有效
費用: VND 1,100,000
時間:一個禮拜多
8、體檢
這是我老婆老家那邊要求辦結婚的文件(林同省保祿市),可以在指定的醫院,取得心理
狀況報告。我們是在B nh vi n t滵 th n ,美其名檢查,基本上就是買證明,因為醫
院也就是簡單問你父母在做什麼之類的,然後要先給他小費。記得要帶大頭照,貼報告。
費用:VND 1,200,000 +小費 VND 200,000(兩人)
時間:早上檢查,下午取件
10、辦理越南結婚證書
送件給戶籍所屬的司法處,送件可以單方送件,不需兩人。
費用:不知道,實際繳了VND 6,200,000
時間:11 天(規定是20天)
我真的不知道價位,因為送件完11天後我們回老家宴客,因為回去一趟很累(五個小時從
平陽)所以就跟官員說可以提早領嗎?電話中一開始堅持不可以,最後說,好吧,本來是
200萬規費,現在你給我們400萬,今天給你們,結果到了時候,說沒有喔,是總共要620
萬,才可以,當下覺得很賭爛,但還是只能給。這張結婚證書超級貴。
11、翻譯結婚證書+外務廳驗證
將結婚證書送翻譯並送外務廳翻譯成繁體中文
費用:VND 832,000(代辦處理)
時間:約一週
12、懷孕證明
由於老婆有身孕,為了可以提早面談,需至雄王醫院取得懷孕證明。要先在一樓排隊檢查
,就是一般孕婦產檢的流程,只是真的很像菜市場,熱悶,人多。最後結束時候,再到雄
王醫院的五樓辦公室,開立懷孕證明。要送翻譯再到外務廳驗證。之後再送台辦處文件驗
證。
費用:VND 180,000(檢查費加開立證明文件)+翻譯與外務廳驗證VND 350,000+台辦處驗
證 USD 30
時間:一天(懷孕證明),兩週(翻譯加驗證)
13、預約結婚面談
基本上依照他們的預約面談文件表準備,大概就是一些表格填寫,護照,身分證,戶口名
簿,出生證明之類的。準備好前往台辦處,會安排面談時間。
費用:免費
時間:一小時
14、二號司法履歷表
女方需要申請二號司法履歷表,就是良民證,這個需要到省會才可以辦,,其實建議可以
先辦,效期記得是三個月還是六個月,我老婆坐車去大叻辦。
時間:15天(官方說法)有提早收到
費用:VND 200,000
15、面談報到
在面談前一天,需有一方先去台辦處繳交文件,主要就是要把你們的文件先繳,隔天面談
官好問問題。
時間:十分鐘(不加排隊時間)
16、正式結婚面談
要求早上八點報到,但是台辦處說法是他們會自己做隨機序號,所以不是早點到先辦。到
了十點才告訴我們下午兩點再進來。下午也是到了2:40才面談。面談如果通過會在3:00上
輔導課,如果面談太晚,會要你們明天再來上課。
費用:USD 96
時間:一至兩天,取件5天。
17、辦理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與委託書
由於我們沒有要回台灣,所以必須辦委託書給我媽辦戶籍登記。這兩份可以在領結婚證書
那天一起辦,兩人都要到才可領結婚證書,然後再順便辦這兩個文件的驗證。
費用:USD 30 (兩份)
時間:五天(一般件)
18、台灣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與戶籍登記
這我還沒辦,不知道怎麼寫。我會寄順豐快遞回去給家人。
以上,是我這邊大概的流程,基本上,如果有問題,可以都先打電話去台辦處問清楚一點
,依照他們提供的表格準備資料,這樣就沒什麼問題。
在越南結婚真的很煩瑣也很累,但終於要結束了,接下來要在跑的時間就是要到寶貝出生
之後,申請文件之類的。
我覺得越南的累點在我們住的地方與他老家很遠,所以回老家真的很累在路程上。再來就
是重複的翻譯、驗證、翻譯、驗證的過程。但是為了給你心愛的老婆一個合法地位,最後
一切也是值得。
我沒有說台辦處面談問什麼,網路上很多,我們是在這邊左自由戀愛認識,一切問題都不
怕問。台辦處也應該是依照兩人的情況選擇問題問,所以我就不分享這部分了。
最後,祝已辦好的各位幸福,正在辦的加油加油,想要辦的做好心理準備。
謝謝各位,有問題,歡迎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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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ylar (越南打工仔) 看板: Vietnam
標題: Re: [心得] 越南結婚流程心得(自辦)
時間: Thu Nov 8 13:02:30 2018
※ 引述《b5187 (大頭)》之銘言:
前文恕刪
: 18、台灣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與戶籍登記
: 這我還沒辦,不知道怎麼寫。我會寄順豐快遞回去給家人。
我與原po情形類似,幫補充
1. 親自辦理戶籍登記
相關文件全部帶好,台方一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記得要帶新的大頭照,因為要換新的身份證
2. 委託他人登記
需要先在台辦處櫃台親自簽委託書,再由台辦處驗證(要手續費)後才能帶回台灣使用
被委託方需要帶身份證供檢驗,以及委託方的相關文件
另外,面談通過後一個月內,需要完成台灣的戶籍登記,不然會被罰錢(不知道罰多少)
我自己是超過一個月後才辦,但有出示在越南工作相關證明申請免罰
19. 至台辦處申請依親簽證
時間同樣是必須是面談通過後一個月內完成申請
拿著結婚證書正、影本中越文、台方三個月內的戶籍騰本、越方司法2號單、
越方體檢表、越方護照以及越方照片至台辦處申請依親簽證
拿到簽證後,需於三個月內入台
不過,小弟我自己目前也是辦到step 18而已
順帶抱怨一下
個人覺得台辦處整個流程是偏向給相親結婚使用的
因為面談繳的66美金當中,是含面談和申請依親簽證費用的
像我是面談完後,沒有立即要申請依親簽證入台(因為我老婆也懷孕,準備要在越南生)
所以,之後我老婆如果再次申請依親簽證入台,需要再付66美金…orz
雖然66美金不算多大的錢,但總覺得有被坑的感覺就是了…
提供給有意自辦結婚的人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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