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7日,經濟部預告了《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子法《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以下簡稱《用地變更辦法》)。該法規範了農地違章工廠在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以下簡稱「特登」)後,可以將土地從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違章工廠即可永久就地合法,還可以進行土地交易,將造成農業區永久性地破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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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於今年6月3日召開「反對農地違章永久就地合法!拒絕工廠特目土地交易」記者會,嚴正要求暫緩《用地變更辦法》草案公告。然而,經濟部無視民間團體要求「遏止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守護糧食安全,捍衛國土與土地正義」的強烈訴求,竟於6月21日《用地變更辦法》正式公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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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民間團體嚴正指出生效後《用地變更辦法》的五大弊病:
1⃣️《用地變更辦法》未依據《工輔法》第28-10條但書,建立合理的審查標準作為把關,將導致「全面納管」等同「永久就地合法」,違背國土安全及永續發展。
2⃣️「特登工廠」縱使取得合法身分,但廠房消防安全仍有「農地水源取得不易」、「違法建造、建材易燃軟化」、「道路狹小救災車輛進出不易」等根本性缺陷;就地合法化恐將農地違章工廠打造成消防員的大墳場。
3⃣️《用地變更辦法》允許違反環境法規情節重大的工廠,仍可在改善完成三年後申請地目變更、就地合法,根本無法嚇阻工廠偷排污染農地,危害台灣糧食安全。
4⃣️永久就地合法無法解決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反而造成土地合法化用地炒作,也讓工業區形同虛設,扭曲台灣產業公平競爭發展。
5⃣️經濟部規劃要求違章工廠變更地目時須安裝光電,卻未考量特登工廠的建築特性。在發生火災時,結構遭破化的鐵皮工廠易造成光電板墜落,增加消防員救災觸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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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嚴正呼籲:
♦修正《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加嚴用地變更審查及資2⃣️農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不能交易買賣,否則將造成農地破碎、投機客炒作。
♦《工輔法》及其子法應以嚇阻農地污染為指導原則,明訂造成污染的農地工廠不能就地合法。
♦違章工廠安裝光電應考量建築特殊性及救災安全,重新訂定消防與結構安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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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結果,民間團體非常遺憾曾經承諾保護農地、保護消防員的蔡總統與及執政黨,非但沒有履行承諾,反而步步放寬就地合法條件,蘇貞昌院長在2019年《工輔法》的修法承諾「不准新設、不得污染、不得危及公安」全部跳票,還讓蔡英文政府的田園工廠成為消防員的墳場,是經濟部沒有按照蘇院長的承諾、私自將《用地變更辦法》修成五大弊病嗎?行政院必須出面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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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請上👉 https://bit.ly/3qAp9mG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農地 廠房 納管 在 林碩彥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大享容器擴廠適法性會勘
#感謝經濟部主管機關協助
#立法委員賴香伶新竹辦公室
#台灣民眾黨
大享容器通過環保局環境評估審查,感到錯愕,我們將邀請經濟部相關部門前來會勘,對於農地擴廠適法性提出三點疑問與二點訴求,
感謝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賴香伶國會辦公室的協助,感謝經濟部主管機關撥空前來指導,我們一起將擴廠土地適法性來討論了解,期望主管機關依法行政,會同解決此爭議問題。
疑問:
大享容器公司申請經濟部「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特定農業區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劃」,但因用地可能涉及違法如下說明:
一. 因農地涉及農田水利及河川用地,有違反108年6月通過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9條,需符合納管特定工廠、10年內需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登記後不得變更事業主體、負責人、增建等七項限制。
二.「河川管理辦法」第16條第一項在河川區域、水道治理計劃用地範圍內禁止施設工廠。
三. 工業人申請特定農業區毗鄰土地擴展,其限制必需五年內無違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違規記錄」,大享公司近五年裁罰不斷,達50筆以上,顯然不適用此計畫。
訴求:
一. 新竹縣環保局環境評估說明簡報中,大享提出新擴廠使用天然氣替代重油,舊廠仍然使用重油,但工廠生產線分配權在老闆身上,公單位或公權力並無法源可介入支配生產線,
未來工廠如生產成本考量,增加重油設備生產,誰來監督?如一樣用環保局空污的排放標準來制約,擴廠還是等於擴大污染,天然氣設備只是美化環評數據的作用,並無有效降低污染的說服力。
二. 有善意的良心工廠,應先將現有廠房解決「燃燒重油問題」,進而取得附近居民信任後,再考慮增加產能。
農地 廠房 納管 在 地球公民基金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紓困不能違法,反對紓困農地違章工廠!】
昨日紓困預算案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第二次朝野協商,通過1,500億,今日將送交院會表決;但,卻偷渡了對農地違章工廠的紓困方案。
去年修法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簡稱工輔法),中央政府明確表達,2016年5月20日之後新增的工廠一律斷水斷電並拆除;2016年5月20日前的工廠則必須在兩年內提出納管申請書,申請「納管」才有合法化的資格。
令人憤怒的是,現在的紓困方案竟是不分合法、非法的廠商,通通可以申請救濟紓困。經濟部長甚至以「同理心」為理由,要時代力量立委不要再針對違章工廠。然而,中央政府同理新增建違章工廠,難道乖乖守法處理污水、添購消防設施的廠商、生計環境遭到破壞的農民、食安受到威脅的消費者就不需要被同理嗎?此舉不只是政策上自相矛盾,更是罔顧公平正義精神,形同變相懲罰守法者,扭曲台灣正常化經濟發展環境。
紓困方案如果不優先照顧守法的廠商,以後還有誰要繼續遵循法規?政府帶頭救濟違法者,根本是蔑視台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的事實。
我們支持對所有受雇者的直接紓困補貼等救急性的政策,但反對紓困非法廠商業主。今年四月,台灣近三十個環境團體,已經提出「綠色紓困」的倡議( https://bit.ly/2A9KOMC ),要求紓困方案必須同時解決基本的收入、就業與環境的永續,如果有投資型或對製造業的紓困計畫,就必須考量「綠色紓困」與「公正轉型」的精神,以促進台灣低碳經濟的成長,讓台灣的經濟更有韌性,積極打造在地型的經濟,創造有尊嚴的工作,更能面對氣候危機所帶來的經濟和生命、健康等威脅,讓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透過這個契機得到雙贏的機會。
我們要求,立法院針對紓困預算的議案,必須排除對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違章工廠的紓困申請,以及要求2016年5月20日前存在的未登記工廠提出「申請納管」的證明才能獲得紓困。切莫讓紓困美意成為破壞台灣農地糧食、生活環境以及國人健康的殺手!
呼籲完全執政的民進黨今天在立法院院會表決中能夠懸崖勒馬,遵循去年《工輔法》法理,同理守法廠商、合法農民,保障國人食安,確保農地環境永續發展!
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多個民間團體提出以下三點訴求:
一、紓困預算應排除2016年5月20日新增建違章工廠業者。
二、所有申請紓困方案業者,若有未申請廠房、工廠,均應配合《工輔法》提出納管申請書。
三、後續紓困預算牽涉振興方案部分,以工業區廠商為優先輔導對象。
發起單位:地球公民基金會、中台灣農用基地、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