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7日,經濟部預告了《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子法《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以下簡稱《用地變更辦法》)。該法規範了農地違章工廠在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以下簡稱「特登」)後,可以將土地從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違章工廠即可永久就地合法,還可以進行土地交易,將造成農業區永久性地破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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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於今年6月3日召開「反對農地違章永久就地合法!拒絕工廠特目土地交易」記者會,嚴正要求暫緩《用地變更辦法》草案公告。然而,經濟部無視民間團體要求「遏止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守護糧食安全,捍衛國土與土地正義」的強烈訴求,竟於6月21日《用地變更辦法》正式公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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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民間團體嚴正指出生效後《用地變更辦法》的五大弊病:
1⃣️《用地變更辦法》未依據《工輔法》第28-10條但書,建立合理的審查標準作為把關,將導致「全面納管」等同「永久就地合法」,違背國土安全及永續發展。
2⃣️「特登工廠」縱使取得合法身分,但廠房消防安全仍有「農地水源取得不易」、「違法建造、建材易燃軟化」、「道路狹小救災車輛進出不易」等根本性缺陷;就地合法化恐將農地違章工廠打造成消防員的大墳場。
3⃣️《用地變更辦法》允許違反環境法規情節重大的工廠,仍可在改善完成三年後申請地目變更、就地合法,根本無法嚇阻工廠偷排污染農地,危害台灣糧食安全。
4⃣️永久就地合法無法解決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反而造成土地合法化用地炒作,也讓工業區形同虛設,扭曲台灣產業公平競爭發展。
5⃣️經濟部規劃要求違章工廠變更地目時須安裝光電,卻未考量特登工廠的建築特性。在發生火災時,結構遭破化的鐵皮工廠易造成光電板墜落,增加消防員救災觸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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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嚴正呼籲:
♦修正《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加嚴用地變更審查及資2⃣️農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不能交易買賣,否則將造成農地破碎、投機客炒作。
♦《工輔法》及其子法應以嚇阻農地污染為指導原則,明訂造成污染的農地工廠不能就地合法。
♦違章工廠安裝光電應考量建築特殊性及救災安全,重新訂定消防與結構安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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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結果,民間團體非常遺憾曾經承諾保護農地、保護消防員的蔡總統與及執政黨,非但沒有履行承諾,反而步步放寬就地合法條件,蘇貞昌院長在2019年《工輔法》的修法承諾「不准新設、不得污染、不得危及公安」全部跳票,還讓蔡英文政府的田園工廠成為消防員的墳場,是經濟部沒有按照蘇院長的承諾、私自將《用地變更辦法》修成五大弊病嗎?行政院必須出面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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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變更工業用地的條件 在 每天為你讀一首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後勁溪 ◎李昌憲
祖先留下來的臍帶
是後勁人的生命之母
後勁老人依舊記得
小時候的後勁溪
魚蝦成群水質清澈
農地變更為工商用地
開始發展工商經濟
部分世代務農的後勁人
放下祖先使用過的農具
賣掉世代傳承的土地
生活獲得了改善
逐漸養成習慣
在家庭,把棄物汙水拋流後勁溪
在工廠,讓毒液廢水排入後勁溪
經不起過分摧殘
魚蝦全部暴斃
屍體日夜發臭
為何沒有法醫來勘驗
後勁溪死了以後
有些人口口聲聲堅持要整治
祖先留下來的臍帶
是咱後勁人的生命之母
為何讓她日夜蒸發惡臭
雨季來時經常暴漲成災
上下班經過後勁溪畔
看見岸邊枯槁的植物
彷彿是千百年來的祖先們
排排坐在岸邊
用眼淚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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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李昌憲,1954年生,台南南化人。曾經加入森林詩社、綠地詩社;1979年與向陽等人創立《陽光小集》,停刊以後加入笠詩社,長期參與笠詩刊編輯。1980年多發表以加工出口區人事物為題材的詩作,隔年6月出版其第一本詩集《加工區詩抄》、《生態集》、《生產線上》等紀錄。
曾居住在高雄後勁地區,親眼目睹了重工業汙染的第一現場,詩集《生態集》寫下了當時的慘況。以大量詩作紀錄工業污染,留下台灣經濟發展奇蹟底下,被遺忘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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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 #一尾 賞析
一九六八年在高雄後勁設置一輕後,展開高雄漫長的空氣汙染史,一九七一年又成立楠梓加工區。居住在高雄後勁的李昌憲,即為楠梓加工區員工,就近見證了工業汙染的發生。其第二本詩集《生態集》關注工業區造成的環境汙染,以及農業汙染、都市公害、核能危機與野生動物保育等環境關懷。
作為十大建設下重點工業發展都市的高雄,一直以來與石化業有著糾結的情懷,1975年五輕建成啟用後更是後勁人的夢靨,〈後勁溪〉一詩主題為原本作為農地灌溉水源的後勁溪,工業的入駐變為工業排放廢水的排水溝,反映農村轉型為工業區之後,環境的敗壞與聚落在快速工業化之後失去原有的生活型態,造成人與土地之間的斷裂,而當地居民也成了工業化下的環境難民。
詩句以「祖先、期待與生命之母」強調過去農業社會中後勁人與後勁溪,人與土地間的緊密連結、魚蝦成群,後勁溪是後勁人賴以為生的生活場域,然而當人們進入工業社會放棄務農獲得資本主義的報酬後,換來的是土地的生態浩劫。詩中寫道:「在家庭,把棄物汙水拋流後勁溪/在工廠,讓毒液廢水排入後勁溪/經不起過分摧殘/魚蝦全部暴斃/屍體日夜發臭」,廢水排入溪流後魚蝦暴斃,和上段的成群結隊形成強烈對比,人死了會有醫生開立死亡證明,在工業發展下動物的死活,人類其實是不在乎的,因而詩也諷刺地寫著:「為何沒有法醫來勘驗」。
接著,詩中敘事者控訴著:「為何讓她日夜蒸發惡臭/雨季來時經常暴漲成災」,而詩人將敘事者所看到溪中枯槁的植物,比喻成在地祖先的眼淚垂釣,再次連結過去環境的美好,與今日殘花敗柳的景象對比,而工業化下頹敗的土地,在1980年代於後勁出現許多不明原因的氣爆、民眾罹癌與暴露在極差的生存條件後,終究在1987年解嚴前夕爆發了後勁反五輕運動,抗議民眾站上煉油廠的燃燒塔拉開布條抗議,大規模抗爭與中油協商後確立25年關廠的協議,爾後2014年於高雄前鎮、苓雅區的氣爆事件,更堅定了2015年12月31日的五輕關廠,然而時至今日高雄的仁武、大社、小港、林園的石化工業區仍在運轉著,而高雄的石化業仍舊是都市發展下,面對空氣污染的不可承受之「輕」。
參考資料:地球公民基金會、透南風工作室編:《堅持:後勁反五輕的未竟之路》(台南:透南風文化創意有限公司),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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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編:泱泱
#每天為你讀一首詩 #生態詩 #李昌憲 #高雄 #後勁 #五輕 #工業發展
https://cendalirit.blogspot.com/2021/06/20210608.html
農地變更工業用地的條件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農地違章工廠就是「把違法的工廠,蓋在不對的地方(農地)」,就地合法分為讓工廠本身合法的「特登」,以及讓用地合法的「特目」,這其中有哪些問題呢?快跟我一起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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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登」——「特定工廠登記」,透過改善工廠設備等措施,讓沒有許可就蓋起來的工廠,加強消防及建築結構,減少排放污染以及公安風險,簡單來說就是改善工廠本身後,發給工廠「暫時合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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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目」——「特定目的事業用地」,透過用地變更,讓原本不能作為工業用途的農地變更成為可以工業用的土地,使得這塊土地可以合法蓋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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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如果兩個條件只取得其中一個,都不能算是合法工廠,那麼問題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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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特登的工廠,雖然有進行改善措施,但事後補強的狀況,還是會比先經過申請才合法興建的廠房要來得不好。更重要的是,農地違章工廠的風險,也並不只存在於工廠本身而已,附近都是農田,狹小的道路是否適合貨車及消防車進出、農地缺乏消防設施水源、排放的廢水廢氣還是有污染風險...這些都不是只要工廠自己好就可以解決的問題,更別說農地變更為「可以工業用的土地」後,如果沒有配套措施,將來這塊地就可以繼續蓋新的工廠,並且以「可以工業用的土地」被買賣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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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解決農地違章工廠的問題,並不是開出一些條件,就可以讓落在農地上的零星工廠,不考慮環境承受力、不考慮公共安全、不考慮食安風險,通●通●就●地●合●法!而是應該考慮整體國土規劃保持農地的完整,優先輔導廠商遷離農地進度工業區,並且將遷廠配套的強制力,明文寫到法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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