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網友說
民法不是規定口頭也可以成立合約?
為什麼鍾明軒這個事情沒有成立合約?
嗯這個要看情況而定,
像日常生活中的交易,
比如到7-11買東西,
你拿了飲料結帳,店員幫你掃描一下,
連「講話」都不用,就成立買賣合約了,
這個買賣合約的必要的點,
什麼物品?多少錢?都很特定,
你要買的就是你拿的物品,價錢也很明確,
那當然可以成立合約。
可是商業合作案件,就不是這樣,
一般都會有書面合約,
如果沒有,一旦有糾紛,
上法院的話,主張合約成立的人,
就要證明「合約關係存在」,
法院也會針對「雙方對於必要之點有沒有達成共識」
作審查,通常是會比較嚴格審查的,
那主張合約成立的人,就會比較辛苦。
以配音這種事情來說,
通常會約定這些事情:
1.勞務提供方式,
配音員怎麼提供勞務?
什麼時候完成工作?
電影公司怎麼審查、驗收?
都需要明確規定。
每個人聲線不一樣,
正式錄之前通常會有試錄音,
看看你是不是適合這個角色,
就算通過了,公司決定就是你了,
那你提供的服務是否ok?
也是公司要確認的。
2. 報酬多少?怎麼給錢?
如果試了很多次,公司還不滿意,
那就有換人的可能,
碰到這種情況時,
你前面提供了服務,報酬要怎麼算?
也是要規定清楚的。
3.著作財產權歸誰?
影音作品一定會約定這個,
說你的配音結果屬於電影公司,
以後他們怎麼賣電影,跟你沒關係,
不然以後發生糾紛,電影公司會很麻煩。
4.配音員要不要配合宣傳?
如果找網紅(素人配音員)合作,
通常是看上對方人氣,
那就會要求網紅要配合宣傳活動,
那宣傳活動要配合幾場?車馬費怎麼算?
也要約定清楚。
5.保密協議,
電影宣傳是一系列行銷活動,
是一個團隊活動,
在什麼時候要做什麼事情,
有它的步調,
那公司就不會希望在他們沒預期的情況下,
被網紅洩露出去,
所以會有保密協議的約定。
以上是配音員工作通常會碰到的,
1-3點我認為是必要的點,
這不是公司說要不要來配音,你說好,
就有辦法成立合約的。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歡迎收看范琪斐的寰宇漫遊,今天的琪斐大放送我們要來談談,美國政壇熱騰騰的大醜聞,也就是川普.....的對手,拜登,的兒子,據傳不只通俄、通烏還親中,哇!他人緣是不是太好了一點?這個醜聞到底有沒有事實根據?會成為左右美國大選的關鍵嗎? 大家好,我是范琪斐。在上星期就有很多川粉,來提醒我們有這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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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這篇文章,順便聊兩件個人經驗。
作者提到行銷預算的錢拿來辦新書發表會,其實我在出書之前對新書發表會是有想像的,以為會有人(出版社或書店)拿講師費給你到處去演講賣書,天啊有得賣書還有得賺演講費,怎麼有這麼好的事情!
結果在我出版《臺灣史上最有梗的臺灣史》時,出版社並沒有主動洽談什麼全臺巡迴發表會,當時我是有點失望的,以為出版社並不看重這本書——事實上出版社是相當重視的,否則就不會首刷就印五千本了——好在我本來就經營粉絲團了,還算小有名氣,不久後便陸續有書店來信邀約辦新書發表會,我回信詢問詳細時間地點以及講師費、車馬費怎麼算,大多書店都說:新書發表會沒有這些酬勞啊。
燈愣!原來辦新書發表會沒有酬勞可拿?但是為了過過舉辦新書發表會的癮頭,還是接了。幾場新書發表會辦下來,雖然過程很成功沒錯,不過假設一場來了五十人,其中大概三分之一是早就買了書的,三分之一是純粹來聽演講的,剩下三分之一才會當場在該店買書,也就是大約十五六人買書;一本書假設是300元的話,每賣一本書作者抽一成,也就是作者講了兩小時才增加收入(版稅)四五百元,是啦是還比最低薪資高了,但是扣除自掏腰包的來回高鐵,作者根本都倒貼。但是要慘淡經營的小書店負責高昂的交通費,還不如請他們付公定價講師費還仁慈一點。
當然,也有一些書店是願意提供作者出馬費的,花蓮政大書店甚至提供自己乾淨寬敞的民宿房間讓我們全家住,這些店家都讓我感念在心,因為我知道辦了新書發表會,對經營者來說也沒多賺了幾塊錢,完全是雙方互相倒貼幫忙。
所以我再也不責怪為什麼出版社沒有主動幫我辦新書發表會了,事實上新書發表會根本可以說是書店和作者「雙虧」的活動。
去年《藏書之家:我與我爸有時還有我媽》出版後,出版社說辦新書發表會的話,出版社這邊能提供一點講師費,我聽了差點膝蓋一軟,出版業已經這麼苟延殘喘了,居然還佛心倒貼給作者。說實在話我實在有點不想收的(該不會出版社也在期待我把錢退回來吧),但是不收的話豈非變成我自己出錢到處演講給人聽?最後還是扭扭捏捏尷尷尬尬地收了出版社準備的演講費與交通費。
有了好幾次辦新書發表會的成(ㄏㄨㄚ)功(ㄑㄧㄢˊ)經驗後,我不禁懷疑:這種大家都賠錢,只有高鐵公司賺錢的蠢活動,到底是誰發明的?後來才聽說,在沒有網路的時代,要成名只能靠報紙雜誌;辦新書發表會的目的,就是搞個公開活動出來,讓記者可以到場採訪,便可以登在報紙上,全台灣人包括歷任總統在內才能看報紙才有機會知道有某某書出版了。原來如此啊,這麼一點就通了,那個時代確實是得這樣。
不過當今大家都在比網路聲量了,真的會訂報紙的人家也沒剩多少,新書發表會辦得再盛大,除非作者突然裸奔否則也上不了報紙了吧。但是講到網路聲量,在這篇文章裡也提到這一兩年令人鼻酸的一點:臉書粉絲團的自然觸及率降低了,而且聽說就算花錢買廣告也沒有增加多少觸及,這招養套殺真的是絕啊。
前年我在粉絲團發文,大概是隨便一篇文都能有破萬觸及者,但是在前年的夏天後便一路走下坡,整個粉絲團的按讚訂閱人數明明上升,文章卻越來越難送到讀者螢幕上,現在每篇文章的觸及者大約只有前年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一。更詭異的是,現在連我爸媽都看不到「活水來冊房」的新文章了,反而是登出後還看得到比較多些。
臉書就這樣種種新設限,原本作者或出版社、書店的粉絲團是很好用的免費廣告工具,這兩年也玩不起來了。
我個人是還好,橫豎當年開粉絲團,從0粉絲開始經營起,本來就是為了分享藏書結交書友,又不靠這個吃飯。但是專職寫作者、出版社與書店的情形真的很嚴峻啊,勸大家還是多多進實體書店買書唄。
#文長慎入
出版業去年這麼慘,我自己的觀察主因與網路書店銷售比例上升,以及臉書調降粉絲頁的自然觸及率有關。
一般產業的行銷費用大概佔了總成本的三成,出版業則遠低於這個比例。原因很多,但銷售平台抽取的費用高應該是主因。電子商務一般來說,除非像線上課程,平台方也涉及內容的製作,不然抽成都在10%左右。
網路書店抽成遠高於10%,和實體書店的抽成比例差不多。不管什麼商品,實體空間的抽成比例高於網路銷售平台是正常的,畢竟還有空間營運的成本。但是像紙本書的銷售這樣,電商抽的和實體店面一樣高,就非常特別了。
當然,網路書店也提供出版社較一般電子商務多的服務。例如會比照實體書店安排報品,讓網路書店的採購有機會認識商品。但是在平台露出資源(例如首頁或分頁banner)有限的狀況下,報品經常徒具形式。但硬生生比其他電商高的抽成卻是再也回不來了。
當網路書店在整體書市的銷售比例逐漸上升的同時(例如2018的1-10月已經達到44%,較2017年全年的37%上升非常多),網路書店的高抽成勢必壓縮出版業的預算分配。在無法壓縮給作者的版稅、設計費用與印刷費用的狀況下,剩下能節省的只有人事成本與行銷預算。
我自己觀察到,去年許多出版社都在縮減人力。甚至在某些出版集團裡,部分品牌人去樓空,而由集團由較少人力統一經營的現象也不令人意外。
至於行銷預算,出版業過往的想法是,反正有許多免費的行銷資源,例如作者的網路聲量、社會網絡,或是媒體的免費曝光(例如文學與生活雜誌)所以不用下太多行銷預算,效果就會不錯。所以挑選作者要挑選有網路聲量的,挑選昨品要挑選能上雜誌被報導的。
因此,行銷預算的錢經常放在兩個地方,一、讓有人氣的作者能夠開心,所以要辦新書發表會,最好能巡迴北中南東,讓作者覺得自己被重視。即使實體活動帶來的賣量其實非常少。
二、如何炒熱話題,讓書本有機會被報導、被談論,甚至得獎。但是書評的平台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口味,當各種獎項的評審都是同一批人或同一世代的時候,其實不利於市場品項的多樣化。類型的近親繁殖,只會讓主流品味之外的消費者流失。文化多樣性,在這些平台裡,從來不是首要考量。
所以,除了以上兩種行銷方式,可能需要成本之外,免費的行銷資源就成為行銷重點。而其中近幾年堪稱出版業救星的就是臉書粉絲頁。所以一本書,可以有作品粉絲頁、作者粉絲頁、出版社粉絲頁......加上各種奇怪的名目,只要粉絲頁自然觸及率高,目標客群也差不多都會看到。
臉書去年一年多次調整粉絲頁的觸及計算。粉絲頁的貼文,連本來的粉絲都看不到,更不用說其他人。而以往,只要下一點廣告費用,就會有很大的效益。現在,預算下得不夠多,不如不要下。這使得高度依賴粉絲頁行銷的出版產業,真正的進入到行銷寒冬。
你問我怎麼辦,特別是行銷資源更為稀缺的中小型出版社,該如何存活。這又是另一個很大的議題,這裡就不多談了。但我觀察關鍵的策略有三,第一,找到友善的網路銷售平台,如果很難,不如做自有通路。以我們來說,奇異果文創的「妹妹」底加上面就有商城的規劃。
第二,小單位應該要集結成大單位,營造成有活力的文化社群。這些文化社群必須堅守自己的市場定位與區隔,不能因為變大了,就往大集團的品味靠攏。
第三,要經營自己的網路聲量。個人的臉書帳號觸及率絕對高於粉絲頁,我們已經到了生存之戰,不要怕曝光。
希望大家都能活下來
車馬費怎麼算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歡迎收看范琪斐的寰宇漫遊,今天的琪斐大放送我們要來談談,美國政壇熱騰騰的大醜聞,也就是川普.....的對手,拜登,的兒子,據傳不只通俄、通烏還親中,哇!他人緣是不是太好了一點?這個醜聞到底有沒有事實根據?會成為左右美國大選的關鍵嗎?
大家好,我是范琪斐。在上星期就有很多川粉,來提醒我們有這條新聞,我們開編輯會議的時候,大家也一致通過要講這條,而且一定要擺頭條,由最疼愛川貴人的,我來講。相信有在關心美國總統大選的朋友們,應該都看到一些報導說,共和黨公布了一份調查報告,指控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Joe Biden)的兒子韓特(Hunter Biden),和中國、俄羅斯和烏克蘭有金錢往來,甚至涉及人口販賣!
這麼嚴重,這個韓特太混蛋了,拜登如果真的為了兒子護航,他跟川普又有什麼差別呢?但你如果去看CNN說法就完全不同了!.....What! 找不到,太誇張了吧,到底是不重要,還是太重要?好啦!來看其他的左派媒體吧,《紐約時報》就強調,「共和黨的調查並沒有發現拜登本人涉案」,另一個左派媒體《華盛頓郵報》的標題是:「報告並不能替川普的陰謀論背書」。這個陰謀論指的是拜登為了護兒,試圖驅逐烏克蘭檢察官。這就是文字的藝術啊~看得我還以為是在講兩件不同的事情咧!
這份報告叫《韓特拜登、布里斯瑪與腐敗:對美國政府政策和相關問題的影響》,洋洋灑灑總共有87頁,拿來墊便當超好用,是由美國參議院「國土安全與政府事務委員會」主席強生(Ron Johnson),以及「財政委員會」主席葛拉斯里(Chuck Grassley),耗時一年共同完成的。有些內容是先前就被媒體報導過的,我知道可能沒什麼人願意花時間看,我們就幫大家畫個重點。簡單來說就是韓特就是個「靠爸族」,趁著老爸在擔任歐巴馬副手時,接觸各國企業和富商,從中獲得利益,甚至因此影響到歐巴馬時代的烏克蘭政策。
報告指出,2014年烏克蘭首都基輔爆發大規模反政府示威,當時親俄派的總統亞努科維奇(Viktor Yanukovych)被迫下台逃亡,由親歐派富商波洛申科(Petro Poroshenko)接任,不久後當時是美國副總統的拜登就訪問烏克蘭了,然後再過幾天(2014年5月12日),烏克蘭最大的私人天然氣公司布里斯瑪(Burisma)就高薪僱用了沒有任何能源相關背景的韓特當顧問,讓他加入董事會,還每月給他5萬美元高薪(150萬台幣)。
不過當時拜登就是負責美國的對烏克蘭政策,歐巴馬要他調查烏克蘭官員貪污案,布里斯瑪剛好跟親俄派往來密切,但韓特又莫名其妙跑去當人家公司的董事,結果兩年後,拜登一個電話導致當時的烏克蘭檢察總長被撤職,針對布里斯瑪的相關司法調查也就不了了之。去年12月川普不是被民主黨彈劾嗎?其實就是因為川普曾經要求烏克蘭新總統調查拜登父子檔,在布里斯瑪案中有沒有涉及利益衝突。所以最新報告就指控歐巴馬政府明明就知道韓特的立場「有問題」,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除了烏克蘭,這次共和黨更花了14頁鉅細靡遺解釋,韓特和中共怎麼「眉來眼去」,收取與中國軍方往來密切的企業和個人金錢。給韓特錢的,主要是中國神秘富商「葉簡明」,這個「葉簡明」創辦的公司,被認為是中共江澤明派勢力的白手套,他在2018年已經被習近平抓了。不過就在被捕的半年前,(2017/08)「葉簡明」旗下的公司,匯了500萬美元給一家叫做「Hudson West III」的有限公司,然後這家公司在13個月內又陸續轉了479萬美元的「諮詢費」給韓特(1.44億台幣),同一時間韓特又匯了140萬美元(4200萬台幣)給叔叔詹姆斯跟他太太(James and Sara Biden)。2017年底,「葉簡明」突然收購俄羅斯石油公司14%的股份,在當時引發了大轟動,但就在收購案曝光的同一天,韓特以及詹姆斯夫婦,申請到了一張額度10萬美元的信用卡(300萬台幣),然後這三人就用這張卡在全球瘋狂血拚,報告就指控說,這是韓特幫「葉簡明」牽線俄羅斯的謝禮。
報告還指控,除了布里斯瑪付給韓特,以及韓特的生意夥伴阿契爾(Devon Archer)總計超過400萬美元的董事酬勞外,韓特、韓特的家人以及阿契爾,還從不少「有背景」的外國人那裡,獲得數百萬美元的可疑收入。其中包括阿契爾從一個哈薩克籍的企業總裁拉奇舍夫(Kenges Rakishev)那裡,獲得14萬2,300美元的「車馬費」。就在同一天,拜登以美國副總統的身分與烏克蘭總理耶森尤克(Arseniy Yatsenyuk)一起在基輔出席活動,和烏克蘭議員討論俄羅斯在克里米亞的行動。
而且2014年韓特和合夥人共同創立的一家投資公司,從俄羅斯女首富,也就是前莫斯科市長的遺孀「巴圖琳娜」(Elena Baturina)那裡收到350萬美元的電匯(1.05億台幣),這筆款項是透過一家「巴圖琳娜」收購的德國公司匯款的。而且這位女富婆也曾經9度透過韓特公司的銀行帳戶,匯錢給美國一家企業。報告還發現,韓特在他老爸擔任副總統期間,經常一起搭乘「空軍二號」全世界跑透透,名義上是跟著老爸一起訪問,實際上趁機旅遊外加談自己的私人生意。而且2009到2014年期間,韓特是美國特勤局的被保護人,報告指出他在特工保護下,跑了28個城市,其中包括莫斯科、北京,甚至台北。此外,韓特還被指控付錢給俄羅斯或東歐國家的一些婦女,而這些婦女似乎跟一個「東歐賣淫或人口販賣組織」有關。
「落落長」講了一堆,但其實報告也承認,有些指控「無法被證實」,也無法提供進一步細節,例如韓特跟人蛇集團有往來這件事,欸,這不是我在護航喔,連《FOX News》都是這麼說的。而且其實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拜登是為了兒子要烏克蘭檢察官被開除,或是拜登一家的行為構成犯罪事實。目前已經有共和黨議員說要把報告提交給司法部審查,來決定要不要對韓特提起刑事訴訟。
不過現在距離總統大選只剩下六週,這份報告又偏偏挑在候選人第一場辯論的一週前出爐,時機點格外敏感,民主黨就指控共和黨耍手段傷害拜登、試圖影響總統大選,而共和黨就說你們雙標,雖然整件事情看起來跟拜登本人沒有太大的關係,但是韓特畢竟是拜登的兒子,自己的兒子出事了,你能放著不管嗎?據說韓特還有性愛影片外洩耶,拜登當然臉上無光,況且現在是美選關鍵時刻,任何一點風吹草動,就算是一點點謠言,都可能會對支持率造成很大的影響。現在大家都在等著看,韓特的負面新聞會不會持續發酵,變成選戰的轉捩點
今天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拜登兒賺飽
#左右派媒體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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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琪斐的寰宇漫遊》每周四晚間8點55分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00pm準時上傳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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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馬費怎麼算 在 [心情] 教召交通費/車馬費權益分享- 看板Militarylife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文長,盡量表達清楚給版友
事情是這樣,小弟上個月回去教召
我的戶籍地在台南,工作地在台東成功,教召地在高雄
先跟大家說明成功在海線,最近的火車站就是山線的玉里火車站
或者台東市火車站,但不管哪個都要先坐50KM的公車才能到達
再來就是坐台東到台南的火車。
有去過教召的弟兄們應該都知道,結束前都要簽薪餉單和車馬/交通費
這時我就仔細看到底補了什麼
火車費用回程 278元(去程有教召令那張粉紅色單子可用) 公車費來回各 24元
誤餐費來回各 150元
這時我心想,這不對阿!我從台南到台東莒光號就要 361元
現在給我 278元是要我坐到哪?誤餐費北部的人來回就各 500元
我同樣要坐很遠的距離四個多小時的車只有 150元是怎樣?
還有我台東到成功50KM的來回交通費不用補給我嗎?
所以我選擇不簽名並把我的訴求告訴他們
我說:國家有權利把我教召來,也要有義務把我送回去吧?
他們的解釋是這樣,火車費以離解召地最近有莒光號停靠的火車站補助
所以只有補助我高雄到台東,公車費是離營區最近火車站到營區
誤餐費補助標準是單程100KM內不補助,200KM以內150元,300KM以內300元,
300KM以上算一天500元,至於台東到成功電腦系統沒有他們沒辦法補助
除非我有坐公車的票根
聽完他們的解釋,我又想更不對了,我跟他們說
我戶籍地在台南,換作是你們教召會把工作的東西帶在身上嗎? 他們說不會
我說:那就對啦,我解召不用先回戶籍地拿東西再回台東嗎?
你們這種算法只對解召-戶籍地-工作地順行的人有保障
再來誤餐費,我確確實實不管台南到成功或者高雄到成功都超過200KM
你們卻只以火車來計算,又不是每個人的工作地都交通方便
最後我要搭乘甚麼你們管這麼多,還要我自己提出證明,
台東到成功公車票價網路查電話打就有,
依你們這種標準回程的火車證明是不是還要補寄給你們
他們聽我說完很老實跟我說,其實我不是第一個有這問題的,但系統就這樣
他們也沒辦法。我就說:好,我知道你們權限到這裡,我先簽名,給我國防部電話。
他們就說:他們會先呈報給他們長官,我能不能先在單位裡台南後備指揮部處理
我懂他們的苦衷,直達天聽對他們不太好,我也先行答應,但我更明白
像你到餐館吃麵裡面有小強,你問服務人員怎麼處理,賠錢還是換一碗?
他權限就是到那裏,處理不了事情,當然就是叫最大的出來處理。
所以隔天我打到指揮部再跟承辦人員說了一次我的看法,
承辦人員果然還是說沒辦法,我就說國防部電話給我,承辦人說他等等跟我說
結果過沒多久是隻07開頭的電話打來,應該是他們的長官但應該不是國防部
我跟這位長官的對談就開始了
長官:我們必須要依法行政
我:我知道你們要依法行政,但人民最討厭聽到這四個字,不然最近怎麼
這麼多紛爭,你們就是不懂將心比心
長官:依法律,我們就只能補助你這麼多
我:但是你們這補助比例也太懸殊,依法律也沒規定國家可以凹我這麼多。
等一下,你們依甚麼法?
長官:依XXXXXXXXXXX(不好意思,那張紙我放在家裡,有點忘記名稱)
你也知道就算要改法律我們立法機關要排行程還要很久balabala
我:好啦,不要講這麼多了,國防部負責人電話給我
(掛完電話我馬上去查有沒有這條法律,結果查不到,以他講的名稱來推斷
管他是法規命令還行政規則,你送去立法院也沒那麼繁雜的程序
還在跟我說蕭崴 Zzzzzz)
結果過沒多久我又接到不是國防部電話,是台南的承辦人打來的
他說他們長官同意幫我用"專案"處理,我也多補助到台東成功去回的公車費用
和誤餐費
--
最後這邊講結論分享給大家,一定有人想說才沒幾塊錢幹嘛這麼計較
第一,如果我只去這次被凹就算了,但我才去第一次,未來機會還很多
第二,現在時機很差,把我從工作岡位抽調七天還凹我,我就是不爽
第三,我是專案處理,我沒吵沒糖吃,其他弟兄可沒被告知有這種權利
那至於我會發這篇文的動機,他們雖然有承諾會改進,但我不太相信
為什麼呢?因為他們裡面某位人員(這在網路查得到,要保護他)跟我說
他曾報告長官要改進系統,但長官想少一事省一事所以我才專案處理
所以我除了幫他直接寫信給後備指揮官外就是把這訊息給大家知道
大家如果要簽名時認為不合理就不要簽名,比如說你也要坐好遠的公車或捷運阿
我相信很多人工作環境並不是在交通發達的地方,縱使事也不是住在旁邊
不簽名的人多他們就頭大,因為他們會辦不了事情,
也會迫使他們不得不去改變這項系統的計算方式。
感謝大家耐心看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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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89.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403920189.A.637.html
這邊再附加說明一下,上面兩位版有說出示工作地證明就好,在這邊跟大家說
我有出示唷!但是台東這麼長,火車是走山線不是走海線,我工作地離最近火車站
不管是台東火車站或者是花蓮的玉里火車站(請自行看地圖,國軍系統還沒辦法選)
都還要50KM,所以工作地證明只能到離你最近的火車站,但並沒有照顧到偏鄉的問題
50KM的路程都可以多跨越一個縣市了。
※ 編輯: tpjormp (111.242.189.188), 06/28/2014 15:45:16
這樣最好,我的工作麻煩 :P
不是,是系統設定就是回程是解召地最近有莒光號停靠火車站到工作地
跟你解釋一下,人在外地這麼遠的地方工作,不會只背個小背包就回去教召
一定還會帶其他隨行又不能帶進去軍營的物品
養殖業
我想你誤解我核心價值,我有說"國家有權利召我來,就有義務把我送回去"
我沒要求到完全車馬費補助,只是這補助比例上不能不合乎現況
補助標準可以用最便宜能搭乘到達的交通工具為基準這都沒問題
大家想開車坐高鐵那都是自己的事,至少國軍在這方面能為教召員多想一些
大家儘管沒那喜歡去教召,心中幹意志少少一些。
※ 編輯: tpjormp (111.242.189.188), 06/29/2014 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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