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麗週報6/7-6/13 】
🔴本週重點彙整:
🔵一.【#關心宜蘭議題🗞 #農舍臨側臨路修法】
農委會打算將農舍修法,林麗認為農舍臨側臨路興建,易造成路口轉彎處影響視線發生交通事故,地方政府若能落實「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審查辦法」將農舍及加資材室等農業設施,在農地臨路的前段40%範圍內,後段至少提供60%從事生產,即可兼顧農業生產及交通安全,中央應該要傾聽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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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kgVc2afeUk
🔵二. 【#法律諮詢 #民眾陳情】
▶️服務時間如下:
1. 接受民眾案件陳情 【歡迎來電】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每週五下午/ 需預約】
▶️預約電話:
※服務處 - 03-9363939
※賴瑞鼎 - 0911-230-298
※林 麗 - 0936-131-779
▶️諮詢地點:宜蘭市民權新路105號.
竭誠歡迎鄉親多加運用
農地 資材 室 的申請 在 {Fish睬政治}孫博萮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開支持宜蘭縣政府落實執法
希望蘭陽平原農地上的違章建物都能一視同仁
以專案方式列入違建拆除第一順位
>>>這棟農舍位處農地是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取得,面積0.15公頃,未達到0.25公頃,不得申請興建農舍,僅申請45平方公尺的資材室與20平方公尺的農路,卻在資材室後方擴大填土,改變地形地貌,興建違章建築的農舍,樓地板面積達340平方公尺,因根本無法興建農舍,也無法補辦或取得建築執照,違規興建,情節重大,依法開罰並拆除。<<<
農地 資材 室 的申請 在 朱元宏服務團隊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農業】現正是產業趨勢
歡迎18-35歲設籍台中市滿1年對農業有興趣的原住民青年【讚】出來!
受訓期間每月津貼3萬元,12個月
【有興趣需要協助者請速電23293655朱元宏議員辦公室】
詳情請參酌:
105年度輔導營農計畫-【青年加農、賢拜傳承計畫】
最後異動時間:2016-03-08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105年度輔導營農計畫-青年加農、賢拜傳承計畫
壹、 計畫緣起
為解決臺灣日益嚴重食安問題、農業產業從業人口老化及推動「新五農政策」(農民、農業、農村、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自104年起設置「農民大學堂」以教育農民,並由源頭管理做起,鼓勵青年農民安心學習營農知能及加入農業生產,為未來投入農業工作做充分準備,效法德國師徒制模式,對遴選出之青年提供一年的實務訓練見習及基本生活津貼;對提供見習機會及場域之賢拜酌予支付指導津貼,讓農業賢拜之專業栽培技能得以傳承,並培育臺中市農業發展的接棒中堅人力。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機關: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二、 承辦機關:本府農業局
參、 辦理方式:
一、青年加農獎勵:
1. 對象:對農業有興趣,尚未從事農業或準備從農之青年。
2. 申請條件:
(1)設籍臺中市滿1年。
(2)年齡18-35歲,以收件截止日為基準日,申請人應為18-35足歲(滿36歲者不受理),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3. 申請方式(採競爭擇優錄取):
(1)書面提案(簡式):固定格式,檢具申請書1份及提案1式10份,於105年4月1日至105年4月20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青年加農、賢拜傳承計畫,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2)口頭報告:擇期辦理,邀請專家學者針對提案進行審查提問,由青年提案報告方式進行。
4. 計畫目標:
(1)擇優錄取50名優秀青年(備取20名)。
(2)訓練青年農民後之留農率50%。
(3)師徒制的實務學習機制,使新投入農業產業青農有學習機會及場所;並使農業賢拜之專業優良栽培技能得以傳承,使農業永續經營,並培育優質農業人力。
(4)提高年輕人投入農業產業意願及農業產業傳承,提高農民栽培技術進而增加從事農業所得。
5. 津貼提供:
(1)提供從農青年受訓期間每月3萬元生活津貼持續12個月,合計36萬元。
(2)輔導期間應於次月五日前備妥前一個月之簽到(退)單、見習紀錄及銀行帳戶之存摺正面影本資料,繳交至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申請生活津貼。
6. 訓練見習規範:
(1)輔導期間應接受農業賢拜指導及本局安排之農業相關課程,每週至少5日,每日8小時,倘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之放假日,該週得予扣除應放假之日數。
(2)補助期間因故須請假時,應依105年度青年加農獎勵規範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並填具請假單,倘當月無故缺席實習或相關課程累計達2日以上者,終止該月補助,無故缺席實習或相關課程累計達3日以上或請假日數超過獎勵規範所訂日數者,取消補助資格。
(3)補助期間應每3個月繳交學習成果報告,並由本局召開審查會議,邀請專家學者針對成果報告進行評核,經評核未達70分者,取消補助資格。
7. 補助期間終止參加本計畫者,應中止補助,除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應繳回已領補助款。
8. 補助結束後,持續從事農業生產滿1年者,優先列為青年農民營運企劃補助對象。
二、青年農民營運企劃:
1. 對象: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青年農民。
2. 申請條件:
(1) 設籍臺中市,並在臺中市從事農業生產滿1年以上,經當地里長或農會證明者。
(2) 年齡18-45歲,以收件截止日為基準日,申請人應為18-45足歲(滿46歲者不受理)。
(3) 實際從事農業經營之農業用地面積達0.2公頃以上,或依法令核准設置之農業設施達0.1公頃以上之自有耕地(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或承租契約證明。
3. 申請方式(採競爭擇優錄取)。
(1)書面提案:固定格式,檢具申請書及營運企劃書1式10份,於105年5月16日至105年5月20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青年農民營運企劃,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2)營運企劃書面審查:邀請專家學者審查企劃書,擇優錄取30名進入複選,並由本局派員至進入複選者之農場現地勘查,做成紀錄提供委員複審會議參考。
(3)口頭簡報提案:擇期辦理,由青年農民簡報,邀請專家學者針對營運企畫案進行審查提問。
4. 計畫目標:
(1) 擇優錄取實際從農之青年農民25名。
(2) 減少青年農民初期營運之投資成本,協助農業生產。
5. 補助內容:
(1)補助相關農業相關設施(備)及資材等農業生產成本。
(2)每人每戶(直系)限補助一次,補助農業相關設施(備)40萬元及農業生產資材40萬元,合計最高80萬元,補助比例以50%為限(實際補助金額依計畫審核結果為準)。
6. 應於106年度3月、6月、9月、12月繳交農業經營成果報告書至本局查核,未達條件者三年內不得申請本局相關補助。
三、建立農業賢拜傳承輔導團隊:
1.遴選對象:本市各類農業達人。
2.農業在地輔導團隊建立:
(1)由各農業團體、農學院校協助推薦各區農業產業達人。
(2)辦理農業賢拜輔導青年農民共識座談會。
3.訂定農業師徒制輔導辦法
(1)提供各青年農民學習作物選擇,依青年農民提出輔導需求,由本局媒合。
(2)建立農業師徒長久關係,讓農業經營永續發展。
4.計畫目標:建立專業農業賢拜團隊,輔導青年加農學員。
5.輔導津貼: 每輔導1名青農,每月由市府提供輔導津貼5,000元(含農業指導材料費、交通費、租金等)。
肆、 辦理期程
詳如附件。
伍、 預期效益
1.訓練青年農民後之留農率50%。
2.師徒制的實務學習機制,使新投入農業產業青農有學習機會及場所;並使農業賢拜之專業優良栽培技能得以傳承,使農業永續經營,並培育優質農業人力。
3.提高年輕人投入農業產業意願及農業產業傳承,提高農民栽培技術進而增加從事農業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