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是經典,很容易讀,又很觸動。1959 年底,一個白人記者 John Howard Griffin,想知道黑人實際的生活是怎樣的,用藥物跟紫外線照射,以及補色劑,讓自己膚色變黑,並在美國南方旅行一個半月。
報導出來後,他被種族平等者盛讚,但被種族主義者發出死亡威脅。
這段雖然短短的,但很震撼到我。裡頭講的伊斯特,是一個美國南方的白人報社老闆,但他是支持種族平等的。
剛創業的時候,做生意嘛,就是用很政治正確的方式,不違背自己的原則,兩邊討好,報導事實,但不要碰觸敏感議題。
不過做了一陣子之後,伊斯特覺得這樣不夠好,應該用自己的社會影響力,去做一些正確的事情,於是他開始調整報導方向,會去揭露許多美國南方,實際上違憲的許多法令,甚至判例。
報導上,也更符合道德良心,並開始報導那些南方白人不願意看到的真相。
然後,他的報社就被白人為主的社群,騷擾、威脅,失去訂戶、失去廣告。
我們之前聊到俄羅斯,其實文化是會循環的,而且往往強勢回歸。就像推翻了沙皇,卻跑出了列寧與史達林。推翻了地主階層,卻養肥了共產黨員階層。
共產主義非常好聽,革命非常劇烈,但今天的俄羅斯,普丁依然有著沙皇的影子。
同樣的,1959 年的美國,白人至上主義,用各種手段,讓呼籲族群平等的聲音消失。但 2021 年的美國,自認進步的媒體與科技巨頭,也直接讓川普的聲音消失。
美國到了今天,還是沒有找到一個調和不同聲音與立場的好方法。擁有權力者,依然持續的在打壓不同意見者,讓他們在檯面上不被看見。
每個國家,都會有他自己的困境。表面上看好像改變很大,但底層那種陰暗的主旋律,是很難改變的。
就如今天的中國,還是有個皇帝,還是有文字獄。
- 像我一樣黑:一位化身黑人的白人作家,揭露種族偏見的勇敢之旅
https://bit.ly/3a5kUZR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陳其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催生反跟追騷擾專法,保障女性安全! 今日初審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修法,往後將對濫打110報案專線、且勸阻不聽者開罰,保障民眾權益。 另《社會秩序維護法》當初是取代戒嚴時期《違警罰法》,其中有許多條文有違憲之虞,因此我們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應於6個月內通盤檢討修正,並將修正草案函請本...
跟騷法違憲 在 皮筋兒 Journe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女權主義」這個是被妖魔化,是父權仇女者顛倒名詞說法,來汙名化女性主義,講成女權主義,是來自中國用語。
真正的名詞是「女性主義」,在台灣是以兩性平權的概念為出發點,在父權底下主張平權推女性主義,目的是為了達到兩性平權。
後來因為出現第三性,才把兩性平權改稱性別平權。
當初女性主義有提出一個主張,在父權社會裡有一種「父權紅利」,這個本質上是一種壓迫,雖然女性在父權文化下享受女性得到的好處,但女性不會因為得到這個好處紅利,就能抬高地位,對女性整體來說也不會提升地位,只是在上位者對低一點的女性身分的施捨,若真正達到兩性平權的話,這些是女性主義者認為不需要的。
稱我女權自助餐的人,要不要先搞清楚這些定義?
說女權自助餐的人就會罵女生不當兵,搞清楚男生要當兵這件事情不是性別造成的,是中華民國制定兵役法時就寫了當兵是役男的事情,是法令的關係,不是全體女性的問題,制定ROC兵役法的也是男性制定的,後來釋憲後兵役法違憲,憲法只說國民有當兵義務。
別的國家沒有一定要這樣設立,因此不要拿當初的制度嘴女生不當兵,現在明明就已經有女兵了。
說你柯粉討厭我可以道歉,但你人格表現的確讓我不舒服,這也是事實。
我的主張是人權不分性別。
男性也同樣有父權社會上的逼迫,要像個男人,那氣質不夠男性的也會成為弱勢,也是受害者。
男性要陽剛、要不能落淚等等也是種壓迫。
人類社會對人權議題是與時俱進,需要思想碰撞才能推進一些。
身體自主權就是其中一種,侵犯或僭越他人的人權,即便沒有提告或者不起訴,也不代表沒有。
法律是有極限的,因為法律制定在最低限度能使每個人都能遵守的範圍,是作為行為指引,而不是有這個法律就能讓人自動變好。
有性騷擾法律不代表加害者就會改過遷善,還是需要自覺反省才能。性騷擾法要保護的也不限女性,男性也會遇到非自己意願的性騷擾。
整體社會因為有對話跟思考才能進步,應該不分性別一起來努力才是。
我不是你的敵人,但你一直來嘴我,我也無可避免要打你臉,真不好意思 (•͈⌔•͈⑅)
跟騷法違憲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3日我在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次長,先是延續19日跟騷專法公聽會的議題要求內政部廣納民間意見,並且,也要求內政部 #對違憲的勤務編排制度,#一定要做好修法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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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內政委員會跟蹤騷擾專法公聽會,婦女團體對內政部版「糾纏犯罪防治法」能否達到快速有效防治,均表疑慮,雖然當時內政部徐國勇部長承諾把這些聲音帶到行政院院會討論,但公聽會上各抒己見算蜻蜓點水,還有待政府仔細的蒐集各方意見,我要求次長代部長承諾,內政部將針對跟騷專法立法問題,邀集各界召開公聽會。近來各種性別事件在民眾報警時,警察屢被質疑吃案,但其實這些業務與其他法院、衛生、教育...等機關息息相關,警察難以獨自處理,我也要求跟騷專法立法以前,內政部應該利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內的資訊高手,以線上軟體建置平台讓其他專責機關即時提供諮詢,當作員警受理報案的堅實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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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害健康的警察勤務編排制度方面,108年11月大法官就作出釋字第785號解釋宣告違憲要求有關機關修法,然而警政署三度跳針,在108年6月回應本院李彥秀前委員關於員警勤務臨時提案、108年11月釋憲公布以及109年11月本席詢問修法準備進度,都是用108年2月警政署作的一個解釋函,告訴外界警察勤務編排制度已經不會有侵害健康權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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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三度跳針、以不變應萬變的作法,次長當場還推給銓敘部,說釋憲修法負責的機關是銓敘部。我真的很擔心,政府對於不同種類的執法人員,警察、消防、移民、海巡、空勤等面對不同的勤務班表和職業病、職業健康風險,#真的有掌握嗎?有把大法官的違憲宣告當作一回事嗎?我要求內政部 #絕不能被動等待其他機關,#一定要依照機關業務特性超前部署,#盤點職業風險以因應修法!
跟騷法違憲 在 陳其邁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催生反跟追騷擾專法,保障女性安全!
今日初審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修法,往後將對濫打110報案專線、且勸阻不聽者開罰,保障民眾權益。
另《社會秩序維護法》當初是取代戒嚴時期《違警罰法》,其中有許多條文有違憲之虞,因此我們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應於6個月內通盤檢討修正,並將修正草案函請本院審議。
而原訂修改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跟追條款」,因社維法既違憲又簡略,我強烈建議需應訂反跟追騷擾專法,才可確實保障民眾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