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說明會過了幾天,沈澱了心情
想說說一些想法...
你,為了求學、為了工作,曾經或已經離開宜蘭的你,當你坐上返回家鄉的那班車,是什麼總是勾起你深深的一絲鄉愁?是什麼景象讓你明白你回到家了?當你又要再次離開家鄉,最後消失在車窗上的畫面又是什麼?是田,是那一望無際、或許是新苗或許是結穗的田,是那有廣闊的天空與遠遠的龜山島所襯出的田。農業,一直以來都是宜蘭人所努力與堅持的,這片田如同母親撫養我們,造就今日能夠如此茁壯的宜蘭與宜蘭人。
面對都市的發展,宜蘭的農業處保有了最初的堅持,農業才是宜蘭發展的根基。因此,根據《農發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清楚且明確的規範只有農業用地才能夠興建農舍,亦只有農民才得以申請;並以《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農舍需臨路臨側、面積只能佔農地的百分之十,剩下的皆須用於農業經營,而且需附上經營企劃書,以真正確保農地農用。另外,在《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也規範農業設施的使用不得超過農地面積百分之三十,且設施不得為住宅、工廠或其他單位與方式所用。
我們是如此希冀能夠保護宜蘭一塊一塊被荒廢、被拍賣、並避免被不法利用的農地,然而代理縣長陳金德提出「農舍用地(≦10%)、農業設施用地(≦30%)須臨路集中配置,不得超過整體農地平均縱深40%」的意見,如此一來,水泥蝕田的狀況只會日益嚴重,這將會是都市發展,不只會讓宜蘭農田的面積迅速縮減,更違背了農業發展的初衷。
鬆綁了法規,也等同放棄了屬於宜蘭農業發展的價值。面對高農設違規建設比例,縣政府並沒有表現出積極的處理態度,這將會導致例如參與公聽會的宜蘭市民呂柏凱所說「曬場就是變成停車場,蓄水池就是變成游泳池」的豪華農舍問題日益嚴重。此外,縣政府在農民認定上的標準一直使人有所疑慮,例如:縣府所公布之草案第二條,農保和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不需要檢附經營實績證明,但缺乏證明該如何認定農民身分?有保農保的人就一定是農民嗎?面對這樣的疑慮,我們認為推動改變農民的定義,將農民身分認定標準著重在農業收入佔總收入之百分比,將可以解決這些認定標準的問題。
對於農舍的爭議,為什麼我們必須有所堅持?這是程序正義的問題,像市民呂柏凱所說的「這樣格式設計有法源依據,不是行政指導,沒有臨路臨側就是違法,地方政府也無權另訂格式」。同時,這也是農業發展必須做到的堅持,堅持農地農用、堅持農業價值、堅持宜蘭應有的樣貌。我們所努力的,是保護著那片在宜蘭人心中悠悠地盤旋著的風景:時陰時晴的天空,連接著碧藍如黛的海,以及自童年時期就存在於記憶中的農田。
我們沒有本錢互相撕裂,我們應當坐下來沒有縣府的分化,好好溝通思考,屬於宜蘭的農業該如何生存、發展,找回屬於宜蘭人的驕傲與主體性,我們真的沒本錢撕裂,讓我們一起加油,找回宜蘭人的未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口頭質詢─ ▶除颱風災損補助問題外,東部地區富里玉里一帶因焚風所衍生後續稻熱病問題,雖非立即可見,但希望農委會積極提供協助。 ▶壽豐鄉黃金蜆產業,其高附加價值,惟夏季水溫過高,需引用其他水源降溫。但現行養殖漁業公共建設補助辦法,並無考量東部天然環境特殊需求,排除淡水養殖魚業。建請農委會儘速檢討該補助...
農民身分認定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口頭質詢─
▶除颱風災損補助問題外,東部地區富里玉里一帶因焚風所衍生後續稻熱病問題,雖非立即可見,但希望農委會積極提供協助。
▶壽豐鄉黃金蜆產業,其高附加價值,惟夏季水溫過高,需引用其他水源降溫。但現行養殖漁業公共建設補助辦法,並無考量東部天然環境特殊需求,排除淡水養殖魚業。建請農委會儘速檢討該補助要點,納入東部產業需求。尤其7.8月正逢2期稻作插秧,農漁民皆需用水,地下水無法滿足業者降溫需求,對地方產業影響巨大。
▶花蓮地區許多良田沒有被納入農水路規劃灌區內,包含志學有機專區、以及本席向退輔會爭取撥用給花蓮農改場9公頃作有機專區之土地,皆因水源灌溉設施不足,而發展受限。未來東華有機專區亟需用水需求,農委會應全面檢討、並擴大水利灌溉系統。
主委:現在透過水利會有延伸協助,另農村再生計畫裡亦有在社區建構設備。
▶有關修改農舍興建辦法,本席雖認同農地農用概念。惟農委會目前提出的方案,於農民身分認定上有諸多爭議,其認定標準不明確,舉例來說,返鄉務農之青年、小地主大佃農者皆沒有農保。加上相關執行配套環節皆不足,恐造成地方反彈。本席認為應該對土地運用管理採高標準限制,而不應因身分而異,且提升農地農用的關鍵,是提高農民收入,才能達到農用誘因。現許多良田沒有灌溉設施對農民來說才是負擔。請提出書面資料。
主委:目前44%農社建在優良農地上,若凍結農地流失這點都做不成,接下來恐更難處理農地農用終極目標。
▶請儘速邀集動保團體召開公聽會,訂定寵物繁殖業管理辦法,避免人道悲劇重複上演。
主委:11月底前會提出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