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的台北街頭】#算一算有幾種車輛 #中山北路 #1961年
街上騎單車載著小孩的女子
和人力車一起起步
好像少了什麼
原來是斑馬線
圖說:台北市中山北路交通狀況
來源:聯合報
日期:1961/11/19
作者:陳明輝
歷史新聞
【1961-11-20/聯合報/03版】
中山北路車禍能防止嗎?
訪北市交通警察隊張海軒隊長
【本報記者】北市中山北路日來連傳車禍,許多人的腦中便會發生一個問題,為什麼中山北路的車禍特別多?有沒有辦法防止或減少這種車禍的發生?
為此記者特別前往走訪控制著台北市動脈的交通警察隊隊長張海軒,希望從他那裡去瞭解這些問題的癥結,並詢以如何謀求解決的途徑。
據張隊長說,近年來中山北路車禍特別多的原因甚多,原因便是中山北路的交通流量增加了,每天上午及下午上下班之際車輛往來穿梭不停的行駛,交通稍受阻礙便可立即看到馬路兩端的車輛排成了一列很長的長龍,一片按喇叭的聲響,使中山北路呈現著一片混亂癱瘓的景象。
根據資料,中山北路的交通的流量是台北市全市,也是全省最大的,軍車,計程車,交通車,卡車,轎車,公共汽車,公路車,三輪貨車的行駛,均以此為吐納的主要幹道,交通警察隊為了要維持這條道路的安全曾經出動大批的交通警察人員,在每個轉彎及十字路口設崗,維持交通秩序,並配合憲兵共同防範,可是這樣依然未能收到很大的效果。於是,交通隊長張海軒經過研究觀察,又再發現了其他導致車禍的弊病。應減少安全島的缺口「交通工程的改善是非常重要的」!張隊長說,「中山北路安全島的缺口太多便是一個最嚴重的問題,路人,單車,三輪車橫越馬路均漫無秩序,或先或後,不按規則,雖有斑馬線,但由於缺口太多行人多不依循行走,警方也無法全面顧到,因此斑馬線形同虛設,路人不依循它,車輛不注意它。
因此張隊長認為應封閉安全島的缺口,迫使路人循一定缺口的斑馬線而過馬路,這樣交通便易於管理了。張隊長說,曾經向工務局請求予以封閉安全島的缺口,但工務局目前尚無這一批經費,工程無法進行,必須待經費有了著落始能動工。
為了迅速收到減少車禍的效果,交通隊已於本月十日開始,在安全島若干不適行人的缺口處擺下「靜默樁」,禁止行人從此穿越馬路,並且加漆道路上的斑馬線,在斑馬線的兩端派有交通警察人員執行指導路人橫過,慢慢讓市民養成習慣,假以時日,大家對斑馬線有了「信心」,便自動的沿斑馬線橫過馬路了。
張隊長又說,為了要使車輛知道斑馬線的設立,將準備在每一條斑馬線的兩端五十公尺設一標誌,指示車輛慢行,另外再附設一個木牌,使外縣市駛來的車輛知道前有斑馬線而警覺,不致因不諳馬路情況而闖禍。
目前有一個最重要的關鍵尚鮮為外界所知道,自從有斑馬線設立以來,法令規章上並沒有一條法令或條例明確的指示車輛在斑馬線上闖禍應該得到什麼懲罰或罪名,一旦這種禍事發生,警方祇能引用行政執行法上的:「應作為而不作為」的條例處理。張隊長說,這便是一使局外人難以置信的一件事。
在交通工程的改善方面,還有一點提出已久尚未見有人討論或計劃的,便是安全島的縮小工程,該項工程是非常浩大的,什麼是安全島縮小工程?張隊長解釋說,在一般標準的都市中,一條四線道的馬路,路面寬度應該在十四公尺,可是中山北路卻祇有十二公尺,車輛往往因超速相碰而無餘地閃避轉圜,以致經常發生車輛車身相磨擦的車禍。駕駛者獎懲宜嚴格除了以上所說的種種原因外,張隊長認為車禍發生最主要的原因仍然在駕車者不遵守交通規則行駛、停放,他們只顧一己的便利,而忽略了全體大眾的安全,這是很不當的。
這種例子最常而易見的便是計程汽車的司機,最近兩年,計程汽車應運而生,形成台北市最主要的車輛流量,由於大批的需要司機,一般駕駛學校便「粗製濫造」,畢業後,再經過一次沿襲老套的考試,司機便告大批「供應」,以應計程車行的急需。
這些速成司機到了車行,車行老板祇求賺錢,不計司機之素質,於是提成取酬的促使,司機工作時間加長,工作精神不濟,再加以急著趕生意而超速搶道行駛。
因此交通隊長想出了一個對付計程車的辦法,他說,當局不妨每年訂一個日期,對一年來沒有發生過意外的司機,普遍給以榮譽獎章,懸掛在車上,增高顧客對該公司車輛的安全感,反之,警方對於肇禍計程車,則在車身上漆上顯著的標誌,讓這部車駛出時不再吸引顧客,間接影響到該車所屬公司的營業收入。這種做法或可收一時之效。因為車行老板們一向認為,計程車出事,損失有保險公司負責,刑責則由駕車者負,對於司機的選擇與約束夙少過問的。藐視法令「在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任何一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法令,是不容許有人例外而享有特權的!」張隊長在談完計程汽車的肇禍原因後又提到有車階級對法令的藐視,而使警方在執法上發生困難的事。
他說:交通隊經常會遭遇到許多執法上的困難,有些屬於某些非警力範圍內的單位車輛,在車輛出事或違反交通規則之後竟斥責交通警員的調查或干涉,致使執行維持交通秩序的警員非常為難。
此外還有一些略有社會地位的駕車者,往往假恃其財勢而與交通警員作對,交通隊長舉出最近發生的一件事為例說,前數天,交通警員辦理一個某工廠廠長太太所乘的自用三輪車交通案時,這位太太竟侮辱警員說:「像你們這些穿制服的傢伙,我們不知養了多少!」
中山北路的四線道,按照規定快車道上是不准停車上下乘客的,而且規定大型車走邊線,小型車走內線,可是有許多屬於某些機關的交通車經常違反這規定,交通警員干涉,他們又大肆咆哮,吵鬧不已。這些司機簡直是太忽視整個全體的安全了,但是他們卻依然持有駕駛及行車執照,真叫人費解?
張隊長最後說到司機的素養,他說作為一個標準的司機,必須要具備如下五個要件:(一)必須有健全的體格。(二)接受三個月完整駕駛學校的訓練。(三)嚴格的考試制度。(四)具有道德觀念。(五)生活正常,精神充沛。
張隊長說:「假如每一個司機能夠具備如上述的五個要件,我相信車禍的發生當可減少,即使發生,那也只能歸咎到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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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臉中時系列第五篇,中時謝記者昨天又出了一篇意味不明但對機車路權不友善的文,按照慣例來跟大家分段解析。
1. 報導:「聯絡頭份竹南間重要幹道清寧路橋,從去年12月試辦開放機車行駛後,近日有民眾分別向縣議員廖秀紅、鄭聚然陳情,指稱陸橋外側車道汽機車混在一起行駛,陸橋兩端剛好都有路口紅綠燈,經常發生右轉汽車與直行機車爭道問題,衍生安全疑慮,縣議員已洽詢業管單位,以維護民眾往來安全。」
事實:外側車道為混合車道,汽機車本來就混行,只要沒有機車專用道的路全部都是這樣,講安全疑慮有事嗎?但這次比較好了,直接具名講出國民黨兩位議員,比起之前都憑空指控好多了。
然後右轉汽車跟直行機車,只要遵守交通規範並保持安全車距都能安全無虞,危險的是不安全的駕駛行為,並非混合車道。請問兩位議員洽詢業管單位後得到什麼回應?為何不願寫出來?是不是就想把橋上改回禁行機車?
2. 報導:「據悉,清寧陸橋是為橫跨台鐵軌道所建,分別聯結頭份市中央路及竹南環市路等2條重要幹道,過去以安全為由禁止機車通行,所以往來機車都由平面地下道通過台鐵軌道,許多民眾多年來已經習慣這條通行車道,尤其年紀較長的長輩騎機車通行,有較安全的路徑保護。」
事實:過去以安全為由禁止機車通行,但我會勘時問公總依據到底是什麼,公總也講不出所以然,這不就單純『憑感覺』覺得危險而禁止?也正是因為這樣,當初會勘才能順利開放一個車道。
接著,說橋上汽機車混行不安全,地下道有較安全的路徑保護,實在錯的離譜,橋上有兩個車道,地下道僅有一個混行車道,若要說混行危險,地下道其實才危險。
3. 報導:「去年間,有苗栗縣民代以還機車路權為名,要求開放清寧路橋給機車行駛,公路總局於是從去年12月試辦開放機車行駛陸橋,3個月後正式開通至今。
近日,苗栗縣議員廖秀紅、鄭聚然先後接獲民眾陳情反映,表示清寧陸橋兩端路口都有紅綠燈,陸橋外側車道汽機車同行,遇到路口綠燈通行時,直行機車與右轉汽車經常互相爭道,堵在路口,險些釀成車禍,希望有關機關能予改善。」
事實:第一句的苗栗縣民代就是我,謝大記者寫到第六篇了,還是死都不提到底在針對誰,前幾個案子都是我和光軒、煥強共同處理的,但清寧陸橋時三個辦公室還沒有聯合機制,謝大記者不曉得是故意不提還是不清楚。
接著,直行機車與右轉汽車經常互相爭道的問題,其實是內線禁行機車造成,就是因為內線不能走,機車只能走外側車道,而這情況在所有外側為混合車道的路都會遇到,建議兩位議員若要改善此狀況,一起來和我支持取消禁行機車,但大概平行世界中才會發生。
4 報導:「另有民眾反映,清寧陸橋路肩不夠寬,加上路肩設有排水孔,路面不平,機車不敢太靠邊行駛,就是擔心壓到不平處失控摔倒,如果機車行駛外側車道,又擔心與汽車爭道,行車有壓力,還不如當初全部限定機車由平面道行駛就好,也造成部分長輩不敢由陸橋行駛,寧可由平面道通過較安全。」
事實:這是在說因為路肩不夠寬不好騎所以不敢騎嗎?哈囉,路肩本來就不能騎喔,還扯什麼水溝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及機車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而「路面邊線」外側就是路肩,依規定不得行車。
「還不如當初全部限定機車由平面道行駛就好」這句也是奇怪,騎不慣橋上的人,那就依原本習慣騎地下道,地下道又沒有改變,到底為何要去管橋上?照這邏輯來看,不就長輩們也好希望能騎橋上但目前覺得右轉車不安全,那就建議取消內側禁行機車吧,同時中央路永貞路口就能直接左轉了,當初沒有一次到位就是公總比較保守,這種『車種分流』才安全的觀念,只能繼續努力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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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門質詢】#阿彬小騎士為機車族發聲
❗️機車族的權利不能不顧❗️
台灣機車族數量龐大是不爭的事實,更是大多數民眾主要的交通工具,但阿彬認為👉🏻小騎士們行車的安全環境與路權模糊不清👈🏻,所以特別在交通部門質詢時提出如何改善機車族的行駛環境與路權,讓每位機車族都有個安全又安心的行駛環境是政府必需要去努力的。
1️⃣ 💡道路標線成為隱形殺手💡
下雨天騎機車時最害怕在標線上打滑,造成犁田或與他人的連環車禍,依照目前規定道路標線防滑係數為45BPN,而交通部已逐漸在其他縣市試辦提高防滑係數至65BPN,非市區道路50~65BPN,阿彬提出應儘快整合其他縣市辦理效果的結論做為參考依據,並 #儘速檢討改善全高雄市的道路標線防滑係數,選擇一個適合又不會打滑的防滑系數標線,來防止打滑事故發生,才能讓鐵包肉的汽車族與肉包鐵的機車族都有個安心又安全的行車環境。
2️⃣ 💡捍衛小騎士的平等路權💡
阿彬提出機車行駛人大多行駛在最外側車道,常發生與公車、計程車爭道,或被路邊臨停和違規車輛還有不當設置的機車、汽車停車格擋住車道,以上狀況都造成小騎士的行車安全與行駛權利。
車道有分為快慢車道與混合車道等,若未標示禁行機車,代表部分車道可供汽車與機車共同使用,#機車並非都只能使用一個外側車道,一般人總認為機車需行駛在最外車道,造成機車族路權大大縮減,所以阿彬建議應加強宣導汽、機車駕駛人辨別車道行駛權利和正確行駛觀念與道路車輛行駛標示,落實平等路權,保障汽車與機車駕駛人的安全行車權利。
3️⃣💡路面邊線&快慢車道分隔線,不易辨識💡
車道上最常看到的標線為白色實線,白色實線又分為兩種,一種是 #路面邊線的寬度為15公分,代表白線外屬於路肩,不可行駛;另一種是 #快慢車道分隔線寬度為10公分,代表白線外可以行駛。
但是‼️當我們行駛在道路上,白線寬度僅差5公分,駕駛人難以一眼辨別白線意義,且有些道路的路肩空間大到足以讓人違停汽車,自然車道的空間減少許多,也連帶騎士的行駛空間變小,阿彬 #建議路面邊線與車道分隔線的辨識度與小騎士的行駛空間應通盤檢討改善,應選擇一個騎士較容易一眼辨出的標線,才不會使騎士分辨錯誤而騎在路肩發生事故。
#阿彬小騎士守護平等路權 #遵守交通守護你我他
#第三屆第三次定期大會 #交通部門業務質詢
路面邊線停車規定 在 請問道路白色邊線(15㎝寬)內側可停車嗎?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再去找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裡面第149條有提到: (三)白實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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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地方,雙向車道
左邊兩側都是15cm路面邊線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5cm白線外側是可以停車的
但是好像查不到什麼法規
有寫說
汽車需停於距離路面邊線多遠處?
停到白線內應該是明顯違規
但是靠右的話需距離15cm白線多遠
才是合法?
另外
假如合法停於15cm白線外
若還是造成車禍
是否會有肇事責任?
或是0%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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