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有一則新聞討論度還蠻高的,有一位單親媽媽,向牙醫兒子提告,請求他依在20歲時與媽媽簽立的協議書,給付高達2,000多萬元的扶養費用,這個金額聽起來有些驚人,不過最後媽媽在這個官司中是勝訴的喔!
整件事情的過程是這樣的,這位媽媽在年輕時與先生離婚,隻身扶養2個兒子長大。老媽媽在法庭上表示,年輕時為了養大兒子,她總共舉債了2,000多萬元,包括幫兒子補習、重考及就讀大學牙醫系7年,然而,因為擔心兒子長大之後不孝順,不願意奉養她,所以當年就跟2個兒子簽立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以後經濟獨立的扶養方式。
這份協議書中主要是約定兄弟2人未來在取得牙醫師資格後,要把執業收入純利的60%,按月攤還給媽媽當扶養費,一直到累積至5,012萬元為止,以用來清償母親對2人所支出的教育費用等開支。
媽媽主張兒子既然取得了牙醫師資格,並且自行開設牙醫診所,收入優渥,自然應該履行協議書的內容。
既然會鬧上法庭,自然是兒子不願意依約履行。這位牙醫兒子主張,他在簽訂協議書時才20歲,就讀大學2年級,而協議書所約定的高額扶養費用,已經超過一般社會的道德觀念,違反公序良俗,所以無效。
不知道案情說到這邊,大家覺得要求兒子給付這麼高額的扶養費用有沒有道理呢?
民法怎麼看扶養費?
律師娘先帶大家來看看民法對於扶養費用是怎麼規定的呢?
在民法第1120條規定:「扶養之方式,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扶養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法院定之。」也就是說法律上的確是容許當事人透過協議書的方式,自由訂立如何給付扶養費。
當年這位媽媽在與兒子的協議書中,主要是訂立了這樣的內容:
由於2位兒子的父親對他們的經濟、生活起居、學業完全不負責,所以母親耗盡了精神、金錢,單親獨自栽培兒子長大。有鑒於現代的人多無倫理觀念,母親唯恐老來需要仰人鼻息。所以跟兒子約定好,在2人可以自力更生以後,要把收入純利的60%按月逐次攤還母親所支出的費用。
協議書中並訂明該筆金額是5,012萬元,而且須從簽立協議書日起,按銀行貸款計算利息。
日後如2人孝順則可以酌減催討的金額……等等,另外還敘述了遺產分配的原則。(這裡要特別說明,遺囑是有法定的成立方式,不是訂協議書就有效喔!)
看起來,如果法律規定當事人間可以自由協議扶養費用,協議書又訂得這麼明確,那麼牙醫兒子這筆扶養費用是跑不掉的。
只是兒子認為,母親既然說協議書裡的費用是2個兒子從出生後到成年期間所有的扶養費,包括家用日常支出、未成年時就學、教養費用及母親所付出的時間勞力等折算金錢,照理這些應該是母親對孩子的扶養義務,所以要求兒子要返還法定的扶養費用,是屬於違反公序良俗的無效約定。
雙方協議時兒子已成年,應有能力決定簽不簽
法官對於這則老母親跟牙醫兒子間的糾紛又是怎麼看的呢?
法官認為,這份協議書中雖然提到這筆高額的扶養費用是,老母親照顧兒子花費的經費以及心力,但是目的是在於約定兒子對老母親老年扶養的安排。協議書中,既然是約定自2位兒子可以自力更生開始,才按收入純利60%計算攤還的費用,也記載了將來減少的催討金額及遺產分配之原則,並不會造成牙醫兒子生活上的困難。
而且簽立本協議書的時候,兒子已經滿20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為有效的法律行為,自然可以依其智識能力理解協議書的內容,並依其自由意志決定是否簽訂,既然簽訂了,就應該按約定於自立更生後,扣除開銷費用等支出,按月以收入純利60%奉養母親。
最後法院判牙醫兒子應該履行協議給父母親2,000多萬元的扶養費用。
不知道,各位若是這位母親,會採取同樣的方式嗎?
孩子從娘胎出生到20歲,如果母親付出了這麼多,為什麼會擔心兒子不感恩在心,不懂得反哺呢?既然簽了協議書,為什麼兒子卻不願意報恩?按照法院判決裡面的描述,兒子的月收入可是在250萬元以上,不過,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故事,希望多數人都可以在關係裡找到彼此適當的距離。
手足之間,可請求分擔扶養費嗎?
除了父母向孩子請求扶養費之外,法院裡常見的還有手足之間請求分擔扶養費的案件。
像是雲林地方法院曾經審理一個案件是,一位母親的晚年扶養由兄弟其中一人一肩扛起,其他手足則是以遠居南部、另有家庭須照料等理由,並未負擔照顧母親之責。後來負責照顧母親的那位兒子因為中風的身體因素,已無力再繼續獨力負擔照顧母親,迫不得已就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要求其他兄弟共同扶養母親的調解聲請,並也達成輪流扶養之協議。
不過,本來單獨扶養母親的這位兒子又另外向法院請求其他兄弟依比例分擔他過去十多年代墊扶養母親所支出之一切費用。但因為無法逐一保留所有支出憑證,而且長期保留憑證亦有實際上之困難,所以就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發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以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計算,各兄弟應負擔其所代墊之扶養費用。
然而,法官調查本案母親在配偶死亡時,帳戶存款大概約有150、160萬元,其後也曾自行支付看護費用,其財產除了生活開銷所用之外,尚有支應購買服飾、親友間紅白帖禮金、孫輩結婚之價值不菲金飾、老家之水電、稅賦、修繕等費用,及捐贈佛堂、寺廟之香油錢等,甚至在農會、郵局仍有幾十萬的存款,所以有相當的現金存款可以自行運用,所以本案母親過去並無不能維持自己生活的狀況,就駁回了聲請人的請求。
可見目前實務上,對於請手足代墊扶養費用門檻並不低,孝順的部分,還是各自的心意評估能做到多少,不假外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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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刷卡賺錢祕笈──從卡債風暴到一年多賺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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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寶可孟。你可能曾看過、聽過社群媒體、報章雜誌談到關於我的故事:一個青年北上奮鬥,因為喜愛信用卡成痴,憑著對卡片與點數的熱愛,最後駕馭信用卡成為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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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很好奇,像我這種愛錢成痴的人,血液一定不是鮮紅色,而是象徵金錢的金黃色吧?小時候,我就對「錢」非常感興趣,鄰居小孩會把零用錢拿去買彈珠等小玩具;但我跟他們不一樣,特別喜歡把錢存下來的感覺。聽家人說,我小時候還會去雜貨店買一大盒戳戳樂,之後到三合院找鄰居小孩一起抽,定價抽一次5元,據說小賺了不少,儼然就是一個小小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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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於我家過去經營自助餐,有時需要人手幫忙顧店、結帳,小孩自然放學後都得去店裡幫忙。有上工,當然就要領薪水,這也是我賺點零用錢的好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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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有非常想要的電玩遊戲,就跟家人約好我不領薪水,只要從幫忙結帳的金額裡拿1%就好。我一筆筆記下結帳金額,當天就領了五百多元的現金,如願買了心儀已久的電玩。可說小小年紀就有抽佣的概念,超有生意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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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姑姑從小看我長大,以上種種行徑總是讓她感嘆:「家裡養了一隻錢鼠!」你知道錢鼠的叫聲聽起來像什麼嗎?「為錢死、為錢死!」(請用臺語發音)我愛錢成痴的性格與趣事,成了家族茶餘飯後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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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信用卡居然可以一年多賺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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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Money錢》雜誌專訪我,文章標題是〈擁有400多張信用卡!他靠「這個」省錢妙招年賺30萬〉。話說回來,真的可以靠信用卡年賺30萬元嗎?區區一個上班族居然也能靠「塑膠貨幣」替自己加薪,讓人無比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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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這個世代,不像十多年前的卡債風暴,大家運用信用卡的觀念逐漸改變,由「借貸工具」轉變為「支付工具」。那麼,到底該怎麼靠信用卡理財、賺錢?以下是我在本書中,想和大家分享的兩大使用信用卡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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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理財心法:日常生活中的保費、水電費、超商小額消費,甚至連麥當勞消費都可以用信用卡支出,且能多賺現金回饋和紅利點數。如果你懂一些眉角,並且把家裡的開支集中在主力卡上,一年便有可能因此獲得1至2張免費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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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賺錢心法:早期銀行愛玩的揪團活動近期又回來了,只要發揮自己的影響力,邀請親友一起開戶辦卡,就可以拿到銀行補貼的刷卡金、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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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聽起來有點像是推卡的業務對不對?我甚至利用MGM(Member Get Member)活動,創下臺灣信用卡部落客的奇蹟──在2019年初辦了一場盛況空前的「尾牙」。我只不過是把銀行給我的獎勵分給粉絲,雖然我拿的變少了,但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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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人願意追隨我,這就是揪團的力量。賺錢的玩法除了MGM,也有代刷代買、跑單幫等。你想了解更多利用信用卡理財、賺錢的祕笈嗎?趕快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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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卡風暴讓父母變卡奴、親戚賠2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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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生命中總有許多的「第一次」,例如小嬰兒踏出人生的第一步、青澀男女的第一個交往對象,或青年族群的首購房屋,都足以紀念。對我而言,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一張信用卡」。先來跟大家聊聊,我對信用卡的最初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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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臺灣發生了雙卡(信用卡、現金卡)風暴,當時我在臺北公館讀大學,電視上每天都在報導,哪個地方有人因為卡債還不出錢,全家人燒炭共赴黃泉等自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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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記得當時大學教授說:「信用卡、現金卡都是毒藥,碰不得!」所以到出社會前,我對這個塑膠貨幣一無所知,反正大學生也用不到信用卡,平常的消費幾乎在學校餐廳解決,一頓飯不到100元、一個月的伙食費不會超過5,000元,花費不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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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萬萬沒想到,本來以為跟我無關的卡債風暴,也燒到我家門口,並且深深的影響我的家人。那時我的父母不太懂信用卡,使用上很單純,只覺得不必領現金出來花還不錯,也不太懂信用卡帳單上「應繳總額」跟「最低應繳金額」的差異,每次收到花旗卡的帳單都只繳最低應繳金額,20%的循環利率(目前現行法規規定,循環信用利率最高為15%)讓本金不斷累積,根本還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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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當兵退伍後,我成為家中的經濟支柱,對家裡的經濟狀況有更多了解。當時,我把帳單全部攤開才發現,本金十幾萬元的信用卡帳單,每個月我的父母居然只繳最低3,000元的利息,根本沒有還本金,當然怎麼繳都繳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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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把錢還清?最後我央求父母先跟農會借一筆錢還卡債,不然我的人生可能一輩子都得跟這筆錢纏鬥。後來父母抵押農地,跟農會借了一筆低利率的20萬元貸款,才把這筆卡債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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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難過的是,原本家境小康的親戚,因為不擅長理財,加上不懂信用卡帳單,一樣只繳最低金額,且投資失利後利用現金卡提現來周轉、繳卡費,搞到最後連信用卡的「最低應繳金額」都付不出來,法院直接法拍親戚在臺北土城跟彰化市區的兩棟房子。看在後輩的眼裡,當時我真心覺得,信用卡是個會導致家破人亡的恐怖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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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張信用卡,額度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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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上述的慘痛經驗後,我更是小心提防這種塑膠貨幣,視之為洪水猛獸。2011年,我退伍開始工作,當時我就職於一家小型的網路公司,負責製作專案影片。到職的第一天,財務就請我去隔壁的銀行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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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完戶後,櫃檯小姐順便問我:「先生,你要不要順便辦一張信用卡?幫我做個業績,拜託!」櫃檯小姐是個正妹,稍微撒嬌一下,男生就心軟,於是我就答應了。當時我心想:「不可能辦得下來吧?我連第一個月的薪資都沒有入帳,哪能拿到信用卡?」半信半疑之下簽完名就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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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事發生了,隔週我就收到中國信託(中信)的信用卡,把我嚇壞了。雙卡風暴才過幾年,我連第一個月的薪水都還沒有入帳,銀行就發卡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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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回來,這張卡的權益倒是不怎麼樣:刷卡給予紅利點數回饋,一般消費30元可累積1點紅利,指定通路紅利點數2倍送,依照中信1,000點紅利兌80元刷卡金來計算,刷卡回饋率是0.26%。跟現今隨便一張信用卡都1%、2%回饋起跳,當然是沒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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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信用卡來得快,但額度只有2萬元,這就是學生卡的額度,代表中信其實還是有做風險控管──想讓我有機會拿卡多刷一點,所以發卡給我;但又怕我刷了不還,因此只給2萬元額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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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省錢到賺錢,我用信用卡替自己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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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張信用卡對我來說很重要,不僅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張信用卡,還讓我對信用卡產生興趣,想要更加了解這個塑膠貨幣是什麼東西,於是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開始在網路上搜尋相關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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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網路鄉民,一定知道BBS論壇──批踢踢實業坊(PTT),裡面有一個「creditcard」信用卡板,我在此看板上閱讀一篇篇文章,學習許多人分享的用卡心得跟辦卡小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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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是發現新大陸一般,開闊了視野也中了毒,天天都要逛板吸取最新知識,關於最流行的信用卡、該如何使用信用卡代繳水電費賺紅利、哪一家銀行的徵審對客戶有什麼特別的喜好等,我都能經由鄉民的分享,抓出一定的脈絡。例如:台北富邦銀行(北富銀)不喜歡有學貸的小白(信用紀錄一片空白)申請信用卡、花旗銀行對男性小白特別排斥、對小白最友善的銀行,是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上海商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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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陣研究後,我決定好好善用新戶的身分,開始申請其他銀行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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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左右,台北富邦有一張以加油聯名卡為基礎推出的Car省卡,主打加油有5%現金回饋(須綁定一般新增消費,但不含加油消費),還可以搭配指定加油站的每公升降價活動,真的很猛(現在此卡已停發下市);另一張2011年的繳費神卡,就是花旗銀行的透明卡,主打在行動生活家APP繳水電費享有1%現金回饋,非常實用。我發現這張卡後,馬上用此卡代繳家裡的水電費帳單,然後將折扣回饋給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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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此種種,讓我開始檢視自己的日常花費,是否能夠使用信用卡「省錢」,等到省出心得後,甚至發展出更進階的做法──利用信用卡「賺錢兼理財」,這些都是利用銀行活動,為自己加薪的聰明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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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想,我還真的要感謝那位中信的承辦人員,若不是她推了我一把,我可能也不會有現在豐碩的收穫跟成就。
農會 貸款 利息 怎麼算 在 蘇治芬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日(6/6)受三立新台灣加油節目採訪(約為影片11:38-37:38部分),我多次為小農請命,希望相關農業組織能夠舉才唯賢,而不是繼續淪為少數家族或派系間利益交換的場所。
若認真爬梳全國各農業組織之關係,會發現張榮味家族始終如鬼魅般陰魂不散:
一、「全國農會」目前是由張榮味妹婿張永成擔任總幹事,而張永成的這個總幹事職務是怎麼來的?我今年2月就曾開記者會質疑張永成往日遭通緝期間仍宣稱在某農場擔任場長之資歷造假,這樣的人有信用?有專業嗎?
二、由全國農漁會組成的「農訓協會」,理事長是張永成。依照農會法第40條以及相關子法,各農會每年盈餘的4%應交給農訓協會、另外4%交給全國農會。意思是說,各農會賺越多錢,農訓協會跟全國農會就能分到越多,結果農委會主管的農業發展基金,這幾年平均編列30億作為政策性專案農業貸款的利息差額補貼款,結果政府應該補助多少比例是由誰計算?農訓協會。這算不算是球員兼裁判?
三、為解決往日部分農會信用部逾放比過高而成立的「全國農業金庫」,扣除5席獨立董事,公股農委會佔有4席董事,民股農漁會佔有6席董事,張永成更是常務董事。監察人4席有2席由農訓協會推派、1席由農委會推派,最後一席還是張榮味派系的全國漁會總幹事、前國民黨中常委林啟滄。
四、公股財政部持有1/3股份的「合作金庫金控公司」,15席董事竟只佔7席(含董事長廖燦昌)、反倒是持股1.55%的全國農會佔有4席,張榮味、全國農會理事長蕭景田都位列其中。子公司「合作金庫銀行」19席董事中,全國農會也有4席,包含常董蕭景田、董事張永成。
五、近日剛改選結束的「台北農產運銷公司」,董事23席,農委會、台北市政府、全國農會各佔5席,董事還是有張永成。昨日與我對談的韓先生,也曾在北農擔任4年多的總經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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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這些農業組織都具有相當強烈的公益色彩,用準行政機關來形容它們所擁有的權力或資源也不為過。很令人遺憾的是,對於基層農民或是所謂小農而言,生產出來的農作物作最需要支持的就是供銷系統,但是舉凡各級農會、北農,真正把精力放在協助農民供銷的部分有多少?我講的冷凍庫、殘貨問題就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追根究柢,恐怕問題是源於這些農業組織都沒有找真正貼近農民、具有專業的經理人才來經營,反倒是淨從張榮味家族的鳥籠裡挑鳥蛋的緣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