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通過
圖文易讀: https://awater.tw/archives/279
行政院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內容中明訂8種跟蹤、騷擾的行為樣態,若犯者攜帶凶器,最重可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而這次的法案制定更參考了美日前例,此法條特別對於保護女性,與防治性別暴力為立法意旨。
符合犯罪事實的八類行為包含:
一、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
二、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三、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四、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五、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過度追求行為;
六、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七、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八、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從立法的涵蓋範圍可以明確知道,這次的法案是明確制定具有違法疑慮的騷擾範疇,依照過去的統計數字,其中受害者高達八成為女性,一旦法案確定後,對於女性的安危與自主權也有更多的保障。
只是很遺憾的是,本應該是值得肯定的法案,卻在網路上引起了不同的聲音。
PTT八卦版上的討論內容中,可以看見許多可怕的留言。
包含立委 王婉諭 所整理出來的
「女權自助餐」
「阿宅追女生都可能被抓去關,慘啊」
「不能要求約會,那只能直接要求打炮了」
「恭喜朝少子化邁進一步」
「難怪生育率倒數第一」
「請你跟我結婚,台女:報警囉」
「台女準備好開吉囉」
「要求約會不行,請問要怎麼結婚」
這些可怕的言論,正巧反映了在我們的同溫層之外,有一群我們無法想像的存在。
在感情的世界裡,彼此從相識相知到相惜,這是需要兩人透過時間逐漸構築默契的,並不是單方面的付出甚至依戀,就能夠有個好結果的。
特別是許多過激的言論與行為,更會容易造成當事人心裡極大的負擔,每日出入更是提心吊膽,都擔心是不是隨時有人尾隨其後,甚至不斷的出沒在附近,更是會令人心生畏懼。
況且,這種情況雖然多數發生在女性身上,但並不代表男性就完全沒事,我自己也曾遇過瘋狂粉絲,在直播上認識我之後,開始想盡辦法出沒在我的生活圈當中,那對我真的也是極大的負擔。
我很樂見這樣的法案成為保護我們的後盾,更希望身旁的人仔細觀察,如果你身邊出現會講上方言論的那些人。
請遠離他。
IG : Awater0911
專屬社團 - 鬼才阿水Awater的東吳水軍社團
「浪Live」4791472 / 鬼才阿水Awater (四月休播一個月)
跟蹤騷擾防治法法條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分別到衛環及內政委員會,針對 #守護孕婦政策、民眾關注 #跟蹤騷擾防治法進度,向衛福部長、內政部長進行質詢。
📣#守護孕婦政策明年可望上路 #請衛福部研議擴大人工生殖補助政策
上個會期在預算審查時,我提案爭取增加孕婦產檢次數、產檢補助及超音波項目,向陳時中部長詢問目前辦理進度?能否盡快上路,守護全國辛苦的懷孕婦女?🙆♀️
很高興聽到衛福部正面回應,部長表示預定明年正式上路,產檢次數將由10次增加到12~14次、超音波檢查增加1次、貧血檢查與妊娠糖尿病篩檢也都將納入補助,目前正積極向行政院爭取6億元預算中💰
臺灣面臨少子女化嚴重危機,現代人晚婚也晚生,我建議部長也許可以參考日本經驗,提高不孕症婦女的人工生殖補助,並且擴大補助適用對象。以日本為例,2016年試管嬰兒新生人數達到5萬4千多人,佔總新生人口5.5%,對於提升生育率有顯著的效果。
陳時中部長表示為了解決少子女化問題, #願意針對擴大人工生殖補助進行研議,我會持續關注後續研議進度,希望透過政府的政策協力,減輕有懷孕需求民眾的經濟負擔及心理壓力,也讓國家能多一點生力軍!👼
📣#跟蹤騷擾防制法何時能夠立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上一屆就有提出,卻因為各部會意見難以整合、與民間期待有落差,最後未能完成立法。
據警政署110受理報案系統統計,以跟蹤、騷擾、糾纏等作為關鍵字過濾,每年高達7600多件,雖然勉強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但受限於法條文字,有許多案件根本無法適用,尤其社維法僅裁罰3千元,毫無嚇阻力‼️
我請內政部、法務部及衛福部務必尋求共識,並多多與社會各界理性溝通,期望本會期能將行政院版本送進立法院審議,將跟蹤、騷擾等糾纏行為盡快立法規範,同時即時、及早介入,作為預防,保護民眾人身安全🔑
跟蹤騷擾防治法法條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被跟蹤或被騷擾」對許多受害者而言,是個幾乎看不見終點的折磨。
幾日前,新聞報導一位在台北101工作的櫃姐,遭陌生男子每天跟蹤盯哨,造成她內心莫大的恐懼,連休息時間都只能躲進廁所裡,深怕男子突如其來的攻擊。
高雄地區在15日也發生一起女大生被強拉下車的案件,當時女大生正獨自騎車回家,一名男子沿路尾隨,最後在停等紅燈時,男子竟然一把抓住女大生衣服想進一步認識。
根據調查或比較法上的研究,許多重大殺人和傷害事件發生前,被害人都遭到長時間跟蹤、盯哨或其他糾纏行為,即使被害人以各種方式拒絕和閃躲,仍無法使加害人退散。就算沒有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光是跟蹤的行為,就足以讓被害人承受莫大的心理壓力。
這些跟蹤事件都不是個案。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16~24歲女性每8位就有1位曾被跟蹤騷擾過。而隨著科技進步,科技跟蹤、社群軟體的騷擾行為也層出不窮。
立法院最近舉辦「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相關法制立法」公聽會,討論跟蹤騷擾行為防制的修法方向。許多委員也提出不同版本的跟騷法。
我查閱了內政部提出的「糾纏犯罪防制法草案」,跟蹤騷擾行為被定義成「需要經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調查成立性騷擾行為,一年內再次、反覆,或持續對同一特定對象實施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這樣的制定將跟蹤騷擾與性騷擾劃上等號,完全無助於解決實務上正在發生的困境,且無法達到及時預防犯罪的效果。民團甚至形容新版草案是越弄越倒退,難以保護被害人。
民間團體認為『跟蹤騷擾行為』最重要的關鍵在於『公權力事前給予即時幫助』,預防性干預絕對重於事後刑法制裁。
我贊成王婉諭委員在公聽會上發表的看法,跟蹤騷擾行為並不等同於性騷擾行為!若是依照內政部的版本,前面所舉的案例可能都將因為不構成性平三法的性騷擾,而沒有跟騷法的適用。甚至也無法保護到先前因跟蹤騷擾行為衍生的殺傷事件被害人。
以美國法為例,在1980年代發生多起糾纏行為後遭到加害者謀殺的社會矚目案件,在1990年代開始,加州也制定了全美第一部的反騷擾法。迄今,不論是加州法、各州法、聯邦法關於反騷擾法的規定,仍不以性騷擾的構成為要件為前題。鄰近我們的日本也在2000年訂定了《纏擾行為防制法》,其態樣也不當然受限於性騷擾的定義。
我很希望政府趕緊跟進,不應該繼續漠視這個議題。如果要建構更完善社會安全網,在法律的層次上,至少在立法上、在法條上要補得足、要跟得上其他國家已經累積的經驗,提出真正能預防犯罪並有效保護被害人的跟騷法案!
如果撇開法律層面的制定,我想說的是,我們社會真正需要的是「學習平等的心」,不強迫他人成為自己生命中的一環。如同料理一樣,絲瓜的口感讓許多人不喜歡,但是絲瓜仍有許多不同的出路,它可以選擇跟鹹蛋一起搭配成為金沙絲瓜;也可以選擇蛤利,一起成為蛤利絲瓜。道路的選擇有非常多條,無論如何就是不要去強迫食材跟自己合體。
每當矚目的社會事件發生後,跟騷法案又會再次浮出檯面,我們社會能有怎麼樣的改變與推進,值得持續關注。
跟蹤騷擾防治法法條 在 跟蹤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語音法條| 導讀|背誦|國家考試 的推薦與評價
全國法規資料庫( 跟蹤騷擾防治法 施行細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213版本:(民國111 年03 月18 日)【沿革】1. ... <看更多>
跟蹤騷擾防治法法條 在 台灣法律人- 【法學論著:跟蹤騷擾防制法評析 的推薦與評價
更因爲長期以來,跟蹤騷擾行為總被認為是違法性較輕微、暴力犯罪的前階段行為,在本法制定之前,只有零星的處罰規定散落在社會秩序維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