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行追訴
剛剛從記者會回來,一位高雄市民因為 #轉傳高金素梅的記者會連結,就先後被 #市警局、#調查局 及 #地檢署,高雄、台南及台北 #三地傳喚……(搖頭)
更狠的是,警察不用社維法,改用 #農業金融法!因為 #高金委員 的記者會內容,是 #質疑政府用農業金融機構的7000億元去投新南向。更恫嚇民眾這是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罰金!還要求民眾刪文!
立委質疑政府7000億投資新南向,算流言?會損害農業金庫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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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金融法第38 條
散佈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之信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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