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養!階級複製到我為止!BUT HOW?】
日前Dcard上有一名網友表示要將自己的小孩出養給堂哥,因為堂哥家中的教養環境及經濟狀況等都較好,決定忍痛出養。這個決定情感上實屬困難,相反的,在法律上的程序其實相對容易。今天我們先不釐清如何終止階級複製這太困難,我們來釐清一下「近親收養」到底怎麼收吧!
#近親收養是什麼?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有血緣關係的收養(另外還有「沒有血緣關係的收養」以及「繼親收養」,後者指的是收養先生或太太一方的子女)。
#什麼樣的血緣關係不可以收養(民法第1073-1條)?
🎸直系血親間不可以收養:比如,爸爸收女兒、阿嬤收孫子,不行!
🎸直系姻親不可以收養,除非是收養配偶的小孩:比如,我阿嬤的第二春(不是我血緣上的阿公)要收養我,不行!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者,不行!這裡有兩個問題:「親等」、「輩分不相當」?りしれ供……?
「親等」的算法就是,從你自己開始往上算到共同長輩、再往下算到那個人,就是你們之間的親等,我知道聽起來很模糊,舉例來說:我跟舅舅是幾親等?請想像一幅家庭關係圖,我上面是媽媽、媽媽上面是阿嬤(我們的共同長輩)、再往下算到舅舅,舅舅就是我的旁系血親三親等(只有爸媽、阿公阿嬤、曾祖父祖母才是直系血親,其他通通是旁系血親)。
而什麼叫作「輩分不相當」呢?俗話說長幼有序,只能輩分大的去收養輩分小的,不可逆倫(?)的意思。所以如果是輩分小的去收養輩分大的就是「不相當」。
#還有什麼狀況要注意的呢?
🎸收養人跟被收養人年紀要大於20(民法第1073條)。
🎸夫妻收養必須要一起收養,不可以只有先生或太太收養(民法第1074條)。
🎸不可以同時被不同人收養(民法第1075條)。
🎸若是先生或太太某一方被收養,要得到另外一方的同意(民法第1076條)。
🎸收養別人的子女要得到該子女的父母同意(民法第1076-1條)。
#符合一切條件後,要怎麼收養呢?
並不是通過上面的條件之後就可以直搗戶政機關作收養登記。因為收養這件事情事關重大,必須要經過法院審核。所以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必須在作成收養契約後(可在網路上下載),拿著這份契約到法院聲請認可(民法第1079條),法院認可之後,再到戶政機關收養登記才算完成收養!
近親收養是什麼 在 【觀念宣導】近親收養Q&A... - 臺北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服務 ... 的推薦與評價
「弟弟沒有結婚也沒有小孩,長輩說這樣沒有人傳宗接代,叫我把其中一個孩子過繼給他,要如何辦理呢?」 ... Q:什麼是近親收養? A:又稱為親戚收養,是指收養人與被收養人 ... ... <看更多>
近親收養是什麼 在 近親收養疑問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近親收養 需為六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五親等以內之旁系姻親,且輩分相當者始可辦理。 ... 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一、直系血親。 二、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收養 ... ... <看更多>
近親收養是什麼 在 [其他] 近親收養與終止收養問題-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事實經過:
大哥夫妻因某些因素,要收養二哥夫妻的小孩 (2歲),
二哥夫妻都健在,也同意收養。
有約定只要二哥夫妻改變主意,就隨時終止收養,
大哥夫妻會將簽名蓋章完畢的『終止收養』同意書交給二哥夫妻保管。
想請問幾個問題
1. 送法院認可的部分,查到有一種情況會駁回收養,
『依其情形,足認收養於其本生父母不利。』
小孩目前是二哥夫妻的唯一子女,
且辦理收養後,小孩還是住在親生父母家,由親生父母負責照顧,
有可能會判定為『與其本生父母不利』嗎?
2. 關於終止收養,
查到以下條文
『...養子女為未滿七歲或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有終止收養
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代為或同意之。』
---> 請問法定代理人, 是指大哥夫妻(養父母)嗎?
『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
法院依前項規定為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
---> 由於大哥夫妻與二哥夫妻收入差非常多
(大哥夫妻合計月入20萬,二哥夫妻合計月入4萬),
法院會不會有可能因為兩家收入懸殊,
即使兩方都同意終止收養,還是不認可收養終止?
3. 另外 在某收養服務中心網站上看到一句話
『 收養,牽涉到孩子和生父母之間關係的永久改變』
二哥夫妻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 『給人收養後就很難辦理收養終止』
想請教還有什麼因素會導致兩願終止很難成立,謝謝。
再次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87.132.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00226376.A.06F.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