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版 #拆穿中國26條誘台陷阱
第1條
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示範應用體系建設,可同等參與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建設。
【破解】
台資企業需要的是市場,若台商帶著技術去參加裝備研發創新,恐怕演變成「奉獻」的後果較大。
第2條
相關新聞:投資黑暗面 給甜頭再弄垮 騰籠換鳥 台商慘賠還遭勒索
台資企業可按市場化原則參與大陸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測試和網路建設。
【破解】
對台商而言,重要的是開發5G智慧應用,即使參與標準制訂,也不敵華為等巨獸,最終還是無法享有主導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提醒國內因國安因素,禁用中國製關鍵通訊設備,5G推出也會延續,即使台商願意加入,後續設備仍無法輸回台灣使用,這一條恐是空頭支票。
第3條
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大陸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和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迴圈經濟項目。
【破解】
台灣的環保技術設備、技術較中國好太多,且這類型產業潛規則多,屬於內需市場,利益多由特定大型集團掌控,進入門檻相對高,台商看得到吃不到。
第4條
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投資航空客貨運輸、通用航空服務,參與符合相關規劃的民航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建設,開展諮詢、設計、運營維護等業務。
【破解】
交通事業屬重大建設,多為集團化經營,更需要在地化,台資企業想要取得大陸業務困難度很高。
第5條
台資企業可投資主題公園,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建設。
【破解】
主題公園屬於內需產業,要投資不但得遵守很多潛規則,更需要人脈,還要透過特許經營方能參與,除非是迪士尼這類跨國企業,外國集團很難勝出。
第6條
支援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台資企業集中地區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
【破解】
只能做台商生意,不如讓我金融業去設立子行、分行,加上中國資本管制,錢進去容易,出來困難。
第7條
鼓勵各地根據地方實際,為台資企業增加投資提供政策支援。
【破解】
內容空洞、老套,對台商吸引力不夠。
第8條
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向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申請擔保融資等服務,可通過股權託管交易機構進行融資。允許台資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破解】
以政府信用做擔保,讓缺錢的台資企業有融資管道,但若是股權託管會有所有權轉移、恐有被中國政府接管風險。
第9條
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享受貿易救濟和貿易保障措施。
【破解】
台商從中國出口產品到外國,本應享有同樣貿易保障措施。
第10條
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等工具,保障出口收匯和降低對外投資風險。
【破解】
買出口保險,如果拿不到客戶錢,就會透過保險賠償,可降低出口收匯風險,但其實只要有足夠商業保險,就可保障;其次條文規定「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享有,但「條件」為何,只能由中國政府說了算。
第11條
對從台灣輸入大陸的商品採取快速驗放模式,建立有利於規範和發展協力廠商檢驗鑒定機構的管理制度,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科學、穩妥、有序推進台灣輸入大陸商品協力廠商檢測結果採信。對來自台灣的符合要求的產品實施風險評估、預檢考察、企業註冊等管理,推動兩岸食品、農產品、消費品安全監管合作。
【破解】
潛在風險是中國政府可以隨時翻臉不認人,過去查台商食品安全,台商吃暗虧有口難言。
第12條
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參與行業標準的制訂和修訂,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
【破解】
若台商和中國企業比票數,最終難平起平坐,無法取得主導權。
第13條
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可以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
【破解】
雖能吸引台灣年輕人赴中國創業,但中國仿冒盛行,好點子沒辦法保證智慧財產權。
第14條
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
【破解】
將逼使他國與台灣斷交,不承認台灣主權地位,誘使台人向中國使館求助,把台灣逼入一國兩制框架,非真正提供台人協助。
第15條
台灣同胞可申請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可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和財政專案。
【破解】
農民前往中國投資,農委會提醒小心政治炒作,宜由兩國政府先談好投資保障協定;另若涉技術授權應按規定辦理,不應影響國內農產品,如赴澳洲投資荔枝生產,因生產期和我國顛倒,就不會造成衝擊。
第16條
台灣同胞可同等使用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提供的交通出行等產品。
【破解】
在中國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必須留存使用者資料,警方提醒,中國對於個資保護並不理想,要小心行蹤遭中國掌控。
第17條
試點在福建對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使用大陸行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
【破解】
NCC提醒,在中國使用當地門號,要評估隱私是否可能因此外洩。另外,在中國申請門號,得留存申請人個資,遭濫用風險高,通話內容也可能會被監聽,若談論中國政治問題,有被扣押之虞。
第18條
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購房資格方面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破解】
目前中國各省規範不一,多數省市會要求稅籍,例如北京置產須在地繳稅5年,台人應多留意。另外,中國房貸利率高達7%,並因外匯管制,過去台商多循地下管道將錢轉出中國,自洗錢管制趨嚴,就算不動產獲利想出脫,也很難將錢匯出。
第19條
台灣文創機構、單位或個人可參與大陸文創園區建設營運、參加大陸各類文創賽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台灣文藝工作者可進入大陸文藝院團、研究機構工作或研學。
【破解】
中國利誘台灣文創機構進入中國工作,中國國家電影局卻打壓台灣金馬獎,刻意把金雞獎訂在11月23日金馬獎頒獎當天,香港電影不敢報名,導演杜琪也辭去評審團主席,贊助商寶格麗、名車瑪莎拉蒂終止合作。中國蠻橫至此,還談什麼文創交流。
第20條
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同胞可申報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
【破解】
台灣文創產業本就可到中國參賽,沒新意也沒實質幫助。
第21條
在大陸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同等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專案、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專業工作業績,在台灣地區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同等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
【破解】
美中貿易戰顯示中國產業鏈都受影響,連華為都大受衝擊,台灣高技術人才考量對就業實質幫助不大,誘因大減。
第22條
台商子女高中畢業後,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以在大陸參加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
第23條
進一步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
第24條
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
【第22 23 24條 破解】
因美中貿易戰,持中國學歷要赴美留學者恐受影響,赴中念書誘因越來越小,且中國職業學校(相當台灣四技)把技術和證照連在一起,希望學生留在中國工作,增加就業導向,但我方不見得會承認中國證照。
另外,近年中國限縮言論自由,台日都有學者赴中後失去消息,影響學者赴中意願,學界正在「停看聽」。教育部提醒,政策未鼓勵赴中就學,應針對兩岸文化、政治不同,評估可能風險。
第25條
歡迎台灣運動員來大陸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積極為台灣運動員、教練員、專業人員來大陸考察、訓練、參賽、工作、交流等提供便利條件,為台灣運動員備戰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杭州亞運會提供協助。
【破解】
按過往經驗,台灣運動員和隊伍到中國參賽,經常在隊名上遭主辦單位吃豆腐,把「中華台北」的名稱改成「中國台北」。體育署認為體育交流皆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不會因中國片面發布條例之後,「過去不允許、不適法的就變成
OK。」
第26條
台灣運動員可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聯賽,符合條件的台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亦可參與大陸相關職業聯賽。大陸單項體育運動協會可向台灣同胞授予運動技術等級證書。歡迎台灣運動員報考大陸體育院校。
【破解】
美其名開放台灣運動員參加中國職業運動,但條文仍強調須以「內援」身分,亦即視為中國球員,而非外籍球員身分。目前台灣球員參加中國CBA男籃聯賽,就因對岸政策經常改變,造成工作權無法獲得保障。
#2020台灣要贏
蘋果今天真的很用心耶,值得收藏。
拆穿中國26條誘台陷阱 謊稱海外協助 逼入一中框架 參與技術研發 恐被生吞活剝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BTW3ROWDPVDYY27AR6NYKJ4WI/
迪士尼綜援優惠 在 無神論者的巴別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好耐未試過睇見一篇文字咁憤怒。香港總有某些人,無時無刻想去挑動階級的憤恨,塑造一個「貧窮弱者其實受著過多照顧」的假象,然後就煽動一堆愚昧、憎人富貴厭人貧的中產謹憑「感覺之中應該相差不遠」的主觀判斷下,連最簡單的查證都不做,就走去聲討被幫助得「太多」的窮人,以及幫助他們的政黨和組織。
有關窮人究竟應獲多少資助,現金與指定消費資助究竟應否直接類比本來就有很大的空間(實物資助到最尾,也還是實報實銷);但為免讓整個討論失焦,這裡只集中分析這班「仇貧族」是如何操弄數字的。
的確,香港社會存在著五花八門的津貼和福利,只要你夠精明(或協助你的區議員或社工夠精明),可申請的還真不少。但問題是這些福利有是指定限期才有,有是無論貧富均能共享的福利,有更多本來就是為了補足原有福利的漏洞而設立的,根本不可能全盤照用。這位陳翔翔先生竟然叫大家「試一試去確定答案」,那我也試試盡自己所能去揭破,或至少質疑他的謬誤。
首先今年是2013年,為何這位陳先生要強行將下面的貧窮家庭計算拉回2011年呢?為的就是要將「永久市民派6000」計入帳內(又或者他只是抄些網站留言亂抄一通);而且在這個家庭亦加進了「其中一人是新移民」的設定,或許是要反映「福利養懶人」其中一個重災區就是在新移民家庭。
可是這位陳先生首先忘了,新移民必須要居港七年才能領取綜援,新移民婦女則必須找到工作才可以獲批綜援,怎能算是陳先生口中懶惰的人?其次,所謂N無人士津貼,本來就是為了讓未能領取綜援的家庭有安全網保障,所以若依據陳先生設定這個家庭是依靠綜援生活的話,關愛基金的租金津貼;又學前訓練津貼本就為「輔候資助學前康復服務的兒童」提供,假若兩位設定中的子女正在上學,那就只會從一堆學習津貼與學前津貼間二選其一。
又難道陳先生認為每一個家庭的兒童都必然會需要「學前康復服務」?那殘廢家庭領取津貼更多,又是否要批評他們浪費更多社會資源?我只能假設這位陳先生是搞錯而非惡毒之人,所以這筆高達6萬元的數額,原本就不應計算在內的,所謂26萬的貧窮家庭收入,立刻少了一大截!
又假若陳先生多了解貧窮戶的生活,他理應知道有高達73%住戶需要將電費交予業主,誰可愛惠,視乎租客和業主的協議,而我理所當然地想,假若業主和陳先生一樣是如此仇視窮人的話,實在沒有理由與他們分享這筆優惠。還有免水費這一欄實在讓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從來只知道用水不到標準,無論你是李嘉誠還是窮人都是免費,而目前我在網絡上只找到政府擬免取低收入戶每年2000元水費的建議,而且好像未有落實,2400元的免水費根據從可而來?
如此七除八扣,所謂21994.16的「驚人月入」,不過是一堆亂吹大炮的數字而已,難為還有離地中產,大點其頭地說「和他觀察的差不多!」可見香港城市只要存有仇恨,就甚麼理智、求真精神都可丟開一邊了。
當然,你仍然可以堅持:「綜援家庭年入差不多20萬,難道不算太多嗎」,這樣無止境的糾纏下去,也能夠不斷找出「親身聽聞」,所謂貧窮家庭如何窮奢極侈的例子,訴說香港福利如何「太多」;我只想說,你真心認為貧窮的家庭理應過著比你們更差的日子的話,那這班「自命中產」在很多月入數百萬的上流階層和富豪眼中,也不過是班低增值的渣滓而已,好應響應瑞銀投資研究執行董事王震宇所言:「離開香港,以騰出空間讓高增值人士來港。」努力工作?努條毛咩!大陸班精英落到黎,你同佢地挽鞋咋,唔好同我講咩本土,因為響你地心目中,有無貢獻比係咪香港人更重要。
你知道綜援家庭全年的總收入嗎? 大家試一試去確定 答案吧!
2011 年【以1 個4 人家庭計,2 名大人2 名小 童)】
基本綜緩金 :
成人1,890 x2 =3780
兒童2,275x2 =4550
共 8330
8330x13 = 108290 (出雙 糧)
永久市民派6000(其中1 人是新移民): 共 12000
租金津貼: 4人每月最高金額 3,545 元
2000 元租金津貼(關愛基 金)
3545 x12 +2000 = 44540
免水費: 約200 x12 = 2400
書薄津貼: 約2500 x2 = 5000
校服津貼: 約500 x2 = 1000
眼鏡津貼: 約500 x2 = 1000
學生車船津貼: 約400 x2 x12 = 9600
1000 開學津貼x2 = 2000
400 課外活動資助x2= 800
1300 上網津貼
2000 電費津貼
2000 元雜費津貼(關愛基 金)
3000 元境外遊學資助(關愛基金)x2 = 6000
250 元午膳津貼(關愛基金) 250x2 x12 = 6000
每月2500 元學前訓練津貼(關愛基金)
2500 x2 x12 = 60000
食物銀行及免費醫療(未 計)
全年總計 : 108290+12000+44540+2400+5000+1000+1000+9600+2000+800+1300+2000+2000+6000+6000+60000 = 263,930 綜援家庭平均 月入 263930/12 = 21994.16
若不是朋友轉寄給我,真的不說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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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官員全部都是
白痴。
請將上述資料轉發出去给所有親戚朋友知道。等所有香港人都知道才好。
做綜產好過做中產!
後加:知道一個領取綜援戶,因為怕用不完津貼和福利,子女從不買二手書,每年都去一次迪士尼和海洋公園,不會缺席課外活動如聽音樂會、芭蕾舞表演、話劇表演、更加有津貼去逰學團、新電腦,每年有新眼鏡,新書包,新校服,新皮鞋,運動鞋,等等無限福利,資助多不勝數。反觀自己子女,要四週搜尋二手書,書包,眼鏡小心謹慎地用了四年,省吃儉用,一筆一紙,一分一毫都是自己,這到底是什麼世界?
多謝泛民,多謝人民力量,多謝所有謀取選票的政黨。亦多謝我認識的勤力工作的親朋好友和自己!我地做福社會!養了好多有需要懶惰既人!
😫😫
有無人可以確認條數?
點解要返工!