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年紀輕輕,提出新竹升格第7都的想法卻是道地機關算盡的老謀深算。當了8年的市長,提出新竹縣市合併升格第7都直轄市的倡議,這麼重大的議題率爾提出,既沒有向市議會提出這樣的創新想法,也沒有和其他縣市長事先商量,除非他宣布不選,否則他就是坐實替自己找更大的位子之譏。
蔡英文說透過升格挹注資源促進城市發展大新竹共同生活圈,還說唯有事權統一才能提升行政效率。這些聽起來好熟悉的論述啊!當初要把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的時候,也說要把水權統一讓農民用水更有效率,升格要將老舊灌排設施更新讓國家水資源調度,更有效率節水調水。台詞好像都可以套用,還是詞窮了?
當初違法違憲的扭曲民主法治將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升格之後農水署治理漏水、灌溉用水和農民用水等都做了什麼改善?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沒收會長職分、還有上千億資產、尤其把農民的水權也一併沒收。今年乾旱的時候,請問農民有優先用水的權利嗎?行政院一聲令下就是用錢補貼休耕,優先成就工業用水。
提起農田水利會升格這個往事只是眾多例子之一,因為目前新竹縣市人口102萬,不符合125萬直轄市的升格標準,民進黨打算在年底前修改《地方制度法》第四條,將直轄市人口標準的一百二十五萬人,下修為一百萬人。總之,將不合法制的事情立法訂定法源,就可以為所欲為,過去這幾年將之視為稀鬆平常,因為民進黨在立法院過半,對全面執政的民進的如探囊取物,舉手表決就可以將不法變成合法 。
彰化已經超過125萬人,不必再行修法,為什麼不將彰化改制升格?或者,加上苗栗的「竹竹苗」升格,也不必再行修法,為什麼把苗栗撇開?苗栗的財政困難,更應受到關注。其實,國土規劃應考量整體區域生活圈及國家整體發展,讓每個國民都享有相同的資源和待遇,不應為一人設事,不應為特定政黨利益考量。全面執政的民進黨不要算計過頭了,違背法治精神與程序正義的結果,如果民意覺醒了,不要以為穩操勝算。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菜班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竹峨眉湖》天恩彌勒佛院 大埔水庫 富興老街 大姑姑香酥豆干 Please subscribe to 《菜班長》 Channel on YouTube if you like my videos 喜歡請按讚分享訂閱唷 大埔水庫,位於台灣新竹縣峨眉鄉,屬於中港溪上游峨眉溪,集水區面積為10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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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灌溉用水 在 南投縣議員莊士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士傑接獲洪姓農民陳情,位於新光段灌溉溝渠護岸為老舊砌石結構,因年久失修砌石脫落,護岸土石流失,擋水功能喪失,導致農田灌溉時無法蓄水,影響農作灌溉生長,今日與水利會人員會勘,盼儘速重建修繕,解決灌溉用水問題🧑🌾🌾🌾
農田水利會灌溉用水 在 農傳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高屏搶水大戰 農水署:其實土堤不影響高雄用水】
今年旱象難解,近日幸有午後熱對流發展旺盛,高屏山區有不少降雨,但卻出現高雄上游豪雨、下游卻沒水的怪象,高市水利局23日因此前往上游濁口溪會勘,發現是因進水口前土堤截斷水源,全部導流至屏東高樹所致,因此動用怪手夷平土堤。
農委會農田水利署解釋,此進水口前的土堤是過去屏東水利會時代所建置,過去水位高、沒發生問題,但因近來降雨不足、水量少,才讓人誤以為水流是遭土堤所截斷,屏管處只取核准水量灌溉高樹地區,多餘的水仍會透過排砂閘門引回下游河道,流到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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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旱 #搶水 #水利署 #農水署
農田水利會灌溉用水 在 菜班長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新竹峨眉湖》天恩彌勒佛院 大埔水庫 富興老街 大姑姑香酥豆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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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水庫,位於台灣新竹縣峨眉鄉,屬於中港溪上游峨眉溪,集水區面積為100平方公里,滿水位面積為1.35平方公里,設計總容量為900萬立方公尺,現存有效容量為472萬立方公尺。屬於地區型小型灌溉水庫。
大埔水庫俗稱峨眉湖,位於新竹縣峨眉鄉湖光村,它是集峨眉溪上游的溪水而成的水庫,1956年7月開始動工,1960年6月,1961年開始供水,主要供應香山、寶山、竹南、頭份一帶的灌溉及工業用水,同時兼具防洪的功能,是全台最早由國人自行設計興建的水庫工程。管轄權屬於苗栗農田水利會。2000年11月內政部解除水庫的保護令將水庫由重要水庫降為公共給水水庫,峨眉鄉開始發展觀光業[。
農田水利會灌溉用水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農田水利會灌溉用水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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